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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窃贼(三)
逃到“贼城”富阳,便是洛遥带着疑虑思索许久后得到的答案。这里治安混乱、鱼龙混杂,强盗和杀人犯均在这里搭起了窝子,妓女与小偷成群结队,尸横街头的惨案随时可见。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寻常百姓,此地称得上是人间地府;对于洛遥这种逃犯而言,则可谓绝佳的避难之处——只需略微地乔装打扮,便可置身污浊的泥潭,令大唐追兵视而不见。
“贼头”顾杰,便是一个不错的身份。
几个月来,洛遥做出的选择的确被证实是正确的,除了这张通缉令和被孙云殊那个不长眼的老东西拎着去了趟幽冥峰外,他的贼头生活根本没有被一点儿风吹草动所惊扰。有些时候,他甚至会忘记自己曾经贵为康王世子,全身心地融入到了新的生活中,如同一个成功欺骗了自己的骗子,无人察觉地扮演着一个具有天壤之别的角色。哪怕他在谈天说地时无意透露了一些真实的过往,都会被张凡等人当作是玩笑之言。若非夜复一夜的梦魇令他的复仇之火燃烧不息,或许他会觉得在“贼城”定居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飞骑将军左思源,”那张被他背得滚瓜烂熟的名单再一次闪电般地回放到他的脑海之中,“’蹶子’和’独眼’,’英雄’许飞,参谋司马辉,管家陈裕和,马夫王叔,巡逻兵蒋志,’戴假面具的好人’。”
如果不是因为那神秘女子,这张名单上恐怕还会增加一个叫做“孙云殊”的名字。
微微恍惚了一阵子,洛遥叫着张凡,面不改色地离开了城门。洛遥知道,通缉令都出现了,“贼城”富阳也和之前他那些藏身的城池一样,不能再继续容他躲下去了。尽管张凡的话令他感动,但他依旧放不下心中的疑虑。一个高明的阴谋家总会装出重情重义的模样,有些甚至能够让洛遥这种小心谨慎之辈都分不出真假。就算张凡的诚意是真的,洛遥又怎么做得到让自己的朋友以身涉险,无缘无故摊上叛国的罪名、和他一样流离失所呢?
“嘿!老大!你终于来了!”一个贼头贼脑的小男孩“飕”地一下窜到了洛遥的跟前——实际上这小子只比洛遥小三岁,只是由于洛遥经历了从富贵坠入贫贱的过程,心理远比同龄人沧桑得多——如果不是这样,贼头恐怕也轮不到他当。
“阿山,你到得真早!”洛遥露出了一个笑脸,拍了拍小男孩的肩膀。尽管兜帽遮住了他的脸,但他的一举一动依旧带着和善与亲切。见到这一幕,被称作“阿山”的男孩可谓欣喜若狂:与众多的盗贼团伙的其他成员一样,阿山,这个失去双亲、流离失所的孤儿毫无疑问也是“贼头顾公子”的崇拜者之一。
“按照老大的吩咐,”欣喜过后,阿山稚嫩的脸上露出了一本正经的神情,“王之文和杨昭依旧偷偷溜进了朱员外家探查了一番,的确如传言所说,有一辆尚未卸货的粮车停在那里,装载着足够咱们团伙吃一年的粮食。”
“还有更具体的细节吗?”模仿着洛遥严肃起来的口吻,张凡开玩笑似的抢先问道。
“杨昭去了粮车上爬了一圈,得到了一个近乎无关紧要的发现,”阿山接着说,一面期盼地望着洛遥,明显是想要得到这位领袖人物的认可,“在粮草的最底端还藏着几块巨大的砖头一样的东西,上面刻着一些图案,似乎是一只有着漂亮尾巴的大鸟在围着太阳打转,而且这些大砖头似乎还带着淡淡的清香。听杨昭说,若非害怕被人发现,他差点想要啃一口尝尝呢!”
“很好!你们做的相当不错,”洛遥抢在张凡开口打趣前说道,阿山脸上顿时绽放出开心的笑容,“告诉我,现在你们那里能够调动的兄弟有几个?”
“连上我有二十八个,老大!”阿山回答。
“足够了,”洛遥闭目思索片刻后接着说道,“阿山,叫上两个身手敏捷、眼睛尖锐的兄弟藏到朱员外家门口去,如果注意到有个穿深蓝色华贵长袍的公子哥走进他家,立即叫上七八个人去朱员外的仇人贺员外家附近传播风声,说他私藏了叛徒康王家的赃物,朱员外要领着官兵来查看。注意,一定要借他人之口传播消息,不要直接上门报信。
“待到那位公子哥走出朱家大门半里后,再叫几个兄弟,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去停放粮车的院落里放把火,可以干扰到粮车,但不要令其损失过大。之后你们就混在救火的人群中行动,想必惊慌失措的人群定会想方设法把粮车推到水井边。你们的动作只需要比他们快一些,就可趁乱把粮车藏到咱们的老窝。至于绕城一圈声东击西的把戏,就不需要我多说了吧!”
“遵命!”阿山脸上满是兴奋的红晕,对于他来说,能够亲眼目睹“老大”部署计划下达命令,显然是一件极为幸运的事情。带着期切的目光,他蹦跳着向所谓“老窝”奔去,似乎此时此刻,不管是粮车还是藏在里面的大砖头,都已经成为了他们的囊中之物。
“真会装!”待阿山离开后,张凡不屑地说道。
“哪里装了?”洛遥对于张凡的疑问有些纳闷。
“你最后用那种专注的眼神把小屁孩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明显就是在卖弄你的高深莫测。”张凡的口舌一如既往的尖利。
“如果你是我父亲的儿子,想必他会对你非常满意,”洛遥并未生气,相反,他流露出一声轻轻的叹息,“这是他以前最爱在下属面前显露的表情,当时就连我都觉得各位威风。”
张凡深以为然,不再搭话,同情之余,只能羡慕对方有个王爷老爹,能够轻而易举学到这么多实用的东西。
“顾公子,那你知道那砖头是什么玩意儿?”他转移了话题。
“茶砖,”洛遥的语调听上去颇为自信,“十大名茶之一,凰山珍茗的茶砖,其价值可远超粮车上所有粮食的总和,所幸我小时候喝过一些。”
“又在炫耀!”张凡嘟囔道,“不过,你所说那个穿深蓝色衣服的公子哥是谁?不会就是指你自己吧?”
洛遥会心一笑,但却没有急着回答这个问题。相反则是以娴熟的动作从怀里不知什么地方捞出了一件光滑亮丽的深蓝色长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拖去包裹在自己身上的黑色斗篷,把这富阳前所未有的锦衣玉帛套在身上。此时此刻,只见其金色祥云图案熠熠生辉,翱翔在其间的雄鹰更为之增添了几分生气,衣襟和袖口边缘则绕了几圈式样古朴的金线,使其富丽不失内敛,雍容不失雅致。张凡突然相信,即便换作一身赘肉的自己,只要穿着这身衣服去城里溜达一圈,定有无数女孩暗送秋波。
“这是我母亲为我缝补过的,也是我事到如今唯一没有卖掉的衣服,”洛遥低声道,“你说,那个蠢货员外会把我当神仙吗?”
张凡打量了片刻,默默点了点头,脑海里不禁浮现出那除青涩少许外与眼前这人无异的通缉令上的画像。之所以没有习惯性地说出尖酸的讽刺,是因为他从洛遥的话语中,嗅出了离别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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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窃贼(三)
逃到“贼城”富阳,便是洛遥带着疑虑思索许久后得到的答案。这里治安混乱、鱼龙混杂,强盗和杀人犯均在这里搭起了窝子,妓女与小偷成群结队,尸横街头的惨案随时可见。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寻常百姓,此地称得上是人间地府;对于洛遥这种逃犯而言,则可谓绝佳的避难之处——只需略微地乔装打扮,便可置身污浊的泥潭,令大唐追兵视而不见。
“贼头”顾杰,便是一个不错的身份。
几个月来,洛遥做出的选择的确被证实是正确的,除了这张通缉令和被孙云殊那个不长眼的老东西拎着去了趟幽冥峰外,他的贼头生活根本没有被一点儿风吹草动所惊扰。有些时候,他甚至会忘记自己曾经贵为康王世子,全身心地融入到了新的生活中,如同一个成功欺骗了自己的骗子,无人察觉地扮演着一个具有天壤之别的角色。哪怕他在谈天说地时无意透露了一些真实的过往,都会被张凡等人当作是玩笑之言。若非夜复一夜的梦魇令他的复仇之火燃烧不息,或许他会觉得在“贼城”定居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飞骑将军左思源,”那张被他背得滚瓜烂熟的名单再一次闪电般地回放到他的脑海之中,“’蹶子’和’独眼’,’英雄’许飞,参谋司马辉,管家陈裕和,马夫王叔,巡逻兵蒋志,’戴假面具的好人’。”
如果不是因为那神秘女子,这张名单上恐怕还会增加一个叫做“孙云殊”的名字。
微微恍惚了一阵子,洛遥叫着张凡,面不改色地离开了城门。洛遥知道,通缉令都出现了,“贼城”富阳也和之前他那些藏身的城池一样,不能再继续容他躲下去了。尽管张凡的话令他感动,但他依旧放不下心中的疑虑。一个高明的阴谋家总会装出重情重义的模样,有些甚至能够让洛遥这种小心谨慎之辈都分不出真假。就算张凡的诚意是真的,洛遥又怎么做得到让自己的朋友以身涉险,无缘无故摊上叛国的罪名、和他一样流离失所呢?
“嘿!老大!你终于来了!”一个贼头贼脑的小男孩“飕”地一下窜到了洛遥的跟前——实际上这小子只比洛遥小三岁,只是由于洛遥经历了从富贵坠入贫贱的过程,心理远比同龄人沧桑得多——如果不是这样,贼头恐怕也轮不到他当。
“阿山,你到得真早!”洛遥露出了一个笑脸,拍了拍小男孩的肩膀。尽管兜帽遮住了他的脸,但他的一举一动依旧带着和善与亲切。见到这一幕,被称作“阿山”的男孩可谓欣喜若狂:与众多的盗贼团伙的其他成员一样,阿山,这个失去双亲、流离失所的孤儿毫无疑问也是“贼头顾公子”的崇拜者之一。
“按照老大的吩咐,”欣喜过后,阿山稚嫩的脸上露出了一本正经的神情,“王之文和杨昭依旧偷偷溜进了朱员外家探查了一番,的确如传言所说,有一辆尚未卸货的粮车停在那里,装载着足够咱们团伙吃一年的粮食。”
“还有更具体的细节吗?”模仿着洛遥严肃起来的口吻,张凡开玩笑似的抢先问道。
“杨昭去了粮车上爬了一圈,得到了一个近乎无关紧要的发现,”阿山接着说,一面期盼地望着洛遥,明显是想要得到这位领袖人物的认可,“在粮草的最底端还藏着几块巨大的砖头一样的东西,上面刻着一些图案,似乎是一只有着漂亮尾巴的大鸟在围着太阳打转,而且这些大砖头似乎还带着淡淡的清香。听杨昭说,若非害怕被人发现,他差点想要啃一口尝尝呢!”
“很好!你们做的相当不错,”洛遥抢在张凡开口打趣前说道,阿山脸上顿时绽放出开心的笑容,“告诉我,现在你们那里能够调动的兄弟有几个?”
“连上我有二十八个,老大!”阿山回答。
“足够了,”洛遥闭目思索片刻后接着说道,“阿山,叫上两个身手敏捷、眼睛尖锐的兄弟藏到朱员外家门口去,如果注意到有个穿深蓝色华贵长袍的公子哥走进他家,立即叫上七八个人去朱员外的仇人贺员外家附近传播风声,说他私藏了叛徒康王家的赃物,朱员外要领着官兵来查看。注意,一定要借他人之口传播消息,不要直接上门报信。
“待到那位公子哥走出朱家大门半里后,再叫几个兄弟,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去停放粮车的院落里放把火,可以干扰到粮车,但不要令其损失过大。之后你们就混在救火的人群中行动,想必惊慌失措的人群定会想方设法把粮车推到水井边。你们的动作只需要比他们快一些,就可趁乱把粮车藏到咱们的老窝。至于绕城一圈声东击西的把戏,就不需要我多说了吧!”
“遵命!”阿山脸上满是兴奋的红晕,对于他来说,能够亲眼目睹“老大”部署计划下达命令,显然是一件极为幸运的事情。带着期切的目光,他蹦跳着向所谓“老窝”奔去,似乎此时此刻,不管是粮车还是藏在里面的大砖头,都已经成为了他们的囊中之物。
“真会装!”待阿山离开后,张凡不屑地说道。
“哪里装了?”洛遥对于张凡的疑问有些纳闷。
“你最后用那种专注的眼神把小屁孩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明显就是在卖弄你的高深莫测。”张凡的口舌一如既往的尖利。
“如果你是我父亲的儿子,想必他会对你非常满意,”洛遥并未生气,相反,他流露出一声轻轻的叹息,“这是他以前最爱在下属面前显露的表情,当时就连我都觉得各位威风。”
张凡深以为然,不再搭话,同情之余,只能羡慕对方有个王爷老爹,能够轻而易举学到这么多实用的东西。
“顾公子,那你知道那砖头是什么玩意儿?”他转移了话题。
“茶砖,”洛遥的语调听上去颇为自信,“十大名茶之一,凰山珍茗的茶砖,其价值可远超粮车上所有粮食的总和,所幸我小时候喝过一些。”
“又在炫耀!”张凡嘟囔道,“不过,你所说那个穿深蓝色衣服的公子哥是谁?不会就是指你自己吧?”
洛遥会心一笑,但却没有急着回答这个问题。相反则是以娴熟的动作从怀里不知什么地方捞出了一件光滑亮丽的深蓝色长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拖去包裹在自己身上的黑色斗篷,把这富阳前所未有的锦衣玉帛套在身上。此时此刻,只见其金色祥云图案熠熠生辉,翱翔在其间的雄鹰更为之增添了几分生气,衣襟和袖口边缘则绕了几圈式样古朴的金线,使其富丽不失内敛,雍容不失雅致。张凡突然相信,即便换作一身赘肉的自己,只要穿着这身衣服去城里溜达一圈,定有无数女孩暗送秋波。
“这是我母亲为我缝补过的,也是我事到如今唯一没有卖掉的衣服,”洛遥低声道,“你说,那个蠢货员外会把我当神仙吗?”
张凡打量了片刻,默默点了点头,脑海里不禁浮现出那除青涩少许外与眼前这人无异的通缉令上的画像。之所以没有习惯性地说出尖酸的讽刺,是因为他从洛遥的话语中,嗅出了离别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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