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小姐是个很缺爱的孩子,从小她的母亲属于郑氏家族,属于她的大哥,而她的爸爸又非常的忙,虽然盛家给了她想象不到的温暖,可是她那种孤儿般的情感状态一直伴随着她到了现在,加之她的爱情婚姻都超越了她自己的预想,初恋被抢了,因为曾经铸成大错,被逐出了家门,好不容易发现汤嘉逊才是最能穿透自己灵魂的那个人,又经历了一番苦厄的等待,如今她向往着有一个家,能被汤嘉逊好好疼惜。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p>

    原本她的日子过的浑浑噩噩,是不敢想的,但是汤嘉逊回来了,还失忆了,这给了她一个契机,眼瞧着汤嘉逊竟然会为了她,给了深爱的女人Holmesa一耳光,她第一个感觉不是自己引发了纷乱,而是一种被呵护的感觉。</p>

    她娇憨地笑,每看汤嘉逊一眼,心底的痴迷多一层,而汤嘉逊看着郑稔尔,心底则是一种叹息,婚姻这种事总让他觉得有些远,可是他实打实有了一位妻子。</p>

    这位郑稔尔也是堂堂金色豪门的大小姐,父亲是赫赫有名的郑尧川,哥哥是SEA集团的掌门人,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平时在家一定是身娇肉贵的。如今在那么多人的面前,被小姑子抽了巴掌,还可以跟没事人一样,性格真的好的没话说。</p>

    而他吩咐她去做什么,她也是任劳任怨的,更何况她很多事做的都不错,野营这种事好像她也是行家,支起帐篷来手脚麻利极了,男人的工作她也会抢着做,至于容貌,她长的也是清新可人的,加之帅气直爽的魅力挂着,该是个有很多男人追的女孩子。</p>

    她注意到她帮川宁算账的时候,在手账本能画出很多图案,有卡通的、有抽象的,真的很有个人风格,而她还画了许许多多的面孔,那是今天来的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神情特质都能捕捉的十分到位,那画下的人物简直是栩栩如生的。才华是挺可贵的东西,也是汤嘉逊欣赏的,而每每想到她曾经是一位国际顶尖的设计师,却为了他跑来了这里,苦涩地等待着他,他的心会有许多内疚。</p>

    总而言之,这个和他注册结婚的女人是那么聪明又那么愚笨,那么坚韧又那么柔弱,简直是个矛盾的综合体。</p>

    汤嘉逊的思考不可谓不对,郑稔尔的确是个聪明的女孩子,郑氏大家族不会让她变成一个平庸的傻子,她的阅历是从小可以超越同龄的女孩子一大截的,至于愚笨,她只是在爱情愚笨过,甚至这种愚笨差点毁了她人生的整个基本面。</p>

    她的坚韧是她为了设计师的梦想追逐的结果,她的柔弱是因为她是个向往爱情的女人,她会为爱低头,甚至她觉得曾经被汤嘉逊耳提面命是因为汤嘉逊读懂了她,这种命运的缠绕,让她觉得自己是宿命的,五年前汤嘉逊抢婚离开的那一刹,汤嘉逊深深地撞击了她的心房,他的出事让她悲伤至极,那种失去的感觉,让她明白这个男人在她的心里多么重要,而没有了他,她的人生将会何等的乏味。</p>

    “嘉逊如果不在乎我,不会这样的,对不起,对不起,回去你们每人打我十下我都愿意。”郑稔尔是一陷入爱情无法自拔的人,当大家闷头用餐的时候,郑稔尔告诉汤嘉逊这边他以前来过。</p>

    “是吗?”</p>

    “你最好的朋友思聿,还有男人帮的朋友们都在,我们也像这样地围坐在一起,很开心。”郑稔尔露出一排贝齿,篝火映着她黑白分明的眼睛,像一湾清澈的湖水,有粼粼美好的涟漪在闪动。</p>

    川宁闻言,只垂首狂扒拉盘子里的饭菜,汤嘉逊朝他笑的时候,他鼓着塞满饭粒的嘴巴,悬点没噎死。他瞅着那颗转过的脑袋,一脸苦相,实则那次游玩,郑稔尔哭的天昏地暗,悬点没把汤嘉逊打死,那是川宁有史以来组织的最糟糕的一次活动。</p>

    “这里景色很美,当年一定是次愉悦的旅行。”环顾这里,风是自由的,天高水阔。</p>

    “我们在一起时很少红脸,对我而言那趟旅行简直不能更开心了,你曾在这里向我告白,嘉逊,我说我会考虑,因为家里的原因不能立即答应你,可你是个非常自信的人,你说你是King,而我会成为你的Queen!”郑稔尔的谎言又从嘴里蹦了出来。</p>

    “Queen?”他对女王似乎没那么高的欣赏力。</p>

    “你是一个骄傲的男人呢,嘉逊,和摩莎那种Queen的意义不同,Queen代表着有一个女人会成为你心的唯一,抢婚那天你是这样告诉我的,我为你骄傲。”</p>

    “骄傲?”</p>

    “对,你做了让我超有幸福感的事,虽然我曾责备你的鲁莽,但是你出事后的每一天,我都觉得你的鲁莽对我弥足珍贵,我是个在感情自大又自卑的人,当你原谅了我所有的不完美,你变成了我的主宰,你是令我一生骄傲的King,我愿意为你俯首称臣!”</p>

    汤嘉逊看着这个女人,她言语里的真情让他无法忽视,他为此矛盾着,他努力地想获得曾经的回忆,又怕等待回忆的日子太过漫长,而伤害了一个他曾经深爱的女人。</p>

    “稔尔,我会考虑我们之间的事的,我并不害怕面对你的家族和你的爸爸,我只是想多想起你一些,这样我觉得更好。”</p>

    “嘉逊,你回来什么都好,我会帮你一起回忆的。”温柔地一笑,在晚饭后她和汤嘉逊一起散步,而阿昌则期待着这夜赶快过去,他想见moon,这里让他想到过去,moon是他这辈子收获的最大的幸运,为了哄moon开心,阿昌很用心地用拉菲草编着一对緑蚱蜢。</p>

    “哦,你的手真巧。”汤嘉逊经过时忍不住赞叹道。</p>

    “嘉逊,我们也一起编过的。”</p>

    “这个吗?”</p>

    “不,是草帽,巴拿马草帽,我亲手教你编的,怕是你已经忘了。”</p>

    郑稔尔这样说着,阿昌抬起了眼帘,拿着拉菲草的手停顿了片刻,那样的一瞥让郑稔尔心发毛了半晌,在从小认识的这群朋友里,郑稔尔从来不敢在阿昌面前造次,他的聪明不亚于盛思聿,沉默自带着一种犀利。</p>

    从阿昌那里取了拉菲草,郑稔尔拉着汤嘉逊灰溜溜地走了,在一辆宝蓝色的跑车内,郑稔尔亲手教着汤嘉逊编着巴拿马草帽,汤嘉逊有些恍惚,他好像确实是编过的,他看着郑稔尔灵巧的手指,脑的苍白变作了影影绰绰的影子,他看到拉菲草从一个女人的指缝穿过,一闪而过的景象,而一股暖流在他的四肢百骸流动,当郑稔尔在副驾驶位睡着的时候,汤嘉逊则仰望着头顶的星空,似乎曾经的那夜也是这般的美好。</p>

    他偷偷碰触了郑稔尔拿着拉菲草的手指,是的,是的,他一定很爱她,那种感觉非常地不同,好像世界预留给他的希望。</p>

    “Elpis……,Elpis……”</p>

    这个名字颤动着他,仿佛有一种他无法压制的力量,在一片白茫茫的浓雾召唤着他回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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