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像太极那样的永远
第36章像太极那样的永远
希尔顿离“倾城之恋”不远,我一手拎着脱下来的西装,一手拎着公文包,慢悠悠地踱步来到了婚纱店的对面。
下午的阳光异常的强烈,虽然室外温度和夏天比起来要凉爽很多,可是炙热的阳光烤在我的黑色衬衫上,还是有一种灼热的感觉,让我汗如雨下。
我想要走到街对面去看看云梦,可是却看见了一辆黑色的奥迪A6稳当的停在了“倾城之恋”的门口,穿着灰色亚麻衬衣的吴忧,拖着他那一头骚气的长发从车子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束鲜艳的有些刺眼的玫瑰花。
他面带笑容的对着车窗照了照,然后阔步走进了店里。
……
我惆怅地站在婚纱店对面的法国梧桐的树荫下,炙热的太阳照射不到我的身影。虽然隔着很远的距离,我依然可以看见云梦满面春风的接过了吴忧的鲜花。
太阳光从店面的橱窗中照射进了婚纱店里,我就这样默默地看着那个长发及腰的身影,被太阳镶上了一道金边,宛如从天而降的仙女。
她像是有感应的回头看了一眼我的方向,只是匆匆的回首,就让我的心瞬间沉沦。
我和她就这样,一个在树荫下,一个在阳光下,一不小心就对峙成了太极那样的永远。
显然她的视力没有我那么好,并没有发现躲在树身后的我。而我却亲眼目睹了她和别的男人紧紧地相拥在一起,这样的场面让我的眼泪悄然的落下。
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啃噬了,疼痛感从心脏处像四周蔓延开来,传遍了我的四肢,直达我的中枢神经,我悲伤的像是一个泄了气的皮球,靠着树杆,缓缓地瘫坐在了地上。
……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曾让你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悄然无踪影,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曾让你遍体鳞伤……”
街头的音响忽然响起了老许的《曾经的你》,让我忽然有一种想要放声去痛哭的感觉。
我带着自己珍藏的破木吉他,只身前往这个于我而言完全是陌生的城市,想要找寻自己的信仰,可是到这之后才发现,自己的信仰早已经变味了,现在想起来到就像是歌里所唱,终究是年少轻狂。
一首对青春岁月的怀念之歌和无悔宣言,歌曲中所表露的坚定的勇气和自信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力量,那洗尽铅华的律动在乐手们松弛的演绎下,仿佛我曾经青葱岁月中的串串回响。
我没有去管路上行人的异样眼光,坐在地上,靠着古老的梧桐,两眼无神的看着头顶的树叶被秋风吹落,打着转儿飘落在我的头顶上,直至听完了这首曲子。
我看了看放这首曲子的“好德”便利店,想了想,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拿着我的东西走了进去。
不一会儿我就出来了,手里多了一包薄荷味的万宝路和一个便宜的打火机。
我重新放下了自己的东西,靠在梧桐树上,撕开了烟盒的包装,从里面抽出一根带着薄荷味的香烟,放到了嘴里,拿着打火机点上了。
小雨总说香烟和酒精是让人忘却忧愁的良药,我时常不信。可是当夹杂着薄荷味道的尼古丁从我的嘴里进入肺部,眩晕的感觉产生的时候,我才明白了小雨话里的意思,原来香烟是真的可以让人忘记忧愁。
因为我的全部精力都用来对付这股眩晕的感觉了,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想其他的事情。
……
“秋阳?”我不记得自己抽了几根烟,可就在我吞云吐雾的时候,云梦的声音忽然就在身边响了起来。
我忍着眩晕,赶紧扔掉了手里的烟盒,还有嘴里叼着的烟,这才扭过头看着正气鼓鼓地瞪着眼睛的云梦。
“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云梦的话语里充满了厌恶,她毫不顾忌的向我表达着她对我偷偷抽烟行为的不满。
我有局促不安的看着她,可是眼前却又出现了一个人,留着长发的吴忧。
他背着双手,一副友善的样子盯着我,幸灾乐祸的说道:“阳子啊,你怎么抽起烟来了呢,小梦最讨厌男人抽烟了,是不是压力太大了?要不哥哥给你重新找个单位?”
“滚你妈的,老子好的很,用不着你假惺惺!”我不太习惯嘴里的烟味,于是吐了一口唾沫,朝着吴忧狠狠地骂道。
吴忧眼中闪过了一丝阴霾,只不过他自诩是一个文艺青年,时刻都保持着那副和蔼可亲的面容,笑盈盈地说道:“素质,素质啊,阳子,你这可就拉低了自己的身份了,怎么说你也是我们家小梦多年的朋友了~”
我冷笑了一声,道:“我就是我,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怎么着,你嫉妒?”
吴忧见我一副泼皮的样子,想要再来说教一番,却被云梦用眼神制止了。
“秋阳,你就不能礼貌点吗?人家吴忧也是一片好心!”云梦皱着眉头,替吴忧辩解道。
看着她一心维护吴忧的样子,我的本来激动的内心渐渐平静了下来。
我面色阴沉的捡起了地上的皮包,还有剩下的半盒烟,然后使劲地抽动脸部的肌肉露出了一个苍白的笑容对着吴忧道歉说:“对不起……”说完后我不再看他们,而是转过身,耷拉着脑袋朝着马路对面走了过去,也不在乎来往的车辆是否会对我构成威胁,只是听见一片汽车的鸣笛声,还有充满上海味道的叫骂声。
小黄蜂还孤独的停在婚纱店的门口,只不过散落的前盖已经被重新装了上去,丝毫看不出被维修过的痕迹,看着这幅景象,我不禁地回头看了看对街的云梦,此刻她已经坐到了那辆黑色奥迪A6上,车子不一会儿就飞了出去,消失在车流中。
……
小黄蜂骑到小区门口时跟我闹罢工了,不过幸好撑到家了,我推着车子走进了小区大门,门卫大叔跟我亲切的打着招呼,我将兜里剩下的半盒烟全扔给了他,乐得他都笑不拢口了。
白晓柔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拿着一张躺椅,躺在单元楼前的阴影里悠闲的吹着秋风,手里拿着一本阿SAm的《趁,此身未老》,正津津有味的看着。
这是一本旅游笔记,阿sam用最细腻的文笔写出了最美的风景,而我最向往还是他所写的信徒之城——巴德岗。那里聚集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信徒,他们每天都会虔诚的朝拜自己多信仰的神。
而我一直将云梦视为自己的信仰,所以上海于我而言,就是一座像巴德岗一样的信徒之城。
只是没想到白晓柔也喜欢这本书。
……
黑妞最先发现了我,讨好的冲我叫唤了两声,然后摇着尾巴就冲了上来,欢快地围着我直打转。
看着跟前这条呆萌的二哈,我失落的心情才有了一丝的晴朗。
白晓柔也放下了书看了我一眼,可是她似乎没有想要搭理我的意思,又拿起书遮住了那张祸国殃民的脸庞。
当然,我也根本不想搭理她。
我推着电瓶车绕过了她,进了单元楼,打开了自家的大门,推着车子进了院子,插上了充电器,回头一看才知道黑妞竟然也跟着我的脚步进来了。
……
希尔顿离“倾城之恋”不远,我一手拎着脱下来的西装,一手拎着公文包,慢悠悠地踱步来到了婚纱店的对面。
下午的阳光异常的强烈,虽然室外温度和夏天比起来要凉爽很多,可是炙热的阳光烤在我的黑色衬衫上,还是有一种灼热的感觉,让我汗如雨下。
我想要走到街对面去看看云梦,可是却看见了一辆黑色的奥迪A6稳当的停在了“倾城之恋”的门口,穿着灰色亚麻衬衣的吴忧,拖着他那一头骚气的长发从车子里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束鲜艳的有些刺眼的玫瑰花。
他面带笑容的对着车窗照了照,然后阔步走进了店里。
……
我惆怅地站在婚纱店对面的法国梧桐的树荫下,炙热的太阳照射不到我的身影。虽然隔着很远的距离,我依然可以看见云梦满面春风的接过了吴忧的鲜花。
太阳光从店面的橱窗中照射进了婚纱店里,我就这样默默地看着那个长发及腰的身影,被太阳镶上了一道金边,宛如从天而降的仙女。
她像是有感应的回头看了一眼我的方向,只是匆匆的回首,就让我的心瞬间沉沦。
我和她就这样,一个在树荫下,一个在阳光下,一不小心就对峙成了太极那样的永远。
显然她的视力没有我那么好,并没有发现躲在树身后的我。而我却亲眼目睹了她和别的男人紧紧地相拥在一起,这样的场面让我的眼泪悄然的落下。
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啃噬了,疼痛感从心脏处像四周蔓延开来,传遍了我的四肢,直达我的中枢神经,我悲伤的像是一个泄了气的皮球,靠着树杆,缓缓地瘫坐在了地上。
……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曾让你心疼的姑娘,如今已悄然无踪影,爱情总让你渴望又感到烦恼,曾让你遍体鳞伤……”
街头的音响忽然响起了老许的《曾经的你》,让我忽然有一种想要放声去痛哭的感觉。
我带着自己珍藏的破木吉他,只身前往这个于我而言完全是陌生的城市,想要找寻自己的信仰,可是到这之后才发现,自己的信仰早已经变味了,现在想起来到就像是歌里所唱,终究是年少轻狂。
一首对青春岁月的怀念之歌和无悔宣言,歌曲中所表露的坚定的勇气和自信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力量,那洗尽铅华的律动在乐手们松弛的演绎下,仿佛我曾经青葱岁月中的串串回响。
我没有去管路上行人的异样眼光,坐在地上,靠着古老的梧桐,两眼无神的看着头顶的树叶被秋风吹落,打着转儿飘落在我的头顶上,直至听完了这首曲子。
我看了看放这首曲子的“好德”便利店,想了想,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拿着我的东西走了进去。
不一会儿我就出来了,手里多了一包薄荷味的万宝路和一个便宜的打火机。
我重新放下了自己的东西,靠在梧桐树上,撕开了烟盒的包装,从里面抽出一根带着薄荷味的香烟,放到了嘴里,拿着打火机点上了。
小雨总说香烟和酒精是让人忘却忧愁的良药,我时常不信。可是当夹杂着薄荷味道的尼古丁从我的嘴里进入肺部,眩晕的感觉产生的时候,我才明白了小雨话里的意思,原来香烟是真的可以让人忘记忧愁。
因为我的全部精力都用来对付这股眩晕的感觉了,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想其他的事情。
……
“秋阳?”我不记得自己抽了几根烟,可就在我吞云吐雾的时候,云梦的声音忽然就在身边响了起来。
我忍着眩晕,赶紧扔掉了手里的烟盒,还有嘴里叼着的烟,这才扭过头看着正气鼓鼓地瞪着眼睛的云梦。
“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云梦的话语里充满了厌恶,她毫不顾忌的向我表达着她对我偷偷抽烟行为的不满。
我有局促不安的看着她,可是眼前却又出现了一个人,留着长发的吴忧。
他背着双手,一副友善的样子盯着我,幸灾乐祸的说道:“阳子啊,你怎么抽起烟来了呢,小梦最讨厌男人抽烟了,是不是压力太大了?要不哥哥给你重新找个单位?”
“滚你妈的,老子好的很,用不着你假惺惺!”我不太习惯嘴里的烟味,于是吐了一口唾沫,朝着吴忧狠狠地骂道。
吴忧眼中闪过了一丝阴霾,只不过他自诩是一个文艺青年,时刻都保持着那副和蔼可亲的面容,笑盈盈地说道:“素质,素质啊,阳子,你这可就拉低了自己的身份了,怎么说你也是我们家小梦多年的朋友了~”
我冷笑了一声,道:“我就是我,颜色不一样的烟火,怎么着,你嫉妒?”
吴忧见我一副泼皮的样子,想要再来说教一番,却被云梦用眼神制止了。
“秋阳,你就不能礼貌点吗?人家吴忧也是一片好心!”云梦皱着眉头,替吴忧辩解道。
看着她一心维护吴忧的样子,我的本来激动的内心渐渐平静了下来。
我面色阴沉的捡起了地上的皮包,还有剩下的半盒烟,然后使劲地抽动脸部的肌肉露出了一个苍白的笑容对着吴忧道歉说:“对不起……”说完后我不再看他们,而是转过身,耷拉着脑袋朝着马路对面走了过去,也不在乎来往的车辆是否会对我构成威胁,只是听见一片汽车的鸣笛声,还有充满上海味道的叫骂声。
小黄蜂还孤独的停在婚纱店的门口,只不过散落的前盖已经被重新装了上去,丝毫看不出被维修过的痕迹,看着这幅景象,我不禁地回头看了看对街的云梦,此刻她已经坐到了那辆黑色奥迪A6上,车子不一会儿就飞了出去,消失在车流中。
……
小黄蜂骑到小区门口时跟我闹罢工了,不过幸好撑到家了,我推着车子走进了小区大门,门卫大叔跟我亲切的打着招呼,我将兜里剩下的半盒烟全扔给了他,乐得他都笑不拢口了。
白晓柔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拿着一张躺椅,躺在单元楼前的阴影里悠闲的吹着秋风,手里拿着一本阿SAm的《趁,此身未老》,正津津有味的看着。
这是一本旅游笔记,阿sam用最细腻的文笔写出了最美的风景,而我最向往还是他所写的信徒之城——巴德岗。那里聚集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信徒,他们每天都会虔诚的朝拜自己多信仰的神。
而我一直将云梦视为自己的信仰,所以上海于我而言,就是一座像巴德岗一样的信徒之城。
只是没想到白晓柔也喜欢这本书。
……
黑妞最先发现了我,讨好的冲我叫唤了两声,然后摇着尾巴就冲了上来,欢快地围着我直打转。
看着跟前这条呆萌的二哈,我失落的心情才有了一丝的晴朗。
白晓柔也放下了书看了我一眼,可是她似乎没有想要搭理我的意思,又拿起书遮住了那张祸国殃民的脸庞。
当然,我也根本不想搭理她。
我推着电瓶车绕过了她,进了单元楼,打开了自家的大门,推着车子进了院子,插上了充电器,回头一看才知道黑妞竟然也跟着我的脚步进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