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衰仔的峰回路转

    “路明非,别窝在你的房间里打破游戏了!半斤广东香肠,打折的早餐奶,还有鸣泽要的《最小说》,买完了赶紧回来,把芹菜给我择了!看看传达室有没有包裹和信件。一点也不上心,你这状态考得上一本吗,还不看看美国的大学有没有录用你的。”

    炸雷般的河东狮吼,震得路明非一哆嗦,只敢连声答应,小跑出门。他也体谅婶婶,路鸣泽早就去上补习班了,不使唤他还能使唤谁。

    我再待在房间里恐怕都快烂了。路明非心里如此安慰自己。

    转眼他也高三了,师兄走了也有两年了。

    他口中的师兄,是苏砚。

    路明非升入高中部那天的记忆,已经模糊大半了,只记得心中那个依旧美丽的女孩是坐着帕萨特来的,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和一双蕾丝花边的白短袜,长发上坠着一只HelloKitty的发卡。

    路明非班上最惹火的女孩应该是“小天女”苏晓樯,葡萄牙混血,五官精致,身材惹火。苏晓樯那天似乎是被一辆宝马750i还是一辆奔驰S500送来,眼角眉梢都跳荡着骄傲,挥别了她做煤矿生意的老爹之后进班报到,带着审视的目光打量新班里的男生们,也期盼着他们以惊慕的眼光回看她。但是男生们都斜眼看着远不如苏晓樯亮眼的陈雯雯,因为陈雯雯办完手续之后就捧着一本杜拉斯的《情人》在走廊的长椅上读,阳光照在她白色的棉布裙子和肌肤上,一切仿佛都是透明的。

    “小天女”骄傲了十五年,进高中的第一天就被一个小文艺女青年打败了,满腔的不忿。此刻偏偏有一个没眼色的男生站在她身边,对着陈雯雯指指点点,跟“小天女”说,“那个估计就是我们新班的班花了。”“小天女”自负美貌,何曾受过这等欺辱,在男生脚面上狠狠踩了一脚,掉头就走。

    那个男生就是路明非。

    路明非是个非常坦白到有些憨的人,他觉得陈雯雯比小天女好看,他就这么说了,谁知道跟小天女结了整整三年的冤家,也再次悲催地被班里男生孤立了。陈雯雯是不可及的高岭之花,可苏晓樯可是会挠人的小野猫啊,谁敢惹她呢?其实苏晓樯也没有针对路明非的意思,可衰仔被孤立了,她也懒得费口舌帮忙。

    苏砚就那么恰巧的插入了这平常的青春戏。他是社团部的副部,当看见七八个男生围着一个漂亮女孩来组文学社,又只留下一个可怜的衰仔负责一应繁琐的申请事项的时候,他就看清楚了。

    苏砚那手肘捅了捅路明非,一脸玩味的笑:“明非啊,对那个女生,有意思?”

    衰仔还有些诧异苏砚记住了他的名字,听完了话后却急忙辩解道:“没有,没有的事。”

    苏砚还是在笑,平光镜下的眼睛眯成了条狭长的缝,却没有半点嘲讽的意思。

    “明非,以后常来找师兄玩。”

    苏砚却总是来找路明非来玩,时常一脸随意的来到高一的教室把路明非拽走,一起去打球,吃饭,认识一些没什么架子的同学。

    路明非挺感动的,他明白苏砚不是像班里其他人说的收他当个小跟班,而是真真切切的给他面子。

    高中生或者说所有人都是需要面子的,路明非以前最大的面子就是在网吧秀一下星际的技巧,然后别人一脸崇拜的送上一瓶营养快线。

    他很自卑,认为这些都上不了台面。

    可被他称之为师兄的男人却笑骂他:“怂什么,厉害就是厉害,不擅长的来问师兄,师兄教你。”

    师兄是他的万事屋,他当文学社理事的时候,杂七杂八的事务问题,只要问师兄,师兄都帮他解决。

    记得师兄考完高考的那天,约他出来吃饭。

    是一家小饭馆,不贵,挺干净。

    干锅千叶豆腐,大锅的水煮鱼,蒸腾着热气。

    苏砚:“明非。喜欢陈雯雯吗?”

    几乎与一年前相同意思的问话,不过现在路明非对这个师兄早已没什么防备的。很坦率的点了点头。

    苏砚就是盯着路明非,自说自话:“陈雯雯的眼光很高,隐藏得挺好。”

    路明非噌地一下有种想反驳的冲动。

    “你觉得呢?”

    “没有吧,陈雯雯待人接物挺温和的。”

    苏砚见惯了这种回答,他也曾有过这种幻想,应该说是错觉,事实上,温柔,不就是个谎言。隐藏地比较深的讨厌。

    人没有那么极端,不可能都是敢爱敢恨的性子。

    “明非啊,师兄打算出国了,这一年有你这个朋友挺高兴的,你很实诚,没有太坏的心眼,但是以后我不在学校,你也要外向点,积极点,别总一种没有存在感的样子。”

    “知道了,师兄。”

    “读文学很好。可别偏执了。”

    “知道了,师兄。”

    ……

    那天晚上,就是师兄悠悠地再说,他却不肯静静地听,后来,他才猛然醒悟,师兄真正地走了。

    路明非又从普通男子高中生成了衰仔,男生们没人搭理,女生们冷嘲热讽,社团里鸡毛蒜皮,暗恋着文青女神。

    在便利店里买了婶婶要的袋装奶和广东香肠,又溜达到书摊上,买了一本新出的《最小说》。婶婶觉得路鸣泽就是聪明,好读书,求上进,还特别热爱文学,路鸣泽看《最小说》在婶婶的嘴里也是“我们家鸣泽在学习”,每次那个杂志出新一期婶婶比路鸣泽知道得都清楚,赶着路明非去买,搞得楼下报刊亭的大爷觉得路明非是个忧郁的孩子。但其实路明非很白烂,每次买完《最小说》就靠在报刊亭边把新一期的《家用电脑与游戏》看完,然后扔回摊上,坦荡荡地评价说家游越来越不好看了,拍拍屁股走人。

    有时路明非会想起一起来买杂志的师兄,他是直接买一本《psp玩家》的,可他看见路明非买最小说时总是吐槽“一帮青春写得矫柔做作到极点的穷酸,还非要高大上的说自己一身才气愁肠百结”。

    是呀,真实的青春自己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路明非也会写那矫揉做作的文字,为了整蛊那个装“生无可恋”的表弟,他新申请了一个QQ号起名叫“夕阳的刻痕”,挂上一张短发娇俏萝莉的照片,把年龄填成16岁,性别填成女,个性签名写成“让你的微笑和悲伤成为我这一生的刻痕”。趁着路鸣泽在家上网的时候,他就溜去网吧和“寂寞的贪吃蛇”搭讪……

    路明非就是一个会动点坏心眼的小男孩,他真的没有什么方向。

    大爷早习惯了这个白看书的男孩,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明非啊,听说你要出国啊。”

    “没准的事,申请一下而已,谁要我啊。”路明非无精打采

    “海龟多好,挣钱多。”

    “轮不到我,我要是考不上大学,就来帮大爷你看看摊。赚点买盗版盘的钱就行了。”

    “没出息,看摊能赚多少钱。”

    路明非看着从梧桐树叶缝中透下来的光斑,喃喃着:“挺好,能晒太阳,能看美女。”

    大爷摇了摇头,想骂他一句不争气,却忽然想起来什么

    “明非,我前些天好像看见那个以前常和你一起来买杂志的男孩了。”

    路明非一愣,谁常和我以前买杂志?

    “还带着一副平光镜,斯斯文文的书生气,还是挺有礼貌,和我打招呼呢,嗨,你不说他出国了吗?”

    师兄!回来了!路明非有些惊愕,有种想去找师兄的冲动,但仔细想想,还是算了。

    他们,毕竟是两个世界的人啊。

    就算同样是申请出国了。

    出国这件事,是婶婶一力主张,押着路明非把申请表给填了,还慷慨地付了每所学校几十美元的申请费。婶婶有自己的一套逻辑,路明非的各科成绩中,唯有英语还不错,跟着同班的英语狂人考托福的时候又走了狗屎运,考分不错。以路明非的成绩,上一类本科很难,如今很流行弃考出国,申请一把,再走一次狗屎运拿到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就算对路明非的爸妈和每月寄来那些钱有交待了。这样婶婶也省心了,她已经预先做好了铺垫,这出国留学就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事情,路明非若是真的出国成功,可绝不能太娇气,老是寒暑假跑回国,要在那里勤工俭学,要在那里学英语。总之做什么都好,就是呆在大洋彼岸别让婶婶看见。至于学费,反倒是小事,羊毛出在羊身上,钱可以写信跟路明非爸妈要。婶婶判断路明非的爸妈在国外混这些年应该很有钱,因为婶婶查了给他们汇款的户头,是花旗银行的一个托管账户。那个账户不需要人工操作,只要跟银行说好了,每月自动就会寄出支票。这样路明非的爸妈就得一次在那个户头里存上一大笔钱,每个月定时开支。

    初春天色好,道旁花意浓。

    提着一干物品,路明非慢悠悠地往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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