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次见到母妃,她都离弟弟很近,离我很远。我多希望我是离她最近的小孩。有一次,我鼓起勇气,站到了离她很近的地方。她的头饰很头,也不怎么名贵,她总是不想抢别的妃子的风头。“y”形的领子,在腋下系着纽盘,就是盘扣。她穿的衣服素雅,像她的名字,季朵儿,花那么美,是不需要穿衣服的,再美的衣服,都比不过花儿,她的素雅,让我迷醉。别人称她德妃娘娘,父皇称她季朵儿,我也想称她为季朵儿。刚好她低下身子去浇花盆里的花,我情不自禁地把额头贴到她的下巴上,她很惊异讶,急忙站了起来,看了一眼四周,见都是自己人,才缓过神来。她向后退,问我:“胤禛,你想干什么?”
我愕然。我没想到她会这样问。我以为她会抱我,像抱着弟弟那样,我以为她会亲我的脸庞,可是这样画面都没有出现。弟弟跑了过来,我跟母妃之间的距离又恢复了平时的疏远状态。我说:“我想闻闻母妃身上的香味。”母妃身上有一种天然的香味,是我最喜欢的野玫瑰的香味。从野玫瑰花萼片下面呈一个圆球的部分就开始喜爱,它给我的感觉是那么的神秘,词语再犀利,又能拿花萼怎样呢?花瓣薄,颜色饱满,有种让人怜惜的美,美到了它长再多的刺,我都可以原谅。那种淡淡的香,让我心醉,一朵花有多少香味,我就要占有多少香味。我先是嗅一下空气的味道,再去嗅野玫瑰,如果嗅久了,嗅觉就不灵敏,所以我嗅一下空气再嗅野玫瑰。猛虎嗅蔷薇,玫瑰交给我!嗅谁,需要什么,就嗅什么。从小我就被这种花深深地吸引。它长得比别的玫瑰高,刺也坚硬,移植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别扎了手。它繁殖得很快,枝得起来干枯,它把水分都给了花朵。花朵对枝心领神会,开出了枝的期望,懂,是很重要的,连花都知道,懂,就不必多说,不用敲门,开!我也爱芍药,它妖娆,大气,华丽,炫耀,但是那种香味太浓了,像在是驱赶,而且花期太短了,好像是都没有规划好人生,就开起来,开到半路就没费用了,贷款都来不及。我也喜欢桂花,桂花那种淡淡的香让我想到甜蜜这个词语,可是北方无桂花,南方的桂花做成的香水,喷洒在衣服上是一种享受,但是不见其花,只闻其味,总让人觉得不踏实,好像这香味是借来的,总怕还不起,越闻越不踏实。于是这随手可摘的野玫瑰的芬芳,就成了我流恋忘返的长在枝头的有萼片的故乡。
其实母妃她又何必问呢?她那么善解人意,她懂得花的语言,花开的声音,都是她对时光的注视,她站花从中,她是最美的花啊。她明知道我心意,却装作不知,偏要问一下,是想更明确地记住这场面?想爱,又怕爱带给对方伤害,反而成了一种伤害,我们就这样伤害着对方。我数着母妃季朵儿跟弟弟的交谈与跟我的交谈,每次都是对弟弟说的话的字数比对我说话的字数要多很多。跟弟弟说的话都是肯定句式多一些,跟我说话疑问句更多一些,表达一种怀疑,一种试探。我们都要忠于我们所处的环境,我由佟贵妃的抚顺,母妃跟弟弟生活在一起,母子疏离,是作为皇子的代价,我无法逃避,因为我要活着。”四阿说。
“你不喝些水吗?水总没惹到你?水总没有疏远你吗?”我笑呵呵地说。
“你又来你,你这个小精灵。”
“要是我的蹄子好使,我就捧一抔清水给你喝,堵住你这爱抱怨的嘴。”我笑着说。
“哈哈,你说什么我都爱听,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我将来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是幸运的,你与众不同。有些事,你不想说,我也不问,我尊重你。说到抱怨,我第一个抱怨的是你,你为什么不让我亲你呢?”他捏着我的鼻子说。
“不要了啦,我还没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我不好意思地说。
“父皇说我喜怒无常,我从不掩饰我的喜悦与忧伤,就算有一天我做了让人想不到的事,也都是为了大家,而不是我自己,小猪你应该能懂我。”四阿哥说。
“那当然是啦,我不但懂得你将来会......”我捂上嘴,然后换下一话题,我可不想失去说话的能力。到现在,还是一只猪,连影子都找不到,如果再失去跟四阿哥说话的能力,那还了得?爱因斯坦论证了神话的存在,而我成了亲历者。唉,为什么偏偏是我啊?我还有很多字要写,我的读者都直着脖子在等我呢。曾经有的读者发微消息给我,说到过我家的小区,呆了半天的时间,就为体会一下跟我在一个小区的那种感觉。哎,多么的感人啊。这多有成就感!作家嘛,就是要写字呀。
休息差不多了,四阿哥抱着我扬鞭策马,从别人看到我们是速度的象征,是潇洒,而对于我我们而言,是壮志满怀,同时颠簸。有了速度,就要想那么多了。要是没有四阿哥在,一只猪骑一匹马,那是会笑死人的。我们在阳光里沿着路走,路通往哪里,我们就走向哪里。
“知道吗?和你在一起多开心,在皇宫里,时刻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提防自己不要说错了话,伤害了别人,或被别人伤害,跟你在一起,全不用想那么多,从来没有这样惬意。”马跑得快,风声也跟着大起来,他说话略提高了音量,还不是地代头看着我。我大声地说:“那你把我金屋藏猪呗!”他哈哈大笑起来,把我抱得更紧。
有阳光的地方才好找影子。我们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其实如果能跟四阿哥在一起,找不到影子也没有关系。他看起来似乎比我还着急呢。嫁给四阿哥的女人都是幸福的。
他的人生,那么短暂,那么果敢,有作为,他自己并不知道他面临的艰险。我又不能告诉他。就算我做那么一些改变,我想结果还是会回到历史的场景中去,所以还是顺其自然。谁能阻止太阳从东方升起呢?
我愕然。我没想到她会这样问。我以为她会抱我,像抱着弟弟那样,我以为她会亲我的脸庞,可是这样画面都没有出现。弟弟跑了过来,我跟母妃之间的距离又恢复了平时的疏远状态。我说:“我想闻闻母妃身上的香味。”母妃身上有一种天然的香味,是我最喜欢的野玫瑰的香味。从野玫瑰花萼片下面呈一个圆球的部分就开始喜爱,它给我的感觉是那么的神秘,词语再犀利,又能拿花萼怎样呢?花瓣薄,颜色饱满,有种让人怜惜的美,美到了它长再多的刺,我都可以原谅。那种淡淡的香,让我心醉,一朵花有多少香味,我就要占有多少香味。我先是嗅一下空气的味道,再去嗅野玫瑰,如果嗅久了,嗅觉就不灵敏,所以我嗅一下空气再嗅野玫瑰。猛虎嗅蔷薇,玫瑰交给我!嗅谁,需要什么,就嗅什么。从小我就被这种花深深地吸引。它长得比别的玫瑰高,刺也坚硬,移植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别扎了手。它繁殖得很快,枝得起来干枯,它把水分都给了花朵。花朵对枝心领神会,开出了枝的期望,懂,是很重要的,连花都知道,懂,就不必多说,不用敲门,开!我也爱芍药,它妖娆,大气,华丽,炫耀,但是那种香味太浓了,像在是驱赶,而且花期太短了,好像是都没有规划好人生,就开起来,开到半路就没费用了,贷款都来不及。我也喜欢桂花,桂花那种淡淡的香让我想到甜蜜这个词语,可是北方无桂花,南方的桂花做成的香水,喷洒在衣服上是一种享受,但是不见其花,只闻其味,总让人觉得不踏实,好像这香味是借来的,总怕还不起,越闻越不踏实。于是这随手可摘的野玫瑰的芬芳,就成了我流恋忘返的长在枝头的有萼片的故乡。
其实母妃她又何必问呢?她那么善解人意,她懂得花的语言,花开的声音,都是她对时光的注视,她站花从中,她是最美的花啊。她明知道我心意,却装作不知,偏要问一下,是想更明确地记住这场面?想爱,又怕爱带给对方伤害,反而成了一种伤害,我们就这样伤害着对方。我数着母妃季朵儿跟弟弟的交谈与跟我的交谈,每次都是对弟弟说的话的字数比对我说话的字数要多很多。跟弟弟说的话都是肯定句式多一些,跟我说话疑问句更多一些,表达一种怀疑,一种试探。我们都要忠于我们所处的环境,我由佟贵妃的抚顺,母妃跟弟弟生活在一起,母子疏离,是作为皇子的代价,我无法逃避,因为我要活着。”四阿说。
“你不喝些水吗?水总没惹到你?水总没有疏远你吗?”我笑呵呵地说。
“你又来你,你这个小精灵。”
“要是我的蹄子好使,我就捧一抔清水给你喝,堵住你这爱抱怨的嘴。”我笑着说。
“哈哈,你说什么我都爱听,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我将来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是幸运的,你与众不同。有些事,你不想说,我也不问,我尊重你。说到抱怨,我第一个抱怨的是你,你为什么不让我亲你呢?”他捏着我的鼻子说。
“不要了啦,我还没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我不好意思地说。
“父皇说我喜怒无常,我从不掩饰我的喜悦与忧伤,就算有一天我做了让人想不到的事,也都是为了大家,而不是我自己,小猪你应该能懂我。”四阿哥说。
“那当然是啦,我不但懂得你将来会......”我捂上嘴,然后换下一话题,我可不想失去说话的能力。到现在,还是一只猪,连影子都找不到,如果再失去跟四阿哥说话的能力,那还了得?爱因斯坦论证了神话的存在,而我成了亲历者。唉,为什么偏偏是我啊?我还有很多字要写,我的读者都直着脖子在等我呢。曾经有的读者发微消息给我,说到过我家的小区,呆了半天的时间,就为体会一下跟我在一个小区的那种感觉。哎,多么的感人啊。这多有成就感!作家嘛,就是要写字呀。
休息差不多了,四阿哥抱着我扬鞭策马,从别人看到我们是速度的象征,是潇洒,而对于我我们而言,是壮志满怀,同时颠簸。有了速度,就要想那么多了。要是没有四阿哥在,一只猪骑一匹马,那是会笑死人的。我们在阳光里沿着路走,路通往哪里,我们就走向哪里。
“知道吗?和你在一起多开心,在皇宫里,时刻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提防自己不要说错了话,伤害了别人,或被别人伤害,跟你在一起,全不用想那么多,从来没有这样惬意。”马跑得快,风声也跟着大起来,他说话略提高了音量,还不是地代头看着我。我大声地说:“那你把我金屋藏猪呗!”他哈哈大笑起来,把我抱得更紧。
有阳光的地方才好找影子。我们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其实如果能跟四阿哥在一起,找不到影子也没有关系。他看起来似乎比我还着急呢。嫁给四阿哥的女人都是幸福的。
他的人生,那么短暂,那么果敢,有作为,他自己并不知道他面临的艰险。我又不能告诉他。就算我做那么一些改变,我想结果还是会回到历史的场景中去,所以还是顺其自然。谁能阻止太阳从东方升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