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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已经从窗外照了进来,叶欢揉揉眼睛,手在四下乱摸。手机呢?叶欢一边寻思一边睁开眼睛。当昨晚的场景再一次出现在眼前时,叶欢终于回过神来,原来这不是在做梦,一切都是真的。
叶欢把自己口袋里面的所有东西掏了出来:打火机,手表,只剩二百块钱的钱包,还有一盒白加黑。香烟在上山的时候已经抽完了,唉,早知道应该多揣两包,解解闷也好啊?可是剩下的这些能干什么?正想着,老伯已经敲门了。
“老伯起的挺早啊。”叶欢笑着说道。
“公子,昨晚睡得可好?”老大爷笑着问道。
“很好,谢谢老伯热情款待。”叶欢说道。
“公子这身打扮真是奇异,想必也不是中原人士,请问来自何处啊?”
“我从东土大唐”叶欢差点说顺嘴将唐僧的口头禅说出来,赶紧改口说道:“我的家乡离这里是挺远的,在海上迷路了,一路漂泊过来。”
“想必公子一路肯定吃了不少苦头,如不嫌弃,大可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老伯说道。
虽然初次相识,叶欢却一下子被老大爷的真诚触动了。眼前这个场景,这一瞬间他忽然想起了他的爷爷。也是这么一个慈祥的老人,每次爸妈训他的时候他都会站出来,作为他坚强的后盾。在自己练琴觉得枯燥的时候,也是爷爷带着他偷偷出去玩,给他买好吃的。有时候还会跟自己一起受训,下次仍旧继续。可是这么疼爱自己的爷爷在他上高中的时候就去世了,叶欢当时感觉天塌下来了,他也是第一次看到,平时不苟言笑的爸爸,那一次竟然哭的像个孩子。
“老伯,我要走了,我还要回家呢。”叶欢知道老大爷的好意,但是看看家徒四壁的屋子,留下来只能给别人造成负担。
“对,对,家里还有人惦记呢,以后想来了随时回来。”
“老伯,你这里有没有破旧的衣裳,我穿这身行头”叶欢不好意思的笑笑。
“有,我儿子以前的衣服有几套,你要是不嫌弃,就将就一下。”老大爷说完直接朝着里屋走去。
片刻过后,叶欢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衣服穿好了,还是在老大爷的帮助下完成的。
“你看,老伯,正好合身。”叶欢笑着说道。
“是啊,我儿若在的话,也是这般精神。”老大爷叹着气说道。
“令公子出远门吗?”叶欢问道。
“我儿原本也在衙门里当差,本来大好前程,但却在十多年前一次围剿山贼的任务中丧命。”老大爷说完陷入了一阵痛苦之中。
“抱歉,老伯,我不知道”
“都已经过去了,你看,我这不也挺好的嘛。”
“老伯,感谢昨夜收留之恩,我这身行头就送给你留作纪念。”叶欢说道。
“不可,不可,公子这身衣裳都是上等布料,而且公子还要远行,自己留着以备不时之需。”老大爷推脱的说道。
“老伯,你就留下吧,将来我有一天如果还能回到这里,这也是咱们的见证啊。”
“那好吧。”
问好了县城的方向,叶欢启程了,临走的时候老大爷往他怀里塞了好多蒸饼,还说路途遥远,让他省着点吃。叶欢回头看了一眼这个村庄,郭家村!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回到这里再看看这位老伯。
经过了两个村庄以后,叶欢再也不怀疑这是古代了,一路打听,他也知道了这次穿越直接到了两千年前的东汉。现在的皇帝是汉灵帝,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家伙就是乱世制造者的先驱啊。看来以后要小心了,毕竟在这个年代死一个人根本算不了什么。不过叶欢也有点兴奋,毕竟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以前每次读三国都让他热血沸腾,金戈铁马,谋略横飞。唉,现在想这些还是太早了,能不能生存下来才是头等事。
这古代的空气就是好啊?呼吸都能感觉一丝甜味。只不过走多了也累,叶欢走了一个小时以后,终于忍不住要歇一歇了。看看表,十二点了,这古代的太阳虽然毒,但是树荫下却是凉爽之极。不像后世的夏天,除了空调房,哪里都是闷热。
下午三点半的时候,叶欢终于看见了一个大的城池:舒县!一大群人正朝着城门走去,叶欢也在其中。可能是叶欢的样貌太过寒酸,守城士兵只是扫了他一眼不耐烦的摆摆手。
终于进城了,没有高楼耸立,没有车水马龙,有的只是熙熙攘攘的人群,还有两旁好听的叫卖声。肚子咕噜咕噜的响个不停,蒸饼早已吃完,忽然一股肉香从旁边的酒楼传了出来,叶欢使劲的咽了口唾沫。
不行,必须得搞点吃的,就算是霸王餐也行啊!叶欢抬脚准备进去。
“妈的,臭小子,敢来我们香味居吃霸王餐,活的不耐烦了?也不去打听打听,我们的东家是谁?给我打!”一个衣服破旧的男子被几个伙计架了出来,然后遭到一顿毒打。叶欢仔细看去,这男子身材伟岸,挨打时没有还手,只是眉头皱了皱,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倒也不像是无赖之徒,更像是条好汉。或许跟自己一样,遇到难处了吧?叶欢看看他的身板,再看看自己,想了想还是没有迈进去的勇气。
这东西能值钱吗?叶欢摸摸口袋的打火机站在一家当铺前,来回徘徊。不管了,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够一顿饭钱就行。
“我想当点东西。”叶欢进门看见有人站在柜台后面直接说道。
“客官所当何物啊?可否让我开开眼?”掌柜的笑着说道。
“就是这个。”叶欢将打火机掏了出来。
“这是何物?”掌柜的将打火机拿在手中左看右看,晶莹的红色里面流动着液体,里面一根白色细管,上面一个铁片上面一个眼,旁边一个暗格却又不知如何操作。
“恕老朽眼拙,此物做工鬼斧神工,却不知作何用途?”
“此乃火种。”叶欢心里一阵欢喜,既然你不懂,那我就要好好宰你一顿了。
“火种?”
“可否借一步说话?”叶欢记得以前在书上看过火折子的出现也是到了南北朝时期,在这之前都是用的阳燧和火石取火,打火机放到现在绝对是一个轰动。</P></TD>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已经从窗外照了进来,叶欢揉揉眼睛,手在四下乱摸。手机呢?叶欢一边寻思一边睁开眼睛。当昨晚的场景再一次出现在眼前时,叶欢终于回过神来,原来这不是在做梦,一切都是真的。
叶欢把自己口袋里面的所有东西掏了出来:打火机,手表,只剩二百块钱的钱包,还有一盒白加黑。香烟在上山的时候已经抽完了,唉,早知道应该多揣两包,解解闷也好啊?可是剩下的这些能干什么?正想着,老伯已经敲门了。
“老伯起的挺早啊。”叶欢笑着说道。
“公子,昨晚睡得可好?”老大爷笑着问道。
“很好,谢谢老伯热情款待。”叶欢说道。
“公子这身打扮真是奇异,想必也不是中原人士,请问来自何处啊?”
“我从东土大唐”叶欢差点说顺嘴将唐僧的口头禅说出来,赶紧改口说道:“我的家乡离这里是挺远的,在海上迷路了,一路漂泊过来。”
“想必公子一路肯定吃了不少苦头,如不嫌弃,大可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老伯说道。
虽然初次相识,叶欢却一下子被老大爷的真诚触动了。眼前这个场景,这一瞬间他忽然想起了他的爷爷。也是这么一个慈祥的老人,每次爸妈训他的时候他都会站出来,作为他坚强的后盾。在自己练琴觉得枯燥的时候,也是爷爷带着他偷偷出去玩,给他买好吃的。有时候还会跟自己一起受训,下次仍旧继续。可是这么疼爱自己的爷爷在他上高中的时候就去世了,叶欢当时感觉天塌下来了,他也是第一次看到,平时不苟言笑的爸爸,那一次竟然哭的像个孩子。
“老伯,我要走了,我还要回家呢。”叶欢知道老大爷的好意,但是看看家徒四壁的屋子,留下来只能给别人造成负担。
“对,对,家里还有人惦记呢,以后想来了随时回来。”
“老伯,你这里有没有破旧的衣裳,我穿这身行头”叶欢不好意思的笑笑。
“有,我儿子以前的衣服有几套,你要是不嫌弃,就将就一下。”老大爷说完直接朝着里屋走去。
片刻过后,叶欢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衣服穿好了,还是在老大爷的帮助下完成的。
“你看,老伯,正好合身。”叶欢笑着说道。
“是啊,我儿若在的话,也是这般精神。”老大爷叹着气说道。
“令公子出远门吗?”叶欢问道。
“我儿原本也在衙门里当差,本来大好前程,但却在十多年前一次围剿山贼的任务中丧命。”老大爷说完陷入了一阵痛苦之中。
“抱歉,老伯,我不知道”
“都已经过去了,你看,我这不也挺好的嘛。”
“老伯,感谢昨夜收留之恩,我这身行头就送给你留作纪念。”叶欢说道。
“不可,不可,公子这身衣裳都是上等布料,而且公子还要远行,自己留着以备不时之需。”老大爷推脱的说道。
“老伯,你就留下吧,将来我有一天如果还能回到这里,这也是咱们的见证啊。”
“那好吧。”
问好了县城的方向,叶欢启程了,临走的时候老大爷往他怀里塞了好多蒸饼,还说路途遥远,让他省着点吃。叶欢回头看了一眼这个村庄,郭家村!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回到这里再看看这位老伯。
经过了两个村庄以后,叶欢再也不怀疑这是古代了,一路打听,他也知道了这次穿越直接到了两千年前的东汉。现在的皇帝是汉灵帝,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家伙就是乱世制造者的先驱啊。看来以后要小心了,毕竟在这个年代死一个人根本算不了什么。不过叶欢也有点兴奋,毕竟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以前每次读三国都让他热血沸腾,金戈铁马,谋略横飞。唉,现在想这些还是太早了,能不能生存下来才是头等事。
这古代的空气就是好啊?呼吸都能感觉一丝甜味。只不过走多了也累,叶欢走了一个小时以后,终于忍不住要歇一歇了。看看表,十二点了,这古代的太阳虽然毒,但是树荫下却是凉爽之极。不像后世的夏天,除了空调房,哪里都是闷热。
下午三点半的时候,叶欢终于看见了一个大的城池:舒县!一大群人正朝着城门走去,叶欢也在其中。可能是叶欢的样貌太过寒酸,守城士兵只是扫了他一眼不耐烦的摆摆手。
终于进城了,没有高楼耸立,没有车水马龙,有的只是熙熙攘攘的人群,还有两旁好听的叫卖声。肚子咕噜咕噜的响个不停,蒸饼早已吃完,忽然一股肉香从旁边的酒楼传了出来,叶欢使劲的咽了口唾沫。
不行,必须得搞点吃的,就算是霸王餐也行啊!叶欢抬脚准备进去。
“妈的,臭小子,敢来我们香味居吃霸王餐,活的不耐烦了?也不去打听打听,我们的东家是谁?给我打!”一个衣服破旧的男子被几个伙计架了出来,然后遭到一顿毒打。叶欢仔细看去,这男子身材伟岸,挨打时没有还手,只是眉头皱了皱,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倒也不像是无赖之徒,更像是条好汉。或许跟自己一样,遇到难处了吧?叶欢看看他的身板,再看看自己,想了想还是没有迈进去的勇气。
这东西能值钱吗?叶欢摸摸口袋的打火机站在一家当铺前,来回徘徊。不管了,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够一顿饭钱就行。
“我想当点东西。”叶欢进门看见有人站在柜台后面直接说道。
“客官所当何物啊?可否让我开开眼?”掌柜的笑着说道。
“就是这个。”叶欢将打火机掏了出来。
“这是何物?”掌柜的将打火机拿在手中左看右看,晶莹的红色里面流动着液体,里面一根白色细管,上面一个铁片上面一个眼,旁边一个暗格却又不知如何操作。
“恕老朽眼拙,此物做工鬼斧神工,却不知作何用途?”
“此乃火种。”叶欢心里一阵欢喜,既然你不懂,那我就要好好宰你一顿了。
“火种?”
“可否借一步说话?”叶欢记得以前在书上看过火折子的出现也是到了南北朝时期,在这之前都是用的阳燧和火石取火,打火机放到现在绝对是一个轰动。</P></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