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庄观内,清风明月听着自家师傅的话,不由有些无奈,亏他们还担心师傅知道自己两人去了花果山而不开心,甚至责罚他们。
毕竟之前齐羽来五庄观时以一人之力横扫观内所有弟子,虽说镇元子没说什么,但在清风明月看来,这么落面子的事情,怎么都不会开心的。
结果呢,压根儿就是他们想多了,镇元子根本就已经忘记这件事了。
不得已,清风只能解释道:“花果山之主,六耳猕猴,之前还来这里向您求了几枚人参果呢?”
六耳猕猴!
一提起这四个字,镇元子立刻回想了起来,那个拥有‘斡旋造化’神通的猴王,也是三界之中,唯一一个令他心神产生动荡的后辈。
“是他啊。”
镇元子感慨一声,自从那次之后,他便去了昆仑玉虚宫和元始天尊的化身论道,没有过多关注三界中发生的事情。
而齐羽也因为刻意低调的缘故,没有在三界中掀起什么狂澜,自然也就没什么劲16爆的消息传出。
所以镇元子这些年也并没有听说关于齐羽的任何事情。
如今被清风明月提起,也让他一下子回想起来。
“这红酒是他酿出的吗?”镇元子好奇道。
“是的,正是出自那六耳猕猴之手。”明月点头道。
一个妖族,居然会此等技艺?
镇元子很是惊讶,虽然他还没有品尝此酒,但凭借他多年的品酒经验来看,这定然是一种绝世好酒。
活了这么多年,神通修为方面镇元子不说多屌,但单就品酒方面来说,他绝对名列三界前列。
用一句话来说,镇元子喝过的酒比你喝过的水都要多的多。
“师傅,你若想品尝此酒的话,用这一套高脚杯最为合适。”
清风这时从储物空间内取出一套精装的高脚杯,给镇元子奉上。
这本来是他带回来给众位师兄的,所以买了一套精装的高脚杯,不过如今,只能献出来了。
“哦?”
镇元子目光扫去,神色微动,“这什么高脚杯是琉璃所制吗?这般透明铮亮。”
他还没有见过这般晶莹剔透的酒杯,似与琉璃很相似,但却又不甚相同。
“回师傅,这并非是琉璃所制,而是一种叫做玻璃的材料制造而出的,成分与琉璃很相似,但却又有很大不同。”
明月初时见到高脚杯时,也曾被惊了一下,好奇无比。
遂在百般打听之下,才知晓了这种叫做‘玻璃’的材料。
“玻璃?”
镇元子拿起一只高脚杯,扫了一眼,以他的能力,自然一眼看出这杯子乃是凡物,不具备任何灵气。
不过达到他这种境界,灵物不灵物差别不是很大,他们看的是本质,以及其背后隐藏的意义。
此时镇元子可以看出,这玻璃的制造水平明显已经超出当代凡界的水准了,对于推动这方面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花果山,六耳猕猴么。”
镇元子嘴中忍不住咀嚼这几个字,再一次对齐羽产生了好奇,而这次,却不关于神通。
随后,镇元子拿着红酒和高脚杯一步走入九天上,穿梭虚空而去。
临走前,他留下一句话道:“我先去玉虚宫一趟,你们两个等我回来,再与我一同去那花果山。”
第三百二十七章 镇元子:劳资喝过的酒比你喝过的水都多!【3】——>>(第1/2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临走前,他留下一句话道:“我先去玉虚宫一趟,你们两个等我回来,再与我一同去那花果山。”
“是,遵命!”
清风明月赶紧行礼,恭送镇元子离开。
待看到后者完全消失后,两位道童不由相视一眼,脸上露出一抹‘劫后余生’般的笑容。
玛德,吓死宝宝了!
洞府内。
齐羽正在修行,忽然听到一道破碎般的声音传来,他下意识睁开双眼,看向了眼前。
只见不远处,那属于敖听心的金茧发出异动声,既而,一道道裂痕出现,由小而大,由少而多。
片刻间,已然覆盖了整个金茧。
下一息,只听一声爆鸣,那金茧轰然破碎开来,无数金色碎片飞舞,化为绚烂光辉,充斥着整个洞府。
而在那朦胧的金光之中,一道婀娜曼妙的身影若隐若现,似有无限美好。
此时,在外界。
九天之上,忽然狂风大作,天地间生出重重异相,有七彩祥云呈现,瑞彩千条,霞光万缕,一片绚烂夺目。
“吟”
既而,一声龙吟回荡九霄,穿天破地,回荡在花果山所有生灵的耳畔。
七彩祥云之中,一头金色神龙探出身来,通体璀璨似金,遮天蔽日,浩瀚龙威如瀑布般倾泻而下,刹那间笼罩花果山所有地方。
“龙!有金龙!”
“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有金龙?”
“这金龙好眼熟的样子,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看这个方向是大王的洞府,难道是二大王?”
“000”
众生灵们见到这种异相,皆议论纷纷,神色震动不已。
而正在建设家园的灵族们就更不用说了,一个个皆目瞪口呆,看着那天上的金色神龙。
尤其是灵族族长,更是惊的一蹦而起,震惊道:“五爪金龙?远古龙族皇者!?怎么可能!”
当今时代的龙族血脉已经衰败至此,沦为漫天仙佛都可随意奴役的对象,可谓一蹶不振,再也不复往日荣光。
然而现在,却诞生了这样一尊龙族皇者五爪金龙,这代表着什么灵族族长心里很清楚。
龙族,很可能要崛起了!
“而且还不是新生的五爪金龙,修为竟然达到了大罗金仙期”
灵族族长稍微模糊的感应了片刻,咋舌道。
这说明对方已经存世许久了,但却一直没有在三界之中流传,在有意隐藏自己,默默修行。
“这小小的一座花果山,居然隐藏着这么多恐怖的家伙,真的是”
灵族族长摇了摇头,心中对齐羽佩服的不行,也不知道他都是从哪里弄来的,这尼玛太神通广大了吧!.
毕竟之前齐羽来五庄观时以一人之力横扫观内所有弟子,虽说镇元子没说什么,但在清风明月看来,这么落面子的事情,怎么都不会开心的。
结果呢,压根儿就是他们想多了,镇元子根本就已经忘记这件事了。
不得已,清风只能解释道:“花果山之主,六耳猕猴,之前还来这里向您求了几枚人参果呢?”
六耳猕猴!
一提起这四个字,镇元子立刻回想了起来,那个拥有‘斡旋造化’神通的猴王,也是三界之中,唯一一个令他心神产生动荡的后辈。
“是他啊。”
镇元子感慨一声,自从那次之后,他便去了昆仑玉虚宫和元始天尊的化身论道,没有过多关注三界中发生的事情。
而齐羽也因为刻意低调的缘故,没有在三界中掀起什么狂澜,自然也就没什么劲16爆的消息传出。
所以镇元子这些年也并没有听说关于齐羽的任何事情。
如今被清风明月提起,也让他一下子回想起来。
“这红酒是他酿出的吗?”镇元子好奇道。
“是的,正是出自那六耳猕猴之手。”明月点头道。
一个妖族,居然会此等技艺?
镇元子很是惊讶,虽然他还没有品尝此酒,但凭借他多年的品酒经验来看,这定然是一种绝世好酒。
活了这么多年,神通修为方面镇元子不说多屌,但单就品酒方面来说,他绝对名列三界前列。
用一句话来说,镇元子喝过的酒比你喝过的水都要多的多。
“师傅,你若想品尝此酒的话,用这一套高脚杯最为合适。”
清风这时从储物空间内取出一套精装的高脚杯,给镇元子奉上。
这本来是他带回来给众位师兄的,所以买了一套精装的高脚杯,不过如今,只能献出来了。
“哦?”
镇元子目光扫去,神色微动,“这什么高脚杯是琉璃所制吗?这般透明铮亮。”
他还没有见过这般晶莹剔透的酒杯,似与琉璃很相似,但却又不甚相同。
“回师傅,这并非是琉璃所制,而是一种叫做玻璃的材料制造而出的,成分与琉璃很相似,但却又有很大不同。”
明月初时见到高脚杯时,也曾被惊了一下,好奇无比。
遂在百般打听之下,才知晓了这种叫做‘玻璃’的材料。
“玻璃?”
镇元子拿起一只高脚杯,扫了一眼,以他的能力,自然一眼看出这杯子乃是凡物,不具备任何灵气。
不过达到他这种境界,灵物不灵物差别不是很大,他们看的是本质,以及其背后隐藏的意义。
此时镇元子可以看出,这玻璃的制造水平明显已经超出当代凡界的水准了,对于推动这方面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花果山,六耳猕猴么。”
镇元子嘴中忍不住咀嚼这几个字,再一次对齐羽产生了好奇,而这次,却不关于神通。
随后,镇元子拿着红酒和高脚杯一步走入九天上,穿梭虚空而去。
临走前,他留下一句话道:“我先去玉虚宫一趟,你们两个等我回来,再与我一同去那花果山。”
第三百二十七章 镇元子:劳资喝过的酒比你喝过的水都多!【3】——>>(第1/2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临走前,他留下一句话道:“我先去玉虚宫一趟,你们两个等我回来,再与我一同去那花果山。”
“是,遵命!”
清风明月赶紧行礼,恭送镇元子离开。
待看到后者完全消失后,两位道童不由相视一眼,脸上露出一抹‘劫后余生’般的笑容。
玛德,吓死宝宝了!
洞府内。
齐羽正在修行,忽然听到一道破碎般的声音传来,他下意识睁开双眼,看向了眼前。
只见不远处,那属于敖听心的金茧发出异动声,既而,一道道裂痕出现,由小而大,由少而多。
片刻间,已然覆盖了整个金茧。
下一息,只听一声爆鸣,那金茧轰然破碎开来,无数金色碎片飞舞,化为绚烂光辉,充斥着整个洞府。
而在那朦胧的金光之中,一道婀娜曼妙的身影若隐若现,似有无限美好。
此时,在外界。
九天之上,忽然狂风大作,天地间生出重重异相,有七彩祥云呈现,瑞彩千条,霞光万缕,一片绚烂夺目。
“吟”
既而,一声龙吟回荡九霄,穿天破地,回荡在花果山所有生灵的耳畔。
七彩祥云之中,一头金色神龙探出身来,通体璀璨似金,遮天蔽日,浩瀚龙威如瀑布般倾泻而下,刹那间笼罩花果山所有地方。
“龙!有金龙!”
“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有金龙?”
“这金龙好眼熟的样子,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看这个方向是大王的洞府,难道是二大王?”
“000”
众生灵们见到这种异相,皆议论纷纷,神色震动不已。
而正在建设家园的灵族们就更不用说了,一个个皆目瞪口呆,看着那天上的金色神龙。
尤其是灵族族长,更是惊的一蹦而起,震惊道:“五爪金龙?远古龙族皇者!?怎么可能!”
当今时代的龙族血脉已经衰败至此,沦为漫天仙佛都可随意奴役的对象,可谓一蹶不振,再也不复往日荣光。
然而现在,却诞生了这样一尊龙族皇者五爪金龙,这代表着什么灵族族长心里很清楚。
龙族,很可能要崛起了!
“而且还不是新生的五爪金龙,修为竟然达到了大罗金仙期”
灵族族长稍微模糊的感应了片刻,咋舌道。
这说明对方已经存世许久了,但却一直没有在三界之中流传,在有意隐藏自己,默默修行。
“这小小的一座花果山,居然隐藏着这么多恐怖的家伙,真的是”
灵族族长摇了摇头,心中对齐羽佩服的不行,也不知道他都是从哪里弄来的,这尼玛太神通广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