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邓依依,女,就读于京都外国语大学,享年二十三岁。
学校没课的时候,我都在一家叫做皇家一号的会所打小时工,当服务员,负责给客人送酒。
可我绝不卖身,我很讨厌那里肮脏的交易,但那里的客人给的小费真的很高。
大概一个月前的那天晚上,皇家一号的经理让我把酒送进顶级贵宾包房,可我根本不知道那扇门里等待我的是什么。
等我进去以后,我才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那个男人,那是我永世难忘的一个人。
我恨他,我恨他恨到了骨子里,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的一个女明星,就是被他害得身败名裂,永世不得超生。
我恨的那个人叫王明涛。
我很喜欢很喜欢的人,是于梦笙,而我是她的粉丝。
我是个孤儿,得过白血病,是于梦笙一次次的救济我,鼓励我活下去。
笙笙她名气大,歌唱的好,平易近人,美的像天使。
像笙笙这么善良的人本应该永远用歌声去抚慰人的心灵,可是在四年前,她却被王明涛诬陷杀人,更被王明涛暗中策划身败名裂,牢底坐穿!
其实,在我送酒进去那间屋子,看到王明涛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是他陷害的于梦笙。
虽然我一直都怀疑,当年于梦笙的杀人案是冤案,可我从来没想到是王明涛在幕后一手策划的。
我只是本能的厌恶王明涛,因为王明涛真正出名是在于梦笙被判刑以后。
他是歌手出道的,可是他唱的那些歌,很多都是笙笙早就写好的,只不过还未发表罢了,但是我知道那就是笙笙的歌,只不过被王明涛冠上了他的名字罢了。
正因为如此,见到王明涛的时候,我很愤怒,我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愤慨,可他是大明星啊,我又能对他做什么,我只能把酒扔在桌子上,转身就想摔门离开。
可是王明涛没有让我离开,他拽住了我的头发,把我的头往门上猛砸。
我疯狂的骂他恶心,奸诈,那时候我气疯了,甚至还对他说,是他害惨了笙笙,所以我看见他就恶心的想吐。
听到于梦笙的名字,王明涛突然笑了起来,他笑得非常兴奋。
他再次拽住了我的头发,把我按在了地上,他高兴极了,他对我说:四年了,竟然还有人喜欢于梦笙。
后来发生的大部分事情,我真的都不记得了,我被他拖进了厕所里,他用脚踩着我的头,把我按在马桶里,打我,羞辱我,根本没有把我当人看。
很疼,真的很疼!
我拼命的呼喊救命,可根本没有人理我。
这大概就是命吧,是我命里的劫数!
然后就在厕所里,他终于忍不住强爆了我。
他发现我是个干净的女人后,更加的兴奋,他在我的耳边,亲口对我说:我喜欢的于梦笙,也是被他玩的婊子,他说于梦笙更脏。
可我不相信,我拼命的反抗,可是他愈发的疯狂,一遍遍的殴打我,虐待我。
并且不停不停地告诉我,他是怎么用同样的方式折磨笙笙的,他说于梦笙是一个受虐狂,他说笙笙喜欢被他玩。
他还说四年前的那件杀人案,人不是于梦笙杀的,而是他杀的。
杀人对他来说本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是四年前那件杀人案闹得太大了,收不了场了,笙笙因为爱他,才心甘情愿的替他去坐牢。
我接受不了,我也不相信,王明涛就是个疯子,可他说的那些话却一直在我耳朵边上不断的回响。
那一刻,我觉得天塌下来了,我多么希望我能把那些话录下来,放给全国的人听,让喜欢笙笙的人,都知道笙笙是被王明涛诬陷的。
那个时候,我就觉得我一定要活下去,我要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知道,王明涛他根本不是人,是畜生,是人渣!
后来,我真的没有死,王明涛离开的时候,把我扔到了浴缸里,他反反复复洗了我好多遍。
他跟我说,就算去告他,也没有证据,而且他家世很深,人脉很广,没有警察敢调查他。
是啊,他说的没错,确实没人会相信我,可我觉得我应该试试,这世界上不是有万一吗?
接待我的是个叫季洁的女警官,她长得很好看,她居然真的相信我,她带我去做检查,她说如果有证据,一定会帮我把王明涛绳之以法。
那时候我觉得,王明涛说的也不一定是对的。
可是现实真的打了我一巴掌,王明涛做的太干净了,我身体里的那些肮脏早就被浴水给冲刷掉了,根本没有证据能证明是他强爆的我。
我带着季警官去了案发现场皇家一号,我让他们去查监控,我让他们去查包房的痕迹。
可是所有,所有的一切证据都被王明涛毁了,那天晚上的监控竟然显示王明涛从来没去过皇家一号,又何来强爆我之说?
这件事闹得很大,甚至一度成为娱乐圈的头条。
可王明涛是大明星啊,他让人出示了他当天晚上不在场的证据,尽管我知道那证据是伪造的,但再也没有人相信我了,因为我根本拿不出王明涛强爆的证据。
所有人都在骂我,所有人都同情王明涛。
然后我突然意识到,王明涛是无法战胜的存在,我永远都无法替自己,替笙笙讨回公道。
所以我想杀掉王明涛,如果成功了,我真的会高兴死。
可如果失败了,我知道王明涛一定会杀了我,但如果我死了,是不是会有好心人再继续查我的案子呢?甚至替四年前,笙笙的杀人案翻案呢?
其实,我也没报太大的希望,但是人都要死了,再做一些幻想也没错,对不对?
求求你们了,无论如何,都要替笙笙翻案,她真的是无辜的,一切都是王明涛害的。
求你们,相信我!
信的末尾没有落款,并以“你好”为开头,“相信我”为结尾。
邓依依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这封信会辗转落在方逸的手里,她甚至都认为不会有人拆开。
可是她还是清楚陈述了所发生的一切,因为她只想要一个公道,哪怕幻想一下。
整个屋子里寂静的可怕。
方逸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正义和公道,这两个词竟然如此的重,重如泰山压顶,重到令人绝望。
学校没课的时候,我都在一家叫做皇家一号的会所打小时工,当服务员,负责给客人送酒。
可我绝不卖身,我很讨厌那里肮脏的交易,但那里的客人给的小费真的很高。
大概一个月前的那天晚上,皇家一号的经理让我把酒送进顶级贵宾包房,可我根本不知道那扇门里等待我的是什么。
等我进去以后,我才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那个男人,那是我永世难忘的一个人。
我恨他,我恨他恨到了骨子里,我曾经很喜欢很喜欢的一个女明星,就是被他害得身败名裂,永世不得超生。
我恨的那个人叫王明涛。
我很喜欢很喜欢的人,是于梦笙,而我是她的粉丝。
我是个孤儿,得过白血病,是于梦笙一次次的救济我,鼓励我活下去。
笙笙她名气大,歌唱的好,平易近人,美的像天使。
像笙笙这么善良的人本应该永远用歌声去抚慰人的心灵,可是在四年前,她却被王明涛诬陷杀人,更被王明涛暗中策划身败名裂,牢底坐穿!
其实,在我送酒进去那间屋子,看到王明涛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是他陷害的于梦笙。
虽然我一直都怀疑,当年于梦笙的杀人案是冤案,可我从来没想到是王明涛在幕后一手策划的。
我只是本能的厌恶王明涛,因为王明涛真正出名是在于梦笙被判刑以后。
他是歌手出道的,可是他唱的那些歌,很多都是笙笙早就写好的,只不过还未发表罢了,但是我知道那就是笙笙的歌,只不过被王明涛冠上了他的名字罢了。
正因为如此,见到王明涛的时候,我很愤怒,我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愤慨,可他是大明星啊,我又能对他做什么,我只能把酒扔在桌子上,转身就想摔门离开。
可是王明涛没有让我离开,他拽住了我的头发,把我的头往门上猛砸。
我疯狂的骂他恶心,奸诈,那时候我气疯了,甚至还对他说,是他害惨了笙笙,所以我看见他就恶心的想吐。
听到于梦笙的名字,王明涛突然笑了起来,他笑得非常兴奋。
他再次拽住了我的头发,把我按在了地上,他高兴极了,他对我说:四年了,竟然还有人喜欢于梦笙。
后来发生的大部分事情,我真的都不记得了,我被他拖进了厕所里,他用脚踩着我的头,把我按在马桶里,打我,羞辱我,根本没有把我当人看。
很疼,真的很疼!
我拼命的呼喊救命,可根本没有人理我。
这大概就是命吧,是我命里的劫数!
然后就在厕所里,他终于忍不住强爆了我。
他发现我是个干净的女人后,更加的兴奋,他在我的耳边,亲口对我说:我喜欢的于梦笙,也是被他玩的婊子,他说于梦笙更脏。
可我不相信,我拼命的反抗,可是他愈发的疯狂,一遍遍的殴打我,虐待我。
并且不停不停地告诉我,他是怎么用同样的方式折磨笙笙的,他说于梦笙是一个受虐狂,他说笙笙喜欢被他玩。
他还说四年前的那件杀人案,人不是于梦笙杀的,而是他杀的。
杀人对他来说本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可是四年前那件杀人案闹得太大了,收不了场了,笙笙因为爱他,才心甘情愿的替他去坐牢。
我接受不了,我也不相信,王明涛就是个疯子,可他说的那些话却一直在我耳朵边上不断的回响。
那一刻,我觉得天塌下来了,我多么希望我能把那些话录下来,放给全国的人听,让喜欢笙笙的人,都知道笙笙是被王明涛诬陷的。
那个时候,我就觉得我一定要活下去,我要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知道,王明涛他根本不是人,是畜生,是人渣!
后来,我真的没有死,王明涛离开的时候,把我扔到了浴缸里,他反反复复洗了我好多遍。
他跟我说,就算去告他,也没有证据,而且他家世很深,人脉很广,没有警察敢调查他。
是啊,他说的没错,确实没人会相信我,可我觉得我应该试试,这世界上不是有万一吗?
接待我的是个叫季洁的女警官,她长得很好看,她居然真的相信我,她带我去做检查,她说如果有证据,一定会帮我把王明涛绳之以法。
那时候我觉得,王明涛说的也不一定是对的。
可是现实真的打了我一巴掌,王明涛做的太干净了,我身体里的那些肮脏早就被浴水给冲刷掉了,根本没有证据能证明是他强爆的我。
我带着季警官去了案发现场皇家一号,我让他们去查监控,我让他们去查包房的痕迹。
可是所有,所有的一切证据都被王明涛毁了,那天晚上的监控竟然显示王明涛从来没去过皇家一号,又何来强爆我之说?
这件事闹得很大,甚至一度成为娱乐圈的头条。
可王明涛是大明星啊,他让人出示了他当天晚上不在场的证据,尽管我知道那证据是伪造的,但再也没有人相信我了,因为我根本拿不出王明涛强爆的证据。
所有人都在骂我,所有人都同情王明涛。
然后我突然意识到,王明涛是无法战胜的存在,我永远都无法替自己,替笙笙讨回公道。
所以我想杀掉王明涛,如果成功了,我真的会高兴死。
可如果失败了,我知道王明涛一定会杀了我,但如果我死了,是不是会有好心人再继续查我的案子呢?甚至替四年前,笙笙的杀人案翻案呢?
其实,我也没报太大的希望,但是人都要死了,再做一些幻想也没错,对不对?
求求你们了,无论如何,都要替笙笙翻案,她真的是无辜的,一切都是王明涛害的。
求你们,相信我!
信的末尾没有落款,并以“你好”为开头,“相信我”为结尾。
邓依依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这封信会辗转落在方逸的手里,她甚至都认为不会有人拆开。
可是她还是清楚陈述了所发生的一切,因为她只想要一个公道,哪怕幻想一下。
整个屋子里寂静的可怕。
方逸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正义和公道,这两个词竟然如此的重,重如泰山压顶,重到令人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