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古惑仔,疯狂的古惑仔,天生的亡命徒。拥有最快的刀,和无限的勇气,令人生畏的悍勇。也有致命的弱点就是没有脑子。

    我冲动,不顾一切。我暴躁,很多时候没有理智。大家知道成功的古惑仔不是这样的。像我这样的,一般会被称作是街头上的‘烂仔’。不值一提,有勇无谋的小混混。

    没有地位,我依然潇洒,被人奚落,‘他妈的’老子砍他。可是........这样就会结下无数的仇家。

    冲动是魔鬼啊,我就像是个被魔鬼附了身的人,等待我的只有无边的黑暗。历史只会成就智者,或者是智勇双全的人,莽夫从来都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我他妈的就是笑柄。

    还是众矢之的。

    虽然冲动,但我恪守帮规,暴躁之余不忘义气当先。坏了,白痴,这个年代谁会欣赏只会循规蹈矩,不耍阴谋诡计的人。你对兄弟讲义气,更是笨蛋,不看电视啊,大哥。兄弟是用来利用和出卖的。

    利用完了再出卖吗。

    这一切注定要和一些词联系在一起。什么词,陷阱、寻仇、报复、追杀、死亡。

    就在公元N年的一天,我终于迎来了这一切的终结,作为一个结下无数仇家的我,注定会有这样的结局。

    我买了一包香烟,取出一支点燃了。火柴上,微弱的火焰还没有来得及熄灭,烟头上清淡的白烟刚刚升起的一瞬间,刀光闪烁。

    不是一把,是将近三十把。明晃晃的片刀。我虽然没脑子,可不是笨蛋,刀子划破肌肤,砍裂骨头的滋味并不好受,这个常识从十五岁起我就知道了。

    六十几双血红发亮的眼睛向我瞪视过来,眼神化作一道道无形利剑戳刺着我。

    我一把把烟头抛在地上,猛然转过街角,向胡同跑去。三十个人把路都堵住了,我只有这个角度可以逃走。

    想不到,这些黑社会的大哥,还懂得兵法,‘围而必缺,穷寇莫追’连孙子兵法都用上了。

    我在一时冲动之下,跑进了一条死胡同。

    怪不得这些家伙闪开一条路让我跑,原来算准了我会这样做,哎,谁让咱是有勇无谋呢。他们根本就不追我,只是慢慢的合拢来,把胡同的出口堵住,然后一点一点的向我逼近。

    其中一个穿着黑衬衫,高平头上染着五六种颜色的家伙,用刀指着我,冷笑着说;“燕少君,你他妈的也有今天,还记得我大哥的腿是怎么瘸的吗?老子今天要你拿命来赔他的右腿。”

    我冷笑了一声,从身后抽出一把片刀,大叫着说;“黑老二,你大哥的腿是我砍的不假,不过我们两个之间并没有仇怨,不过就是因为几句口角大打出手,他打输了那是技不如人,也怪不到我的身上,我们出来混的本来就是有今天没明天的吗?”

    黑老二回头看了一眼他的小弟,点了点头,淡淡的说;“没错很有道理,我们出来混的本来就是过一天算一天,不过.........。”他狞笑了一声说;“少君哥,你是注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我的悍勇激发了勇气,一股热流猛然窜入胸臆之间,胸膛就像是要爆裂开来,从小到大越是危险,我就越亢奋。

    黑老二两臂一挥,说了一句,国民党军官的经典台词“兄弟们,给我上。”应该还有一句潜台词没有说出来。

    “你们上去拼命,我先在一边消消气。”这就是黑社会的大哥。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活的长活的久。

    ‘一将功成万骨枯’烈士的鲜血可以染红大红征袍。战友的枯骨,可以铸就你上升的阶梯。

    其实黑老二根本就没有想要我的命,他也不敢。毕竟人命关天吗?在大街上砍死人,就算是黑社会大哥,也不容易逃脱的。

    这一次又是冲动惹的祸。

    魔鬼啊,你只是赐给我冲动,却没有施舍一点魔力给我。

    由于我的奋力抵抗,先后有七八个人在我的悍勇刀光之下被砍伤,哀号着倒在地上。假如我有援兵到来,这些人可能会被我的‘快刀’吓走,可是如此悬殊的兵力,三十比一,我还如此激烈的反抗,那么只会激起他们的凶性。

    这些人已经杀红了眼,海浪一般向我涌过来,我也是血肉之躯,而且也不会少林绝学,‘金钟罩铁布衫’,不到五分钟已经身中二十余刀。伤口遍布全身,全都深可见骨,鲜血一个劲的向外狂涌。

    当我被送进医院的时候,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奄奄一息。

    我感觉自己心脏跳动的速度,越来越缓慢,脑中的意识越来越模糊。有点想要睡着了。伤口也不痛了,全身懒洋洋的感觉还很舒服。

    这就是死的感觉。

    早知道是这样老子也不害怕了。

    不过,紧接着医生说的一句话,像一把利剑直插入我的心窝,痛的我心肺俱裂,加速了我的死亡。

    ‘哎’医生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惋惜的说;“假如他可以得到及时的输血,还是有一线希望,不过他的亲朋好友,听说他被人砍伤竟全都无动于衷,也没有一个人肯来为他输血,医院血库里的血也恰巧在这个时候用光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死掉。”

    “他的父母兄弟为什么这样冷漠无情。”一个善良的女护士,惊骇的说。

    “据说......”那个大夫把手放进白大褂里,有些踌躇的说;“据说,这个人好勇斗狠,争强好胜,脾气坏的要命,几乎每天都会跟人发火,搞得众叛亲离,他身边的人都被他得罪光了,所以他的死对于大家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女护士叹息着说;“这似乎太不近人情了,我不相信,他一辈子没有做过一件好事.......。”医生笑了,淡淡的说;“他的弟弟最后说了这样的一句话,‘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把任何一件好事变成坏事。最伟大的成就,就是可以让一件芝麻大点的小事,像星星之火一样燎原。死了活该,一点也不可惜’。”

    太绝情了,这句话断绝了求生的心念。

    我用尽全力,发出了最后一声哭号,就离开这人世。

    不是为了死亡哭号,我不惧怕死亡,只是不能面对失败。‘人’,一个人最大的失败是什么,就是‘亲情、友情、爱情’的失败,这种失败是任何成功也无法弥补的。

    当‘我’的眼睛闭起来,就感到自己化作一阵浮游飘忽,从躯体中分离开来。哭号声徘徊在病房里,那个善良漂亮的护士似乎是被吓坏了。像一只受伤的小鸟,迅速的钻入高大英俊的大夫的怀抱中。

    大夫的眼中闪着光,嘴角牵动,露出幸福的微笑。护士俏脸微红,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温暖的怀抱。一段‘绝恋’在我的哭声促成下,正要上演。人生真的很美好,到处充满了惊喜与未知。

    我当时很烦,真的,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本少爷长的帅一点吗,看你们一个个的。不过,最让我生气的还是这群人的麻木不仁,诸位,我还光着屁股呢,这样赤身露体的被你们观赏太‘他妈的’吃亏了。

    好不容易有一个好心的梳着发髻的美眉,用一块锦缎把我整个包裹起来。旁边却伸过来一双虚弱的手臂,把我接过去。绝美的容颜出现在我的视线里。她的额头上淌着汗,全身都在不住的颤抖。她用柔媚慈爱的眼光一瞬不瞬的看着我,还在额头上亲了一下。

    这就是我的母亲刘氏。

    这一天把我累的够呛,自从辞别了‘孟婆’九个月来过惯了舒适的生活,骤一运动真的是有一点不适应。下午时候,刚刚躺在美人母亲柔软的怀抱中准备睡一觉,不知道从哪里跑进来一个全身戎装,肋配长剑,英俊挺拔的家伙一把把本少爷抱了起来。

    我快气死了,当时就翻了脸,用脚踢他,这个家伙还真是奇怪,我越是踢他,他就笑得越大声。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老子’、的‘老子’袁绍。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满脸阴狠冷漠,一看就让人讨厌的家伙,我从下人们的口中得知,他是我的二叔袁术。

    我忘了自己的身份,还想要开口说话,可是最痛苦的事终于来了,我竟然失去了语言的能力。算了,‘武功尽失’,老子只有从头学起了。

    凭着我的博闻强记,和聪明好学,在三岁的时候,已经可以背诵整篇论语。我说过了,我要重新做人,是不会说了不算的。我要做一个文武全才人见人爱的孩子。

    就在这个四世三公,显赫无比的家族里,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孩子。

    “袁熙,爹爹叫你了,快点过来,把昨天学的孙子兵法,给父亲背诵一遍。”天啊,一个刚会走的孩子,整篇背诵孙子兵法,神吧,这算什么,老子的实力还没拿出来呢。怎么说也是初中毕业的水平,这点东西不在话下,而且我还有杀手锏,那就是‘评书’,虽然哥们以前是出来混的‘古惑仔’,可是对武侠,和‘评书’可以说得上手不释卷,乐此不疲。所以对历史还是略知一二的。

    三国演义,我听到多了,也看的多了,里面把我的老子袁绍说成是什么,‘志大才疏,色厉内荏外强中干、政治上短见、军事上弱智。’除了长的漂亮一无是处。想起来我就生气,老子看到罗贯中一定宰了他,可惜他是明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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