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这话风明显不对
童一诺从楼上下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一身粉红色的套裙,那宛若樱花一般的颜色,让她看起来格外柔媚清新,简单的线条与合体的裁剪又将她苗条的身材凸显得玲珑有致。
童一诺本来就生得唇红齿白,脸上的皮肤吹弹可破,偏偏她今天还化了点淡妆,娥眉轻扫,薄点胭脂,一张白里透红的小脸更加显得肤若凝脂,艳冠桃李。
不就是个婚礼策划吗用得着打扮成这样
简铮望着那一脸春色,心中更加不爽。
婚礼策划,不是得经常跟那些准新郎打交道吗
虽然是准新郎,可也都是男人。男人都t一个德行,端着碗里的,馋着
不行,说什么今天也得让她辞了这份狗屁工作。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
“咦简铮哥哥,你怎么还没走”
简铮正想得入神,童一诺已经像小鸟一样飞奔到他身边,仿佛先前的那场不愉快根本就没曾发生过,两只柔软的小爪自然而然地缠到了他的臂弯上。
简铮的心情总算平复了一些,也没有把她的爪子从自己的手臂上拿下来,只淡淡地应了一句“我在等你。”
“等我”童一诺指着自己的鼻子,晶亮的眼底有兴奋,也有意外,“简铮哥哥,你是说,你要亲自送我去上班”
“走吧。”简铮脸上微微一热,故意沉下脸来,“一天到晚叽叽喳喳,哪有那么多废话”
“噢,噢,简铮哥哥亲自送我上班去啰,简铮哥哥要亲自送我上班去啰。”
简铮不说还好,简铮一说,童一诺还偏就不怕废话,一边噢噢大叫,一边拉开车门,一个鱼跃跃上副驾。
简铮用眼角的余光斜扫着躲在对面阳台上的江雨薇,不禁摇头苦笑,这丫头还真是不怕招摇。
算了,等他处理好她辞职这件事,再去会会江雨薇。
可是简铮没有料到,他刚一提起辞职这两个字,就遭到了童一诺的坚决抵制。
“简铮哥哥,工作的事,就不劳你费心了,我自己能搞定。”
童一诺用从没有过的笃定,斩钉截铁地告诉他。
“再说我在这里也呆不长,最迟年底,我就得把零号送回雪山去,我得趁着冬季严寒,狼群出来集结围猎,让它回归狼群。”
简铮颇感意外“你要把零号送回狼群”
这丫头不是最疼爱那只小畜生吗怎么会想起要把它送回狼群
“是的,简铮哥哥。”童一诺望了简铮一眼,决定跟他实话实说,“我跟你说实话吧,其实我这次离开成都,就是为了零号。我得在它周岁之前,把它送回自己的伙伴之中,否则错过这个机会,狼群不可能再接纳一匹成年的公狼。”
说起这件事,童一诺又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不知身在何方的爸爸。
这些关于野狼的知识,都是爸爸教给她的。爸爸教会了她怎么和动物和谐共处,也是爸爸赋予了她狼一般的不屈与坚忍。
爸爸,我相信,那么爱狼,和狼一般坚忍的你,绝不会妥协和放弃,相信终有一天,你一定会给国家,给简家,给女儿一个合理的交代。
看到童一诺眼中隐约的泪光,简铮误以为她是舍不得零号,忍不住好奇地问“别的女孩连狗都怕,你怎么想起养匹狼”
童一诺一眼就看穿了简铮的心思,扬起脸来朝他笑道“简铮哥哥,你是想问我零号是怎么来的吧”
简铮淡淡一笑“那你的零号是怎么来的”
“零号是我无意中在宠物市场淘宝淘来的。”童一诺颇有些傲娇地抬起头来,把她第一次见到零号的经过告诉了简铮,“当时它应该还不到一个月,很像个小狗崽,被狗贩子混在一群小狗崽中当成宠物贩卖。可是我一眼就认出来它不是狗,而是狼。”
简铮蹙了蹙眉,侧过脸来瞪了童一诺一眼,声音莫名的有些严厉“知道它是狼,你还把它买回来”
童一诺微微一笑“我喜欢狼,从小就喜欢。”
不过她没有告诉简铮,她的爸爸童清岚当年在部队当兵的时候,曾经是一名优秀的军犬训导员。
小时候,她最喜欢窝在爸爸的臂弯里,听他讲那些各种各样的狼的故事。所以几个月前在宠物市场一见到零号,她就认出来它不是狗,而是一匹小野狼。
尽管当时她还是个穷学生,手里没有几个钱,她还是连抢带骗,连哄带吓,不仅套出了零号的家乡来历,而且还义无反顾地把零号从狗贩子手中买了回来。
很快童一诺就发现,零号不像一般的小狗,更不是一般的财狼,它是一匹珍贵的小雪狼,从小饭量就大,而且只吃肉食,尤其偏爱吃兔子。这对只是个穷学生的童一诺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还好有秦子衿和李穗这两个好闺蜜,她们为了讨好零号,时不时地把自己好不容易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点零食拿来给它享用。
不过零号这个家伙,零食照单全收,只要她们和她干起仗来,它立刻六亲不认,一爪子挥过去,保准虐得她们鬼哭狼嚎。
零号对她的这份忠诚与宠爱,让童一诺倍受鼓舞和感动。所以这几个月,哪怕自己吃糠咽菜,她也绝不会亏待零号。她每天起早贪黑,打几分零工,想方设法满足零号对于兔子的偏好。
只因为她和爸爸一样,爱狼,喜欢狼,具有狼一般的忠贞与坚忍。
听到童一诺这句喜欢,简铮的眉头却渐渐皱成了川字“喜欢也不一定非要亲自养啊。孤身一人跟一匹野狼住在一起,就不知道会有危险”
“简铮哥哥,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童一诺眼睛溜圆地望着简铮,他这个样子真的特别像是在关心她。
可是话一出口,她就知道这不可能。简铮那么讨厌她,讨厌零号,口口声声都是那小畜生
童一诺一个激灵,现在江雨微和乔蕾蕾已经发现了零号的秘密,简铮哥哥会不会是想借机把零号赶出去
童一诺本来就生得唇红齿白,脸上的皮肤吹弹可破,偏偏她今天还化了点淡妆,娥眉轻扫,薄点胭脂,一张白里透红的小脸更加显得肤若凝脂,艳冠桃李。
不就是个婚礼策划吗用得着打扮成这样
简铮望着那一脸春色,心中更加不爽。
婚礼策划,不是得经常跟那些准新郎打交道吗
虽然是准新郎,可也都是男人。男人都t一个德行,端着碗里的,馋着
不行,说什么今天也得让她辞了这份狗屁工作。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
“咦简铮哥哥,你怎么还没走”
简铮正想得入神,童一诺已经像小鸟一样飞奔到他身边,仿佛先前的那场不愉快根本就没曾发生过,两只柔软的小爪自然而然地缠到了他的臂弯上。
简铮的心情总算平复了一些,也没有把她的爪子从自己的手臂上拿下来,只淡淡地应了一句“我在等你。”
“等我”童一诺指着自己的鼻子,晶亮的眼底有兴奋,也有意外,“简铮哥哥,你是说,你要亲自送我去上班”
“走吧。”简铮脸上微微一热,故意沉下脸来,“一天到晚叽叽喳喳,哪有那么多废话”
“噢,噢,简铮哥哥亲自送我上班去啰,简铮哥哥要亲自送我上班去啰。”
简铮不说还好,简铮一说,童一诺还偏就不怕废话,一边噢噢大叫,一边拉开车门,一个鱼跃跃上副驾。
简铮用眼角的余光斜扫着躲在对面阳台上的江雨薇,不禁摇头苦笑,这丫头还真是不怕招摇。
算了,等他处理好她辞职这件事,再去会会江雨薇。
可是简铮没有料到,他刚一提起辞职这两个字,就遭到了童一诺的坚决抵制。
“简铮哥哥,工作的事,就不劳你费心了,我自己能搞定。”
童一诺用从没有过的笃定,斩钉截铁地告诉他。
“再说我在这里也呆不长,最迟年底,我就得把零号送回雪山去,我得趁着冬季严寒,狼群出来集结围猎,让它回归狼群。”
简铮颇感意外“你要把零号送回狼群”
这丫头不是最疼爱那只小畜生吗怎么会想起要把它送回狼群
“是的,简铮哥哥。”童一诺望了简铮一眼,决定跟他实话实说,“我跟你说实话吧,其实我这次离开成都,就是为了零号。我得在它周岁之前,把它送回自己的伙伴之中,否则错过这个机会,狼群不可能再接纳一匹成年的公狼。”
说起这件事,童一诺又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不知身在何方的爸爸。
这些关于野狼的知识,都是爸爸教给她的。爸爸教会了她怎么和动物和谐共处,也是爸爸赋予了她狼一般的不屈与坚忍。
爸爸,我相信,那么爱狼,和狼一般坚忍的你,绝不会妥协和放弃,相信终有一天,你一定会给国家,给简家,给女儿一个合理的交代。
看到童一诺眼中隐约的泪光,简铮误以为她是舍不得零号,忍不住好奇地问“别的女孩连狗都怕,你怎么想起养匹狼”
童一诺一眼就看穿了简铮的心思,扬起脸来朝他笑道“简铮哥哥,你是想问我零号是怎么来的吧”
简铮淡淡一笑“那你的零号是怎么来的”
“零号是我无意中在宠物市场淘宝淘来的。”童一诺颇有些傲娇地抬起头来,把她第一次见到零号的经过告诉了简铮,“当时它应该还不到一个月,很像个小狗崽,被狗贩子混在一群小狗崽中当成宠物贩卖。可是我一眼就认出来它不是狗,而是狼。”
简铮蹙了蹙眉,侧过脸来瞪了童一诺一眼,声音莫名的有些严厉“知道它是狼,你还把它买回来”
童一诺微微一笑“我喜欢狼,从小就喜欢。”
不过她没有告诉简铮,她的爸爸童清岚当年在部队当兵的时候,曾经是一名优秀的军犬训导员。
小时候,她最喜欢窝在爸爸的臂弯里,听他讲那些各种各样的狼的故事。所以几个月前在宠物市场一见到零号,她就认出来它不是狗,而是一匹小野狼。
尽管当时她还是个穷学生,手里没有几个钱,她还是连抢带骗,连哄带吓,不仅套出了零号的家乡来历,而且还义无反顾地把零号从狗贩子手中买了回来。
很快童一诺就发现,零号不像一般的小狗,更不是一般的财狼,它是一匹珍贵的小雪狼,从小饭量就大,而且只吃肉食,尤其偏爱吃兔子。这对只是个穷学生的童一诺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还好有秦子衿和李穗这两个好闺蜜,她们为了讨好零号,时不时地把自己好不容易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点零食拿来给它享用。
不过零号这个家伙,零食照单全收,只要她们和她干起仗来,它立刻六亲不认,一爪子挥过去,保准虐得她们鬼哭狼嚎。
零号对她的这份忠诚与宠爱,让童一诺倍受鼓舞和感动。所以这几个月,哪怕自己吃糠咽菜,她也绝不会亏待零号。她每天起早贪黑,打几分零工,想方设法满足零号对于兔子的偏好。
只因为她和爸爸一样,爱狼,喜欢狼,具有狼一般的忠贞与坚忍。
听到童一诺这句喜欢,简铮的眉头却渐渐皱成了川字“喜欢也不一定非要亲自养啊。孤身一人跟一匹野狼住在一起,就不知道会有危险”
“简铮哥哥,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童一诺眼睛溜圆地望着简铮,他这个样子真的特别像是在关心她。
可是话一出口,她就知道这不可能。简铮那么讨厌她,讨厌零号,口口声声都是那小畜生
童一诺一个激灵,现在江雨微和乔蕾蕾已经发现了零号的秘密,简铮哥哥会不会是想借机把零号赶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