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之主送的礼物定然是十分珍贵的,不说那一支金累丝红宝石步摇,就单说这一盒胭脂。光是装胭脂的盒子就是宣窑的霁青瓷盒,比与它相等大小的羊脂白玉的价值还要高。
时兰伸出小拇指,挑了一点点盒中的胭脂。晕开在指尖,不同于一般涂抹开之后色泽就会变浅的胭脂,晕在时兰指尖的脂体轻薄艳丽,红得纯正又妖异。
普通胭脂的主要制成材料是红蓝花,将完整的花瓣摘下,放在石钵中用小槌捣碎,就会出现红黄两色汁液。淘出黄汁之后,就可以用剩下的红色脂体制作胭脂。
但是古代的萃取技术不够先进,一般情况下,很难制出纯正的红色胭脂。不过一般人也不会有这种要求,胭脂不过是提色的玩意儿,嫌它颜色太淡,多抹几层不就深了吗?
只有戚未离那个变态,才会嫌弃市面上的胭脂制法粗糙,效果不佳。硬是在这方面下了苦工,用自己的血并着几味药材,调制了这么一盒色如朱砂、艳似鲜血的“胭脂”来。
别误会,不是特意为了时兰做的,而是给他自己用的。世人皆知魔教教主戚未离左眼眼角处有一血色图纹,似焰非焰、似花非花,妖邪诡异。
迷信的人说这是戚未离天生的、代表他生而不详的胎记。把魔教教主妖魔化的人传,这是他杀人杀得太多,上天示警,在他脸上烙下的烙印。若他死不悔改,死后必下十八层地狱。
靠谱一点的则言,这是戚未离修行魔功的标志,待他日后功力越深,这个印记也会变得越妖邪。当然这个说法也没有靠谱到哪里去?因为戚未离脸上那个图纹纯粹就是他觉得好看,然后自己画上去的。
那些乱七八糟的谣言着实令他愉悦了几天。所以之后他更是把那血色胭脂视为自己的得意之作,就把它当成礼物送给了秦时兰。他也没想过时兰会用它,毕竟那颜色相对于一般贵女会用的胭脂色泽来说是过于艳丽了一些。
艳丽到,只要时兰一用,就可以明显地看出使用效果来……
“这颜色,我喜欢。”测试完这个胭脂的色泽纯正度后,时兰满意了,她用指尖挑起脂体,在眼角处细细勾勒。
“别啊,宿主,你一个丞相府的千金,在眼角勾勒一个跟江湖上心狠手辣的魔教教主一样的花纹,你这简直是在作死啊!想报复也不用搭上自己吧?”
时兰快给这个智障系统跪下了,“你仔细看看我画的是什么,再来劝我行吗?”
系统定睛一看,“石蒜?”
“你能不能叫它曼珠沙华?”多么有逼格的一个称呼啊,被系统一喊,她什么高大上的感觉都没有了,“曼珠沙华在燕国代表美丽与新生,经常会有人在衣裳服饰上绣上它们的花纹。今天我把它们画在脸上,也不算突兀。”
话音落下,最后一瓣花纹亦已绘成,时兰明眸一眨,眼尾的花瓣也跟着微微颤动,好似活物一般。
她又在唇上点了同色的口脂,往日里妩媚动人的面庞在此般艳色的点缀之下显得更加妖冶,美眸开合之间,似能勾魂夺魄。
时兰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个效果不错。她离开木椅,举步偏移,行到房里的紫檀木雕衣柜处。柜子的衣衫裙子都算不少,只是件件的颜色、花色都偏素,别说此刻上了妆的时兰了。就是素颜的时候穿这些,都难以体现出她的风采。
当初时兰本来是想把这些衣服一并换掉的,但当时她初来乍到,所有的行事风格要是都跟以往大相庭径。怕是任务还没开始,就要被世界意识发现不对,然后把她给踢出任务世界了。
后来,她发现了一件事情,就彻底把更新着装这件事给放下了。时兰发现,虽然添衣置物这些事情,秦母一向都任秦时兰自己发挥。但是京城每每流行起什么特定款式的衣服,秦母都会为她也定制一件。
衣裳制好之后,就叫丫鬟放在她衣柜里,也不管她穿不穿。时兰就在这堆衣服里发现了一件宝贝。那是一件深红色的曲裾。
衣服上面没有半点绣纹,却能在光下形成云烟霞雾、熠熠生辉。
制这衣服的面料唤做云霞锦,据说是在织就的时候就采用了特殊的材料和技法,织成之后,一不用染二不用绣,直接剪裁就可以制成衣裳披上身。
初初问世的时候,便以极快的速度风靡了整个燕国。可惜,它没落的速度跟它兴起的速度一样快。
盖因这种面料有几个不能弥补的缺陷。其一,云霞锦之所以能在光下生辉,是因为它特殊的织法,如果在上面绣了什么东西,就会将此光掩盖,本末倒置。可若是不绣什么东西,所有贵女都穿着素服,无论裙子的款式有几种,都免不了大片大片撞衫的后果。
其二,由于云霞锦所用材料特殊,到目前为止,它织出的颜色都必然是深色。这种颜色,年轻稚嫩的少女大都很难撑得起来,上了年纪的夫人门穿这种霞光锦缎又显得不太稳重。
因此,它在传入京城没两天就被过了新鲜劲的一众贵女束之高阁,一些手脚慢的,定制的成衣还没拿到手,就发现这衣服已经不时兴了。将此面料很是贬低了一番。
时兰抚摸着光滑柔软的面料,心里为这云霞锦叫屈,如此高超的工艺,如此舒适的触感,就这样被埋没在一堆旧潮流之中了,当真可惜。
“不过没关系,”时兰模仿女主霸气侧漏的调调,“我一定会叫那些看不起你的人都后悔哒!”
“宿主,求不皮。”
“统子,为什么你一点幽默感都没有呢?学学别人家的统子,好吗?你真是太让爸爸失望了!”
“呵呵。”八一八我家宿主的戏(智)精(障)日常。
“杏儿,杏儿。”时兰呼唤女配的贴身侍婢,准备让她帮她更衣。不是她不会穿衣服,实在是她对上次她把衣服穿好以后,杏儿那个“嘤嘤嘤,奴婢没用,奴婢该死,奴婢居然让小姐自己把衣服穿上”了的生无可恋哭泣脸记忆犹新啊。
杏儿应声而来,“小姐今天……”
一句话方才吐露了半句,平日里伶牙俐齿的丫头就连口都不会开了。小丫头呆呆地看着自家小姐穿着亵衣,手捧华服,如墨青丝未束未挽,乖顺地贴在后背。
眼角绽放的花、眸中涵盖的星光,臂间散落的云霞构成一副唯美的花卷,只是看上一眼,就教人忍不住……
“杏儿,”时兰几乎是飞扑过去,用手指捏住小丫头的鼻梁下端的位置。
“小姐小姐,让我自己来,我自己来就好。”小丫头慌慌张张地后退,两管鲜血像是开了龙头的水,簌簌簌地往下流。
时兰看得叹为观止,要不是刚刚顺手帮杏儿把了个脉,她都不敢相信这样的情况居然只是因为看了她一眼才造成的,这也太夸张了吧?果然是在小说世界里才会有的效果啊。
时兰妆成刹那,险些造成它数据流混乱的系统呵呵哒,我就笑笑不说话。
“哇,小姐。您今天打扮得真好看!”小丫头的眼神炽热又真挚,话语间的直白直接逗笑了时兰。
“就算你这样夸我,我也不会给你涨工钱的。”不过倒是可以给点赏钱,小丫头这怎么也得算个工伤吧。
“不用给!”杏儿把自己单薄的胸口拍得啪啪作响,“夸您的话都是我自愿说的!”
嘿,这是哪里来的活宝?
“行了,快来帮我绾发更衣吧。晚些时候还要出城,还是不要耽误为好。”
“包在我身上了,小姐!今天保管将您打扮成天仙。”
系统默默叹气天仙是不可能了,估计这辈子都不可能了,只能勉强当个绝世妖姬,维持一下剧情这样子。
时兰的意识海之外,受到美色激励的小丫头干劲十足,完美地按照时兰的要求,帮她绾了一个简单而不失高雅的发髻。
成功为今天妖艳贱货的装扮镀上了一层高贵冷艳的金光,效果居然比时兰预想中还要好。
等杏儿帮时兰把衣服也穿上之后,她险些克制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鼻腔。但她还是勉强用“我是小姐身边的贴身丫鬟,我可是个有身份的人”这样的信念坚守住了一丝自我。
等她狐假虎威地跟在小姐身边,看着所过之处一片人仰马翻的情景之后,她反而越发从容不迫了。甚至能够在要载她们出门的车夫同她最开始时一样忍不住鼻腔中蠢蠢欲动的鲜血时,颇有经验地塞了两张草纸给他堵鼻子。
没办法,手绢已经被自己用掉了,只能委屈车夫大哥用用这个了。
车夫晕晕乎乎地驾车出发,现在的他还处于意识恍惚的状态,好在今日大家几乎都在往牡丹园的方向赶车,他下意识地跟着车流走,倒也没出什么差错。
燕国国道宽广,一条道上可以容得三辆马车并行。旁边并驾的车夫见他往鼻子插了两根“倒栽葱”,居然没忍住笑了一声。
愚蠢的凡人,相府车夫高贵冷艳地抬起头,有本事咱们牡丹园门口见啊!见了我家小姐之后,你要是还能端得住,就算我输!
时兰伸出小拇指,挑了一点点盒中的胭脂。晕开在指尖,不同于一般涂抹开之后色泽就会变浅的胭脂,晕在时兰指尖的脂体轻薄艳丽,红得纯正又妖异。
普通胭脂的主要制成材料是红蓝花,将完整的花瓣摘下,放在石钵中用小槌捣碎,就会出现红黄两色汁液。淘出黄汁之后,就可以用剩下的红色脂体制作胭脂。
但是古代的萃取技术不够先进,一般情况下,很难制出纯正的红色胭脂。不过一般人也不会有这种要求,胭脂不过是提色的玩意儿,嫌它颜色太淡,多抹几层不就深了吗?
只有戚未离那个变态,才会嫌弃市面上的胭脂制法粗糙,效果不佳。硬是在这方面下了苦工,用自己的血并着几味药材,调制了这么一盒色如朱砂、艳似鲜血的“胭脂”来。
别误会,不是特意为了时兰做的,而是给他自己用的。世人皆知魔教教主戚未离左眼眼角处有一血色图纹,似焰非焰、似花非花,妖邪诡异。
迷信的人说这是戚未离天生的、代表他生而不详的胎记。把魔教教主妖魔化的人传,这是他杀人杀得太多,上天示警,在他脸上烙下的烙印。若他死不悔改,死后必下十八层地狱。
靠谱一点的则言,这是戚未离修行魔功的标志,待他日后功力越深,这个印记也会变得越妖邪。当然这个说法也没有靠谱到哪里去?因为戚未离脸上那个图纹纯粹就是他觉得好看,然后自己画上去的。
那些乱七八糟的谣言着实令他愉悦了几天。所以之后他更是把那血色胭脂视为自己的得意之作,就把它当成礼物送给了秦时兰。他也没想过时兰会用它,毕竟那颜色相对于一般贵女会用的胭脂色泽来说是过于艳丽了一些。
艳丽到,只要时兰一用,就可以明显地看出使用效果来……
“这颜色,我喜欢。”测试完这个胭脂的色泽纯正度后,时兰满意了,她用指尖挑起脂体,在眼角处细细勾勒。
“别啊,宿主,你一个丞相府的千金,在眼角勾勒一个跟江湖上心狠手辣的魔教教主一样的花纹,你这简直是在作死啊!想报复也不用搭上自己吧?”
时兰快给这个智障系统跪下了,“你仔细看看我画的是什么,再来劝我行吗?”
系统定睛一看,“石蒜?”
“你能不能叫它曼珠沙华?”多么有逼格的一个称呼啊,被系统一喊,她什么高大上的感觉都没有了,“曼珠沙华在燕国代表美丽与新生,经常会有人在衣裳服饰上绣上它们的花纹。今天我把它们画在脸上,也不算突兀。”
话音落下,最后一瓣花纹亦已绘成,时兰明眸一眨,眼尾的花瓣也跟着微微颤动,好似活物一般。
她又在唇上点了同色的口脂,往日里妩媚动人的面庞在此般艳色的点缀之下显得更加妖冶,美眸开合之间,似能勾魂夺魄。
时兰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个效果不错。她离开木椅,举步偏移,行到房里的紫檀木雕衣柜处。柜子的衣衫裙子都算不少,只是件件的颜色、花色都偏素,别说此刻上了妆的时兰了。就是素颜的时候穿这些,都难以体现出她的风采。
当初时兰本来是想把这些衣服一并换掉的,但当时她初来乍到,所有的行事风格要是都跟以往大相庭径。怕是任务还没开始,就要被世界意识发现不对,然后把她给踢出任务世界了。
后来,她发现了一件事情,就彻底把更新着装这件事给放下了。时兰发现,虽然添衣置物这些事情,秦母一向都任秦时兰自己发挥。但是京城每每流行起什么特定款式的衣服,秦母都会为她也定制一件。
衣裳制好之后,就叫丫鬟放在她衣柜里,也不管她穿不穿。时兰就在这堆衣服里发现了一件宝贝。那是一件深红色的曲裾。
衣服上面没有半点绣纹,却能在光下形成云烟霞雾、熠熠生辉。
制这衣服的面料唤做云霞锦,据说是在织就的时候就采用了特殊的材料和技法,织成之后,一不用染二不用绣,直接剪裁就可以制成衣裳披上身。
初初问世的时候,便以极快的速度风靡了整个燕国。可惜,它没落的速度跟它兴起的速度一样快。
盖因这种面料有几个不能弥补的缺陷。其一,云霞锦之所以能在光下生辉,是因为它特殊的织法,如果在上面绣了什么东西,就会将此光掩盖,本末倒置。可若是不绣什么东西,所有贵女都穿着素服,无论裙子的款式有几种,都免不了大片大片撞衫的后果。
其二,由于云霞锦所用材料特殊,到目前为止,它织出的颜色都必然是深色。这种颜色,年轻稚嫩的少女大都很难撑得起来,上了年纪的夫人门穿这种霞光锦缎又显得不太稳重。
因此,它在传入京城没两天就被过了新鲜劲的一众贵女束之高阁,一些手脚慢的,定制的成衣还没拿到手,就发现这衣服已经不时兴了。将此面料很是贬低了一番。
时兰抚摸着光滑柔软的面料,心里为这云霞锦叫屈,如此高超的工艺,如此舒适的触感,就这样被埋没在一堆旧潮流之中了,当真可惜。
“不过没关系,”时兰模仿女主霸气侧漏的调调,“我一定会叫那些看不起你的人都后悔哒!”
“宿主,求不皮。”
“统子,为什么你一点幽默感都没有呢?学学别人家的统子,好吗?你真是太让爸爸失望了!”
“呵呵。”八一八我家宿主的戏(智)精(障)日常。
“杏儿,杏儿。”时兰呼唤女配的贴身侍婢,准备让她帮她更衣。不是她不会穿衣服,实在是她对上次她把衣服穿好以后,杏儿那个“嘤嘤嘤,奴婢没用,奴婢该死,奴婢居然让小姐自己把衣服穿上”了的生无可恋哭泣脸记忆犹新啊。
杏儿应声而来,“小姐今天……”
一句话方才吐露了半句,平日里伶牙俐齿的丫头就连口都不会开了。小丫头呆呆地看着自家小姐穿着亵衣,手捧华服,如墨青丝未束未挽,乖顺地贴在后背。
眼角绽放的花、眸中涵盖的星光,臂间散落的云霞构成一副唯美的花卷,只是看上一眼,就教人忍不住……
“杏儿,”时兰几乎是飞扑过去,用手指捏住小丫头的鼻梁下端的位置。
“小姐小姐,让我自己来,我自己来就好。”小丫头慌慌张张地后退,两管鲜血像是开了龙头的水,簌簌簌地往下流。
时兰看得叹为观止,要不是刚刚顺手帮杏儿把了个脉,她都不敢相信这样的情况居然只是因为看了她一眼才造成的,这也太夸张了吧?果然是在小说世界里才会有的效果啊。
时兰妆成刹那,险些造成它数据流混乱的系统呵呵哒,我就笑笑不说话。
“哇,小姐。您今天打扮得真好看!”小丫头的眼神炽热又真挚,话语间的直白直接逗笑了时兰。
“就算你这样夸我,我也不会给你涨工钱的。”不过倒是可以给点赏钱,小丫头这怎么也得算个工伤吧。
“不用给!”杏儿把自己单薄的胸口拍得啪啪作响,“夸您的话都是我自愿说的!”
嘿,这是哪里来的活宝?
“行了,快来帮我绾发更衣吧。晚些时候还要出城,还是不要耽误为好。”
“包在我身上了,小姐!今天保管将您打扮成天仙。”
系统默默叹气天仙是不可能了,估计这辈子都不可能了,只能勉强当个绝世妖姬,维持一下剧情这样子。
时兰的意识海之外,受到美色激励的小丫头干劲十足,完美地按照时兰的要求,帮她绾了一个简单而不失高雅的发髻。
成功为今天妖艳贱货的装扮镀上了一层高贵冷艳的金光,效果居然比时兰预想中还要好。
等杏儿帮时兰把衣服也穿上之后,她险些克制不住自己蠢蠢欲动的鼻腔。但她还是勉强用“我是小姐身边的贴身丫鬟,我可是个有身份的人”这样的信念坚守住了一丝自我。
等她狐假虎威地跟在小姐身边,看着所过之处一片人仰马翻的情景之后,她反而越发从容不迫了。甚至能够在要载她们出门的车夫同她最开始时一样忍不住鼻腔中蠢蠢欲动的鲜血时,颇有经验地塞了两张草纸给他堵鼻子。
没办法,手绢已经被自己用掉了,只能委屈车夫大哥用用这个了。
车夫晕晕乎乎地驾车出发,现在的他还处于意识恍惚的状态,好在今日大家几乎都在往牡丹园的方向赶车,他下意识地跟着车流走,倒也没出什么差错。
燕国国道宽广,一条道上可以容得三辆马车并行。旁边并驾的车夫见他往鼻子插了两根“倒栽葱”,居然没忍住笑了一声。
愚蠢的凡人,相府车夫高贵冷艳地抬起头,有本事咱们牡丹园门口见啊!见了我家小姐之后,你要是还能端得住,就算我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