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防猫妖~ 小胖猫王鲲玉的生辰转眼就到了。
一大早, 白春笙便约上谢篁一起去码头那边采买食材去了,他本想叫商秋芦一起的, 谁知道商秋芦说今日答应了给别人帮忙, 只能作罢。好在谢篁的力气很大,他们两个人去买,跑一趟也就行了。
“谢篁你这么喜欢吃蛋黄, 有一道菜你肯定特别喜欢!”白春笙一边走路一边和他聊天。
“什么菜?”
“蛋黄南瓜。”
“南瓜我也很喜欢吃。”
“蛋黄南瓜做好了金灿灿的很喜庆, 不如等下我们再去买个南瓜和一些咸鸭蛋回来,今天再添一道蛋黄南瓜好了,剩下的鸭蛋青还能炒一碟子韭菜。”
“那么南瓜和鸭蛋我来买吧,今日小猫生辰,我也该出一份子的, 不过秋芦那家伙也不知道怎么的, 最近几日都神神秘秘的,难道是在外面结识了什么相好的?”
“呸!胡说什么?秋芦才多大?怎么会有相好的?”
“也对, 那先去买鱼虾吧,买完回来顺路去买其他的。”谢篁不再坚持自己的猜测,实际上他是个很简单的妖,每天只要能吃到美味的蛋黄便满足了。
早晨的码头非常热闹,人来人往, 河上打渔的渔夫们撑着小船靠在岸边,也不上岸, 就将打来的鱼虾摆在船上叫卖。
白春笙看了好几条船, 买到了两条足有他手臂长的青色大鱼, 这种鱼的鱼皮敦厚脆爽,可以单独片下来做一道凉拌鱼皮,鱼肉的刺不多,耐心些将鱼刺剔掉,剩下的鱼肉可以做鱼丸、鱼柳,也可以做鱼面,今天白春笙特意选了这种鱼,便是因为这青鱼的鱼肉多,可以留出来一些,用鱼肉做一碗长寿面,再和着麦面一起做一对寿桃,想必那猫咪定然欢喜。
商秋芦站在酒楼二楼的包厢窗户边,出神地看着一边走路一边闲聊的两个妖,心里不由得有些羡慕,又有些无奈。
生来便是王府豢养的密探,这是他的命,他没法子去改变,也只能跟躲在暗处的老鼠一般,羡慕地看着外面的花花世界,然而他知道,属于他的世界,永远都是见不得光的。
“那两个妖,确实没问题?”身后之人沉声确认道。
“一个只知道赚钱买鸡蛋吃的傻螃蟹,还有一个刚上岸什么都不懂的河蚌妖,连王府大门朝哪边开的都不知道,不放心的话,大人不妨自己亲自去试一试好了。”
商秋芦轻笑一声,大公子对那河蚌妖多有维护,这位要是贸然出手,惹怒了大公子,再怎么说大公子也是王妃亲生的,就算出手杀了他们,难道王妃还要让大公子给他们抵命不成?
“你小子长脾气了是吧?信不信我……”
“要么就相信我,要么就杀了我,别怪我没提醒您,这么些年王妃派了多少人过来?最后留下的,可就只剩我一个了。”商秋芦连身子都没动一下,他知道,他们绝不敢动他。
“哼!既然知道,便好好替王妃做事,今后世子掌权,少不了你的前程!”那人悻悻地丢开了手,这大公子性情古怪,出手狠辣,这些年不知道多少试图探底的人被他给杀了,唯独留下了这么个豆芽菜一般的小探子,大约是觉得这小东西没什么威胁,又或者是干脆留一个人在这里看着,也好让主子放心,搞得商秋芦这小子明明才十几岁,竟有了可越级上报的权限。
这小子别看表面软糯,心可黑着呢,闷声不响的就把整个清河县他们的人都掌握在了手里,现如今连他们到这边办事,也不得不顾忌一些,实在可恶!若不是王妃倚重……哼!
“人都布置下去了吗?那我也该去准备贺礼了,大公子替三公子办生辰宴,您不去喝杯酒吗?”商秋芦终于收回目光,转过身,笑盈盈地看着他。
“该去的时候自然会去!”
商秋芦不再搭理他,将丢在一边的草帽拾起来扣在头上,双肩塌下去,又重新变成了那个懦弱无害的码头小工。
“呸!什么三公子?不过是个没人要的猫崽子!”那人狠狠啐了一口。却终究不敢去探那两只妖的底细,大公子杀起人来,可不管他们是不是王府的人,想杀也就杀了,反正到时候王妃在王爷面前哭几声就完了,说不定王爷愧疚之下,反倒责怪他们逼迫太过。
白春笙和谢篁买了两条大青鱼,又买了两条大红鲤鱼,半篓子巴掌大的一种小鱼,这种小鱼浑身如纺锤一般,本地谓之纺锤鱼,浑身上下只有一根刺,肉质细嫩,价格也贵,一斤就要十个铜板,这是白春笙自己出钱买了准备单独给小寿星的食材,最后又挑了两斤河虾,一篓子深褐色的河草。
这种河草很奇怪,是本地人常吃的一种蔬菜,据说是长在清水河上游的浅滩附近,价格便宜,两个铜板买的就足够一家四口吃上两顿了,可以拿来焯水凉拌,也可以加点肉炖着吃、炒着吃,白春笙尝过一次,觉得味道不错,不过,今天他买这些是预备拿回去做配菜的,他要把这些河草焯水剁碎了,和肉馅一起拿来包饺子。
回去的路上,俩人竟然碰到了在街上四处转悠准备买礼物的商秋芦,看到他们俩拿了那么多东西,商秋芦立刻帮忙拎了两个篓子。
“现在去哪?”
“我们要去买南瓜、鸭蛋还有麦面。”谢篁说道,“秋芦你要买礼物的话,不如等我们把东西买好送回去,我再陪你一起出来买?我的礼物也没买呢。”
“好啊!左右时间还早,那先去买东西吧。”
家里的麦面都是他们寻常吃的次等便宜货,自然不能拿来做寿宴的,白春笙去粮食铺子买了十斤上等麦面,两种可以食用的装饰用的青红色颜料,又补充了一些常用的调味料,三人大包小包地回去了。
白春笙的生辰礼物是打算自己亲手做一对寿桃的,其他两个手残党没办法,只能让他先忙活着,他们俩结伴出门找礼物去了。
一只小猫崽子会喜欢什么生辰礼物?
“不如我买一对绣球,你去买一对铃铛?”
“我看他应该更喜欢布老鼠。”
“那就布老鼠吧!”
俩人出门便直奔路边的杂货摊,选了一对精致的带铃铛的绣球,一对用碎布片缝制的布老鼠,这本是寻常人家哄孩子的玩具,不过,拿来送给一只小猫咪倒也合适。
男人买东西大概都是这样,决定好了买什么,出门买到就回家,他们买完回去的时候,白春笙才刚把那两条大青鱼宰杀好,正在那儿给鱼去皮呢。
青鱼的鱼皮非常适合拿来凉拌,胶质厚,有嚼劲,这么大两条鱼的鱼皮,足够做好几盘凉拌鱼皮了。
剥下来的鱼皮切成筷子粗细,手指长短,先焯水,煮沸就可捞出来,用凉水反复重新,沥干水分备用。
然后就是最重要的环节:调配酱料了。凉拌鱼皮好不好吃,酱料最重要。白春笙先热油锅,把花椒倒进去爆香,捞出花椒,依次在油锅里放入切碎的蒜瓣、花生碎、干辣椒、姜丝等,炸一下就关火。
备好的鱼皮已经被他均匀地分成了三盘,上面撒了盐、糖、香油、米醋和切碎的香葱,将炸好的配料倒进去,搅拌均匀,一道凉拌鱼皮就做好了。
剩下的鱼肉还有很多,白春笙剁了两个大鱼头准备熬一锅奶白的鱼头豆腐汤,两条鱼尾巴也留了出来,准备做个红烧划水。鱼肉剔刺,剁碎,足足攒了满满一陶盆的鱼肉绒。
白春笙温了一锅水,做了约莫两大盘的鱼丸,一碟鱼柳,剩下的鱼绒,一部分和面做了长寿面,一部分团成黄豆大小的丸子,预备混到麦面里,做两个大大的寿桃。
“乖乖~白老弟这做菜的手艺真是绝了!这要是去开个食铺,肯定能赚许多银钱!”谢篁在一边看得直咋舌。
“确实……”商秋芦也有些诧异,按理说河蚌妖一直生活在河底,那里也不能生火,他是怎么练出这手厨艺的呢?
“我看别人做的啊!”白春笙浑不在意地随口解释道,“以前我生活在河里,来来往往的客船很多,我经常看到那些富贵人家带的厨子在船上做菜,你们不知道,那些人嘴巴刁着呢,这也不吃,那也不吃,那么大一条鱼,只取鱼腹烧了,还有人专吃鱼眼睛下那块肉,一顿饭要杀几十条鱼,方能凑够一道菜呢。”
“那倒是……”螃蟹妖对此深有同感,“我以前也听族里的老人说过,凡人中有爱食螃蟹的,专取了蟹黄做包子,做那么一小笼包子,不知要杀掉多少螃蟹呢,简直是残忍至极!”
“还好爱吃河蚌的人不多。”白春笙心有戚戚焉地附和道。
商秋芦:“……”他真的不该花心思怀疑这两只蠢妖的。
灶下的空间有些狭小,王大郎高大的身躯缩在小小的空间里,看着有些可笑。不过,认真工作的男人都不会太难看,尤其是王大郎的长相其实真的很不错,带着一点褐色的剑眉斜插入鬓,鼻梁高挺,鼻尖处有点鹰钩,一双眼珠子并不是纯黑的,带着一圈淡褐色的瞳仁,寻常盯着人看的时候,这双眼睛仿佛被冰冻过一般,今天大约是真的开心,冰冷清澈的眼睛不自觉地就化成了一汪春水,仔细想想,这家伙除了脾气有点坏、还不爱搭理人之外,其实也并没有多坏。
当然了,收小费的时候是真的坏!
不过,想到他一个人要撑起这么大一个家,而且看样子,全家四口人,就只靠他一个人赚钱养家,利用在码头的职务之便收点小费补贴家用,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
“水煮好了。”王大郎看到白春笙站在那里发呆,忍不住提醒道。
“哦~好的!”白春笙回过神来,急忙打开锅盖,却被喷薄而出的蒸汽迎面烫了一下,一张白净的脸蛋顿时被熏成了米分红色。
快速将鱼面均匀地撒入锅里,拿一双筷子搅拌几下,防止黏锅,鱼面熟的很快,煮好后,拿出一个大汤盆,先将鱼面盛进去,然后就着剩下的面汤,快速烫熟了预备好的青菜,加入调味料,连青菜带汤地舀到面上,白色的鱼面覆盖着绿色的蔬菜,看起来卖相非常好。
“他们说得对,你这手艺,不去开饭馆可惜了。”王鲲风走过来帮他把那一大盆鱼面给端起来。
“我倒是想开个饭馆挣钱,没铺子,没本钱,怎么开?”
“官府不是赏了你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哪够开店的?”
王鲲风无奈地看了他一眼,“先吃饭吧,改天我去找你。”
这河蚌妖看着精明,对他们凡人的世界还是不太了解,街上做小本买卖的,有个二两银子就能撑起一个小摊子了,十两银子,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
白春笙拿了三郎的专用碟子,挑了最长的一根鱼面出来,盘在碟子里,又浇了几勺面汤上去,想了想,看着王大郎问道:“三郎吃蔬菜吗?”
王大郎还没来得及回答,乖乖蹲在那里的小胖猫便忙不迭地摇头。
“你看到了,他最怕吃绿色的菜了,就给他吃面好了。”王大郎鼻子好,早在白春笙拿出面条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鱼肉的味道,知道这面大概掺了鱼肉在里面,难怪素来不怎么吃面食的三郎也忍不住嘴馋了。
“这叫长寿面,我以前看富贵人家的厨子做过,听说是专门给过生辰的人吃的,吃这面不要咬断,要一口气把一根面吃光,寓意寿数绵长。”白春笙一边给众人盛面,一边耐心解释道。
“果然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你们水妖的见识真广!”周茂青赞道。
“我从前还没有化形的时候,经常在不同的河流之间游荡,看到过很多在河上来往的客船,我最喜欢看那些船上的大厨做菜了,你们不知道,我曾经看过有个大厨,故意将打上来的鲜鱼腌到微微发臭,然后便用那发臭的鱼做菜。”
“臭了的鱼不会腐烂吗?”众人都有些好奇。
“并不会,那厨子用木板压着腌鱼,上面压了好多石块,似乎这样鱼便不会腐烂了,而且做出来的鱼闻着便是一股异香,鱼肉白嫩若雪,吃过的人都说是人间美味。”
众人听到这里便是一阵赞叹,这个话题所有人都有共同语言,于是大家便热热闹闹地凑在一起,一边品尝美味的鱼面,一边说着自己家乡的特色美食。
周婶婶说再过不久山里的野果便可采摘了,半熟的野果拿来酿酒,或者切块拿来腌成酸果子,是他们那里每家每户都要做的,酿的果酒储藏在地窖里,可以留着过年或者待客的时候喝,酸果子的用处就更多了,可以拿来烧鱼的时候去除鱼腥味,可以凉拌了下酒,还可以切碎了包包子吃,白春笙对这个非常感兴趣,和周婶婶他们约好到时候一起去山里采摘野果子回来腌制。
谢篁便说这段时间河底的一种红头的虾子最好吃了,因为还没开始产卵,肉质清甜,生吃都很美味,他经常去河里捉来吃的,下次可以多抓一些给大家都尝尝。白春笙当即表示到时候他可以帮忙做一些虾米糊糊。
商秋芦顿了顿,看了看众人期待的目光,不经意地扫了王鲲风一眼,发现他并没有什么反感,便说他们那里也有很好吃的野蜂蜜,等到秋天的时候可以去掏一些野蜂蜜和蜂蛹给大家尝尝。
众人对软白可怕的蜂蛹没什么兴趣,但是却很想吃野蜂蜜,街面上卖的许多甜食都很贵,寻常人家是舍不得买的,能进山里搞点野蜂蜜,就算是给家里人买糖了。
王鲲风不经意地看了他一眼,知道他说的“家里”,应该就是王府那帮密探训练的地方,不过,他们这样的“王府弃子”,照例也是没资格知道这些隐秘的……谁稀罕?
聊了一会儿,周婶婶又忍不住操心起了白春笙那五亩地,他们家的地前些年和周家族人相争的时候早就卖了,对于白春笙能有属于自己的一块地,周婶婶还是很羡慕的,不过,他们家唯一的壮劳力周茂青将来是要考科举的做学问的,最不济也得做个教书先生,周婶婶可舍不得让儿子回乡下种地,此刻便不由得关心起了白春笙那五亩地。
“我听茂青说现在这个时节不太适宜种植粮食,正巧我打算自己做点小本生意,便想在地里先种一茬佐料,自己种出来的用着也便宜。”白春笙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我正想找时间去请教一下婶婶呢,我想在地里种些辣椒、黄豆和生姜、香葱,也不知道哪里能买到这些种子?”
“何必去外面买?我们家里还有许多,我回去就拿给你,若是不够,再去镇上的杂货铺子买一些就行了。”
“那怎么好意思?婶婶家也要种的吧?”
“嗐!我们家现如今一分地都没有,那些种子放在那里也要放坏了,你拿去种也不算浪费。”
“那成,到时候有了收成,婶婶家里缺什么只管来拿。”白春笙也不再客气,想了想,忍不住说到,“婶婶,我看城外尚有许多荒地,你们若是想种些蔬菜的话,为何不去城外开些荒地呢?”
“哈哈~那要等咱们家茂青中了举人才能去开荒呢。”周婶婶忍不住笑了,这小子果然是刚上岸的小妖,别看做的一手好菜,人间的一些俗物还是很懵懂呢,想了想,忍不住认真给他解释道——
“这荒地也不是随意就能开的,寻常人家开荒都是要缴纳租税的,若单单是拿来种菜,卖不掉的话,一年的收成还不够租税呢。不过,朝廷对读书人是很好的,只要考中举人,便可免除名下土地的田亩租税,当年我家先生在世的时候,家里的十几亩地都是不要交租税的。”
“若是咱们家茂青能中了举人,别说开荒了,婶婶还想攒钱买地呢。”周婶婶惆怅了一会儿,想到今天是王家三郎的生辰,勉强打起精神笑了笑。
周茂青在一边安静地听着,没有说话,不过,他坚毅的眼神已经将他要说的话都表达了出来。为了母亲,为了妹妹,为了父亲临终前的期盼,他是一定要考中举人的!
吃完寿面后,众人拿着王大郎送的鲜肉告辞回去了,都是穷苦人家,能耽搁半天来吃宴席就算是不错了,对于他们来说,每一天都要努力赚钱,否则第二天就可能吃不上饭了。
回去之后,周婶婶果然把家里剩下的那些种子都拿了过来,还耐心地教了白春笙什么作物该怎么种,虽然这些白春笙都知道一些,但是很明显周婶婶说的更有参考价值,这里,毕竟不是他从前生活过的那个世界了。
周茂青被他笑的有些莫名其妙,不过,眼前这个笑起来眉眼弯弯的男子,长的确实是很讨喜,而且一看就是对人没有坏心思的那种面相,周茂青小时候被父亲拉着手把手地学了许多文人的杂学,其中就有相面,他对自己这一手隐藏技能还是蛮自信的。
想到这里,周茂青也回了一个斯文浅淡的微笑:“这位公子想必就是母亲昨日提起的白郎了吧?”
“白郎是什么鬼?”白春笙在心里默默腹诽了一番,随即扬起大大的笑容,“大家都是邻里,不要这么客气,我又不是读书人,你比我小,叫我白大哥或者春笙都可以。”
一大早, 白春笙便约上谢篁一起去码头那边采买食材去了,他本想叫商秋芦一起的, 谁知道商秋芦说今日答应了给别人帮忙, 只能作罢。好在谢篁的力气很大,他们两个人去买,跑一趟也就行了。
“谢篁你这么喜欢吃蛋黄, 有一道菜你肯定特别喜欢!”白春笙一边走路一边和他聊天。
“什么菜?”
“蛋黄南瓜。”
“南瓜我也很喜欢吃。”
“蛋黄南瓜做好了金灿灿的很喜庆, 不如等下我们再去买个南瓜和一些咸鸭蛋回来,今天再添一道蛋黄南瓜好了,剩下的鸭蛋青还能炒一碟子韭菜。”
“那么南瓜和鸭蛋我来买吧,今日小猫生辰,我也该出一份子的, 不过秋芦那家伙也不知道怎么的, 最近几日都神神秘秘的,难道是在外面结识了什么相好的?”
“呸!胡说什么?秋芦才多大?怎么会有相好的?”
“也对, 那先去买鱼虾吧,买完回来顺路去买其他的。”谢篁不再坚持自己的猜测,实际上他是个很简单的妖,每天只要能吃到美味的蛋黄便满足了。
早晨的码头非常热闹,人来人往, 河上打渔的渔夫们撑着小船靠在岸边,也不上岸, 就将打来的鱼虾摆在船上叫卖。
白春笙看了好几条船, 买到了两条足有他手臂长的青色大鱼, 这种鱼的鱼皮敦厚脆爽,可以单独片下来做一道凉拌鱼皮,鱼肉的刺不多,耐心些将鱼刺剔掉,剩下的鱼肉可以做鱼丸、鱼柳,也可以做鱼面,今天白春笙特意选了这种鱼,便是因为这青鱼的鱼肉多,可以留出来一些,用鱼肉做一碗长寿面,再和着麦面一起做一对寿桃,想必那猫咪定然欢喜。
商秋芦站在酒楼二楼的包厢窗户边,出神地看着一边走路一边闲聊的两个妖,心里不由得有些羡慕,又有些无奈。
生来便是王府豢养的密探,这是他的命,他没法子去改变,也只能跟躲在暗处的老鼠一般,羡慕地看着外面的花花世界,然而他知道,属于他的世界,永远都是见不得光的。
“那两个妖,确实没问题?”身后之人沉声确认道。
“一个只知道赚钱买鸡蛋吃的傻螃蟹,还有一个刚上岸什么都不懂的河蚌妖,连王府大门朝哪边开的都不知道,不放心的话,大人不妨自己亲自去试一试好了。”
商秋芦轻笑一声,大公子对那河蚌妖多有维护,这位要是贸然出手,惹怒了大公子,再怎么说大公子也是王妃亲生的,就算出手杀了他们,难道王妃还要让大公子给他们抵命不成?
“你小子长脾气了是吧?信不信我……”
“要么就相信我,要么就杀了我,别怪我没提醒您,这么些年王妃派了多少人过来?最后留下的,可就只剩我一个了。”商秋芦连身子都没动一下,他知道,他们绝不敢动他。
“哼!既然知道,便好好替王妃做事,今后世子掌权,少不了你的前程!”那人悻悻地丢开了手,这大公子性情古怪,出手狠辣,这些年不知道多少试图探底的人被他给杀了,唯独留下了这么个豆芽菜一般的小探子,大约是觉得这小东西没什么威胁,又或者是干脆留一个人在这里看着,也好让主子放心,搞得商秋芦这小子明明才十几岁,竟有了可越级上报的权限。
这小子别看表面软糯,心可黑着呢,闷声不响的就把整个清河县他们的人都掌握在了手里,现如今连他们到这边办事,也不得不顾忌一些,实在可恶!若不是王妃倚重……哼!
“人都布置下去了吗?那我也该去准备贺礼了,大公子替三公子办生辰宴,您不去喝杯酒吗?”商秋芦终于收回目光,转过身,笑盈盈地看着他。
“该去的时候自然会去!”
商秋芦不再搭理他,将丢在一边的草帽拾起来扣在头上,双肩塌下去,又重新变成了那个懦弱无害的码头小工。
“呸!什么三公子?不过是个没人要的猫崽子!”那人狠狠啐了一口。却终究不敢去探那两只妖的底细,大公子杀起人来,可不管他们是不是王府的人,想杀也就杀了,反正到时候王妃在王爷面前哭几声就完了,说不定王爷愧疚之下,反倒责怪他们逼迫太过。
白春笙和谢篁买了两条大青鱼,又买了两条大红鲤鱼,半篓子巴掌大的一种小鱼,这种小鱼浑身如纺锤一般,本地谓之纺锤鱼,浑身上下只有一根刺,肉质细嫩,价格也贵,一斤就要十个铜板,这是白春笙自己出钱买了准备单独给小寿星的食材,最后又挑了两斤河虾,一篓子深褐色的河草。
这种河草很奇怪,是本地人常吃的一种蔬菜,据说是长在清水河上游的浅滩附近,价格便宜,两个铜板买的就足够一家四口吃上两顿了,可以拿来焯水凉拌,也可以加点肉炖着吃、炒着吃,白春笙尝过一次,觉得味道不错,不过,今天他买这些是预备拿回去做配菜的,他要把这些河草焯水剁碎了,和肉馅一起拿来包饺子。
回去的路上,俩人竟然碰到了在街上四处转悠准备买礼物的商秋芦,看到他们俩拿了那么多东西,商秋芦立刻帮忙拎了两个篓子。
“现在去哪?”
“我们要去买南瓜、鸭蛋还有麦面。”谢篁说道,“秋芦你要买礼物的话,不如等我们把东西买好送回去,我再陪你一起出来买?我的礼物也没买呢。”
“好啊!左右时间还早,那先去买东西吧。”
家里的麦面都是他们寻常吃的次等便宜货,自然不能拿来做寿宴的,白春笙去粮食铺子买了十斤上等麦面,两种可以食用的装饰用的青红色颜料,又补充了一些常用的调味料,三人大包小包地回去了。
白春笙的生辰礼物是打算自己亲手做一对寿桃的,其他两个手残党没办法,只能让他先忙活着,他们俩结伴出门找礼物去了。
一只小猫崽子会喜欢什么生辰礼物?
“不如我买一对绣球,你去买一对铃铛?”
“我看他应该更喜欢布老鼠。”
“那就布老鼠吧!”
俩人出门便直奔路边的杂货摊,选了一对精致的带铃铛的绣球,一对用碎布片缝制的布老鼠,这本是寻常人家哄孩子的玩具,不过,拿来送给一只小猫咪倒也合适。
男人买东西大概都是这样,决定好了买什么,出门买到就回家,他们买完回去的时候,白春笙才刚把那两条大青鱼宰杀好,正在那儿给鱼去皮呢。
青鱼的鱼皮非常适合拿来凉拌,胶质厚,有嚼劲,这么大两条鱼的鱼皮,足够做好几盘凉拌鱼皮了。
剥下来的鱼皮切成筷子粗细,手指长短,先焯水,煮沸就可捞出来,用凉水反复重新,沥干水分备用。
然后就是最重要的环节:调配酱料了。凉拌鱼皮好不好吃,酱料最重要。白春笙先热油锅,把花椒倒进去爆香,捞出花椒,依次在油锅里放入切碎的蒜瓣、花生碎、干辣椒、姜丝等,炸一下就关火。
备好的鱼皮已经被他均匀地分成了三盘,上面撒了盐、糖、香油、米醋和切碎的香葱,将炸好的配料倒进去,搅拌均匀,一道凉拌鱼皮就做好了。
剩下的鱼肉还有很多,白春笙剁了两个大鱼头准备熬一锅奶白的鱼头豆腐汤,两条鱼尾巴也留了出来,准备做个红烧划水。鱼肉剔刺,剁碎,足足攒了满满一陶盆的鱼肉绒。
白春笙温了一锅水,做了约莫两大盘的鱼丸,一碟鱼柳,剩下的鱼绒,一部分和面做了长寿面,一部分团成黄豆大小的丸子,预备混到麦面里,做两个大大的寿桃。
“乖乖~白老弟这做菜的手艺真是绝了!这要是去开个食铺,肯定能赚许多银钱!”谢篁在一边看得直咋舌。
“确实……”商秋芦也有些诧异,按理说河蚌妖一直生活在河底,那里也不能生火,他是怎么练出这手厨艺的呢?
“我看别人做的啊!”白春笙浑不在意地随口解释道,“以前我生活在河里,来来往往的客船很多,我经常看到那些富贵人家带的厨子在船上做菜,你们不知道,那些人嘴巴刁着呢,这也不吃,那也不吃,那么大一条鱼,只取鱼腹烧了,还有人专吃鱼眼睛下那块肉,一顿饭要杀几十条鱼,方能凑够一道菜呢。”
“那倒是……”螃蟹妖对此深有同感,“我以前也听族里的老人说过,凡人中有爱食螃蟹的,专取了蟹黄做包子,做那么一小笼包子,不知要杀掉多少螃蟹呢,简直是残忍至极!”
“还好爱吃河蚌的人不多。”白春笙心有戚戚焉地附和道。
商秋芦:“……”他真的不该花心思怀疑这两只蠢妖的。
灶下的空间有些狭小,王大郎高大的身躯缩在小小的空间里,看着有些可笑。不过,认真工作的男人都不会太难看,尤其是王大郎的长相其实真的很不错,带着一点褐色的剑眉斜插入鬓,鼻梁高挺,鼻尖处有点鹰钩,一双眼珠子并不是纯黑的,带着一圈淡褐色的瞳仁,寻常盯着人看的时候,这双眼睛仿佛被冰冻过一般,今天大约是真的开心,冰冷清澈的眼睛不自觉地就化成了一汪春水,仔细想想,这家伙除了脾气有点坏、还不爱搭理人之外,其实也并没有多坏。
当然了,收小费的时候是真的坏!
不过,想到他一个人要撑起这么大一个家,而且看样子,全家四口人,就只靠他一个人赚钱养家,利用在码头的职务之便收点小费补贴家用,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
“水煮好了。”王大郎看到白春笙站在那里发呆,忍不住提醒道。
“哦~好的!”白春笙回过神来,急忙打开锅盖,却被喷薄而出的蒸汽迎面烫了一下,一张白净的脸蛋顿时被熏成了米分红色。
快速将鱼面均匀地撒入锅里,拿一双筷子搅拌几下,防止黏锅,鱼面熟的很快,煮好后,拿出一个大汤盆,先将鱼面盛进去,然后就着剩下的面汤,快速烫熟了预备好的青菜,加入调味料,连青菜带汤地舀到面上,白色的鱼面覆盖着绿色的蔬菜,看起来卖相非常好。
“他们说得对,你这手艺,不去开饭馆可惜了。”王鲲风走过来帮他把那一大盆鱼面给端起来。
“我倒是想开个饭馆挣钱,没铺子,没本钱,怎么开?”
“官府不是赏了你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哪够开店的?”
王鲲风无奈地看了他一眼,“先吃饭吧,改天我去找你。”
这河蚌妖看着精明,对他们凡人的世界还是不太了解,街上做小本买卖的,有个二两银子就能撑起一个小摊子了,十两银子,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
白春笙拿了三郎的专用碟子,挑了最长的一根鱼面出来,盘在碟子里,又浇了几勺面汤上去,想了想,看着王大郎问道:“三郎吃蔬菜吗?”
王大郎还没来得及回答,乖乖蹲在那里的小胖猫便忙不迭地摇头。
“你看到了,他最怕吃绿色的菜了,就给他吃面好了。”王大郎鼻子好,早在白春笙拿出面条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鱼肉的味道,知道这面大概掺了鱼肉在里面,难怪素来不怎么吃面食的三郎也忍不住嘴馋了。
“这叫长寿面,我以前看富贵人家的厨子做过,听说是专门给过生辰的人吃的,吃这面不要咬断,要一口气把一根面吃光,寓意寿数绵长。”白春笙一边给众人盛面,一边耐心解释道。
“果然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你们水妖的见识真广!”周茂青赞道。
“我从前还没有化形的时候,经常在不同的河流之间游荡,看到过很多在河上来往的客船,我最喜欢看那些船上的大厨做菜了,你们不知道,我曾经看过有个大厨,故意将打上来的鲜鱼腌到微微发臭,然后便用那发臭的鱼做菜。”
“臭了的鱼不会腐烂吗?”众人都有些好奇。
“并不会,那厨子用木板压着腌鱼,上面压了好多石块,似乎这样鱼便不会腐烂了,而且做出来的鱼闻着便是一股异香,鱼肉白嫩若雪,吃过的人都说是人间美味。”
众人听到这里便是一阵赞叹,这个话题所有人都有共同语言,于是大家便热热闹闹地凑在一起,一边品尝美味的鱼面,一边说着自己家乡的特色美食。
周婶婶说再过不久山里的野果便可采摘了,半熟的野果拿来酿酒,或者切块拿来腌成酸果子,是他们那里每家每户都要做的,酿的果酒储藏在地窖里,可以留着过年或者待客的时候喝,酸果子的用处就更多了,可以拿来烧鱼的时候去除鱼腥味,可以凉拌了下酒,还可以切碎了包包子吃,白春笙对这个非常感兴趣,和周婶婶他们约好到时候一起去山里采摘野果子回来腌制。
谢篁便说这段时间河底的一种红头的虾子最好吃了,因为还没开始产卵,肉质清甜,生吃都很美味,他经常去河里捉来吃的,下次可以多抓一些给大家都尝尝。白春笙当即表示到时候他可以帮忙做一些虾米糊糊。
商秋芦顿了顿,看了看众人期待的目光,不经意地扫了王鲲风一眼,发现他并没有什么反感,便说他们那里也有很好吃的野蜂蜜,等到秋天的时候可以去掏一些野蜂蜜和蜂蛹给大家尝尝。
众人对软白可怕的蜂蛹没什么兴趣,但是却很想吃野蜂蜜,街面上卖的许多甜食都很贵,寻常人家是舍不得买的,能进山里搞点野蜂蜜,就算是给家里人买糖了。
王鲲风不经意地看了他一眼,知道他说的“家里”,应该就是王府那帮密探训练的地方,不过,他们这样的“王府弃子”,照例也是没资格知道这些隐秘的……谁稀罕?
聊了一会儿,周婶婶又忍不住操心起了白春笙那五亩地,他们家的地前些年和周家族人相争的时候早就卖了,对于白春笙能有属于自己的一块地,周婶婶还是很羡慕的,不过,他们家唯一的壮劳力周茂青将来是要考科举的做学问的,最不济也得做个教书先生,周婶婶可舍不得让儿子回乡下种地,此刻便不由得关心起了白春笙那五亩地。
“我听茂青说现在这个时节不太适宜种植粮食,正巧我打算自己做点小本生意,便想在地里先种一茬佐料,自己种出来的用着也便宜。”白春笙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
“我正想找时间去请教一下婶婶呢,我想在地里种些辣椒、黄豆和生姜、香葱,也不知道哪里能买到这些种子?”
“何必去外面买?我们家里还有许多,我回去就拿给你,若是不够,再去镇上的杂货铺子买一些就行了。”
“那怎么好意思?婶婶家也要种的吧?”
“嗐!我们家现如今一分地都没有,那些种子放在那里也要放坏了,你拿去种也不算浪费。”
“那成,到时候有了收成,婶婶家里缺什么只管来拿。”白春笙也不再客气,想了想,忍不住说到,“婶婶,我看城外尚有许多荒地,你们若是想种些蔬菜的话,为何不去城外开些荒地呢?”
“哈哈~那要等咱们家茂青中了举人才能去开荒呢。”周婶婶忍不住笑了,这小子果然是刚上岸的小妖,别看做的一手好菜,人间的一些俗物还是很懵懂呢,想了想,忍不住认真给他解释道——
“这荒地也不是随意就能开的,寻常人家开荒都是要缴纳租税的,若单单是拿来种菜,卖不掉的话,一年的收成还不够租税呢。不过,朝廷对读书人是很好的,只要考中举人,便可免除名下土地的田亩租税,当年我家先生在世的时候,家里的十几亩地都是不要交租税的。”
“若是咱们家茂青能中了举人,别说开荒了,婶婶还想攒钱买地呢。”周婶婶惆怅了一会儿,想到今天是王家三郎的生辰,勉强打起精神笑了笑。
周茂青在一边安静地听着,没有说话,不过,他坚毅的眼神已经将他要说的话都表达了出来。为了母亲,为了妹妹,为了父亲临终前的期盼,他是一定要考中举人的!
吃完寿面后,众人拿着王大郎送的鲜肉告辞回去了,都是穷苦人家,能耽搁半天来吃宴席就算是不错了,对于他们来说,每一天都要努力赚钱,否则第二天就可能吃不上饭了。
回去之后,周婶婶果然把家里剩下的那些种子都拿了过来,还耐心地教了白春笙什么作物该怎么种,虽然这些白春笙都知道一些,但是很明显周婶婶说的更有参考价值,这里,毕竟不是他从前生活过的那个世界了。
周茂青被他笑的有些莫名其妙,不过,眼前这个笑起来眉眼弯弯的男子,长的确实是很讨喜,而且一看就是对人没有坏心思的那种面相,周茂青小时候被父亲拉着手把手地学了许多文人的杂学,其中就有相面,他对自己这一手隐藏技能还是蛮自信的。
想到这里,周茂青也回了一个斯文浅淡的微笑:“这位公子想必就是母亲昨日提起的白郎了吧?”
“白郎是什么鬼?”白春笙在心里默默腹诽了一番,随即扬起大大的笑容,“大家都是邻里,不要这么客气,我又不是读书人,你比我小,叫我白大哥或者春笙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