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丁设计大赛每年的正式比赛时间是四月, 但预选赛却是从一月就开始了, 等待这种事, 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会让时间显得无限都漫长, 好在艾琳都日子并不无聊——在通过了由麦考利夫人亲自出题, 五位老师同时监考的跳级测评后, 她再一次成功跳级了。

    也就是说,等到第二年春季开学,年仅6岁的艾琳·普林斯就是罗丁女校三年级的学生了。

    格瑞丝为此欢呼雀跃,强拉着艾琳和爱丽丝一起去庆祝。

    两个“老对手”——曾经的第一名和第二名,相视无言。

    良久, 爱丽丝才涩涩开口, “你是因为我才跳级的吗?”

    艾琳好笑地摇头,“怎么会?你想太多了!”

    爱丽丝不信,“可格瑞丝说——”

    “她说的话你听一听也就是了, ”艾琳笑了,连连摆手,“嘿, 我为什么要为了你跳级?——这也太奇怪了!”

    爱丽丝咬了咬下嘴唇, 欲言又止地注视了艾琳好一会,才将那句她最想说、一直想说的话说出口, “我不需要你让!”

    这下艾琳不笑了, 她面色一凝, 很严肃地说, “我说过, 我不是为了你。或许格瑞丝和你说过?我一直想参加设计大赛。”

    爱丽丝的表情明显是不相信,但艾琳也不想再多解释什么,不然反而显得欲盖弥彰。

    两人一时无话。

    “你们两个做什么呢!”格瑞丝在远处招手,“快点过来啊!”

    艾琳最后和爱丽丝点了下头,然后抬脚迈步,向着格瑞丝走去。

    身后传来爱丽丝低低的声音,“不管是不是——艾琳·普林斯……我一定会超过你的!”

    艾琳没有转身,无所谓地冲身后的爱丽丝摇了摇手,“啊,欢迎啊。”

    小姑娘的“豪言壮语”,艾琳并不放在眼里。何况,竞争什么的,有时候也是前进的动力嘛!老实讲,爱丽丝的个性她还是挺欣赏的——爱丽丝从不像其他那些同样嫉妒艾琳成绩的女孩一样,总凑成小团体在背后指指点点,仿佛那样就能给艾琳造成什么伤害一样,爱丽丝从不加入那些谈话,甚至在那些人想要拿她当靶子攻讦艾琳的时候,她还会主动站出来撇清,表示很自己并不认为“艾琳的出现打压了她”,只说自己“还不够优秀”,并且更努力的学习来提升自己——这样的性格,艾琳自然是不讨厌的。

    爱丽丝没有再说什么,而是默默地跟在艾琳身后和格瑞丝汇合。

    这场貌似充满硝烟的谈话,似乎就这么过去了。

    当然,即便一起吃了一顿大餐,爱丽丝和艾琳的关系依旧没有什么改善,至少格瑞丝希望的两人成为朋友的画面没有出现。

    好在格瑞丝心大:做朋友也是要缘分的嘛,既然艾琳和爱丽丝没办法做朋友,那就不要强求啦。

    ……

    圣诞的时候,普林斯女装店——与普林斯目前已升级为高定店的原裁缝店仅隔了两条大街——挂出了打折促销的招牌。

    普林斯女装自开业以来,就以其百搭的设计、鲜艳的色彩、新式的布料和低廉的售价而闻名,在改版后的《The Life》推动下,普林斯女装很快在市场上占据了一席之地,成为了众多女性日常的着装首选。

    花同样的价钱,谁不愿意买一件更漂亮更独特的衣服呢?普林斯的设计永远走在时尚前沿不说,性价比还超高,哪个女人不喜欢?

    1946年的圣诞成了女人们的狂欢节。

    安德森夫人带着女儿和儿子上街购买过圣诞需要的东西,她看了看女儿身上边角处都起毛了的大衣,心里有些愧疚,“爱丽丝,今年买一件新衣服吧?”

    因为家境的原因,她已经很久没有给女儿和儿子买过新衣服了,特别是女儿,平时都是几身校服换来换去,十三岁的小女孩一点都不像那些同龄的小姐们一样青春活泼,休息日的时候也总是宅在家里读书极少出门游玩,有时候,她觉得女儿简直像个小修女——安德森夫人真担心哪天女儿就告诉她,“妈妈我要去修道院”了……

    安德森夫人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每当休息日的时候,她总是喜欢穿上自己最喜欢的裙子,和小伙伴们一起玩乐,再想一想自家女儿的衣橱——也许她确实应该给爱丽丝置办一些新裙子了。

    当然,如果现在面包店的生意还像从前那样勉强糊口,哪怕安德森夫人心里再歉疚,也没法给女儿的衣橱增加点新颜色。好在最近生意好了不少,安德森夫人想要弥补一下女儿,也有了些底气——至少不会因为一条裙子而让一家人吃上一个月的黑面包。

    想到这里,安德森夫人就不由想起了给面包店的利润做出了巨大贡献的“衣食父母”——一家新开在面包店那条路尽头的工厂。

    那处工厂从前是一处废弃的纺织厂,老板听说是欠了很大一笔钱自杀了,工厂就被银行收走了,现在应该是被人接手了,又开始了新的业务,路上来来往往的多了不少女工,她们每天分三班,有时候路过她的面包店就会进来买几块面包,虽然她们从不会一次性买很多,但架不住那些女工人数多,有时候一天竟然能赚10英镑!——这放在从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安德森夫人曾状似无意地向那些女工打听了,听那些女工说,她们每天至少有5英镑的薪水,如果做得足够好,一周甚至可以得到50英镑,好吧,不说每周50英镑,只说一天5英镑,扣除一个月4天的休息时间,那就是每个月至少130英镑的薪水,一年下来就是1560英镑——比隔壁那个进了政府部门,年薪1200英镑的邻居家儿子要多得多了!——说实话,要不是怕两个小家伙没人照顾,她都有点儿心动了。

    不过现在一天10英镑左右似乎也不错,安德森夫人心想,如果那家工厂一直开在那里,她们家的生活也会越来越好的,就像这条街上的其他街坊一样——安德森夫人看到住在街对面卖日用品的一家人最近都买了布料做新衣服了,想当初他们还来找自己借钱呢!

    那家工厂还在继续招工,不知道到时候人会不会更多?她需不需要再多做一点面包呢?

    一路想着,母子三人到了一家布料店。

    这是一家老牌的布料店了,最近里面上了些新料子,安德森夫人做衣服的手艺虽然比不上那些专业的裁缝,但给家里人做点衣服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何况比起成衣,买布料自己作衣服确实便宜多了,自从丈夫去世后就要精打细算的她当然不会再舍得买成衣。

    正要迈进店门的时候,安德森夫人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叫她,“安德森夫人?”

    她回过头,原来正是那家开日用品店的汤普森夫人带着她的大儿子亚力·汤普森在和她打招呼。

    汤普森夫人的大儿子不像爱丽丝一样懂事,成绩也不好,他中学毕业之后就没有再读书了,人高马大的他现在在一家百货商店当保安,这可能算是安德森夫人长久以来唯一觉得十分有脸面的地方——她的两个孩子今后可是要读大学的!

    亚力·汤普森手上提着两个大袋子,安德森夫人发现上面印着花体的“Prince”,她常在那些女工们的工作服的衣角看见同样的标识——他们竟然买得起普林斯家的衣服了?听说那家衣服很贵的啊!

    安德森夫人的心里不免涌出一股不太舒服的情绪来。

    汤普森夫人是个很热情的人,哪怕是多年的辛苦生活也没有影响她的性子,她乐呵呵地对安德森夫人招手,“安德森夫人,你是要买布料做衣服吗?”

    “是啊,”安德森夫人感觉女儿握着自己的手紧了紧,反握了一下,对着汤普森夫人僵硬地扯了扯唇角,“爱丽丝长大了,总得做几件新衣服。”

    “为什么不买成衣呢?”汤普森夫人笑得脸上的褶子都出来了,指了指儿子手中拎着的袋子,“我刚给我和丽娜一人买一件新衣服呢!”

    丽娜·汤普森是汤普森夫人的小女儿,今年才五岁。

    安德森夫人感觉自己的胸口有点闷闷的,正要说什么,就听女儿开口问道,“是普林斯女装吗?”

    “是啊,你们也知道普林斯女装呐?最近伦敦卖得很火啊!”汤普森夫人笑容更深了,“你们要不要也买几件?现在打折很便宜的!哎,可惜它们不生产男装,不然我肯定给男人们也一人买一套了!”

    安德森夫人觉得自己有必要维护一下自己和孩子们的尊严了——在汤普森夫人这个曾经还不如自己的人面前,于是她说,“我们正打算去看一看,现在买布料已经过时了,不是吗?”

    汤普森夫人不知道有没有察觉出安德森夫人隐隐约约流露出来的对峙之意,她抬起手指了一下街角,“你们知道普林斯女装店在哪里吗?过了这个路口左拐,就在伯灵顿街上,人最多的那家就是了!”

    安德森夫人,“……”她觉得自己半年内都不想和汤普森夫人说话了。

    暗暗盘算了一下自己带出来的钱,安德森夫人心中计算了一下,她带了300英镑,如果买布料,普通的呢绒能买到三匹,好一点的讲讲价钱,或许也能买两匹,做成衣服的话至少也有10多件,当然,她是不会买这么多的,一匹就足够她们一家人用一年了,剩下的钱……应该足够抽出一些来给爱丽丝买一件成衣?

    ——她没有考虑小儿子阿尔文,因为她可以把丈夫留下来的衣服改一改给小儿子穿,但女儿不行,三年级的女校学生已经可以参加社交舞会了,她不能让女儿穿着校服去参加舞会!

    和汤普森夫人告了别,两家人向着相反的方向走去,依稀听到一直没说话的亚力在说“她们真的知道普林斯女装店在哪里吗要不要我带她们过去”,结果被汤普森夫人一巴掌拍了回去——这让安德森这边母女俩的脸色都不太好。

    五岁的小阿尔文听得半明半白,“咱们要买新衣服了吗?阿尔文可以穿新衣服了?”

    安德森夫人突然就心酸起来。

    “……买!”她狠狠地咬紧牙关,“妈妈给你买新衣服!你和姐姐都有!”

    小男孩儿欢呼起来。

    “妈咪,我不用的。”爱丽丝拉了拉母亲的手,“我听说普林斯女装不便宜,咱们不要买她们的。”

    “不,今天怎么样也给你买一件。”安德森夫人坚决地说。

    爱丽丝跟着母亲,不由有些担心。

    如果母亲钱不够……她摸了摸口袋里的英镑,是她期末考试第一名得到的奖学金,扣除了下个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剩下的她本来想买点儿书的,但既然母亲坚持要买衣服,那……有机会再买书吧。

    普林斯女装啊……爱丽丝担忧地想,不知道钱够不够?记得格瑞丝买了一件风衣都花了近500英镑呢!

    ——爱丽丝却没想过,她的同学们非富即贵,所以她听到的多是高定,高定怎么会不贵呢?

    于是,当爱丽丝来到普林斯女装店,见到了人挤人的抢购场景时,不免惊呆了——伦敦人已经那么有钱了吗?几百几千英镑的衣服,竟然有那么多人来买?!

    因为人太多,所以旁人的交谈声不可避免地就传进了爱丽丝的耳朵里。

    “现在的新鲜料子太多了,听说普林斯家又出了新布料,所以从前的布料全面降价?”

    ——普林斯家的衣服那么贵,降价又能降多少?

    “何止是降价,你看看那价钱,我记得最开始得时候,玫瑰呢得要200英镑吧?现在只要80英镑了,普通呢更是只要30英镑了,这才是大促销啊!虽然每人只限购一匹,但也够便宜啦!”

    ——30英镑做7件衣服,那就是一件呢绒大衣只用不到5英镑?真的好便宜……

    爱丽丝爱惜地摸了摸身上穿了几年的旧大衣,这件衣服算上布料人工前前后后都花了近20英镑呢!

    “不过呢绒不够保暖,还是羽绒比较好,反正也不贵,而且还能穿很久。”

    ——羽绒?那是什么布料?不贵的话,又是多少钱?比呢绒还要便宜吗?

    “之前普林斯是不是接过军部的订单?我表弟的朋友就是军人,他们的秋冬制服就是羽绒的。”

    ——普林斯……和艾琳·普林斯会不会有什么关系?

    爱丽丝环顾四周,注意力很快被不远处挂在墙面上的棉服吸引了。

    那是一件正红色的中长款棉服,应该是棉服吧?但又有点不像,比棉服薄多了,看起来又很轻,这样的衣服,能保暖?

    正在母子三人沉浸在购物狂潮的喧闹中时,笑容满面的服务员满头大汗地挤了过来,“您好,请问您想要什么样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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