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书进到包间时,麦克风换到了沈君之手上。

    锦书看了眼屏幕,容祖儿的《小小》。

    她好像很喜欢听这首歌。

    上次在蓝瑟也唱过这首歌。

    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

    曾经模样小小的我们。

    那年你搬小小的板凳,

    为戏入迷我也一直等……

    那个时候的她们不知道,很久很久以后,当她们再点这首歌的时候,却再也找不到当年唱歌的人。

    而此时的沈君之,唱着唱着,突然蹲在唱台上哭了起来。

    包间里,回荡着原唱悲伤而深情的歌声。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

    说将来要娶我进门……

    歌声里,隐隐夹杂着沈君之犹如困兽般的呜咽。

    锦书三人被沈君之突如其来的悲伤淹没,纷纷起身往唱台上跑去。

    “君之……”异口同声的开口,无措和心疼同时箍住了她们。

    沈君之忽然从臂弯中抬起头,眼角还挂着泪珠,她扯出一个笑:“没什么,眼睛进沙子了!”

    ……

    “我们喝酒去!”

    “好!”

    这种时候,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这一晚,几人大有不醉不归的架势。

    包间里,歌曲在循环的唱着。

    却无人理会。

    仿佛是最后的狂欢。

    她们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

    也许是情场失意,赌场得意。

    几轮下来,沈君之一直都没输过。

    第一轮。

    黎孜输了。

    沈君之提问。

    “你有喜欢的人吗?”

    黎孜怔了几秒,圆圆的脸上露出与她平素不相符的悲恸。

    “曾经有。他是我的初恋,跟我是同班同学,但他的成绩不好,他其实长得也不是那么好看,可他却喜欢好看的姑娘,我不好看,所以,被他抛弃了。”说着,她指着自己右耳说,“我那时候可傻了,他喜欢上技校的一个太妹,那个太妹染了一头红色的头发,衣服的颜色永远都是最鲜艳的,手臂上耳朵上都挂满了各种夸张的饰品,我那时候不甘心啊,那太妹也没比我好看到哪里去,她就是会收拾会捯饬自己,我就想我要去捯饬一番一定比她更好看,我就也去染了个红头发,穿鲜艳的衣服,还打了这一排的耳洞,然后把自己打扮的跟她一样。”

    锦书三人朝着她的右耳看过去,果然有耳洞的痕迹,可能长时间没戴,有些堵了,所以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后来呢?”沈君之忍不住问了句。

    “后来,我就那样去找他,可他又喜欢上了另一个姑娘,那个姑娘截然相反,在贵族学校里读书,家里有钱,人又漂亮,还多才多艺,可追那个姑娘的人多啊,我去找他那天,他为了那个姑娘跟一个小混混打起来了,挺严重的。后来还被叫了家长,老师问起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他们俩居然有默契的说是为了我,将那姑娘摘的干净。我永远都记得那一天,我爸打我的那一巴掌,还有老师失望的眼神。就是那一天,打断了我对他存有的所有幻想。”

    过来好一阵子,林萱突然吸了吸鼻子,感慨:“你哪有我惨,我喜欢的人啊,就像拂过鬓角的风,怎么抓都抓不住。我从小就是被我父母遗弃的,被奶奶捡了回去,跟着她长大。那年,奶奶身体不好,镇子里的人举办募捐,不知道他父亲是怎么知道的,也给奶奶捐了好大一笔钱。就是那天,我见到他的,他长得可好看了,后来,我才知道他是高干家庭。他父亲对我很好,支援我、赞助我们家,甚至还供我读书。而他成为了我半个哥哥。他对我其实挺好的,他是家里的独生子,家里对他的期望很高,高考前几天,他突然消失了。那是我第一次翘课,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又紧张又刺激,我是在一个宾馆找到他的,那天晚上,他靠在我的肩膀上睡着了,我突然觉得岁月静好大抵就是这个意思吧。后来,他还是参加了高考,不负众望的考到了北方的一所重点大学,那一年,我上高一。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努力,和他考上同一所大学。可就在我满怀希望的时候,命运给了我当头一棒,他有女朋友了,他女朋友很优秀,人也漂亮,俊男美女在一起别提有多让人羡慕了。然后,我就改了志愿来了这里。”

    大约是打开了话匣子,沈君之猛地灌了一口酒,躺靠在沙发上,开始回忆。

    “我和陆辞安没那么多的弯弯绕绕,就是我喜欢他,而他喜欢别人。安若桐曾经救过他一命是不假,而这一切是我造成的也不假。他被绑架那一天,是我约他出去的,没想到……我间接成全了他至死不渝的爱情,自己却承受不起这个结果。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小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明明很好啊,我们玩过家家,他当新郎、我当新娘。他明明说过长大后会娶我的,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记得呢?我时常在想,如果没有安若桐的出现,我和他也许也能走出个春暖花开。可安若桐的出现彻底打破了我的希望,我为他做过的傻事也不少,为他学下厨,十个指头没一个完好的,可他却把饭菜赏给了下属,我为他学柔道,因为那场绑架、也因为安若桐。我以为我会柔道,我就能保护他了。就算不能保护他,至少我也能保护我自己不让他分心,现在想想,觉得自己真傻,他的心都在安若桐那里,又怎么会为我分心。我跑去陆氏上班,不过是想每天都能看到他,可其实我很少见到他的面,虽说我是个秘书,可若非万不得已他从不会主动要求我做什么。”

    沈君之说着,抹了把脸。

    “说起来,我们这里面最幸福的就是锦书了,所以锦书,你和顾少初一定要好好的。”

    “好!我们都要好好的!”

    四人相视一笑。

    异口同声:“我们都要好好的!”

    ……

    ------题外话------

    欢迎大家看我即将连载的新文《盛世甜宠:纪少,狠狠爱》

    这是一个外表高冷、内心闷骚的男人漫漫十年追妻路的血泪史。

    纪少此人吧,用外人的话来说那是相当的高冷。

    可这话落到江晚歌的耳中,切,高冷,不存在的。

    纪逸琛,南溪市赫赫有名的名门望族之后,却偏偏隐于一个小报社当了个小小的主编。

    基友问他原因?

    还用问,我媳妇儿在哪我在哪?

    基友怒,欺负我没有媳妇儿!

    江晚歌,《南溪日报》的记者,曾经的小土馒头,又黑又胖,淹没人群都要被人踩上两脚,8年后,摇身一变变成了瘦瘦高高的大美人,身边“百花齐绕”,纪少黑脸,不淡定了。小土馒头都有人跟他抢,现在变成这样还得了,脚一蹬,忙着追妻去了。

    PS:本文更新速度暂缓,但不会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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