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小镇猎手
苏锦能一眼看出假肉,是因为她熟悉灵兽体内的灵气分布。而那所谓五级灵兽肉,灵气杂乱无章,分布不够均匀,根本比不得真正灵兽那规则流动,经久不散的灵气。
走了一路,吃了一路,买了一路。
苏锦在街头看到一家酒楼,决定进去找个房间养足精神,然后租一头飞行灵兽,直接飞往京都。
踏进酒楼,正值用饭高峰期,酒楼里面人满为患,饭香、肉香、酒香扑鼻而来,振奋人心,清一色灰衣伙计拽了一条白色长布,忙碌得脚打脚后跟。
“掌柜,我要一间上房!”苏锦收回视线,走到角落柜台,身躯太矮看不到掌柜,纵身一跃而起,一掌拍在桌上,唤醒疯狂打算盘、记账的白胖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骇了一下,笔尖一哆嗦,刚写好的字糊成了一团,中年男子也不恼,这样的事经常发生,他都习惯了。
顺着声音低头看去,衣着普通,容貌普通,应该是个平民小孩,道,“孩子,你要一间上房是么?”抽出一本册子翻开,找到空着的房间。
很多外地来的贵人人生地不熟,常常会叫一个魔涯小镇本地的平民小孩作引路,扔几枚铜币作为赏赐,好找到目标地。
掌柜下意识将苏锦当成引路小孩,帮着客人订房间。
而苏锦,对魔涯小镇一点认知也没有,自然不懂这引路人的存在,就是知道了也不会说什么,因为没必要。
高高昂首,道,“一间上房,再送酒楼最好的一桌酒菜,还要一桶热水!”
记忆里原主很喜欢泡澡,舒舒服服的,苏锦从没享受过这种待遇,自然要尝试一下。
掌柜笑容更加深刻,红光满面,在帐册上记下几笔,拿了一张水晶做成的卡片,道,“行,我给你记下,房卡给你,妥善保存!”
一桌最好的酒菜,这是要发笔小财了!
苏锦点头,抠了水晶卡几下,道,“要给多少钱?”
掌柜笑得更灿烂,那客人定然出身富贵,否则怎么会给引路小孩金币随身带?
凭借水晶卡入住的客人都是引路人拿走,客人入住后付款的。
掌柜笑道,“上房设备精美,引魔涯森林浓郁灵气进入房间,十分适合修炼,因此,价格上昂贵许多,住一晚要一千金币!”
苏锦再次点头,金币什么的她多得是,抓了一把又一把,直到够了一千之数,“找个伙计为我带路!”
掌柜终于回过神来,这平民小孩似乎不是引路人?忙道,“这就让人带你上去!”随手招了一个灰衣伙计,试探道,“客人金币足够的话可以到钱庄开一张卡,付账时轻轻一刷就行了,量大不好数!”
一千个金币都要抓大半天,若是万个呢?
苏锦听明白了,记忆里就有这么一回事,将金币存入钱庄,得到一张卡,付账时只要输入一串设定的秘密就可以了。
不过这事以后再说,在魔涯小镇进钱庄,这不是招贼么?她不惧麻烦却嫌弃麻烦!
“客人有什么需要可以拉动这绳子,红色表示紧急事需要帮忙,绿色表示需要服务,点餐的话请拉绿色绳子。”伙计用水晶卡开了房门,恭敬递还苏锦,指了指门口两端的绳索道。
苏锦摆摆手,“我知道了,你下去吧,热水和酒菜快点送来!”
顿了顿,抓了一把金币塞给伙计,然后径直走进房间,砰的一声关了门。
说是一把,其实也就五六个,手太小。
伙计愣愣看着金币站了许久,随即喜上眉梢,打赏金币常有,可是一两个就很多了。这位小客人出手便是六个,又容易伺候!
伙计决定多为小客人服务!
他一个月的工钱也就三十个银币而已,一个金币顶他三个月的工钱,六个金币就是近两年!
走了狗屎运,要发财了!
斗志昂扬跑下楼,伙计亲自去过问苏锦的食物和水。
苏锦里里外外将房间看了个遍。
红木雕花大床、红木雕花桌椅、垂感十足的纱质窗帘、柔软舒适的深色地毯…
茶杯为玉质,美玉无暇,细腻精致。
跨过层层屏风,一汪碧色冒着烟雾的池水,池底嵌入五彩滑石,透彻宜人,反射斑驳光泽,美不胜收。
“竟然有水池?”苏锦双眼发亮,下一刻,剥光了衣物,跳进水里,舒服的眯起眼睛,如同一条小鱼来来回回游动,半晌,才靠坐在边缘,一脸魇足。
洗去一身尘埃,苏锦爬了起来。
门口处,酒菜和热水已经送到,他们不会打扰客人休息,而是采用特殊渠道,直接将客人需要送入房间,这是一种传送阵法。
苏锦看都不看热水,要知道有水池,她才不会要水!
径直走到酒菜旁坐下,抓了酒壶喝了一口,热辣辣的口感红晕爬了一脸,甩甩脑袋,苏锦目光迷离,视野晃动,当即扔了酒壶,抓了一只鸡腿张嘴就啃。
啃着啃着,苏锦的眼睛亮了,吃相更加凶残,狼吞虎咽,左手鸡腿,右手酱肉,青菜一棵没碰。
奈何之前吃太饱,此时吃不了多少,一只鸡和一盘酱肉解决掉便举着两只油乎乎的爪子,满目遗憾,只能休息一会儿再吃了,浪费粮食是要天打雷劈的!
盘腿而坐,运气练功。
转眼,太阳西下,月色透过窗户撒了一地银白光华。
这时,窗户突然动了,一颗黑乎乎的药丸子挤破窗纸,悄悄落在地上,触碰地面的一瞬间,药丸子化成一缕白烟,寻着气息,直直飘向苏锦。
苏锦似乎没有也没有感觉到,一动不动。
片刻,窗户被掀开,一个面容黝黑,眸光似寒冰,眉宇戾气缭绕的壮汉跳了进来。
壮汉高大挺拔,肌肉发达壮硕,块块坚硬如铁,腰腹精瘦,黑色武士服贴着皮肤,勾勒出强壮身形。手里拿了一把弯头长刀,刀口处沾染了刺目鲜血。
“哼!一个小崽子敢独自入住酒店,死了也不冤,下辈子记得小心一点,世道险恶,人心难测!”
壮汉一点警觉都没有,在他看来,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而已,再强大能强大过他这个精心修炼了三十几年的人么?
只要放倒了,保证得到的储物空间不沾染一点血液!
没错,若非顾忌储物空间沾了血液,壮汉是不会浪费一粒迷药的。
魔涯小镇有一种以抢劫为生的群落,他们凶狠、阴毒,杀人好不顾忌,身份再高贵的人他们也敢动手杀人劫财。小镇内不会有人举报,因为会得罪这些人的同伴,从而莫名其妙的死了。
这种人被称为猎手!
他们早早练出了一双火眼金睛,身怀强大实力者从来不会招惹,专门挑落单的富贵人家公子小姐、挑实力一般且出手大方者、挑护卫外出办事主子孤身等候者,杀了人抢了储物空间,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除了真正实力派,来魔涯小镇的人默契的选择低调,不多管闲事,不惹事生非,或者雇佣佣兵团贴身保护。
苏锦一进入魔涯小镇就被这伙人盯上,五六岁孩子,双眼只有兴奋和火热,困苦一点没有,还是从魔涯森林出来,肯定出身富贵没吃过苦,肯定身价不菲!
再跟了苏锦一路,出手大方得令人咬牙切齿,没用金卡,随身携带大量金币,这样的肥羊不抢天理难容!
谨慎起见,这伙人等到了天黑,确定小孩子没有随身护卫,这才出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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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一路,吃了一路,买了一路。
苏锦在街头看到一家酒楼,决定进去找个房间养足精神,然后租一头飞行灵兽,直接飞往京都。
踏进酒楼,正值用饭高峰期,酒楼里面人满为患,饭香、肉香、酒香扑鼻而来,振奋人心,清一色灰衣伙计拽了一条白色长布,忙碌得脚打脚后跟。
“掌柜,我要一间上房!”苏锦收回视线,走到角落柜台,身躯太矮看不到掌柜,纵身一跃而起,一掌拍在桌上,唤醒疯狂打算盘、记账的白胖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骇了一下,笔尖一哆嗦,刚写好的字糊成了一团,中年男子也不恼,这样的事经常发生,他都习惯了。
顺着声音低头看去,衣着普通,容貌普通,应该是个平民小孩,道,“孩子,你要一间上房是么?”抽出一本册子翻开,找到空着的房间。
很多外地来的贵人人生地不熟,常常会叫一个魔涯小镇本地的平民小孩作引路,扔几枚铜币作为赏赐,好找到目标地。
掌柜下意识将苏锦当成引路小孩,帮着客人订房间。
而苏锦,对魔涯小镇一点认知也没有,自然不懂这引路人的存在,就是知道了也不会说什么,因为没必要。
高高昂首,道,“一间上房,再送酒楼最好的一桌酒菜,还要一桶热水!”
记忆里原主很喜欢泡澡,舒舒服服的,苏锦从没享受过这种待遇,自然要尝试一下。
掌柜笑容更加深刻,红光满面,在帐册上记下几笔,拿了一张水晶做成的卡片,道,“行,我给你记下,房卡给你,妥善保存!”
一桌最好的酒菜,这是要发笔小财了!
苏锦点头,抠了水晶卡几下,道,“要给多少钱?”
掌柜笑得更灿烂,那客人定然出身富贵,否则怎么会给引路小孩金币随身带?
凭借水晶卡入住的客人都是引路人拿走,客人入住后付款的。
掌柜笑道,“上房设备精美,引魔涯森林浓郁灵气进入房间,十分适合修炼,因此,价格上昂贵许多,住一晚要一千金币!”
苏锦再次点头,金币什么的她多得是,抓了一把又一把,直到够了一千之数,“找个伙计为我带路!”
掌柜终于回过神来,这平民小孩似乎不是引路人?忙道,“这就让人带你上去!”随手招了一个灰衣伙计,试探道,“客人金币足够的话可以到钱庄开一张卡,付账时轻轻一刷就行了,量大不好数!”
一千个金币都要抓大半天,若是万个呢?
苏锦听明白了,记忆里就有这么一回事,将金币存入钱庄,得到一张卡,付账时只要输入一串设定的秘密就可以了。
不过这事以后再说,在魔涯小镇进钱庄,这不是招贼么?她不惧麻烦却嫌弃麻烦!
“客人有什么需要可以拉动这绳子,红色表示紧急事需要帮忙,绿色表示需要服务,点餐的话请拉绿色绳子。”伙计用水晶卡开了房门,恭敬递还苏锦,指了指门口两端的绳索道。
苏锦摆摆手,“我知道了,你下去吧,热水和酒菜快点送来!”
顿了顿,抓了一把金币塞给伙计,然后径直走进房间,砰的一声关了门。
说是一把,其实也就五六个,手太小。
伙计愣愣看着金币站了许久,随即喜上眉梢,打赏金币常有,可是一两个就很多了。这位小客人出手便是六个,又容易伺候!
伙计决定多为小客人服务!
他一个月的工钱也就三十个银币而已,一个金币顶他三个月的工钱,六个金币就是近两年!
走了狗屎运,要发财了!
斗志昂扬跑下楼,伙计亲自去过问苏锦的食物和水。
苏锦里里外外将房间看了个遍。
红木雕花大床、红木雕花桌椅、垂感十足的纱质窗帘、柔软舒适的深色地毯…
茶杯为玉质,美玉无暇,细腻精致。
跨过层层屏风,一汪碧色冒着烟雾的池水,池底嵌入五彩滑石,透彻宜人,反射斑驳光泽,美不胜收。
“竟然有水池?”苏锦双眼发亮,下一刻,剥光了衣物,跳进水里,舒服的眯起眼睛,如同一条小鱼来来回回游动,半晌,才靠坐在边缘,一脸魇足。
洗去一身尘埃,苏锦爬了起来。
门口处,酒菜和热水已经送到,他们不会打扰客人休息,而是采用特殊渠道,直接将客人需要送入房间,这是一种传送阵法。
苏锦看都不看热水,要知道有水池,她才不会要水!
径直走到酒菜旁坐下,抓了酒壶喝了一口,热辣辣的口感红晕爬了一脸,甩甩脑袋,苏锦目光迷离,视野晃动,当即扔了酒壶,抓了一只鸡腿张嘴就啃。
啃着啃着,苏锦的眼睛亮了,吃相更加凶残,狼吞虎咽,左手鸡腿,右手酱肉,青菜一棵没碰。
奈何之前吃太饱,此时吃不了多少,一只鸡和一盘酱肉解决掉便举着两只油乎乎的爪子,满目遗憾,只能休息一会儿再吃了,浪费粮食是要天打雷劈的!
盘腿而坐,运气练功。
转眼,太阳西下,月色透过窗户撒了一地银白光华。
这时,窗户突然动了,一颗黑乎乎的药丸子挤破窗纸,悄悄落在地上,触碰地面的一瞬间,药丸子化成一缕白烟,寻着气息,直直飘向苏锦。
苏锦似乎没有也没有感觉到,一动不动。
片刻,窗户被掀开,一个面容黝黑,眸光似寒冰,眉宇戾气缭绕的壮汉跳了进来。
壮汉高大挺拔,肌肉发达壮硕,块块坚硬如铁,腰腹精瘦,黑色武士服贴着皮肤,勾勒出强壮身形。手里拿了一把弯头长刀,刀口处沾染了刺目鲜血。
“哼!一个小崽子敢独自入住酒店,死了也不冤,下辈子记得小心一点,世道险恶,人心难测!”
壮汉一点警觉都没有,在他看来,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而已,再强大能强大过他这个精心修炼了三十几年的人么?
只要放倒了,保证得到的储物空间不沾染一点血液!
没错,若非顾忌储物空间沾了血液,壮汉是不会浪费一粒迷药的。
魔涯小镇有一种以抢劫为生的群落,他们凶狠、阴毒,杀人好不顾忌,身份再高贵的人他们也敢动手杀人劫财。小镇内不会有人举报,因为会得罪这些人的同伴,从而莫名其妙的死了。
这种人被称为猎手!
他们早早练出了一双火眼金睛,身怀强大实力者从来不会招惹,专门挑落单的富贵人家公子小姐、挑实力一般且出手大方者、挑护卫外出办事主子孤身等候者,杀了人抢了储物空间,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除了真正实力派,来魔涯小镇的人默契的选择低调,不多管闲事,不惹事生非,或者雇佣佣兵团贴身保护。
苏锦一进入魔涯小镇就被这伙人盯上,五六岁孩子,双眼只有兴奋和火热,困苦一点没有,还是从魔涯森林出来,肯定出身富贵没吃过苦,肯定身价不菲!
再跟了苏锦一路,出手大方得令人咬牙切齿,没用金卡,随身携带大量金币,这样的肥羊不抢天理难容!
谨慎起见,这伙人等到了天黑,确定小孩子没有随身护卫,这才出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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