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鹏一族,上古以来皆被美誉为最忠诚的种族。血统越为纯贵,前途越不可估量。之所以得到忠心不二美称,起源于鲲鹏一族即使修为高过其主,也断然不会生出异心,从未出现过谋逆背叛的例子。这一良好种族品质,遗传给了每一只降生的鲲鹏。

    十八虽未曾在自己族内接受教导,但内心正直,加之对挽歌有极深的感情,在刚刚得知她被欺凌后,心中的护母之情无意间激发出鲲鹏自带的认主情结。适才所说誓言,更是他出世以来,第一次以郑重口吻立誓,这种至死守护的浓厚感情,让他不知不觉间…竟直接对挽歌认了主。

    鲲鹏称臣,一世一主。没有生离,没有死别。碧落黄泉,誓死相随。

    只是此刻,这被激发的纽带,两人都未曾觉察到。鲲鹏一生只能对一人认主,代代鲲鹏,仅可为龙族献忠,何曾有侍狐妖为主的?他认了挽歌为主,等同于背弃家族荣耀,辱了这世代传下的忠族之名。而命运,便是这样盘根交错,若能料想到日后所发生的,挽歌,是否会后悔没有再耐心一点观察那簇赤焰的变化,是否,会仔细地去感受,她与十八顷刻间连接上的微妙感应?

    可是她没有,十八也没有。

    眼下十八正在地上蹦蹦跳跳,一人分饰两角的表演着刚刚所发生的一切。挽歌被他夸张滑稽的模样逗得捧腹大笑。原本关系不伦不类的母子,此刻笑语欢言,感情…日渐深厚。多年以后…每当挽歌回忆起这段生活,都会忍不住痴痴傻笑。命运可以残忍,却夺不走她曾拥有过的幸福时光。

    那日过后,挽歌虽在墨宸口中探出他对诺夕的态度,但接下来将近半月时间,还是让她每天七窍生烟,气不打一处来!诺夕在竹林深处又幻化一座竹屋,并在周围设下结界,她与十八接近不了不说,最可恨的是,墨宸除了早晚露面,其余时间几乎都在陪伴诺夕。

    挽歌经常偷偷靠近那个竹屋,每次都能在外面听见两人笑语言欢,想来聊得十分畅快。

    她曾多次对墨宸表明自己不满,奈何人家眉峰微挑,唇角一勾,马上将挽歌迷的七荤八素,再说几句软言细语,哄得人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就这样,人家照常和诺夕相处,也间接堵住了她连连抱怨的小嘴。经过无数次挑拨告吹,使得挽歌心中愈发气闷,无法正面干涉,又没别的好办法,只能暗自赌气哀怨。这不,此刻她与十八两人正颓废的坐在竹林中唉声叹气。

    “娘亲,你说爹爹怎么那么喜欢和恶婆娘在一块啊,已经好多天没陪我练字了。”十八忽闪着大眼一脸抑郁,说话间双手泄愤似的揪着地上小草,可见他郁闷至极。挽歌闻言不由摇摇头,比他更哀怨道:“男人都是喜新厌旧,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十八偏头,见她一副弃妇相,平日里张扬的眉眼换成了凄哀,虽是惹人心疼,可不知为何,他倒觉得蛮好笑。“娘亲,爹爹与恶婆娘早早定过婚约,论新旧,您才算新人吧?”

    “就算我是新人,也是个失宠的……十八,你刚说什么?”

    挽歌说了半截话才惊觉他口吻中的揶揄,当下跳起来,甩手一个爆栗!“没大没小!居然敢取笑你娘!”十八捂住额头拔腿飞跑,边跑还边喊着“杀人啦,杀人啦,娘亲要杀人啦!”挽歌追了他一阵儿,奈何十八已经学会利用自身优势,跑一跑便亮出威风凛凛的翅膀腾空而起,飞得无影无踪。挽歌心中又好气又好笑,气的是这鸟崽子胆子越来越大,时不时捉弄她一番,顽皮的紧。笑的是他一亮翅膀,拖着人身起飞那样子,当真是‘鸟人’的真实写照,怎么看怎么滑稽!

    天色渐暗,墨宸也快到回来的时辰了。

    可挽歌现下却不想见他了,嘴上虽是和十八斗闷子,但心中愁苦则说不出来。诚然墨宸对诺夕没有男女之情,但眼下看来,二人的知己之情旁人根本无法僭越,何况还有婚约在身,叫她如何能不介怀?挽歌独自漫步在竹林,影影绰绰的竹海一派翠色欲流,恰巧和她瑰红衣裙形成了奇特对比。格格不入的色彩冲击,仿佛宣告着她始终不属于这里,如此想来,心中更是苦涩难耐。

    要知道,她接近诺夕的竹屋,并非只想偷听她和墨宸说什么。而是很想去问她外界的消息,她既认识青瑾,其中一定大有玄机,加上得知千岚曾拼死来救他…始终让她揣揣不安,很想知道他安危与否。奈何…见面第一天,她和十八纷纷与其结怨,导致现在根本近不了诺夕的身。

    挽歌也求过墨宸帮她去问,可那恶婆娘偏偏和她杠上,拒绝透露一切有关于外界的消息,桩桩心事,压得她几乎透不过气。

    天色逐渐黑透,闪烁星光在竹海上空显现,朦胧月色笼罩着大地。情不近,又思乡,苦涩滋味缭绕在心头,挥之不去。挽歌迈着缓慢的步伐,默默走到了门庭处,站在原地恍恍惚惚出神许久。“呀!我怎么给忘了!”挽歌惊呼一声,不知突然想起什么,猛的一拍脑门,当即甩开步子快速绕到房屋后面。她胡乱的挽起裙摆,下一秒直接蹲坐在墙壁贴合处,双手飞快刨挖起墙根松土。

    仅一会儿功夫,地面被她刨出个深坑,只见里面埋着一个青色瓷坛,随着坛盖露头,一股香醇酒气倾泄而出,芳香气味缭绕在鼻尖久久不散,十分勾人酒兴!此酒是挽歌偶然一时兴起,用灵花酿造出来的。虽是没埋多少日子,但灵花个个是宝贝,现下已然酒香弥漫。挽歌挖出酒坛后随意地拍了拍身上的土,倾身将酒坛抱入怀里,转身大步流星往屋内走去。“凡间不有句俗话说‘一醉解千愁’吗!哼,本狐今天来个不醉不休。”

    她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将酒坛放在桌上,眼睛往屋内扫了一圈,随手捏起平时喝茶的瓷杯“这也忒小了吧?如何饮酒?”说罢,手腕翻转,掌中立刻幻出来个大号酒碗,“这个还凑合!”挽歌撇撇嘴,拎着酒坛将大碗灌满,仰脖便喝个精光。灵花清香,酿出酒液口感极佳,入口柔润,不烈喉,喝着十分顺爽。正因为酒水清甜好喝,挽歌一碗接着一碗不停的灌,丝毫不觉已有醉态。灵花精纯,酿出酒来后劲极强,加之她平日没有饮酒的习惯,哪里能想到,凭她的酒量,根本架不住这番牛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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