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搜索536846660领红包, 花一分钱即可支持正版 穿越到这里之后, 姜安宁也一直尽全力改善家中伙食, 然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且不说村里冬天常见的食材只有萝卜白菜和土豆, 就是她有心料理这些食材, 家里的调味料也仅有那么几样, 根本无法发挥出她的厨艺。
不过, 即便如此,沈玉琼吃了几回她烙的玉米饼子, 也直夸香甜可口。
给鸡褪毛这事儿姜安宁小时候干过, 得先准备一大锅热水, 不能太烫,然后将鸡整个浸在里头,过上三五分钟,轻轻一卷,鸡毛便自然而然地脱落了。
给这只从系统里交易来的鸡拔完毛后,姜安宁才发现,原始社会所谓的肥鸟和现代的鸡还是有点儿不一样的,也许是飞行能力还没有彻底退化,肥鸟的翅膀要比普通鸡宽大许多,脖颈也更长。
或许是因为原始社会的肥鸟是在没有遭到任何破坏的自然环境中生存的, 鸡肚子里竟然没有多少脏东西, 不一会儿姜安宁便已经处理好了。
她打算把鸡剁成块, 裹上淀粉用油炸了, 一来方便存放,想吃的时候取出一些来上锅蒸了就行,二来这蒸好的炸鸡块也能与各种菜蔬一起,调制成浓浓的鸡汤,味道十分鲜美。
姜安宁许久没吃了,光是想想,便觉得府中饥肠辘辘,立时从厨房端了个大木盆,又将一块小砧板洗干净,拿到院子里准备剁鸡快。
谁知,她寻遍了整个家,居然没能找到一把趁手的工具,劈柴的斧头自是不能用,菜刀已有了些许豁口,用来切菜还行,可剁鸡,只怕鸡骨头没剁碎,倒是把菜刀给彻底报废了。
没办法,姜安宁只能放弃,好在中华饮食文化博大精深,光是鸡的吃法,就有百十种之多,她立刻又想到了在东北和山东家喻户晓的熏鸡。
可很快,她又否决了这个想法,做熏鸡需要的调料可不少,别说肉桂、豆蔻、白芷、桂皮这些,就是最普通的白糖,家里一共也没多少。
姜安宁望着木盆里光秃秃的肥鸡,难道只能用白水煮了吃?
她虽然不重口腹之欲,可也舍不得把这头一次交易来的东西就这么给糟蹋了。
思来想去,还真叫姜安宁想出一个法子来。
她要做叫花鸡。
叫花鸡是江苏常熟的一道名菜,把腌制好的整只鸡用荷叶包起来,在外头裹上泥土,烤制而成,姜安宁接待国外客户时吃过一次,印象十分深刻。
不过她方才想到这道菜的原因,却是因为小时候看过的金庸剧,剧中黄蓉为了让北丐洪七公收郭靖为徒,想尽了各种办法,最终却是靠一只叫花鸡征服了他。
姜安宁先是将鸡身上涂抹上盐巴,又敲敲打打,促使其腌制入味,家里没有花椒,倒是晒干了的花椒叶,她将已经碎成粉末的椒叶给鸡肚子里塞了些许,又放入了葱姜。
大冬天是找不到新鲜荷叶的,不过这也难不倒姜安宁,山上长着不少高大的竹子,她跑去薅了不少大片的叶子,用清水洗干净,将鸡裹好。
调泥浆就是再简单不过的活了,农村娃娃,哪个小时候没在泥土地里打过滚,和稀泥估计是最早学会的童年游戏。
姜安宁直接在后院挖了个坑,把挖出来的泥土分成半,一半加水和成泥浆,均匀地抹在包裹好的鸡上面,然后将其放进坑了,用另一半泥土埋好。在上头架起火堆,直接烤制。
冬天天冷,但谁也不可能一天到晚不下炕,村里有不少人就在家门口就地烧火取暖,所以,院子里冒出的青烟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直到沈玉琼从牛棚回来,她大老远就看到自家院里冒着烟,担心是姜安宁一个人在家做饭不小心烧着了什么东西,急匆匆地往回跑。
谁知一进院,就看到姜安宁端着个板凳,坐在火堆旁,手里还拿着根棍子,时不时地拨弄两下已经烧得差不多的木柴。
姜安宁听见沈玉琼进来,回头道:“您回来了,先喝口水,饭马上就好。”
裹了那么一层厚厚的泥浆,想要把里头的鸡彻底烤透烤熟,得花不少时间,姜安宁一下午全都顾着这个了,就没做主食,只是把上午剩下的饼子热了热。
沈玉琼洗完手去了厨房,看见锅里只有几张饼子,有些纳闷。
不过她很快就想到姜安宁这几天沉迷练字,说不定是写着写着忘了时间,沈玉琼没往心里去,正准备把饼子往出端,无意中扫了眼灶下,放垃圾的箩筐中竟有一堆色彩鲜艳的鸡毛,湿淋淋地和从灶膛里刨出来的柴灰放在一起。
“安宁,安宁?”
她叫了两声,院里的姜安宁才从外头进来,笑着问,“怎么了?”
沈玉琼脸色变得十分严肃,皱着眉道:“这鸡毛是怎么一回事?”
她一瞬间脑海中闪过无数的想法,第一反应自然是觉得小孩子贪吃,不知偷了哪个村民家的鸡,但顷刻之间沈玉琼立马就否定了这个猜测,姜安宁乖巧懂事,绝不可能做这种事。
既然不是偷来的,那就是从别处得来的,这么珍贵的肉食,谁会平白无故的送过来呢,沈玉琼想不通。
姜安宁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将她拉到外面的火堆旁。
火已经烧得差不多了,只有零星的火星仍在闪着光,姜安宁用木棍将这些还未烧成灰的柴火拨到一旁,又将地上的土一点一点的拨开,露出里面已经外表烧成硬壳的叫花鸡。
“这是什么?”沈玉琼猜测,“你莫不是想烧个陶罐出来?那得在窑里烧,还要很高的温度,家里这点柴火可烧不出来。”
姜安宁摇摇头,直接把泥壳子给敲开了。
顿时,鸡肉的香气夹裹着泥土的芬芳、竹叶的清新,飘满了整个院子。
“这是……叫花鸡?”沈玉琼也是有几分见识的,虽然鸡肉还被已经变成墨绿色的主页包裹得严严实实,但她还是立刻认了出来。
短暂的震惊过后,她心底立刻冒出了一连串的疑问,“你还没告诉我,这鸡是哪儿来的?你又是怎么会做叫花鸡的?”
姜安宁脸上的笑容一僵,她倒是忘了,以原身连县城都没去过的狭窄见识,怎么可能知道叫花鸡。
她实在不愿说谎,可系统的事,哪怕是说出来,沈玉琼也不会信,她只能踌躇片刻,才道:“是山上猎来的。”
沈玉琼自然而然地以为她说的是村外的后山,忙不迭地抓住她肩膀上下打量了一番,见她没受伤,才松了一口气道:“你胆儿可真大,冬天山上有多危险你不知道吗?前几年野猪袭击村子的事,难道你忘了?以后不准去了。”
啊!她还想以后多找牧原交易些猎物改善伙食呢,这可怎么办?
姜安宁苦恼极了,可又想不出什么好主意,只能先转移话题,“鸡肉正热着呢,咱们还是先吃饭吧。”
打开竹叶,里面的鸡色泽鲜亮,芳香扑鼻,饶是后世见惯了各种精美食物的姜安宁也没想到,裹着竹叶和泥土在地底烤制这种粗野的烹饪方式,竟能做出这样让人馋涎欲滴的食物。
沈玉琼面上也带了些许笑意,都忘了追问姜安宁怎么会做叫花鸡的事,道:“自从你到我们家,顿顿饭都做得香,现在还有肉吃,这些好事,我可得写信告诉明磊。”
可鬼门关走上一遭,她想清楚了,姜安平却并没有。
“钱我收下了。”反正如果她不收,等回头让姜大川知道了,不仅会把钱没收,说不定姜安平还得挨顿揍,“至于鸡蛋,肯定是燕子姐留给你的,你自己吃吧。”
黄燕子是北河沟子村西头黄寡妇家的女儿,和姜安平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十七八岁正是年少慕艾的年纪,两人早看对了眼。不过黄寡妇家比姜家还要穷百倍,家里没有壮劳力不说,黄燕子底下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弟妹,挣不到工分,每年年底分粮的时候,还得生产队里接济,这门婚事不用说,就知道姜大川不可能同意,所以两个人都只是私下里悄悄往来。
原身虽然见过自己哥哥与黄燕子一起说话,却只当他们是一起玩耍的好朋友,姜安宁却不同,她虽然没谈过恋爱,可好歹也活了二十好几,一眼就看出了两人的关系,这会儿猛地点破,倒是把姜安平闹了个大红脸。
“你别乱说,这鸡蛋是……是……”
他怕坏了心上人的名声,可又不是那等巧言善辩之人,半晌想不出个好借口来,还是姜安宁打断了他,“行了,二哥放心,我不会在别人面前乱说的,你来我这里是瞒着家里的吧,时间不早了,还是赶紧回去,省得姜大川发起疯来又拿你出气。”
“你别这么说咱爹,他好歹……”姜安平听她连声爹都不肯叫,直呼其名,还想再劝几句。
姜安宁却不耐烦听,“你走不走,再不走我可就生气了。”
“你现在气性儿怎么变得这么大?”姜安平嘀咕了一声,到底没停留,走了。
等姜安宁进了屋,沈玉琼已经吃完了饭,碗碟收拾到一处,问她,“刚才谁来了?”
“是我二哥,下了工来看看我。”冬天说是农闲,不过是不用在地里侍弄庄稼罢了,拉土、堆肥、伐木、破石都是活,七十年代的农家人,从来没有闲工夫这一说。
沈玉琼连忙站起身,“怎么不叫他进来吃饭,这白菜猪肉炖粉条还剩了半盆呢。”
“妈,您坐。”姜安宁按着她的肩让她坐下,道:“我哥是为下午的事来道歉的,我爹我妈那样,他不好意思进来吃饭,哦,对了,这是他赔咱们的红薯的钱。”说着便将那一块二毛钱放在了桌上。
“你啊你,一块钱不知能买多少红薯,你哥攒两个钱也不容易,你怎么就收下了。”沈玉琼有心让姜安宁把钱送回去,可一想外头天都黑透了,只能放弃,叹了口气,又道:“再说,你爸你妈做的事,跟你哥哥又没关系,他道的是哪门子歉呢?”
连沈玉琼都知道爹妈的事和姜安平无关,可偏偏他非得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原本姜安宁还想劝两句,后来发现他那种想法简直是深入骨髓,掰都掰不过来,索性放弃了。
“您就别想那么多了,这半盆子白菜猪肉炖粉条咱们留着,明天早上我再切一碟咸菜,煮上一锅粥,早饭就齐活了,等下午咱们再包饺子吃。”她说完这话,将桌上的碗碟都收走,“我去洗碗,您累了一天了,早些休息吧。”
确认沈玉琼已经躺下了,姜安宁才在厨房悄悄地打开了位面交易系统,直接呼叫牧原。
原始部落也正处在天黑时,牧原坐在自家山洞门口,点了一堆篝火,光屏亮起,出现在姜安宁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姜安宁!”牧原看到她显然很激动,跟她打了声招呼,极为雀跃地说:“你上次说得方法果然很管用,我们部落已经有三头活的四蹄兽,还有一头特别大的犄角兽,原先我们捉犄角兽可费力气了,还经常会被它们给顶伤,现在就容易得多了。”
姜安宁根据他们原始部落人给动物命名的方式,猜测牧原口中的犄角兽应该就是黄牛,她笑了笑,“对了,你上次提到,冬天部落里刚出生的小娃娃咬不动肉,又没有新鲜的野果捣成浆水喂给他们,其实野兽的奶是非常有营养的,你可以让他们试试。”
“真的吗?这可真是太好了!”牧原高兴不已,“等到明天天亮了,我就告诉部落的人。”
“对了,安宁,我自己也捉到了一头四蹄兽,还杀死了三只肥鸡,把它们献给了冬棉的母亲,她终于答应我们结合了。”
原始部落的分工十分明确,男人们在外打猎,女人们则在家鞣制兽皮,制作成可以遮蔽躯体的衣物,还负责采集野果,哺育部落的新生儿,所以地位十分尊崇,在这里没有嫁娶的概念,成年女性都拥有自己的山洞,情投意合的男子得到允许后晚上才可以进去过夜,生下的儿子归女方,这种关系全然靠感情维系,由于女性地位高,追求者众多,所以很多女性都会生下同母异父的儿女。
而结合,则是一种契约关系,更类似于现代的婚姻,却又严格的多,男女双方要在部落首领的见证下完成仪式,共同在一个山洞中生活,生儿育女,至死都不能分开。
姜安宁听得啧啧称奇,末了还不忘道一句恭喜。
她想了想,将放在储物格中的食盐拿出来些许,用一个小罐子装上,交易给牧原,“这个就当是我送给你的新婚贺礼吧。”
牧原虽然听不懂她的话,但大概能才明白她的意思,憨厚地笑了笑。
他从自己的交易面板中将陶罐拿出来,才发现里面是像雪一样白的颗粒,在姜安宁的示意下,他用手指头蘸了一点尝了尝味道,忽然大惊失色,跪倒在地。
“是神晶,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纯粹,这么好的神晶,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牧原连忙将陶罐放回原位,从他的口中,姜安宁得知,牧原所在的原始部落已经发现了盐,只是他们发现的,是被晒干了的湖泊中石头上结出的白色晶体,杂质很多,非常难提纯,原始部落的人将这种神晶涂抹在肉上面进行烧烤,发现烤出来的肉非常好吃,但是神晶非常珍贵,他们也只找到了一小块,由部落首领看管,只有在丰收庆典时才会拿出来用,部落打到猎物最多的勇士可以得到一块涂抹过神晶的肉,大饱口福。
姜安宁交易给牧原的那一罐盐虽然不多,而且并非现代工艺提纯的盐,而是七十年代人们常吃的粗盐,即便如此,可也足以让牧原如看到神迹一般惊喜交加。
“呃……”姜安宁想过在原始时代,盐会非常珍贵,但没想到会珍贵到这个地步,她想了会儿,道:“如果你实在过意不去,那就交易给我一些猎物吧。”
牧原是部落里最好的勇士,他的家中从不缺猎物,他匆匆跑进山洞,想一股脑儿地把猎物全都送给姜安宁,可惜只有五个储物格,并且姜安宁只有四个,其中一个还用来放盐了,所以他挑挑选选,捡出来最大的猎物,将储物格塞得满满当当,让姜安宁没想到的是,这里头居然有一只鹿。
鹿不管到了什么年代,都是好东西,全身皆可入药不说,血肉更是大补之物。
姜安宁是有去黑市上做生意的想法,可她还没决定卖什么,牧原送得这只鹿倒是来的及时,鹿全身是宝,无论是鹿角鹿骨,还是鹿肉,做好了,都能赚上一大笔钱。
傅明磊升了官,家里虽说现在不愁吃穿,可姜安宁却没打算一辈子赖到这里,毕竟她又不是傅明磊什么人,吃他的喝他的,想想都不合适。
这会儿,姜安宁压根没想起南河沟子村的人见了她,称呼地都是“明磊媳妇”的事实。
除了这只鹿,还有一只羊,可惜已经死了,姜安宁想到热气腾腾的羊血粉丝,咽了口口水,决定等下次,看能不能跟牧原交易一只活的四蹄兽,又或者赚了钱,买只小羊崽养在家里。
她看向最后一个储物格,出人意料的是,最后一格里却并非是一只大型野兽,而是堆在一起的十几只兔子。
交易完成了,牧原那边却迟迟没有熄灭光屏,姜安宁问,“你还有什么事吗?”
“我……我们也捉到了一些活得肥鸟,可是它们很容易就挣脱了绳索飞走,要是绑得紧了,无法觅食,就饿死了,我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大概是觉得自己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解决不好,牧原神情有些窘迫。
“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姜安宁记得上次牧原交易过来的肥鸟翅膀要比后世养殖的鸡大出不少,想了想道:“你们把肥鸟的翅膀剪断,让它们飞不起来就是了,若还是不行,就用竹子或者木棍搭乘一个大笼子,将它们圈起来。”
“对了,肥鸟的蛋可以用水煮熟,或者将他们放在石板上用火烤熟,应该会很好吃,你们可以试试。”
姜安宁解决了牧原的烦恼,还友情赠送了烹饪方法,关掉交易面板,一边洗碗一边想,这么多的猎物,该从哪个开始吃呢。
兔子最多,要不就先用这个试试水?
“胡说什么呢,他是黑是白,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我都不知道,你少在这里拉郎配,否则我就翻脸了。”姜安宁对系统这种莫名其妙的爱好头疼不已,她这具身体才十四岁,连早恋都不够格呢。
在刚才的争执中,姜安宁虽然没受伤,可衣裳头发全都弄乱了,她整理一番,才慢慢地往回走。
因为在县城里耽搁了一会儿,等她到家时,天已经蒙蒙黑,除了零星几家院里还冒着炊烟,大多数人都已经吃过晚饭了。
“妈,我回来了。”姜安宁推开院门,惦记着沈玉琼吃没吃晚饭,下意识地就往厨房瞅,不料,那里除了沈玉琼外,还有个高高大大的年轻男人,因着光线昏暗,她并没有看清对方的长相。
“家里来客了?”她边往里走边问,正准备把系统储物格里的肥羊拿出来时,终于与男人打了个照面,动作顿时一滞。
沈玉琼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满脸笑,“什么客人呀!是你明磊哥回来了。明磊,这是安宁,姜安逸的妹妹,小时候常跟你一起玩的,还记得吧?”
“怎么是你?”姜安宁心底暗暗庆幸自己动作慢,还没来得及把肥羊给弄出来,因为眼前这个年轻男人就是之前在街上救了她的军哥哥。
说完这话,她也意识到了不妥,连忙又道,“明磊哥当了几年兵,变化可真大,我一下子没认出来。”原身记忆里的傅明磊清瘦苍白,与眼前这个身形高大,看着就很能打的兵哥哥完全是天壤之别。
“可不是,壮实了,也黑了,部队这地方就是锻炼人。”沈玉琼也有两三年没见到儿子了,心情十分激动,絮絮叨叨地说着傅明磊当兵之前在家里帮她干活的事儿,感慨道:“一晃眼,你都长这么大了,要是你爸爸还活着,肯定会替你骄傲的。”
姜安宁鲜少听沈玉琼说起她的丈夫,只是偶然有次收拾屋子时,看到了一张被保存完好的合影,照片上的沈玉琼看上去十分年轻,梳着两条大辫子,穿着一条漂亮的小洋裙,站在她身旁的男人鼻梁上架着副金属边框的眼镜,一身书卷气,看着便是个有学问的人。
傅明磊打记事起就没见过自己的父亲,倒不似沈玉琼那般怀念,他瞥了姜安宁一眼,抿了抿唇,看向母亲,“妈,我有话想跟您说。”
“厨房就交给我,你们俩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了,待在这里也怪冷的,快去屋里说说话,屋里头暖和。”姜安宁听出他话里的意思,自觉地揽下了做饭的活,沈玉琼还在犹豫,她就已经亲亲热热地推着她往外走,“去吧去吧,我做饭您还不放心呀,对了,我下午去了县城一趟,把棉袄取回来了,妈您帮我收起来吧。”说罢便不由分说地将棉袄塞进了沈玉琼怀里。
沈玉琼没办法,只能朝儿子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跟出来。
厨房里的活儿其实没什么好做的,面条已经擀好了,只等着锅里的水开了就能下,姜安宁往灶下添了两把柴,看案板上放着几个鸡蛋,估摸着是儿子回来了,沈玉琼想给吃顿好的,特意从邻家换来的。
她想了想,从院外拔了两棵大葱,和鸡蛋一起炒了,将晒干的黄花菜、茄子条用水泡了切成丁,再加了些上午剩下的熟兔肉炒成浇头,锅里的水一开,面条下进去煮三滚再捞出来,浇上热气腾腾的浇头,随便一拌,就是一碗香喷喷的面条。
姜安宁不知傅明磊的口味,也没有替人调味儿的习惯,她把盐、酱油、醋等调料摆在案板上,洗了把手,便去叫人吃饭。
傅明磊这次回来,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参军这几年,还从未返乡探亲过,另一方面,则是他收到的那封回信。
姜安宁的信写的又长又啰嗦,他匆匆扫了眼,只提炼出一个中心思想,就是她那不要脸的亲爹欺负他妈心善,故意把这个累赘丢在了自己家,还骗走了自己家唯一的口粮。
其实不能怪傅明磊这么想,实在是沈玉琼这个人太好心了。
她在村小学教书的那几年,常常有学生中午不回家,也没有饭吃,她就把自己的口粮分给学生,后来甚至发展到,有些没良心的人见她乐意管孩子,便把家里才学会走,流口水吃手指的小娃娃也送过来让她照看,自己下地挣工分。
傅明磊本就和母亲相依为命,突然跑来这么多小萝卜头分散他妈的注意力,他当然不乐意,可碍于男子汉的面子又不好意思讲,私下里没少同那几个故意来他们家占便宜的人打架。
他打不过那些成年人,被拎着送回来时,还得他妈给人家赔罪。
究其根本,还不是因为他们是外来户,要不是这样,村里头也不可能在必须推选出斗私批修的代表时,把她妈给推了出来。
他们家一亩地都没有,比贫农还穷,哪里就成了顽固不化的走资派,要遭那样的罪,受那样的苦。有时候他也恨自己那早死的父亲,要是他还在的话,这些人敢这么欺负他们孤儿寡母吗?
就连他参军的事,若不是生产大队的大队长从中斡旋,早就黄了。
换上一身绿军装,踏上入伍之路时傅明磊就发誓,自己一定要有大出息,让这群人悔不当初。
可光他在心里想没用,这几年过去,他妈好像一点变化都没有,且不说他寄回来的那些布票粮票个个都是有借无还,就说这姜安宁,她哪来得这么厚的脸皮,赖在他家不走,还好意思管他妈叫妈,不会是真的想给他当媳妇吧!
姜安宁的信只是客观描述了自己不得不在他们家落脚的事,并没提姜大川嫁女儿的那番托词,这会儿听沈玉琼说起,立时就炸了。
“妈,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您把她弄咱们家,让别人怎么想,还对外说是我媳妇,你儿子我连女孩手都没拉过呢,哪来的媳妇!”傅明磊黑着脸,一脸的不满。
“只是这么一说,要不然怎么跟村里人解释安宁住在咱家的事,我说用粮食买她是气话,咱们国家可不许人口买卖。”沈玉琼说,“也就是几年光景,到时候安宁就大了,还是说你在部队有看对眼的姑娘,怕人家误会?”
傅明磊十五岁参军,到现在也已经五年了,七十年代的人普遍结婚早,二十岁正是生儿育女的好年纪。
这么一想,沈玉琼也有些发愁,她是不会让安宁走的,可要是因此耽搁了儿子的婚姻大事,可就不好了。
“您想到哪里去了,部队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都是跟您儿子一样的糙汉,哪里来得姑娘。”傅明磊哭笑不得,“我跟您说认真的,要是您收留个孤儿也就罢了,这姜安宁有爹有妈有哥哥,怎么着也轮不到您来照顾,更何况她一个大活人,有手有脚的,实在不行,去城里找份活干也成啊,赖在咱家算是怎么回事,还不是欺负您心善!”
“他们那家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只能瞅见眼前的好处,当初安宁她哥哥跟你一块要去当兵的时候,他爸妈就不愿意,说是家里少了干活的壮劳力,年底分粮也少个人头,要不是安逸脾气硬,又有公社领导帮忙劝说,事情能不能成还两说呢。”沈玉琼说,“你让安宁回去,可就是羊入虎口。”
“那可未必。”傅明磊想起今天下午在街上看到姜安宁时,她跟那群小流氓对峙的场景,那股凶悍劲儿,哪里是小绵羊,应该是小刺猬才对。
沈玉琼太清楚儿子这犟脾气了,知道再谈下去也无济于事,冷着脸丢下一句,“总之,这件事我不同意。”
姜安宁在外边听了半晌,最后听到这话,兀自叹息一声,掀开棉帘子进了屋,道:“你们说的话我都听见了,妈,您跟明磊哥这么长时间没见了,何苦生这么大气呢,为了我就更没有必要了。你们是亲母子,血浓于水,我是外……”
“谁说你是外人了,自从你来我家,饭都你做,衣服也是你洗,就是有其他活儿也赶着帮我做,比这臭小子有良心多了,你就是我亲闺女,谁也甭想赶你走。”
沈玉琼话赶话,挑起儿子的不是来,傅明磊也气哼哼的,别过头不肯让步。
一家人相顾无言地吃了饭,沈玉琼正在气头上,不肯给儿子收拾房间,姜安宁叹口气,这母子俩吵架,怎么都跟小娃娃似的。
她从炕头的箱子里抱了床被子过去,又弄了个破铁盆,把灶上没熄灭的柴火拨弄了进去,加了几块炭,端到了傅明磊的屋子,“家里不比部队,晚上冷得很,你先这么讲究着吧。”
傅明磊上下打量她一眼,“几年没见,倒是学了不少小聪明,你就是这么讨好我妈,让她向着你的?”
不过, 即便如此,沈玉琼吃了几回她烙的玉米饼子, 也直夸香甜可口。
给鸡褪毛这事儿姜安宁小时候干过, 得先准备一大锅热水, 不能太烫,然后将鸡整个浸在里头,过上三五分钟,轻轻一卷,鸡毛便自然而然地脱落了。
给这只从系统里交易来的鸡拔完毛后,姜安宁才发现,原始社会所谓的肥鸟和现代的鸡还是有点儿不一样的,也许是飞行能力还没有彻底退化,肥鸟的翅膀要比普通鸡宽大许多,脖颈也更长。
或许是因为原始社会的肥鸟是在没有遭到任何破坏的自然环境中生存的, 鸡肚子里竟然没有多少脏东西, 不一会儿姜安宁便已经处理好了。
她打算把鸡剁成块, 裹上淀粉用油炸了, 一来方便存放,想吃的时候取出一些来上锅蒸了就行,二来这蒸好的炸鸡块也能与各种菜蔬一起,调制成浓浓的鸡汤,味道十分鲜美。
姜安宁许久没吃了,光是想想,便觉得府中饥肠辘辘,立时从厨房端了个大木盆,又将一块小砧板洗干净,拿到院子里准备剁鸡快。
谁知,她寻遍了整个家,居然没能找到一把趁手的工具,劈柴的斧头自是不能用,菜刀已有了些许豁口,用来切菜还行,可剁鸡,只怕鸡骨头没剁碎,倒是把菜刀给彻底报废了。
没办法,姜安宁只能放弃,好在中华饮食文化博大精深,光是鸡的吃法,就有百十种之多,她立刻又想到了在东北和山东家喻户晓的熏鸡。
可很快,她又否决了这个想法,做熏鸡需要的调料可不少,别说肉桂、豆蔻、白芷、桂皮这些,就是最普通的白糖,家里一共也没多少。
姜安宁望着木盆里光秃秃的肥鸡,难道只能用白水煮了吃?
她虽然不重口腹之欲,可也舍不得把这头一次交易来的东西就这么给糟蹋了。
思来想去,还真叫姜安宁想出一个法子来。
她要做叫花鸡。
叫花鸡是江苏常熟的一道名菜,把腌制好的整只鸡用荷叶包起来,在外头裹上泥土,烤制而成,姜安宁接待国外客户时吃过一次,印象十分深刻。
不过她方才想到这道菜的原因,却是因为小时候看过的金庸剧,剧中黄蓉为了让北丐洪七公收郭靖为徒,想尽了各种办法,最终却是靠一只叫花鸡征服了他。
姜安宁先是将鸡身上涂抹上盐巴,又敲敲打打,促使其腌制入味,家里没有花椒,倒是晒干了的花椒叶,她将已经碎成粉末的椒叶给鸡肚子里塞了些许,又放入了葱姜。
大冬天是找不到新鲜荷叶的,不过这也难不倒姜安宁,山上长着不少高大的竹子,她跑去薅了不少大片的叶子,用清水洗干净,将鸡裹好。
调泥浆就是再简单不过的活了,农村娃娃,哪个小时候没在泥土地里打过滚,和稀泥估计是最早学会的童年游戏。
姜安宁直接在后院挖了个坑,把挖出来的泥土分成半,一半加水和成泥浆,均匀地抹在包裹好的鸡上面,然后将其放进坑了,用另一半泥土埋好。在上头架起火堆,直接烤制。
冬天天冷,但谁也不可能一天到晚不下炕,村里有不少人就在家门口就地烧火取暖,所以,院子里冒出的青烟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直到沈玉琼从牛棚回来,她大老远就看到自家院里冒着烟,担心是姜安宁一个人在家做饭不小心烧着了什么东西,急匆匆地往回跑。
谁知一进院,就看到姜安宁端着个板凳,坐在火堆旁,手里还拿着根棍子,时不时地拨弄两下已经烧得差不多的木柴。
姜安宁听见沈玉琼进来,回头道:“您回来了,先喝口水,饭马上就好。”
裹了那么一层厚厚的泥浆,想要把里头的鸡彻底烤透烤熟,得花不少时间,姜安宁一下午全都顾着这个了,就没做主食,只是把上午剩下的饼子热了热。
沈玉琼洗完手去了厨房,看见锅里只有几张饼子,有些纳闷。
不过她很快就想到姜安宁这几天沉迷练字,说不定是写着写着忘了时间,沈玉琼没往心里去,正准备把饼子往出端,无意中扫了眼灶下,放垃圾的箩筐中竟有一堆色彩鲜艳的鸡毛,湿淋淋地和从灶膛里刨出来的柴灰放在一起。
“安宁,安宁?”
她叫了两声,院里的姜安宁才从外头进来,笑着问,“怎么了?”
沈玉琼脸色变得十分严肃,皱着眉道:“这鸡毛是怎么一回事?”
她一瞬间脑海中闪过无数的想法,第一反应自然是觉得小孩子贪吃,不知偷了哪个村民家的鸡,但顷刻之间沈玉琼立马就否定了这个猜测,姜安宁乖巧懂事,绝不可能做这种事。
既然不是偷来的,那就是从别处得来的,这么珍贵的肉食,谁会平白无故的送过来呢,沈玉琼想不通。
姜安宁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将她拉到外面的火堆旁。
火已经烧得差不多了,只有零星的火星仍在闪着光,姜安宁用木棍将这些还未烧成灰的柴火拨到一旁,又将地上的土一点一点的拨开,露出里面已经外表烧成硬壳的叫花鸡。
“这是什么?”沈玉琼猜测,“你莫不是想烧个陶罐出来?那得在窑里烧,还要很高的温度,家里这点柴火可烧不出来。”
姜安宁摇摇头,直接把泥壳子给敲开了。
顿时,鸡肉的香气夹裹着泥土的芬芳、竹叶的清新,飘满了整个院子。
“这是……叫花鸡?”沈玉琼也是有几分见识的,虽然鸡肉还被已经变成墨绿色的主页包裹得严严实实,但她还是立刻认了出来。
短暂的震惊过后,她心底立刻冒出了一连串的疑问,“你还没告诉我,这鸡是哪儿来的?你又是怎么会做叫花鸡的?”
姜安宁脸上的笑容一僵,她倒是忘了,以原身连县城都没去过的狭窄见识,怎么可能知道叫花鸡。
她实在不愿说谎,可系统的事,哪怕是说出来,沈玉琼也不会信,她只能踌躇片刻,才道:“是山上猎来的。”
沈玉琼自然而然地以为她说的是村外的后山,忙不迭地抓住她肩膀上下打量了一番,见她没受伤,才松了一口气道:“你胆儿可真大,冬天山上有多危险你不知道吗?前几年野猪袭击村子的事,难道你忘了?以后不准去了。”
啊!她还想以后多找牧原交易些猎物改善伙食呢,这可怎么办?
姜安宁苦恼极了,可又想不出什么好主意,只能先转移话题,“鸡肉正热着呢,咱们还是先吃饭吧。”
打开竹叶,里面的鸡色泽鲜亮,芳香扑鼻,饶是后世见惯了各种精美食物的姜安宁也没想到,裹着竹叶和泥土在地底烤制这种粗野的烹饪方式,竟能做出这样让人馋涎欲滴的食物。
沈玉琼面上也带了些许笑意,都忘了追问姜安宁怎么会做叫花鸡的事,道:“自从你到我们家,顿顿饭都做得香,现在还有肉吃,这些好事,我可得写信告诉明磊。”
可鬼门关走上一遭,她想清楚了,姜安平却并没有。
“钱我收下了。”反正如果她不收,等回头让姜大川知道了,不仅会把钱没收,说不定姜安平还得挨顿揍,“至于鸡蛋,肯定是燕子姐留给你的,你自己吃吧。”
黄燕子是北河沟子村西头黄寡妇家的女儿,和姜安平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十七八岁正是年少慕艾的年纪,两人早看对了眼。不过黄寡妇家比姜家还要穷百倍,家里没有壮劳力不说,黄燕子底下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弟妹,挣不到工分,每年年底分粮的时候,还得生产队里接济,这门婚事不用说,就知道姜大川不可能同意,所以两个人都只是私下里悄悄往来。
原身虽然见过自己哥哥与黄燕子一起说话,却只当他们是一起玩耍的好朋友,姜安宁却不同,她虽然没谈过恋爱,可好歹也活了二十好几,一眼就看出了两人的关系,这会儿猛地点破,倒是把姜安平闹了个大红脸。
“你别乱说,这鸡蛋是……是……”
他怕坏了心上人的名声,可又不是那等巧言善辩之人,半晌想不出个好借口来,还是姜安宁打断了他,“行了,二哥放心,我不会在别人面前乱说的,你来我这里是瞒着家里的吧,时间不早了,还是赶紧回去,省得姜大川发起疯来又拿你出气。”
“你别这么说咱爹,他好歹……”姜安平听她连声爹都不肯叫,直呼其名,还想再劝几句。
姜安宁却不耐烦听,“你走不走,再不走我可就生气了。”
“你现在气性儿怎么变得这么大?”姜安平嘀咕了一声,到底没停留,走了。
等姜安宁进了屋,沈玉琼已经吃完了饭,碗碟收拾到一处,问她,“刚才谁来了?”
“是我二哥,下了工来看看我。”冬天说是农闲,不过是不用在地里侍弄庄稼罢了,拉土、堆肥、伐木、破石都是活,七十年代的农家人,从来没有闲工夫这一说。
沈玉琼连忙站起身,“怎么不叫他进来吃饭,这白菜猪肉炖粉条还剩了半盆呢。”
“妈,您坐。”姜安宁按着她的肩让她坐下,道:“我哥是为下午的事来道歉的,我爹我妈那样,他不好意思进来吃饭,哦,对了,这是他赔咱们的红薯的钱。”说着便将那一块二毛钱放在了桌上。
“你啊你,一块钱不知能买多少红薯,你哥攒两个钱也不容易,你怎么就收下了。”沈玉琼有心让姜安宁把钱送回去,可一想外头天都黑透了,只能放弃,叹了口气,又道:“再说,你爸你妈做的事,跟你哥哥又没关系,他道的是哪门子歉呢?”
连沈玉琼都知道爹妈的事和姜安平无关,可偏偏他非得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原本姜安宁还想劝两句,后来发现他那种想法简直是深入骨髓,掰都掰不过来,索性放弃了。
“您就别想那么多了,这半盆子白菜猪肉炖粉条咱们留着,明天早上我再切一碟咸菜,煮上一锅粥,早饭就齐活了,等下午咱们再包饺子吃。”她说完这话,将桌上的碗碟都收走,“我去洗碗,您累了一天了,早些休息吧。”
确认沈玉琼已经躺下了,姜安宁才在厨房悄悄地打开了位面交易系统,直接呼叫牧原。
原始部落也正处在天黑时,牧原坐在自家山洞门口,点了一堆篝火,光屏亮起,出现在姜安宁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姜安宁!”牧原看到她显然很激动,跟她打了声招呼,极为雀跃地说:“你上次说得方法果然很管用,我们部落已经有三头活的四蹄兽,还有一头特别大的犄角兽,原先我们捉犄角兽可费力气了,还经常会被它们给顶伤,现在就容易得多了。”
姜安宁根据他们原始部落人给动物命名的方式,猜测牧原口中的犄角兽应该就是黄牛,她笑了笑,“对了,你上次提到,冬天部落里刚出生的小娃娃咬不动肉,又没有新鲜的野果捣成浆水喂给他们,其实野兽的奶是非常有营养的,你可以让他们试试。”
“真的吗?这可真是太好了!”牧原高兴不已,“等到明天天亮了,我就告诉部落的人。”
“对了,安宁,我自己也捉到了一头四蹄兽,还杀死了三只肥鸡,把它们献给了冬棉的母亲,她终于答应我们结合了。”
原始部落的分工十分明确,男人们在外打猎,女人们则在家鞣制兽皮,制作成可以遮蔽躯体的衣物,还负责采集野果,哺育部落的新生儿,所以地位十分尊崇,在这里没有嫁娶的概念,成年女性都拥有自己的山洞,情投意合的男子得到允许后晚上才可以进去过夜,生下的儿子归女方,这种关系全然靠感情维系,由于女性地位高,追求者众多,所以很多女性都会生下同母异父的儿女。
而结合,则是一种契约关系,更类似于现代的婚姻,却又严格的多,男女双方要在部落首领的见证下完成仪式,共同在一个山洞中生活,生儿育女,至死都不能分开。
姜安宁听得啧啧称奇,末了还不忘道一句恭喜。
她想了想,将放在储物格中的食盐拿出来些许,用一个小罐子装上,交易给牧原,“这个就当是我送给你的新婚贺礼吧。”
牧原虽然听不懂她的话,但大概能才明白她的意思,憨厚地笑了笑。
他从自己的交易面板中将陶罐拿出来,才发现里面是像雪一样白的颗粒,在姜安宁的示意下,他用手指头蘸了一点尝了尝味道,忽然大惊失色,跪倒在地。
“是神晶,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纯粹,这么好的神晶,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牧原连忙将陶罐放回原位,从他的口中,姜安宁得知,牧原所在的原始部落已经发现了盐,只是他们发现的,是被晒干了的湖泊中石头上结出的白色晶体,杂质很多,非常难提纯,原始部落的人将这种神晶涂抹在肉上面进行烧烤,发现烤出来的肉非常好吃,但是神晶非常珍贵,他们也只找到了一小块,由部落首领看管,只有在丰收庆典时才会拿出来用,部落打到猎物最多的勇士可以得到一块涂抹过神晶的肉,大饱口福。
姜安宁交易给牧原的那一罐盐虽然不多,而且并非现代工艺提纯的盐,而是七十年代人们常吃的粗盐,即便如此,可也足以让牧原如看到神迹一般惊喜交加。
“呃……”姜安宁想过在原始时代,盐会非常珍贵,但没想到会珍贵到这个地步,她想了会儿,道:“如果你实在过意不去,那就交易给我一些猎物吧。”
牧原是部落里最好的勇士,他的家中从不缺猎物,他匆匆跑进山洞,想一股脑儿地把猎物全都送给姜安宁,可惜只有五个储物格,并且姜安宁只有四个,其中一个还用来放盐了,所以他挑挑选选,捡出来最大的猎物,将储物格塞得满满当当,让姜安宁没想到的是,这里头居然有一只鹿。
鹿不管到了什么年代,都是好东西,全身皆可入药不说,血肉更是大补之物。
姜安宁是有去黑市上做生意的想法,可她还没决定卖什么,牧原送得这只鹿倒是来的及时,鹿全身是宝,无论是鹿角鹿骨,还是鹿肉,做好了,都能赚上一大笔钱。
傅明磊升了官,家里虽说现在不愁吃穿,可姜安宁却没打算一辈子赖到这里,毕竟她又不是傅明磊什么人,吃他的喝他的,想想都不合适。
这会儿,姜安宁压根没想起南河沟子村的人见了她,称呼地都是“明磊媳妇”的事实。
除了这只鹿,还有一只羊,可惜已经死了,姜安宁想到热气腾腾的羊血粉丝,咽了口口水,决定等下次,看能不能跟牧原交易一只活的四蹄兽,又或者赚了钱,买只小羊崽养在家里。
她看向最后一个储物格,出人意料的是,最后一格里却并非是一只大型野兽,而是堆在一起的十几只兔子。
交易完成了,牧原那边却迟迟没有熄灭光屏,姜安宁问,“你还有什么事吗?”
“我……我们也捉到了一些活得肥鸟,可是它们很容易就挣脱了绳索飞走,要是绑得紧了,无法觅食,就饿死了,我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大概是觉得自己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解决不好,牧原神情有些窘迫。
“我还以为是什么事呢?”姜安宁记得上次牧原交易过来的肥鸟翅膀要比后世养殖的鸡大出不少,想了想道:“你们把肥鸟的翅膀剪断,让它们飞不起来就是了,若还是不行,就用竹子或者木棍搭乘一个大笼子,将它们圈起来。”
“对了,肥鸟的蛋可以用水煮熟,或者将他们放在石板上用火烤熟,应该会很好吃,你们可以试试。”
姜安宁解决了牧原的烦恼,还友情赠送了烹饪方法,关掉交易面板,一边洗碗一边想,这么多的猎物,该从哪个开始吃呢。
兔子最多,要不就先用这个试试水?
“胡说什么呢,他是黑是白,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我都不知道,你少在这里拉郎配,否则我就翻脸了。”姜安宁对系统这种莫名其妙的爱好头疼不已,她这具身体才十四岁,连早恋都不够格呢。
在刚才的争执中,姜安宁虽然没受伤,可衣裳头发全都弄乱了,她整理一番,才慢慢地往回走。
因为在县城里耽搁了一会儿,等她到家时,天已经蒙蒙黑,除了零星几家院里还冒着炊烟,大多数人都已经吃过晚饭了。
“妈,我回来了。”姜安宁推开院门,惦记着沈玉琼吃没吃晚饭,下意识地就往厨房瞅,不料,那里除了沈玉琼外,还有个高高大大的年轻男人,因着光线昏暗,她并没有看清对方的长相。
“家里来客了?”她边往里走边问,正准备把系统储物格里的肥羊拿出来时,终于与男人打了个照面,动作顿时一滞。
沈玉琼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满脸笑,“什么客人呀!是你明磊哥回来了。明磊,这是安宁,姜安逸的妹妹,小时候常跟你一起玩的,还记得吧?”
“怎么是你?”姜安宁心底暗暗庆幸自己动作慢,还没来得及把肥羊给弄出来,因为眼前这个年轻男人就是之前在街上救了她的军哥哥。
说完这话,她也意识到了不妥,连忙又道,“明磊哥当了几年兵,变化可真大,我一下子没认出来。”原身记忆里的傅明磊清瘦苍白,与眼前这个身形高大,看着就很能打的兵哥哥完全是天壤之别。
“可不是,壮实了,也黑了,部队这地方就是锻炼人。”沈玉琼也有两三年没见到儿子了,心情十分激动,絮絮叨叨地说着傅明磊当兵之前在家里帮她干活的事儿,感慨道:“一晃眼,你都长这么大了,要是你爸爸还活着,肯定会替你骄傲的。”
姜安宁鲜少听沈玉琼说起她的丈夫,只是偶然有次收拾屋子时,看到了一张被保存完好的合影,照片上的沈玉琼看上去十分年轻,梳着两条大辫子,穿着一条漂亮的小洋裙,站在她身旁的男人鼻梁上架着副金属边框的眼镜,一身书卷气,看着便是个有学问的人。
傅明磊打记事起就没见过自己的父亲,倒不似沈玉琼那般怀念,他瞥了姜安宁一眼,抿了抿唇,看向母亲,“妈,我有话想跟您说。”
“厨房就交给我,你们俩这么长时间没见面了,待在这里也怪冷的,快去屋里说说话,屋里头暖和。”姜安宁听出他话里的意思,自觉地揽下了做饭的活,沈玉琼还在犹豫,她就已经亲亲热热地推着她往外走,“去吧去吧,我做饭您还不放心呀,对了,我下午去了县城一趟,把棉袄取回来了,妈您帮我收起来吧。”说罢便不由分说地将棉袄塞进了沈玉琼怀里。
沈玉琼没办法,只能朝儿子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跟出来。
厨房里的活儿其实没什么好做的,面条已经擀好了,只等着锅里的水开了就能下,姜安宁往灶下添了两把柴,看案板上放着几个鸡蛋,估摸着是儿子回来了,沈玉琼想给吃顿好的,特意从邻家换来的。
她想了想,从院外拔了两棵大葱,和鸡蛋一起炒了,将晒干的黄花菜、茄子条用水泡了切成丁,再加了些上午剩下的熟兔肉炒成浇头,锅里的水一开,面条下进去煮三滚再捞出来,浇上热气腾腾的浇头,随便一拌,就是一碗香喷喷的面条。
姜安宁不知傅明磊的口味,也没有替人调味儿的习惯,她把盐、酱油、醋等调料摆在案板上,洗了把手,便去叫人吃饭。
傅明磊这次回来,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参军这几年,还从未返乡探亲过,另一方面,则是他收到的那封回信。
姜安宁的信写的又长又啰嗦,他匆匆扫了眼,只提炼出一个中心思想,就是她那不要脸的亲爹欺负他妈心善,故意把这个累赘丢在了自己家,还骗走了自己家唯一的口粮。
其实不能怪傅明磊这么想,实在是沈玉琼这个人太好心了。
她在村小学教书的那几年,常常有学生中午不回家,也没有饭吃,她就把自己的口粮分给学生,后来甚至发展到,有些没良心的人见她乐意管孩子,便把家里才学会走,流口水吃手指的小娃娃也送过来让她照看,自己下地挣工分。
傅明磊本就和母亲相依为命,突然跑来这么多小萝卜头分散他妈的注意力,他当然不乐意,可碍于男子汉的面子又不好意思讲,私下里没少同那几个故意来他们家占便宜的人打架。
他打不过那些成年人,被拎着送回来时,还得他妈给人家赔罪。
究其根本,还不是因为他们是外来户,要不是这样,村里头也不可能在必须推选出斗私批修的代表时,把她妈给推了出来。
他们家一亩地都没有,比贫农还穷,哪里就成了顽固不化的走资派,要遭那样的罪,受那样的苦。有时候他也恨自己那早死的父亲,要是他还在的话,这些人敢这么欺负他们孤儿寡母吗?
就连他参军的事,若不是生产大队的大队长从中斡旋,早就黄了。
换上一身绿军装,踏上入伍之路时傅明磊就发誓,自己一定要有大出息,让这群人悔不当初。
可光他在心里想没用,这几年过去,他妈好像一点变化都没有,且不说他寄回来的那些布票粮票个个都是有借无还,就说这姜安宁,她哪来得这么厚的脸皮,赖在他家不走,还好意思管他妈叫妈,不会是真的想给他当媳妇吧!
姜安宁的信只是客观描述了自己不得不在他们家落脚的事,并没提姜大川嫁女儿的那番托词,这会儿听沈玉琼说起,立时就炸了。
“妈,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您把她弄咱们家,让别人怎么想,还对外说是我媳妇,你儿子我连女孩手都没拉过呢,哪来的媳妇!”傅明磊黑着脸,一脸的不满。
“只是这么一说,要不然怎么跟村里人解释安宁住在咱家的事,我说用粮食买她是气话,咱们国家可不许人口买卖。”沈玉琼说,“也就是几年光景,到时候安宁就大了,还是说你在部队有看对眼的姑娘,怕人家误会?”
傅明磊十五岁参军,到现在也已经五年了,七十年代的人普遍结婚早,二十岁正是生儿育女的好年纪。
这么一想,沈玉琼也有些发愁,她是不会让安宁走的,可要是因此耽搁了儿子的婚姻大事,可就不好了。
“您想到哪里去了,部队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都是跟您儿子一样的糙汉,哪里来得姑娘。”傅明磊哭笑不得,“我跟您说认真的,要是您收留个孤儿也就罢了,这姜安宁有爹有妈有哥哥,怎么着也轮不到您来照顾,更何况她一个大活人,有手有脚的,实在不行,去城里找份活干也成啊,赖在咱家算是怎么回事,还不是欺负您心善!”
“他们那家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只能瞅见眼前的好处,当初安宁她哥哥跟你一块要去当兵的时候,他爸妈就不愿意,说是家里少了干活的壮劳力,年底分粮也少个人头,要不是安逸脾气硬,又有公社领导帮忙劝说,事情能不能成还两说呢。”沈玉琼说,“你让安宁回去,可就是羊入虎口。”
“那可未必。”傅明磊想起今天下午在街上看到姜安宁时,她跟那群小流氓对峙的场景,那股凶悍劲儿,哪里是小绵羊,应该是小刺猬才对。
沈玉琼太清楚儿子这犟脾气了,知道再谈下去也无济于事,冷着脸丢下一句,“总之,这件事我不同意。”
姜安宁在外边听了半晌,最后听到这话,兀自叹息一声,掀开棉帘子进了屋,道:“你们说的话我都听见了,妈,您跟明磊哥这么长时间没见了,何苦生这么大气呢,为了我就更没有必要了。你们是亲母子,血浓于水,我是外……”
“谁说你是外人了,自从你来我家,饭都你做,衣服也是你洗,就是有其他活儿也赶着帮我做,比这臭小子有良心多了,你就是我亲闺女,谁也甭想赶你走。”
沈玉琼话赶话,挑起儿子的不是来,傅明磊也气哼哼的,别过头不肯让步。
一家人相顾无言地吃了饭,沈玉琼正在气头上,不肯给儿子收拾房间,姜安宁叹口气,这母子俩吵架,怎么都跟小娃娃似的。
她从炕头的箱子里抱了床被子过去,又弄了个破铁盆,把灶上没熄灭的柴火拨弄了进去,加了几块炭,端到了傅明磊的屋子,“家里不比部队,晚上冷得很,你先这么讲究着吧。”
傅明磊上下打量她一眼,“几年没见,倒是学了不少小聪明,你就是这么讨好我妈,让她向着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