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我朋友给了我四张五月天演唱会的门票,晚上一起去听吧。”程秋给米小可打电话,开门见山的说道。
“真的吗?太好了。”米小可兴奋的说道,“程秋你真有本事,五月天演唱会的门票可贵了,你都能弄到手,你真棒。”
程秋心说:能不棒吗?这四张门票花了我五千多块,这个月的工资几乎都交代在这几张门票上了。所以他今晚一定要得偿所愿。
其实这几张门票根本就不是像程秋说的那样,是朋友送的,而是他花钱买的高价票,目的嘛,自然不是约米小可去看演唱会,而是以米小可的名义约上胭脂一起。
昨晚回到家里,他睁眼闭眼都是凌胭脂的身影,她巧笑嫣然,她眉眼如画,她肌肤胜雪,她风姿绰约......总之,凌胭脂在他眼中,就是完美女性的象征,他觉得她就是他梦中的女神,是他一生都要敬仰的存在。
胭脂让他魂牵梦萦,就连在睡梦中,也全是她的身影。一早起来,程秋发觉自己是那样的急不可待的想要再见胭脂一面,他苦思冥想了许久,才想到一个好主意——五月天今晚会在北京工体开演唱会,他可以借由看演唱会的借口,让米小可约胭脂出来。这样一来,既名正言顺,又可以和女神相处好几个小时,对他来说,简直如做美梦一般。
于是他先是花重金在黄牛手里买了四张票,虽然位置不太好,但这已经是他能力的极限了。为什么是四张门票呢?他要约胭脂出来,不带着米小可肯定不行,而且凌胭脂的那个男朋友也多半会跟着,那个男人看上去精明的很,他若要做到不引人怀疑,就不得不邀请那个男人一起去看演唱会。只有这样,米小可、凌胭脂和那个男人才会相信他只是想和朋友去热热闹闹的看场演唱会,别无他想。虽然老天知道,他有多么渴望和胭脂单独出去。
其次,他编造了一个理由,说是朋友送了四张门票而非他花钱买的,这样做是为了打消米小可的怀疑,否则他若告诉米小可自己花钱买了四张票,要邀请凌胭脂和其男友一起去看,米小可肯定会说,为什么不是咱俩去看演唱会而非要四个人一起。这样做嫌疑太大。他要让米小可认为,他有四张不花钱的票,是别人恰巧给了他,所以要邀请她最好的朋友一起去看,否则就是浪费了。他绝非为了和凌胭脂一起出去刻意买了四张票而非两张。
万事具备后,程秋给米小可打了电话,果然米小可欣喜若狂,程秋趁热打铁的说道:“门票有四张,就咱俩去太浪费了,你想想还有没有什么朋友可以和咱们一起去?”他并没有主动提起凌胭脂,而是一步步的引导米小可说出那个名字。
米小可想都没想的就脱口而出道:“你叫上给你票的朋友啊,人家给了咱们票,总不能不带他一起去啊。”
白痴。程秋在心里骂道,如果一个人无缘无故的给你四张演唱会的门票,肯定是因为他本人去不了啊,那叫个屁啊,这个米小可为什么说话做事前永远不动脑子。他心里虽然鄙夷,但是和米小可说话的语气却很好,“我那个朋友就是因为去不了才把票给我的呀,我还叫他做什么?”
“哦对,我又犯傻了。”米小可吐了吐舌头,“要不叫上你父母?或者我父母?”
程秋又在心里骂了一句“白痴”,耐着性子说道:“你见过有几个父母那个年纪的人爱听五月天的,演唱会那种氛围,他们只怕会觉得吵死了。反正我父母不爱去,你父母难道喜欢吗?而且咱们年轻人约会,带着父母感觉怪怪的。”
米小可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她觉得程秋说什么都是对的,他怎么会那么聪明。她小声自言自语的嘀咕道:“那喊谁呢?”
“你有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叫出来一起去听啊,门票不要浪费了,一张要一千多快,而且特别的不好买。”程秋不动声色的引诱道,他不能主动提出邀请凌胭脂,那样会太可疑,他得让米小可自己说出凌胭脂的名字。
其实程秋是多虑了,以米小可的脑子,再加上对他的死心塌地,根本不会怀疑他,他是做贼心虚,才高估了米小可的智商。
米小可果然没有辜负程秋的“期望”,想了一会儿便恍然大悟般的说道:“你看我这个脑子,我怎么把胭脂给忘了。我们叫上胭脂吧,还有她男朋友,正好四个人。”
“胭脂?就是昨天商场里遇见的那个?”程秋假装对胭脂并没有印象很深刻的问道,然而他内心的喜悦已经快要冲破胸膛,总算没有白费他一番苦心,只要米小可有心邀请胭脂,这事多半能成。
“对,就是她,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邀请她一起去看演唱会,她一定答应的。而且昨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口无遮拦了,正好借由这个机会向她赔罪。”米小可欢喜的说道,她已经有个把月没有和胭脂出来玩了,还真是蛮想念她的。
“也好,你昨天的话确实没说好,也不知你那个朋友会不会放在心上。咱们看完演唱会再请她吃顿饭,赔罪也要赔全套的不是吗?”程秋得寸进尺,和胭脂一起去看演唱会还不能满足他心内的渴望,如果能在一起吃晚饭,他就心满意足了。
米小可这个笨蛋根本没发觉到男友心里的那点小猫腻,还以为他提出请客吃饭是为了帮她向胭脂赔不是,感动的眼眶都泛红了,她哽咽着说道:“程秋,你真好。”是啊,她的程秋可真好,面冷心热,表面上看上去总是一副对她满不在乎的模样,其实心里可关心她了,她闯了祸,他就尽力想办法弥补,他什么也不说,可是却用实际行动来表示他的关怀。
程秋沉默了,他虽然没安什么好心,但到底不是大奸大恶之人,这个时候见米小可还对他情意满满,丝毫没察觉到他的欺骗和利用,他心里终究有些过意不去。
米小可对他的好和痴情,他又何尝不知,这个女孩虽然样貌普通了些,脑子也不太灵光,但对他却是真心的喜欢。如果没有凌胭脂的出现,他本想着就和米小可凑合着过一辈子也是不错的,毕竟这种家世好、能在事业上帮到他又对他一往情深的女孩子,并不好找,他找到米小可,也该知足了。
可老天爷偏偏让他遇到了凌胭脂——那个如夏花般灿烂、如秋叶般静美的女子,就那样俏生生的出现在他面前,让他见过一眼之后便再也无法割舍。
于他来说,凌胭脂是几乎如神邸一般的存在,他知道他和她之间的距离相差甚远,也知道他多半是争不过那个叫纪唯安的男人,可他仍旧愿意一试,用自己此生最真挚的爱,去用心的追求她一次。哪怕会伤害到米小可,哪怕会失去唾手可得的一切,哪怕会惨淡收场,也无怨无悔。
他就像扑火的飞蛾一般,明知自己的结局是尸骨无存,依然不忍放弃生命中那难得可贵的亮和暖,他知道,除了凌胭脂,他这一生都不会再从此不顾一切的爱一个人了。
“程秋,你在想什么,我和你说话呢?”米小可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她的声音很大,程秋一下子就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
“对不起,刚才信号不太好,我没听清楚。”程秋随口撒了个小谎,来掩饰自己的失神。
“哦,我问你演唱会是几点,我好打电话约胭脂。”米小可问道。
“七点正式开始,北京工体。”程秋说道。
“那行,我先给胭脂打电话,一会儿给你回信儿。”米小可说道,挂断了和程秋的电话后,她又打给了胭脂。
“真的吗?太好了。”米小可兴奋的说道,“程秋你真有本事,五月天演唱会的门票可贵了,你都能弄到手,你真棒。”
程秋心说:能不棒吗?这四张门票花了我五千多块,这个月的工资几乎都交代在这几张门票上了。所以他今晚一定要得偿所愿。
其实这几张门票根本就不是像程秋说的那样,是朋友送的,而是他花钱买的高价票,目的嘛,自然不是约米小可去看演唱会,而是以米小可的名义约上胭脂一起。
昨晚回到家里,他睁眼闭眼都是凌胭脂的身影,她巧笑嫣然,她眉眼如画,她肌肤胜雪,她风姿绰约......总之,凌胭脂在他眼中,就是完美女性的象征,他觉得她就是他梦中的女神,是他一生都要敬仰的存在。
胭脂让他魂牵梦萦,就连在睡梦中,也全是她的身影。一早起来,程秋发觉自己是那样的急不可待的想要再见胭脂一面,他苦思冥想了许久,才想到一个好主意——五月天今晚会在北京工体开演唱会,他可以借由看演唱会的借口,让米小可约胭脂出来。这样一来,既名正言顺,又可以和女神相处好几个小时,对他来说,简直如做美梦一般。
于是他先是花重金在黄牛手里买了四张票,虽然位置不太好,但这已经是他能力的极限了。为什么是四张门票呢?他要约胭脂出来,不带着米小可肯定不行,而且凌胭脂的那个男朋友也多半会跟着,那个男人看上去精明的很,他若要做到不引人怀疑,就不得不邀请那个男人一起去看演唱会。只有这样,米小可、凌胭脂和那个男人才会相信他只是想和朋友去热热闹闹的看场演唱会,别无他想。虽然老天知道,他有多么渴望和胭脂单独出去。
其次,他编造了一个理由,说是朋友送了四张门票而非他花钱买的,这样做是为了打消米小可的怀疑,否则他若告诉米小可自己花钱买了四张票,要邀请凌胭脂和其男友一起去看,米小可肯定会说,为什么不是咱俩去看演唱会而非要四个人一起。这样做嫌疑太大。他要让米小可认为,他有四张不花钱的票,是别人恰巧给了他,所以要邀请她最好的朋友一起去看,否则就是浪费了。他绝非为了和凌胭脂一起出去刻意买了四张票而非两张。
万事具备后,程秋给米小可打了电话,果然米小可欣喜若狂,程秋趁热打铁的说道:“门票有四张,就咱俩去太浪费了,你想想还有没有什么朋友可以和咱们一起去?”他并没有主动提起凌胭脂,而是一步步的引导米小可说出那个名字。
米小可想都没想的就脱口而出道:“你叫上给你票的朋友啊,人家给了咱们票,总不能不带他一起去啊。”
白痴。程秋在心里骂道,如果一个人无缘无故的给你四张演唱会的门票,肯定是因为他本人去不了啊,那叫个屁啊,这个米小可为什么说话做事前永远不动脑子。他心里虽然鄙夷,但是和米小可说话的语气却很好,“我那个朋友就是因为去不了才把票给我的呀,我还叫他做什么?”
“哦对,我又犯傻了。”米小可吐了吐舌头,“要不叫上你父母?或者我父母?”
程秋又在心里骂了一句“白痴”,耐着性子说道:“你见过有几个父母那个年纪的人爱听五月天的,演唱会那种氛围,他们只怕会觉得吵死了。反正我父母不爱去,你父母难道喜欢吗?而且咱们年轻人约会,带着父母感觉怪怪的。”
米小可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她觉得程秋说什么都是对的,他怎么会那么聪明。她小声自言自语的嘀咕道:“那喊谁呢?”
“你有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叫出来一起去听啊,门票不要浪费了,一张要一千多快,而且特别的不好买。”程秋不动声色的引诱道,他不能主动提出邀请凌胭脂,那样会太可疑,他得让米小可自己说出凌胭脂的名字。
其实程秋是多虑了,以米小可的脑子,再加上对他的死心塌地,根本不会怀疑他,他是做贼心虚,才高估了米小可的智商。
米小可果然没有辜负程秋的“期望”,想了一会儿便恍然大悟般的说道:“你看我这个脑子,我怎么把胭脂给忘了。我们叫上胭脂吧,还有她男朋友,正好四个人。”
“胭脂?就是昨天商场里遇见的那个?”程秋假装对胭脂并没有印象很深刻的问道,然而他内心的喜悦已经快要冲破胸膛,总算没有白费他一番苦心,只要米小可有心邀请胭脂,这事多半能成。
“对,就是她,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邀请她一起去看演唱会,她一定答应的。而且昨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口无遮拦了,正好借由这个机会向她赔罪。”米小可欢喜的说道,她已经有个把月没有和胭脂出来玩了,还真是蛮想念她的。
“也好,你昨天的话确实没说好,也不知你那个朋友会不会放在心上。咱们看完演唱会再请她吃顿饭,赔罪也要赔全套的不是吗?”程秋得寸进尺,和胭脂一起去看演唱会还不能满足他心内的渴望,如果能在一起吃晚饭,他就心满意足了。
米小可这个笨蛋根本没发觉到男友心里的那点小猫腻,还以为他提出请客吃饭是为了帮她向胭脂赔不是,感动的眼眶都泛红了,她哽咽着说道:“程秋,你真好。”是啊,她的程秋可真好,面冷心热,表面上看上去总是一副对她满不在乎的模样,其实心里可关心她了,她闯了祸,他就尽力想办法弥补,他什么也不说,可是却用实际行动来表示他的关怀。
程秋沉默了,他虽然没安什么好心,但到底不是大奸大恶之人,这个时候见米小可还对他情意满满,丝毫没察觉到他的欺骗和利用,他心里终究有些过意不去。
米小可对他的好和痴情,他又何尝不知,这个女孩虽然样貌普通了些,脑子也不太灵光,但对他却是真心的喜欢。如果没有凌胭脂的出现,他本想着就和米小可凑合着过一辈子也是不错的,毕竟这种家世好、能在事业上帮到他又对他一往情深的女孩子,并不好找,他找到米小可,也该知足了。
可老天爷偏偏让他遇到了凌胭脂——那个如夏花般灿烂、如秋叶般静美的女子,就那样俏生生的出现在他面前,让他见过一眼之后便再也无法割舍。
于他来说,凌胭脂是几乎如神邸一般的存在,他知道他和她之间的距离相差甚远,也知道他多半是争不过那个叫纪唯安的男人,可他仍旧愿意一试,用自己此生最真挚的爱,去用心的追求她一次。哪怕会伤害到米小可,哪怕会失去唾手可得的一切,哪怕会惨淡收场,也无怨无悔。
他就像扑火的飞蛾一般,明知自己的结局是尸骨无存,依然不忍放弃生命中那难得可贵的亮和暖,他知道,除了凌胭脂,他这一生都不会再从此不顾一切的爱一个人了。
“程秋,你在想什么,我和你说话呢?”米小可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来,她的声音很大,程秋一下子就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
“对不起,刚才信号不太好,我没听清楚。”程秋随口撒了个小谎,来掩饰自己的失神。
“哦,我问你演唱会是几点,我好打电话约胭脂。”米小可问道。
“七点正式开始,北京工体。”程秋说道。
“那行,我先给胭脂打电话,一会儿给你回信儿。”米小可说道,挂断了和程秋的电话后,她又打给了胭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