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自然是求之不得,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坐了下来,这个时候她才注意到陆小曼身边的翁瑞午,此时他正痴痴的看着陆小曼,满眼都是爱慕和疼惜。
哎,又是一个痴情之人。胭脂心里哀叹道,资料上记载,翁瑞午对陆小曼一往情深,在徐志摩还活着时,他就陪在她身边,她生病了他为她推拿按摩,她无聊了他陪她玩乐解闷;后来徐志摩死了,他更是陪着她度过了那段最艰难的时光,即便那个时候,所有人都指责他们是奸夫□□,是他们害死了一代才子徐志摩,他也没有被流言蜚语吓退,一心一意的陪在她身边;徐志摩死后几年,陆小曼被翁瑞午的深情打动,和他同居,她始终不肯和他结婚,一是因为她不想伤害他的结发妻子,二是因为她永远也忘不掉徐志摩。可即便如此,翁瑞午依旧满心欢喜的和她在一起,并承担起她的生活开销,包括吸食大烟的不菲费用。到了晚年,陆小曼的身体很糟糕,又因为常年吸食大烟,容颜憔悴,早已不复当年之绝色容姿,可是翁瑞午一直不离不弃,对陆小曼始终如一。
那是怎样的爱着一个人,才会甘愿在她有丈夫时以朋友的身份陪伴;在她失去丈夫、被世人谩骂时挺身而出,不在意流言蜚语,坚定而执着的陪伴左右;在她容颜不再美丽、疾病缠身时,也不离不弃,爱她如初......翁瑞午的爱并不比徐志摩少一分,只可惜他晚了一步,在他遇到陆小曼时,她已经找到了此生挚爱,她对徐志摩的爱甚至超越了生死,即便徐志摩走后她依旧不肯改嫁。所以他的爱注定得不到圆满,就算他最后如愿以偿的得到了她,就算他们之后有长达三十年的相依相伴,甚至比她和徐志摩在一起的时间多的多,可她到死也不是他的妻,她到死对他也只有感情没有爱情,她到死爱的人都是徐志摩。
胭脂楞楞地看着翁瑞午,一时间想了很多,竟有些出神,直到陆小曼轻轻摇晃了一下她的手臂,她才回过神来。陆小曼笑着问道:“怎么,你认识瑞午吗?为什么一直看他?”
“没有,我只是觉得这位先生很不凡的样子,在猜测他的身份。”胭脂知道自己失态了,赶忙定下心来,镇定的说道。
“你该不会以为他是志摩,我的丈夫吧。”陆小曼说这话时有些轻佻,说完后还暧昧的瞥了翁瑞午一眼,也不知是喝醉了,还是她本性如此。总之,她的这个举动和话语真的很容易让人误会,她似乎丝毫不知道避嫌,在大庭广众之下就和别的男人说些轻佻暧昧的话,也难怪世人会误会她,骂她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
当然了,胭脂也分不清陆小曼是真的如世人所说生性放荡,还是她只是解放天性做自己,她只是顺着陆小曼的话说了下去,“难道真的是徐先生吗?”她当然知道这个男人不是徐志摩,但是唯有这样问才显得自然不是吗?
“当然不是了,”陆小曼似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般,笑的直不起腰来,她笑了好一会儿,才继续说道:“这位是翁瑞午翁先生,是我的好朋友。”
“哦,翁先生你好。”胭脂打招呼道。
“凌小姐好。”翁瑞午是个绅士,微微躬身,说道。
这时,纪唯安登场了,他走了过来,“原来你在这儿,让我好找。”
陆小曼眼睛一亮,好一个俊俏的男子,她问道:“怎么,你们认识?”
胭脂站起来,挽住纪唯安的胳膊,介绍道:“这位是我先生,纪唯安。”
“原来你已经结婚了。”陆小曼惊喜的说道,看了看纪唯安又看了看胭脂,赞扬道:“你们两个看起来真是般配,真是俊男美女的一对璧人。”
“谢谢。”纪唯安微笑着说道。
“请坐。”陆小曼指了指沙发,示意胭脂夫妇坐下来说话。
胭脂和纪唯安坐了下来,这时翁瑞午问道:“两位不是上海人?”
“我们是从北京来的。”胭脂说道。
“北京,我先生也在北京。”陆小曼惊喜的说道。
“这么巧?”胭脂当然知道徐志摩在北京了,不过还是假装很惊喜的说道。
“是啊,他在北京工作。”陆小曼的声音里有些落寞,也带了些思念的味道,看来她也是很想念徐志摩的。
“既然徐先生在北京,夫人为何不去北京陪着他。”纪唯安问道。
“我习惯了上海的生活,在北京过不惯的。”陆小曼笑着说道。
纪唯安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轻哼了一声,还真是个自私到极点的女人,徐志摩在北京辛苦工作挣钱养家,她倒好,不去陪在丈夫身边也就算了,还和其他男人在上海夜夜笙歌,一边花着丈夫的血汗钱一边给丈夫戴着绿帽子,做女人做到这个份上也是够可以的了。
胭脂也微不可察的皱紧了眉头,这个陆小曼还真是只顾自己,徐志摩可是为了她才跑去北京讨生活,她一句“在北京过不惯”就想轻易为自己开脱出来,有什么可过不惯的,还不是因为上海的夜生活更多姿多彩,还不是因为上海有这个翁瑞午在。
“对了,你们两个来上海做什么?工作还是探亲?”陆小曼似乎根本不觉得自己的那番话有何不妥,早就将此事抛诸脑后,反而是兴致勃勃的打听起了胭脂和纪唯安此行的目的。
纪唯安笑了笑,道:“我和胭脂刚结婚,带她来上海玩的。”
陆小曼眼中闪过欢喜,竟像个小女生一般的拍起手来,“原来是新婚夫妇啊,恭喜恭喜。我听志摩说过,在欧洲,刚结婚的夫妇都会出去玩一圈,他们管这个叫度蜜月。真是浪漫啊。”
“不敢当,要说浪漫,也比不过徐志摩先生吧,徐先生是风流才子,举国上下谁人不知徐先生的大名。”胭脂故意装出一副崇拜的样子,其实她就是想多多提醒陆小曼——你是有丈夫的人,你的丈夫是徐志摩,是民国时期举世闻名的才子,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作什么作?
陆小曼也不知是真没听懂还是故意装糊涂,听完胭脂的话她竟是丝毫的反应都没有,反而是从面前的桌子上拿起一块蜜瓜,递到胭脂手中,“胭脂,你尝尝这个蜜瓜,很甜很好吃,别处都买不到的。”
胭脂简直被打败了,她强挤出一抹笑容,接过蜜瓜,尝了一口,夸赞道:“果然很好吃呢。”她还是专心和陆小曼套近乎吧,否则会被气死。
“你喜欢吃就好。”陆小曼很开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也被别人喜欢,她跟胭脂一见如故,又往胭脂身边凑了凑,这时,她嗅到了胭脂身上的香气,“哇,你好香,是什么牌子的香水,真是好闻。”
哎,又是一个痴情之人。胭脂心里哀叹道,资料上记载,翁瑞午对陆小曼一往情深,在徐志摩还活着时,他就陪在她身边,她生病了他为她推拿按摩,她无聊了他陪她玩乐解闷;后来徐志摩死了,他更是陪着她度过了那段最艰难的时光,即便那个时候,所有人都指责他们是奸夫□□,是他们害死了一代才子徐志摩,他也没有被流言蜚语吓退,一心一意的陪在她身边;徐志摩死后几年,陆小曼被翁瑞午的深情打动,和他同居,她始终不肯和他结婚,一是因为她不想伤害他的结发妻子,二是因为她永远也忘不掉徐志摩。可即便如此,翁瑞午依旧满心欢喜的和她在一起,并承担起她的生活开销,包括吸食大烟的不菲费用。到了晚年,陆小曼的身体很糟糕,又因为常年吸食大烟,容颜憔悴,早已不复当年之绝色容姿,可是翁瑞午一直不离不弃,对陆小曼始终如一。
那是怎样的爱着一个人,才会甘愿在她有丈夫时以朋友的身份陪伴;在她失去丈夫、被世人谩骂时挺身而出,不在意流言蜚语,坚定而执着的陪伴左右;在她容颜不再美丽、疾病缠身时,也不离不弃,爱她如初......翁瑞午的爱并不比徐志摩少一分,只可惜他晚了一步,在他遇到陆小曼时,她已经找到了此生挚爱,她对徐志摩的爱甚至超越了生死,即便徐志摩走后她依旧不肯改嫁。所以他的爱注定得不到圆满,就算他最后如愿以偿的得到了她,就算他们之后有长达三十年的相依相伴,甚至比她和徐志摩在一起的时间多的多,可她到死也不是他的妻,她到死对他也只有感情没有爱情,她到死爱的人都是徐志摩。
胭脂楞楞地看着翁瑞午,一时间想了很多,竟有些出神,直到陆小曼轻轻摇晃了一下她的手臂,她才回过神来。陆小曼笑着问道:“怎么,你认识瑞午吗?为什么一直看他?”
“没有,我只是觉得这位先生很不凡的样子,在猜测他的身份。”胭脂知道自己失态了,赶忙定下心来,镇定的说道。
“你该不会以为他是志摩,我的丈夫吧。”陆小曼说这话时有些轻佻,说完后还暧昧的瞥了翁瑞午一眼,也不知是喝醉了,还是她本性如此。总之,她的这个举动和话语真的很容易让人误会,她似乎丝毫不知道避嫌,在大庭广众之下就和别的男人说些轻佻暧昧的话,也难怪世人会误会她,骂她是个水性杨花的女子。
当然了,胭脂也分不清陆小曼是真的如世人所说生性放荡,还是她只是解放天性做自己,她只是顺着陆小曼的话说了下去,“难道真的是徐先生吗?”她当然知道这个男人不是徐志摩,但是唯有这样问才显得自然不是吗?
“当然不是了,”陆小曼似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般,笑的直不起腰来,她笑了好一会儿,才继续说道:“这位是翁瑞午翁先生,是我的好朋友。”
“哦,翁先生你好。”胭脂打招呼道。
“凌小姐好。”翁瑞午是个绅士,微微躬身,说道。
这时,纪唯安登场了,他走了过来,“原来你在这儿,让我好找。”
陆小曼眼睛一亮,好一个俊俏的男子,她问道:“怎么,你们认识?”
胭脂站起来,挽住纪唯安的胳膊,介绍道:“这位是我先生,纪唯安。”
“原来你已经结婚了。”陆小曼惊喜的说道,看了看纪唯安又看了看胭脂,赞扬道:“你们两个看起来真是般配,真是俊男美女的一对璧人。”
“谢谢。”纪唯安微笑着说道。
“请坐。”陆小曼指了指沙发,示意胭脂夫妇坐下来说话。
胭脂和纪唯安坐了下来,这时翁瑞午问道:“两位不是上海人?”
“我们是从北京来的。”胭脂说道。
“北京,我先生也在北京。”陆小曼惊喜的说道。
“这么巧?”胭脂当然知道徐志摩在北京了,不过还是假装很惊喜的说道。
“是啊,他在北京工作。”陆小曼的声音里有些落寞,也带了些思念的味道,看来她也是很想念徐志摩的。
“既然徐先生在北京,夫人为何不去北京陪着他。”纪唯安问道。
“我习惯了上海的生活,在北京过不惯的。”陆小曼笑着说道。
纪唯安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轻哼了一声,还真是个自私到极点的女人,徐志摩在北京辛苦工作挣钱养家,她倒好,不去陪在丈夫身边也就算了,还和其他男人在上海夜夜笙歌,一边花着丈夫的血汗钱一边给丈夫戴着绿帽子,做女人做到这个份上也是够可以的了。
胭脂也微不可察的皱紧了眉头,这个陆小曼还真是只顾自己,徐志摩可是为了她才跑去北京讨生活,她一句“在北京过不惯”就想轻易为自己开脱出来,有什么可过不惯的,还不是因为上海的夜生活更多姿多彩,还不是因为上海有这个翁瑞午在。
“对了,你们两个来上海做什么?工作还是探亲?”陆小曼似乎根本不觉得自己的那番话有何不妥,早就将此事抛诸脑后,反而是兴致勃勃的打听起了胭脂和纪唯安此行的目的。
纪唯安笑了笑,道:“我和胭脂刚结婚,带她来上海玩的。”
陆小曼眼中闪过欢喜,竟像个小女生一般的拍起手来,“原来是新婚夫妇啊,恭喜恭喜。我听志摩说过,在欧洲,刚结婚的夫妇都会出去玩一圈,他们管这个叫度蜜月。真是浪漫啊。”
“不敢当,要说浪漫,也比不过徐志摩先生吧,徐先生是风流才子,举国上下谁人不知徐先生的大名。”胭脂故意装出一副崇拜的样子,其实她就是想多多提醒陆小曼——你是有丈夫的人,你的丈夫是徐志摩,是民国时期举世闻名的才子,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作什么作?
陆小曼也不知是真没听懂还是故意装糊涂,听完胭脂的话她竟是丝毫的反应都没有,反而是从面前的桌子上拿起一块蜜瓜,递到胭脂手中,“胭脂,你尝尝这个蜜瓜,很甜很好吃,别处都买不到的。”
胭脂简直被打败了,她强挤出一抹笑容,接过蜜瓜,尝了一口,夸赞道:“果然很好吃呢。”她还是专心和陆小曼套近乎吧,否则会被气死。
“你喜欢吃就好。”陆小曼很开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也被别人喜欢,她跟胭脂一见如故,又往胭脂身边凑了凑,这时,她嗅到了胭脂身上的香气,“哇,你好香,是什么牌子的香水,真是好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