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歌盯着这些彩塑,一一看过去,越看,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连怀里的毛球都躁动得很,动来动去,但也只是动来动去,没有出来的意思,这可不像是哪里都想凑点热闹的毛球,凌云歌甚感奇怪,寻思着,到底是哪里不对呢?

    此刻,纳兰璟依旧是亦步亦趋地跟着凌云歌,走在靠墙壁一侧,保持着巧妙的角度,既能不挡住凌云歌的视线,让她毫无障碍地大饱眼福,又能够在危机发生时刻,保证凌云歌在自己一臂距离,可以施救。

    不知道为什么,这眼皮突突地跳得厉害啊。

    凌云歌故意慢下脚步,走在了百里清风的身边。这样,如果,他要动手,那么肯定要先过自己这一关。好歹,纳兰璟和自己是同时落难的,而且不惜耗费真力帮自己解了这红颜子的毒。

    凌云歌揉揉眼睛,余光注意到百里大叔的手,握成了拳头,又松了开来,松开了,又握紧。这奇怪大叔,在想什么呢?在犹豫什么呢?

    这阵仗,怎么倒是像便秘?

    看着这百里大叔的样子,凌云歌突然想到自己一直忽略了一个事情,“百里大叔,你是什么时候在洞顶的?”语气颇为懊恼。

    当然恼怒了,好不容易防了纳兰色狼,结果还有一只百里色狼。

    百里清风有所犹豫,支支吾吾,“是……我是……”讲不出一个具体的时间。

    凌云歌的心,真是越来越凉,敢情是被偷看光了?紧咬着嘴唇,控制住了想要打死百里色狼的冲动。

    但是人家好像也没错,人家先来这个洞里的,自己是后来的,只能怪自己粗心没有发现了。

    凌云歌觉得满腔的懊恼,都要爆出来了。可是又不能对百里色狼施暴。

    懊恼的凌云歌无处发泄,这人一着急,就容易尿急。让这不利情绪排泄排泄。她叫住他们俩,让他们背过身,不准回头。

    纳兰璟看着懊恼的凌云歌,很想笑。觉得这个女人,懊恼起来都这么可爱。

    其实他是知道的,百里清风是在他们解好了毒之后上来的,似乎是从一层上来的。那个时候,两个人都已经穿好衣服了。也就是说,百里清风,压根就没有看到什么。

    只见凌云歌环顾一圈,选择朝着最黑暗的西南角走去,纳兰璟关心道:“去哪儿?我陪你?”

    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但是又说不出是哪儿。

    凌云歌此时懊恼得很,背对着他们两个,举起手挥了挥,大声道:“唱歌去。”

    纳兰璟秒懂,赶紧将百里清风强硬地转过身去,自己却不转过身,仍旧看着凌云歌的背影。

    “咻咻!”一个什么东西从云歌脚下电射而来,直奔双目。

    纳兰璟眼疾手快,用空着的手,一把夹住,在距离眼前一寸地方停住。细看,哭笑不得,原来就是自己衣服的一只袖子,此刻正被揉成一坨,打了个难看得结。

    这只袖子虽然已经不能用了,好歹它在美人的怀里呆过,染点美人的馨香也是值得纪念的。

    纳兰璟怀着遐想,用力深嗅细闻,似乎还有点怪味。

    这味道,怎么似曾相识?似乎,某天某一只将屁股整个坐在自己脸上的时候,也是这个味道。

    再仔细一触,还微微有点湿润。温温的手感之下明显一股尿骚气!

    纳兰璟心里一阵恶心,什么旖旎念想此刻全消。看来,这个女人整人的方法很多啊。哪天,定要整她一会,让她趴在地上,哦,不,趴在床上求饶。

    纳兰璟只好以此空想聊以慰藉这受伤的心灵了。边默默转过身,边默默地将这一截伟大的袖子——有伟大的神鼠毛球同志“唱歌”的遗迹的袖子——百年难得一见的袖子,塞进了百里清风的兽皮裙里。顺便,将这一只微微湿润的手,紧紧握住了百里清风的另外一只手。

    一脸迷茫不明所以的百里清风抬起头,看向纳兰璟,却只看见了纳兰璟堆起的满脸笑容。看着一只狐狸对着自己笑,那不是舒爽,而是浑身都会起鸡皮疙瘩,这老狐狸,又在算计什么了呢

    百里清风就是这样想的,却不知道,自己其实已经被算计了。

    凌云歌趁着这空当儿,已经快走到靠墙了。其实小解也只是一时冲动的感觉,那一阵懊恼过后,凌云歌冷静下来,也就失去了尿意。细细一想,心中对纳兰璟很是不满。

    刚才,百里大叔如果一开始就在头顶,以纳兰璟的武功,不可能不知道。也不可能明知道有不妥,还会赤裸相对。就算他人品差,不顾及别人,也不可能让自己的郡王之躯随意暴露在来历不明的人面前。而且,现在他貌似是处在对自己有兴趣的阶段,一个男人,会允许别的男人偷窥自己看中的女人吧?

    越分析,凌云歌就知道,纳兰璟的心思了。

    他故意不解释,要看自己懊恼。

    哼!刚才那一截袖子只是沾染了毛球的尿,下次,就是屎了!

    纳兰璟打不过,不过石头总不会打不过了吧?凌云歌望望眼前的墙壁,于是把墙壁当成了纳兰璟,狠狠踢了一脚,踢在了想象中的纳兰璟身上。

    忽然,一阵摇晃,凌云歌本能地伸出双手,扶住了墙,刚刚站定,突然感觉到一阵更加猛烈的摇晃来袭,地面摇摇晃晃,难以站稳,上面的碎石扑簌簌掉落下来。

    地震了?不会吧?这么一踢,就踢出地震了?

    那两位也是紧张,纳兰璟道:“你,怎么样了?”

    鬼使神差,凌云歌居然答道:“没事,没事。”

    突然,一颗黄豆大小的珠子不知道从哪里滚出来,此珠暗绿色中泛点黄。说也奇怪,这颗珠子滚到云歌脚边之后,就不动了。

    上面扑簌簌的石头和灰尘掉下来,奇怪的是,却不落在这珠子周围。

    此珠神奇,能够辟易砂砾,莫非是避尘珠?怪不得这里纤尘不染,原来如此!

    多年的考古经验,凌云歌是知道一些的,尤其是这中华三大“龙珠”,常常听凌瑶华同志说,更是知道一些。

    根据古籍记载,华夏有三大神珠,分别为避尘珠、雮尘珠和赤丹珠。避尘珠,将其珠放置于土灰之上,灰尘会向外散开,故名避尘,又名真龙珠,乃是大地龙脉之气经过亿万年孕育而成,可以让灵兽具有灵脉。雮尘珠又称为凤凰胆,相传乃是神鸟凤凰涅槃所化,代表长生不灭的轮回之眼,在藏地则被称为转生玉眼宝珠;赤丹珠,据说是神兽火麒麟的内丹,可以让人脱胎换骨、百毒不侵。

    真是祸福相依啊,凌云歌也不管地震了,心里想着,这避尘珠举世罕见,在这里就跟尘埃和塑像为伍,也太委屈了,毛球好歹也是个灵兽,得了这个珠子,也算让珠子得其所,于是凌云歌理所当然,冠冕堂皇地打算黑了这颗珠子,弯腰捡了起来,将这个珠子塞进了怀里,给了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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