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水防盗文  一个厨子, 看见了好的食材, 总是按耐不住自己做饭的心和手。

    叶逢河吃了顿由御厨后代做出来的大餐,简直心满意足。他家养的鸡白水炖加点菌子和盐就已经很鲜美了,可是程家爸爸竟然能把这个鲜美度直接翻了倍, 吃的他畅快淋漓,恨不得把盘子都吞了。

    程家人很喜欢如此捧场的小哥,程斌看着自己往日的兄弟这丝毫未减的饭量自愧不如。他自从退了伍, 家里就开始严控他的饭量和运动量, 生怕这家伙把自己吃成个气球。所以他现在的饭量也就有当初的一半。

    可是叶逢河退伍两年了,饭量没变, 身材还保持的挺好, 让他十分嫉妒。

    吃饱喝足签订了食材供应合同,程斌拽着叶逢河就要跑。原本程家想让叶逢河住在家里, 毕竟和斌子是战友,但是程斌死活不同意, 说要带战友领略一下帝都的风采。就因为这,他连自己单独居住的房子都没去,直接从酒店定了房间。

    程进冷着脸道:“你在腾龙定的房?”

    程斌笑嘻嘻道:“对啊,腾龙房子舒服,而且周围玩的东西多, 下面的酒店又是咱家的,晚上叫个宵夜都方便。”

    程进点点头道:“岳家当家人来了, 也住在腾龙, 别冲撞着。”

    程斌卧槽了声, 然后说知道了知道了,随即就把人拽了出去。

    出了门,叶逢河不解的问:“岳家?你结婚了?”

    “什么鬼?”程斌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你想什么呢,我成亲能不喊你来当伴郎?岳家不是岳父岳母家,是姓岳的那一家!”

    叶逢河不好意思的哦了声。

    “走走走,兄弟带你去见识一下大帝都的繁华,喝喝酒看看妞什么的。话说你都退伍两年了,没在山里找个神仙姐姐成亲啊?”程斌拉开车门坐了进去,还不忘调笑自己的好兄弟。

    “我不结婚是因为帝都美女太多挑花了眼,你不找对象是因为啥?”程斌发动了汽车,顺利的出了巷子拐上大街,“不会是跟咱班长一样,就这么跟着个男的过一辈子吧?”

    他们班长的那一位他们也都见过,白白净净的文弱书生,长得也好看。虽然一开始觉得嫂子是个男人这件事有点儿别扭,可是时间长了反而觉得男人也挺好,譬如说班长喝多了不用麻烦兄弟,人家家里那位直接就给扛回去了。

    叶逢河抬手摸了摸下巴,只是笑着不说话。

    程斌半天没等到对方回应,一侧脸儿看见叶逢河的表情,心里咯噔一下,“卧槽,老叶……你真的?不会是看上兄弟我了吧?”

    叶逢河嫌弃的看了他一眼,“没看上你,放心吧。我也没找,我家都是农活,谁愿意跟我去山沟里住呢。”

    程斌反驳道:“嘿,你这话说的,人家山里人还不结婚了呢?再说你,老叶,有脸蛋有身材有身高,还包了山,这要是古代就是地主啊。我要是个大姑娘,非得哭着喊着嫁给你不成。”

    叶逢河嫌弃的目光加上了疑惑,“你?”

    程斌反应过来,“呸呸呸,我只是形容一下,你可别乱想啊。不过我这么优秀,你乱想也是情有可原。”

    叶逢河嗤笑,“你见哪个地主老财住山沟里?路都不通,出门还得骑骡子。”说完,便侧过头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景致。

    “骡子怎么了?原生态。当年没有骡子没有马,茶马古道怎么来的?”程斌嘻嘻哈哈,“说吧,你想去哪里,哥哥今天绝对把你陪开心了。”

    程斌开着车带着叶逢河来了一套门楼西单王府井套餐,晚上又来了一套胡同美食大集合,天色黑透了则去了三里屯,堵了大半个小时才把车开进去,然后找了个酒吧喝了个烂醉。

    叶逢河扛着软如烂泥的程斌,站在三里屯灯红酒绿的大马路上,茫然了。这里人多的有些让他畏手畏脚,吵闹的声音更是震得满是酒精的脑袋一涨一涨的疼,再加上身上挂着的这位喝多了都不忘巴拉巴拉说话的,烦的叶逢河恨不得把鞋脱下来塞他嘴里。

    车,是开不了了。代驾?他连地址都不清楚。

    琢磨了半天再看看时间,只能硬着头皮给程进打了电话。

    程进的声音十分清晰,看样子虽然凌晨两点了却并没有入睡,“等着,我去接。”

    叶逢河扛着程斌,笔直的站在路灯下面,来来往往的夜猫子小姐姐们目光在他脸上划过,发出了不明所以的笑声。他想当初吃完饭就应该直接回去休息,而不是跟着这个傻蛋跑来喝酒。他从凌晨四点就爬起来,开着车下山,坐了三个小时的盘山火车又转了高铁,差点儿没把人累酥了。如今又灌了一肚子酒精,像个傻子一样陪着个醉鬼戳在这里,结果把自己也变成了又累又睏的傻子。

    程进很快就过来了,他把弟弟往车后座一塞,好像塞一坨垃圾,然后把叶逢河带到腾龙酒店,递给他一张卡,“门卡,1020,东西都给你准备好了,你只管休息。”

    叶逢河迷迷瞪瞪的点点头,这一路他开着窗户,帝都夏季就连晚风都是热的,不但没有吹散酒气,反而把他薰的昏昏欲睡。

    他紧紧的捏着房卡,努力让自己走路不要太扭曲,进了电梯就靠在冰凉的电梯壁上降温,等出了电梯,脑子里就都是浆糊了。他浑浑噩噩的刷了卡进了屋,看着面前的豪华大套房,心想程斌真是我的好战友,好兄弟,竟然给我开了这么牛逼的一间房。

    房间实在是太豪华了,叶逢河看着平整的床铺没敢躺上去,最后一丝理智支撑着他冲了个澡,然后铺到柔软的大床上,瞬间进入了梦乡。

    可是梦里并没有很安宁,他梦见了一只凶猛的黑豹,绿莹莹的眼睛恶狠狠地盯着他,巨大的爪子和锋利的牙齿在他身上撕来扯去。

    生物钟在六点的时候准确的把叶逢河叫醒了,他醒来之后瞪着天花板看了半天,身上的酸痛让他好像似乎在醒来的那一瞬间回到了在部队的岁月。就在他刚打算起身的时候,突然察觉到身边有呼吸声!

    有人!

    这个意识让他浑身肌肉都绷紧了,脑袋轻轻的转向旁边,果然看见了一个男人宽阔的背部,那背上似乎还有一些伤痕。

    这个人是谁??

    怎么会出现在自己身边??

    宿醉的脑袋终于清醒了,他快速的扫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终于感到了不对劲儿。

    这套房间实在是太豪华了,而且这么大的屋子,就只有中间这一张床。

    程斌可是说了定了个标间,两张床的那种,希望晚上兄弟俩能够开个卧谈会。可是那家伙被他哥哥接走了,按说应该空出一张床才对。

    难道是自己走错房间了?

    这个想法在脑海中一闪,叶逢河就顾不上身体为什么这么不舒服,而是轻手轻脚且飞快的下了床,迅速套上满是酒气的衣服,静悄悄的出了房间。

    他在裤子口袋里找到了那张门卡,门卡上印着1020的金色字样,然而这扇门上却……

    2010。

    这幸亏不是在执行任务,否则别说人质和目标了,自己都会被做掉!

    叶逢河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还是该懊悔,他捏紧房卡冲进电梯,然后进入了正确的房间。

    这间房虽然比不上他刚才出来的那间套房好话,却也比他住过的所有酒店都宽敞漂亮多了。而且门口的桌子上放着他的迷彩包,旁边还有两套干净的换洗衣服。

    衣服上放着一张卡片,说这衣服是程妈妈的心意,怕自己和程斌晚上玩太晚,第二天没有干净衣服穿。

    叶逢河再次洗了个澡,穿上了程家准备的衣服,坐在床上开始发呆。

    他在浴室已经发现自己昨天晚上,不,应该是今天凌晨究竟经历了什么,这让他二十五年的世界观有些破碎。虽然他确实期待以后能找个伴儿,并且是个男人,相伴一生。可是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莫名其妙的跟人打了个炮儿。

    最可恨的是他连那个人长什么样子都没看见,只看见了一脑袋乱蓬蓬的卷毛。

    叶逢河为自己的贞操默哀了三分钟,迅速的收拾东西打算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帝都实在是太乱了,还是山沟沟里安静又单纯。

    他坐上火车的时候,才打电话告诉程斌。程斌显然还没有起床,接了电话嘴里嘟嘟囔囔的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在部队里练出来的警醒怕是早就被他扔到狗肚子里去了。

    最后手机到了程进手中。

    叶逢河说自己离开了,犹豫了片刻又道:“那张卡,我打开了2010的门,我不是故意的,只是喝多了没发现自己走错了楼层。”

    程前皱紧眉头,2010?这几天2010都是谁住来着?

    对了,是岳家!

    程前冷哼一声,腾龙饭店虽然是程家的,可是酒店是岳家的。如今楼下房卡竟然能刷开十九楼以上的房间,怕是这位太子爷要大发雷霆了。

    不过这也不关自己什么事,岳家早就该整顿了。要不是自己家酒楼撑着,怕是那间酒店早就被岳家那几个扶不起来的阿斗给折腾死了。

    好吧,提前送一首凉凉给阿斗,对了,他得把小叶的住宿资料撤了,省的那群家伙闹幺蛾子!

    以前山里没有通路,大家都穷,四散了去各处打工养家糊口。后来修了路,叶家砸上所有身家和叶逢河退伍的钱做了客栈,老两口商量了半天,把在外面打工的大哥大嫂喊了回来。

    叶家大哥叶兴国快六十了,大嫂庞娟也五十多,不过因为大家可能都是山民的原因,身体仍旧十分健康硬朗。被太阳晒黑的面庞透着一股子山里人的憨厚。

    叶兴国家三个孩子,大儿子叶逢山是个公务员,铁饭碗。三年前娶了县城里一名小学老师,隔年就生了个娃,如今住在离山里两百多公里的一个县城里面,一年到头不怎么回一次山上。大闺女叶黄莺大学毕业之后留在大城市打拼,好歹也算是个白领。但是工作了就不跟平时那样自由,只有放长假才能回来一次。小儿子叶逢林学习不咋好,高中毕业之后就没在上学,一直跟着叶兴国夫妻俩跟外面打工。

    不打工不行,虽然山里的产出确实能卖点儿钱,但是那也都是季节性的,他们老两口折腾不了多少。算上小儿子,三个人每个月能挣小一万块,算是不错的收入了。这些钱除了自家花销,还要给大儿子那边一些,用来给大孙子买吃的用的。大闺女那边也要给点儿,毕竟一个女孩子在外打拼不容易,能吃点好的就多吃点好的。

    剩下的钱还要攒着,留着给学历不咋样的小儿子娶媳妇。

    在这些山民心里,能考上大学去大城市的或者当公务员的,那都是了不起的人才。可是外面大城市到处都是了不起的人,自家这个也不算显眼。小儿子没有上大学似乎就有些低人一等,打工都找不到钱多的,所以老两口就更上心了。

    不过在外打工就是不入家里好,金窝银窝比不上自己的狗窝,所以听到叶兴扬打电话说让他们回来帮忙养猪,便都答应了下来。

    山多地就多,叶家圈了两片林子,一片用来养猪,一片围起来养鸡。山里的家畜大多都是散养,白天放出去,晚上自己就能回窝。林子旁边盖了两件半的石头屋子算是叶大哥老两口加小儿子的“工房”了。

    回山里工资没有外面多,一人两千五。但是吃穿用度不怎么花钱,工资基本上都能存起来。

    大哥养猪,大嫂养鸡,小儿子放羊放鸭子,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每天到也不是那么累。

    叶逢河每天都去转悠一圈,主要是给这些家畜喝些灵泉水,让它们的肉质更加美味一些,这样才能卖上好价钱。

    叶家人都不太爱说话,只知道闷头干活。

    庞娟正在院子里给鸡准备混合的粮食饲料,远远的看见叶逢河过来,笑着打了声招呼。

    “大妈,忙着呢?我大爹呢?”叶逢河踢踏着一双盗版洞洞鞋,很快就走到了近前。

    这边称呼父亲的哥哥嫂子叫大爹大妈。

    “挖菌子和笋去了,晒一些。”庞娟带着斗笠,背后披着棕榈树皮做的蓑衣,拄着铁锹笑眯眯的看着叶逢河。

    “多晒点儿,冬天炖肉吃。我家晒不住,晒完了就被人都买走了。”叶逢河走到猪圈前面,看着里面的十多头小猪崽子。

    散养的猪出栏时间长,基本上都要养满一年。因为已经不讲究什么冬天杀猪吃,所以猪崽子什么时候都能抱。这十几头猪仔是自家三头英雄老母猪生的,一个个活蹦乱跳,吃的肚皮溜圆,再从圈里养上一个月就能放出去漫山遍野跑了。

    庞娟笑着嗯了声。

    虽然他们工资只有两千五,但是平时晒得笋干菌子都能拿到叶逢河那边去卖给游客,这个钱赚了就是自己的了。

    叶家俩兄弟的山是挨着的,只不过叶家大哥的少,叶爸爸的多,所以山上的产出除了卖给程家的,其他零碎销售就是谁弄好了卖掉钱归谁。

    所以这么一算,一个月赚的也不少了。

    给猪仔倒了水,叶逢河又帮着大妈弄好了鸡饲料。

    平时大白天鸡和猪都放出去在山里找吃的,傍晚的时候回来加一顿粮食饲料,这样养虽然费钱,可是架不住卖的价格高,利润还是很可观的。

    下午的时候,叶兴国挖了一篓子的菌子竹笋回来了,把篓子递给庞娟之后,他接过侄子递过来的烟点了,抬手指了指山说:“上次挑了一百个鸡蛋,正在抱着。等出来了再挑一百个,鸡养的快,不用着急。”

    “忙不过来咱再找人。”叶逢河跟大爹一起蹲在一块石头上,眺望着远处青翠的山。

    叶兴国笑着咳嗽了两声,“忙得过来,这才多点活。你大爹我虽然岁数比你大,可是要论这身子骨,比你可强多了。”

    山里人身体都好,以前没修路,平日里走个亲戚抬脚就是三十多里路,来回七十里,一天轻松打个来回。那些老头老太太爬山挖笋摘菌子野果的身姿,可比那些城里小年轻矫健多了。

    叶逢海曾经跟叶逢河说过一件有趣儿的事,哥俩都把这件事儿当笑话。

    头几个月,山里来了七八个小年轻,说是健身俱乐部的。开始两天,小伙子大闺女荷尔蒙恨不得爆表,成天上蹿下跳展示自己优美的身姿和肌肉,那语气恨不得能一口气从山这头跑到山那头。

    后来听说山上有个神仙道馆,就嚷嚷着非要去看。

    那道观在山林的掩映下若隐若现,似乎很近。可是住在山里的人都知道什么叫望山跑死马。第二天是叶逢海领着他们上山的,领队的那个还有点儿看不上叶逢海单薄的小身板,想让叶逢河带着。不过叶逢河当时正好有事,只能拒绝了。

    刚到山下的时候,这群人就嚷嚷着要用多长时间跑到道观门口,什么半个小时二十分钟张口就来。

    叶逢海只是微笑着看着他们装逼。

    怕了三分之一的时候,这群人脸色就开始涨红;爬到二分之一的时候,被一个背着背篓的干瘦老太太超了过去,老太太还对着他们露出缺了牙的笑容,转头就走的不见人影了;等他们好不容易爬上去,人家老太太都烧完香往下溜达了。

    领队不敢置信的上前问岁数,老太太伸出黑瘦的手指头:“六十八。”比年龄最大的领队还大四十岁。

    这群健身俱乐部的小年轻看看老太太下山的背影,再看看叶逢海脸不红心不跳仿佛出来遛弯一样的神色,就再也没有吹嘘过自己肌肉厉害耐力强了。

    “憨娃,明天十五啦。”大娘看这爷俩抽完烟从石头上爬下来了,就说了声。

    叶逢河应了,他扒拉扒拉地上的菌子道:“大爹,明儿你跟我爸上山找点儿鸡枞,鸡枞油不够卖了。”

    “嗯。”叶兴国应了,招招手,“快回去吧,天黑山路不好走。”

    现在天色已经有些暗了,隐隐听到羊叫,放羊娃叶逢林也快回来了。

    叶逢河拍拍身上的土,踢踏踢踏的走了。

    叶妈妈和庞娟每逢初一十五都上那个道观烧个香,后来叶兴国一家出去打工了,就叶妈妈自己去。再后来就有儿子陪着去,现在嫂子回来了,妯娌俩又能搭伴去了。

    山上的道观不大,养着十来个道士,但是香火却十分不错。

    山里人去烧香也不用给钱,背篓里放些晒好的笋干,鸡蛋,炸的鸡枞油,当季的水果果酱,到了山上领了香烛,背来的东西就当贡品放在桌案上,摆几天就被道士们收走吃掉了,也不浪费。

    这些道士除了看护这座道观,自己也开了地种了玉米水稻蔬菜等农作物,观主还从道观后面种了半亩地烟草叶子,自己烤烟自己抽,自得其乐。

    比起上山,叶逢林更喜欢放羊。所以陪着老太太上山的初一是叶逢海,十五是叶逢河。

    叶逢河背着俩背篓,一边儿哼着歌一边陪着长辈上山,爬到一半的时候就能看到远处那座正在修建的庄园。

    因为路刚开通,庄园也只是刚弄了个框架出来,不过远远一看就觉得挺排场,估计跟古代皇上的行宫差不多了。

    下了山正好赶上吃午饭,做饭的是叶逢海和一个大闺女。这大闺女和几个小伙伴刚上山,怕吃的不习惯,干脆自己亲自做,手艺竟然不差,十分受其他游客的欢迎。

    家里的凉亭做好了,说是凉亭,其实却像个观景台,占地足足二十平米,十多根粗大的竹子撑着结结实实的亭盖,如果四周垒上墙,就跟一栋小房子没啥差别了。亭子底部镶嵌的都是石头,最上面一层是大块不规则石板铺平的,如今就差桌子椅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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