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抠抠:“你晚点再来, 或者回头补买一点。”  她当年看的那些一般是五到八万字的篇幅吧?反正阅读速度很快。

    而盛朝连话本子都没有, 大家还没见过世面, 写得太复杂就超纲了, 得精简一点, 三五万算豪华版,她估摸着刚开始有一万字就足够。不过一万字对她这样成熟的写手来说还不够写正餐, 她初步将篇幅定在了三万!

    很快,她将大纲拟好:男主——取名苦手决定直接叫他龙傲天——是个富家公子, 女主白莲儿流落街头被人欺辱, 龙傲天将她救了回去,留在身边像丫鬟又不像丫鬟, 反正渐渐地就搞上了。转折是白莲儿怀孕了, 龙傲天想娶她, 但他家人不答应。后来当然还是同意了, 同意之后就完结收工!

    余慧心开篇就是肉, 发生在龙傲天和白莲儿睡了N次之后,两人的相遇在之后插叙交代。反正整篇文的主要内容就是肉, 到了happy-ending的时候也不能敷衍,还得肉两段。

    大纲拟好, 余慧心兴奋地搓了搓小手, 重新铺了张纸开始写正文。

    落笔之前, 她习惯性要写个书名, 想了想古代的故事一般是“某某传”或“某某记”, 比如《李娃传》、《会真记》, 便将这个故事定名为《傲莲记》,一眼看过去,像是底层妇女反抗命运、坚强求生、反应社会黑暗的故事。

    ……

    早饭后,裴义淳站在廊檐下逗鸟。

    裴家养的鸟儿多,基本上每位主子的院子里都有,是宛如花花草草一样的妆点陪衬。为此,府里还专门设了人管理,鸟笼、吃食等物都从公中出钱。

    饶是如此,裴义淳给鸟喂食也是一粒一粒,生怕哪顿多喂了半粒。

    两只鸟一胖一瘦,他觉得胖的那只有必要少吃点,便有意少喂两粒。

    本就喂得少了,瘦的那只都不够吃,胖的这只还少两粒,怎么受得了?还好他也不是顿顿喂,只是碰到他喂的时候两只鸟就吃不饱,于是这两只鸟老啄他,胖的那只啄得尤其凶。

    被啄之后,裴义淳大怒:“信不信我把你们毛拔了?!”

    鸟儿上蹿下跳,叽叽喳喳。

    他觉得这鸟反骨,居然还敢顶嘴,和它们吵了起来。正吵着,捧砚带着姚仲融进来了。

    姚仲融急急地跑到他面前:“表叔,那位小娘子的身份我打听着了。”

    “哦?”裴义淳来了兴致,但又有些不好意思听——打听别人家的小娘子算怎么回事呢?不用想就觉得哪里不对!

    他对姚仲融摆摆手:“不必说了,我没兴趣,你还是去给我把笔墨颜料买了吧。”

    姚仲融顿觉晴天霹雳,急忙拉住他衣袖,哭丧着说:“表叔,你不能这么对侄儿啊!侄儿又不是你,能作画换金银,侄儿是真穷啊!我跟你说,那余三娘有钱!她害你折银子,你找她去吧!”

    “余三娘?”

    “嗯!就是你叫我打听的那位姑娘,家住在崇贤坊!”姚仲融说出来就松了口气——现在你已经知道了,总不能出尔反尔再叫我买东西吧?

    裴义淳闻言顿了顿,淡淡地道:“崇贤坊我每年都要去几次,不曾听闻过什么余家。”

    姚仲融不以为然地道:“她家经商的,咱们这样的人家哪里听去?不过也是巧了,她和我们也不是全无关系。”

    裴义淳心道:她害我白白折了二两银子,当然有关系!

    姚仲融突然偷偷看了看四周,再小声问裴义淳:“表叔还记得前几年那个余美人吧?”

    “谁?”裴义淳茫然,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有这么个人。

    “她们一家的。”姚仲融说,“余三娘是余美人的妹妹,原本嫁给了裕德坊的王家,前两日正好和离了,现已回到余家。”

    “和离?”裴义淳微微一惊。他就没想到对方是成了亲的,结果一下子又变成和离的,教他脑子都转不过弯来了。

    他自己尚未婚配,遇到人不论男女也总将对方想成尚未婚配,不然就好像不在一个世界,朋友敌人都做不得。

    这余三娘和离了,倒不至于做不得。可和离女子在世人眼中到底不比那没和离的,她自己怕是日日以泪洗面、郁郁寡欢,自己再与之为敌好像不应当。

    裴义淳突然觉得没劲,将手里的鸟食扔进鸟食罐里。两只鸟儿马上跳过去狠啄起来,生怕晚了又要饿肚子。

    裴义淳无心管它们了,对姚仲融道:“和离不过是名目好听,到底是王家嫌她哪里。也是可怜……我就不与她计较了。”

    ……

    余慧心用了几天时间,将《傲莲记》完稿。

    稿子是用毛笔写在宣纸上,手写本来就比打字慢,写毛笔字更慢。为了跟上思路,她写的时候自然不讲什么力道、角度,只管横竖撇捺一阵乱舞,等写完一看——我的个神,这是哪里来的鬼画符?

    余慧心抹汗,先不管字好不好看了,拿笔蘸了雌黄在原基础上修改。

    这只是底稿,还都是简体字,如果要印刷,得全部改成繁体字誊抄出来。

    想到这,余慧心就心累。

    简繁体转换还得一个字一个字地核对,所以这一遍她只管增删修改,等确定文字不会再变动了才将繁体字改上去。

    等简繁也转换好,她决定将整篇文章规规整整地誊抄下来、拿到书肆去印。

    此时的书肆,基本都可以自己印书,但印得不多。

    因为雕版印刷刚发明不久,文人还是习惯抄书,书店里卖的书也大多是手抄,印刷只占一小半。

    余慧心的书肆也可以印,“印刷厂”就在书肆后院的房间里,是个小作坊;书也不是天天印,而是等店里的书卖得差不多了,再去请师傅、一次性印出一批来,等卖完再印,如此循环往复——别的书肆,也多半如此。

    余慧心想,要是自己将市场打开了,就得养个师傅专门来印小黄文了。

    哎呀!师傅应该是识字的吧?也不知看了小黄文受不受得了……

    不过这个就不用她操心了,到时候她当然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不然一个女孩子写出这种东西来也太惊世骇俗了!她可不想被浸猪笼!

    她现在最要紧是将字练好,不然稿子根本没法往“印刷厂”交!

    她在纸上认认真真写了几个字,又从书架上翻了本手抄书出来对比,估摸着练到人家的程度得要三五年。

    三五年她哪里等得起?

    她上辈子有个毛病,不更新就不码字。要是三五年之后才出版,她这期间很可能一个字都不写,等死的时候又后悔自己留坑太多、脑洞没填……

    哎,要是有钢笔就好了——别说钢笔,铅笔都成!

    余慧心琢磨着,要不自己想办法做支硬笔?

    她这软笔字短时间内没法见人,但硬笔字还不至于辣眼睛。

    她首先想到的是用根什么管子往里面灌墨水,去花园里和池塘边逛了逛,没在花草树木里发现可用的,干脆就拆了一根毛笔。

    看着没了毛的毛笔,她更头秃——这根本就没法用!而且就算墨水好灌,笔尖也不好整,也不知道做首饰的匠人能不能做出钢笔尖来……

    余慧心正烦恼着,段氏那边打发人来叫她,让她去上房议事。

    结果王腾宗不在意就算了,小姑子还讽刺她东施效颦。

    其实余七巧算不得东施。她并不是全无基础,小时候跟着哥哥姐姐在姑父家学过几年。姑父因官身的原因,请得到好西席,这是余家不能比的,他有空时,也亲自教导孩子们。

    只是,哪怕余七巧能读会写,王家也对她带着偏见,并不会用心对她。

    余慧心走到案前,循着记忆翻开余七巧往常练习的字。

    啧~有点丑啊。

    她默默地放下,挑了支笔,像模像样地握住,在纸上落笔。

    一笔下去,她觉得有点怪,顿了顿继续。写完一个字后,她终于知道哪里怪了——她写得比余七巧还丑!

    这简直毫无悬念!她上次拿毛笔应该还是小学的大字课,余七巧每日里都写上几页,也就流产之后才没练了,她比得上吗?

    红梅侍立一旁,歪着脑袋往纸上看。

    余慧心有点尴尬:“太久不练,生疏了。”

    红梅:“……”

    她其实不懂,但觉得小姐的话有点刻意。

    “手有些不得力。”余慧心觉得自己的话有漏洞,又挽尊了一句,继续写起来。

    不然能怎样?

    好歹现在有身子不好、手没劲当借口,将来身子好了可就找不到借口了。

    她上辈子是个网络作家……说作家太羞耻了,还是说写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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