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尽了,是秋风_番外一 人之初性本善,曾经我也是个好女孩
毋庸置疑,我是个坏女人。
撒谎、诬陷、谣传、打架、小考小抄、大考作弊,还满口胡话,背后插刀,专门挑拨一对好朋友。当小三、做情人,也没人比得上我。
我就是如此之坏。因为我觉得,既然是坏女人了,为什么不做到淋漓尽致一点呢?不然辜负了这个好名声。
做情人最长时间,是大学毕业后遇到的那个王总,我们的关系维持了三年,三年来他对我很好,去哪都带我,他老婆都快变成家里摆设。
05年他带我参加一个酒会,什么样的人都有,而我对于这样的场子最得心应手。当我端着酒杯,混在人中,矫揉造作的时候,鱼龙混杂里,我看见他——一身军装、正气凛然。
我几乎是落荒而逃——对于他,我就是反派,必须躲着。
“酒会怎么还有警察啊,真晦气,我们走吧!”我想拉走王总。
“闭嘴!他那样人物由得你说吗?”王总却怪我,语气很重。
我第一次受到如此委屈,“吼什么吼嘛!会吼就了不起吗?你到底走不走,不走我走!”
说完我转头就走,男人却没有追上来,“如果你不舒服,就先回去吧!”我知道他这是给我台阶下,而在那“台阶”我早已停下来。
转身,目送他离去,我掉下廉价的眼泪。
我终于知道,女孩要找一个疼自己的人来爱她的道理了,因为她们的心都是玻璃做的,易碎;碎片扎在肉里,易疼。
但我不后悔,这些都是我应得的。人哪,会各取所需,我想要那些标有昂贵价格的东西,付出的就是偶尔会掉下的眼泪和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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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找到江培远,我坐到他身边,开始喝酒。
听说,他最近和女朋友分了,我想祝福他来着,但看他表情不好,于是不想惹他。反倒是他先惹我,“怎么?今晚不陪你的uncle王啦!”
不得不说,他这人就是贱,王总有名有姓,他偏偏要喊人家uncle王。
“你不出院了吗,我陪你啊!”说着,我的手指滑到他下巴,正准备继续深入。他突然抓住我手腕,死命的用劲,双眼透出寒气盯住我,“秦雨晴,别他妈碰我。”
甩开、放手,我才喘出一口气,当真不敢惹他——或许他真的被失恋所伤呢?
于是接他上一个问题,“我今晚被那老东西抛下了,你应该很高兴吧!”
“我高兴什么鬼?”
“我不开心你不就
高兴吗?”
“你还真了解我!”回头,江培远朝我笑。
伴在他身边这么多年,多多少少了解这变态,见他笑了,我才敢问出下一个问题,“叶南回来为什么不告诉我?”
“叶南回来跟你……哟!我倒还忘了,你曾经喜欢过他啊!”江培远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让他看去吧,因为我一点都不在意,“我就是很奇怪,他怎么会出现在那老东西参加的酒会上。”
“是吗?”江培远缓缓喝下酒。
“老东西好像还很在乎他。”我故意问他,想得到更多的答案。
“那我劝你,赶快撇下那老东西,当叶南的情人才是正理。这不是你从小的愿望吗?”江培远这次无疑是拿刀刺我的心,握紧酒杯,我正要发作,他却被别人掳去。
“江培远,你混蛋!”大打出手、口不择言的,是季西。
一向贪战的江培远,这次居然很被动,由着他打,还笑脸以待。
这无疑更激怒季西,下拳更重,我迫不得已上去拦住他,“再打会死人的!”
季西还好听劝,可当他看到我,立马推开,用眼神在我和江培远两者间游荡,“就是因为你,易暖才分手?”
我不回答,看向地上的人,不屑,“你问他啊!”
季西不再看我,对那地上的“蠕虫”,说出最后一句警告,“江培远,以后离安媛远,离我们远一点。如果你再犯,即使进警局我也会打死你。”
季西走后,我叫走围观的人,上去扶江培远,却被他一把推开,一晚上的隐忍终于来到崩溃的边缘,“你发什么毛病?”
他却嘴角含血的问我,“你喜欢季西?”
“放你的狗屁!”不假思索,我从胸腔发出的怒吼。
“不喜欢?不喜欢刚刚为什么上去拦住他?就因为他当初喜欢过你?”江培远今晚肯定是喝醉了,无数次的提及从前、我最不想回忆的从前。
不想搭理他,想马上逃离。我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抓过吧台的包,抬脚却抬不起来。
低头,江培远捉住我脚腕,朝我阴险笑。“秦雨晴?叶南、季西、我,你到底喜欢谁?”
我愣住了。
这个问题,如果往前一点问,我应该选江培远。再往前问,或许会是季西。一直往前,回到从前的从前,我的答案或许是……。
可是,为什么偏偏现在提出这个问题。
我不能做出选择,江培远却早已失掉耐心,漫不经心,他道:“要不,再加上你的uncle王?”
又是这样的玩笑,我忍不无忍,用力踩上江培远的手掌——他放手,我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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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几个月,我一直和王总冷战。
后来,那老东西受不了了,用一款最新的香奈儿手提包作为和解,我当然是欣然接受啦!傻子才会对包过不去呢。
那晚,在我简陋的出租房里,我们度过几个月以来最快乐的一晚——准确来说,是王总几个月以来最快乐的一晚。
第二天快到中午,由于昨晚累坏了,老东西睡在那里像身患重病一样,哼哼唧唧就是不肯起来。
我居然有点心疼他,可能看在包的面子上吧。于是我提议,“我做早餐你吃吧!”
老东西这才从被单里睁开一只眼,朝我用力点头。
我的心突然像爆米花炸开一样,甜蜜温暖,在这个不健康的关系里,我第一次感受到恋爱的酸臭味。
我立马穿衣起身,斗志满满奔向厨房。但“巧妇也难无米之炊”,空空如也的厨房让我无从下手。
于是稍微梳妆打扮,拿上包,我急匆匆走出房门。
我知道离这不远处,有一家煎饼果子很好吃,我想让老东西尝尝鲜换换胃口,就是不知道这么晚还有没有。
“老板,来两份煎饼果子!”
“姑娘,没有鸡蛋啦!”
“你当我瞎吗?篮子不是还有两个鸡蛋吗?少废话,我多加一点钱。”
“姑娘,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有人先要求的。”
“谁啊,叫他出来啊!如今还有这种事,买个煎饼果子居然要预定?你别啰嗦了,快给我打包。”
“姑娘,你这是……诶!您终于来了。”
一只手伸出接过打包好的煎饼果子,我想着人既然来了,于是正好出气,转身,我提高音量,“你这人怎么回事!”
得到的回答却是——“秦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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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我曾经也是个好女孩。
哪有人生来就是坏人呢?连三岁孩子都知道——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有一双善良的翅膀,这样才能安全着陆。
而我见过最漂亮的翅膀,是叶南的。
1987年夏天,七岁的叶南像天使一样,降临在我的世界。而那时六岁的我,甚至都叫不出他完整的名字,只是含混不清的叫他“南、南……”
这恐怕是我对他最亲密的呼喊,以至于到后来成为我与他之前最私密也最甜
蜜的回忆。
那年他生日,我举着蛋糕走向他,却在他跟前被人绊了一跤,蛋糕滚进泥土我摔掉第一颗门牙,趴在地上我嚎啕大哭。
这时他走上来,为我捡起门牙,放入我掌心,安慰我,“雨晴妹妹不要哭,雨晴妹妹换牙了,就是大孩子,大孩子哭不得,哭了就不好看。”
我的手握住门牙,他的小手握住我的手,我第一次知道,那么小的手竟如此温暖。
抬头,我便看见这世界最温柔的微笑。明媚的阳光里,我似乎还看见他身后的五彩翅膀。眼泪在那时停住。
可是,被大人从地上抱起来,我再一次嚎啕大哭,他们都以为我是被人欺负委屈而哭。其实他们都错了,我是因为不能被我的南握住手安慰,遗憾而哭。
第二年,他从我家附近搬走,我以为我会永远失去他。
1997年夏天,十七岁的叶南再次像天使一样出现。开学典礼上,他作为优秀学员上台发言,五星红旗下他一表人才,不愧是我从小就喜欢的男生。
可是十六的岁的我,不再像小时候无知懵懂。我还是要把蛋糕捧到他面前,但在那之前,我要扫清路上会伸出绊我的脚。
于是刚转学入班的我,没有马上结交女生朋友,反倒喜欢打扰班上两个混混男生,只是因为听说,他们和叶南很亲。
两个男生中,长的帅的那一个,总是对我爱答不理,不过他似乎对所有女生都爱答不理。不过也拦不住女生喜欢他,女朋友一批一批地换。
长的没那么好看的那一个,对我绝对热情,不过他似乎对所有女生都很热情。不过他性格好整天嘻嘻哈哈,人缘很好女人缘倒差了一点。
我以为我只要和他两混,总有一天会接近叶南,走到他面前,捧着蛋糕告诉他我喜欢他。
可是,绊脚石又出现——叶南没有接近,我却知道另一个女生。
那个女生,与我同级,因为她哥的缘故,总是缠着叶南,还变着花样叫他——南瓜宝宝、小南子、大南瓜、阿南……
我不止一次看见,她在叶南班级门口,骚扰他。
可我的南是怎样的人?几乎没有脾气,对每个人都温温柔柔的笑,从小到大都是如此——客气礼貌规矩温和。
不得不说,这样的男生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喜欢自己——那个女生肯定也这么想。
所以,我决定出手,不再等。
第二年,我做出最让自己后悔的决定,我终于永远失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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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后的夏天,我又遇见他——拥挤热闹的小巷,污秽肮脏的小摊,我是糟糕老头藏起来的情人,他是被领导捧在手心的有为青年。
坏人与好人的相遇,天使与恶魔的见面。他说,“我是叶南,你怕是忘了吧!”
怎么会忘,时隔那么多年,我会怀念曾经当好人的时光,只是因为那时我喜欢过你。
离别时他把那袋煎饼果子让给我,而我却跟在他身后走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我看到那个女生。
我少女时代最讨厌的女生。
然后,我终于能懂,他看向她的眼神——无奈中尽显宠溺,宠溺中满满深情。
我曾经没看懂的喜爱,现在终于看都了。
原来这煎饼果子是专门买给她的,原来他温柔的笑是有区别的,原来我的南喜欢的一直是那个女孩。
但毋庸置疑,我是坏女人。
丢掉煎饼果子,我转身潇洒——曾经我有一分痛苦,现在必让他们承受万分。
(本章完)
撒谎、诬陷、谣传、打架、小考小抄、大考作弊,还满口胡话,背后插刀,专门挑拨一对好朋友。当小三、做情人,也没人比得上我。
我就是如此之坏。因为我觉得,既然是坏女人了,为什么不做到淋漓尽致一点呢?不然辜负了这个好名声。
做情人最长时间,是大学毕业后遇到的那个王总,我们的关系维持了三年,三年来他对我很好,去哪都带我,他老婆都快变成家里摆设。
05年他带我参加一个酒会,什么样的人都有,而我对于这样的场子最得心应手。当我端着酒杯,混在人中,矫揉造作的时候,鱼龙混杂里,我看见他——一身军装、正气凛然。
我几乎是落荒而逃——对于他,我就是反派,必须躲着。
“酒会怎么还有警察啊,真晦气,我们走吧!”我想拉走王总。
“闭嘴!他那样人物由得你说吗?”王总却怪我,语气很重。
我第一次受到如此委屈,“吼什么吼嘛!会吼就了不起吗?你到底走不走,不走我走!”
说完我转头就走,男人却没有追上来,“如果你不舒服,就先回去吧!”我知道他这是给我台阶下,而在那“台阶”我早已停下来。
转身,目送他离去,我掉下廉价的眼泪。
我终于知道,女孩要找一个疼自己的人来爱她的道理了,因为她们的心都是玻璃做的,易碎;碎片扎在肉里,易疼。
但我不后悔,这些都是我应得的。人哪,会各取所需,我想要那些标有昂贵价格的东西,付出的就是偶尔会掉下的眼泪和心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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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找到江培远,我坐到他身边,开始喝酒。
听说,他最近和女朋友分了,我想祝福他来着,但看他表情不好,于是不想惹他。反倒是他先惹我,“怎么?今晚不陪你的uncle王啦!”
不得不说,他这人就是贱,王总有名有姓,他偏偏要喊人家uncle王。
“你不出院了吗,我陪你啊!”说着,我的手指滑到他下巴,正准备继续深入。他突然抓住我手腕,死命的用劲,双眼透出寒气盯住我,“秦雨晴,别他妈碰我。”
甩开、放手,我才喘出一口气,当真不敢惹他——或许他真的被失恋所伤呢?
于是接他上一个问题,“我今晚被那老东西抛下了,你应该很高兴吧!”
“我高兴什么鬼?”
“我不开心你不就
高兴吗?”
“你还真了解我!”回头,江培远朝我笑。
伴在他身边这么多年,多多少少了解这变态,见他笑了,我才敢问出下一个问题,“叶南回来为什么不告诉我?”
“叶南回来跟你……哟!我倒还忘了,你曾经喜欢过他啊!”江培远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让他看去吧,因为我一点都不在意,“我就是很奇怪,他怎么会出现在那老东西参加的酒会上。”
“是吗?”江培远缓缓喝下酒。
“老东西好像还很在乎他。”我故意问他,想得到更多的答案。
“那我劝你,赶快撇下那老东西,当叶南的情人才是正理。这不是你从小的愿望吗?”江培远这次无疑是拿刀刺我的心,握紧酒杯,我正要发作,他却被别人掳去。
“江培远,你混蛋!”大打出手、口不择言的,是季西。
一向贪战的江培远,这次居然很被动,由着他打,还笑脸以待。
这无疑更激怒季西,下拳更重,我迫不得已上去拦住他,“再打会死人的!”
季西还好听劝,可当他看到我,立马推开,用眼神在我和江培远两者间游荡,“就是因为你,易暖才分手?”
我不回答,看向地上的人,不屑,“你问他啊!”
季西不再看我,对那地上的“蠕虫”,说出最后一句警告,“江培远,以后离安媛远,离我们远一点。如果你再犯,即使进警局我也会打死你。”
季西走后,我叫走围观的人,上去扶江培远,却被他一把推开,一晚上的隐忍终于来到崩溃的边缘,“你发什么毛病?”
他却嘴角含血的问我,“你喜欢季西?”
“放你的狗屁!”不假思索,我从胸腔发出的怒吼。
“不喜欢?不喜欢刚刚为什么上去拦住他?就因为他当初喜欢过你?”江培远今晚肯定是喝醉了,无数次的提及从前、我最不想回忆的从前。
不想搭理他,想马上逃离。我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抓过吧台的包,抬脚却抬不起来。
低头,江培远捉住我脚腕,朝我阴险笑。“秦雨晴?叶南、季西、我,你到底喜欢谁?”
我愣住了。
这个问题,如果往前一点问,我应该选江培远。再往前问,或许会是季西。一直往前,回到从前的从前,我的答案或许是……。
可是,为什么偏偏现在提出这个问题。
我不能做出选择,江培远却早已失掉耐心,漫不经心,他道:“要不,再加上你的uncle王?”
又是这样的玩笑,我忍不无忍,用力踩上江培远的手掌——他放手,我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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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几个月,我一直和王总冷战。
后来,那老东西受不了了,用一款最新的香奈儿手提包作为和解,我当然是欣然接受啦!傻子才会对包过不去呢。
那晚,在我简陋的出租房里,我们度过几个月以来最快乐的一晚——准确来说,是王总几个月以来最快乐的一晚。
第二天快到中午,由于昨晚累坏了,老东西睡在那里像身患重病一样,哼哼唧唧就是不肯起来。
我居然有点心疼他,可能看在包的面子上吧。于是我提议,“我做早餐你吃吧!”
老东西这才从被单里睁开一只眼,朝我用力点头。
我的心突然像爆米花炸开一样,甜蜜温暖,在这个不健康的关系里,我第一次感受到恋爱的酸臭味。
我立马穿衣起身,斗志满满奔向厨房。但“巧妇也难无米之炊”,空空如也的厨房让我无从下手。
于是稍微梳妆打扮,拿上包,我急匆匆走出房门。
我知道离这不远处,有一家煎饼果子很好吃,我想让老东西尝尝鲜换换胃口,就是不知道这么晚还有没有。
“老板,来两份煎饼果子!”
“姑娘,没有鸡蛋啦!”
“你当我瞎吗?篮子不是还有两个鸡蛋吗?少废话,我多加一点钱。”
“姑娘,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有人先要求的。”
“谁啊,叫他出来啊!如今还有这种事,买个煎饼果子居然要预定?你别啰嗦了,快给我打包。”
“姑娘,你这是……诶!您终于来了。”
一只手伸出接过打包好的煎饼果子,我想着人既然来了,于是正好出气,转身,我提高音量,“你这人怎么回事!”
得到的回答却是——“秦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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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我曾经也是个好女孩。
哪有人生来就是坏人呢?连三岁孩子都知道——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有一双善良的翅膀,这样才能安全着陆。
而我见过最漂亮的翅膀,是叶南的。
1987年夏天,七岁的叶南像天使一样,降临在我的世界。而那时六岁的我,甚至都叫不出他完整的名字,只是含混不清的叫他“南、南……”
这恐怕是我对他最亲密的呼喊,以至于到后来成为我与他之前最私密也最甜
蜜的回忆。
那年他生日,我举着蛋糕走向他,却在他跟前被人绊了一跤,蛋糕滚进泥土我摔掉第一颗门牙,趴在地上我嚎啕大哭。
这时他走上来,为我捡起门牙,放入我掌心,安慰我,“雨晴妹妹不要哭,雨晴妹妹换牙了,就是大孩子,大孩子哭不得,哭了就不好看。”
我的手握住门牙,他的小手握住我的手,我第一次知道,那么小的手竟如此温暖。
抬头,我便看见这世界最温柔的微笑。明媚的阳光里,我似乎还看见他身后的五彩翅膀。眼泪在那时停住。
可是,被大人从地上抱起来,我再一次嚎啕大哭,他们都以为我是被人欺负委屈而哭。其实他们都错了,我是因为不能被我的南握住手安慰,遗憾而哭。
第二年,他从我家附近搬走,我以为我会永远失去他。
1997年夏天,十七岁的叶南再次像天使一样出现。开学典礼上,他作为优秀学员上台发言,五星红旗下他一表人才,不愧是我从小就喜欢的男生。
可是十六的岁的我,不再像小时候无知懵懂。我还是要把蛋糕捧到他面前,但在那之前,我要扫清路上会伸出绊我的脚。
于是刚转学入班的我,没有马上结交女生朋友,反倒喜欢打扰班上两个混混男生,只是因为听说,他们和叶南很亲。
两个男生中,长的帅的那一个,总是对我爱答不理,不过他似乎对所有女生都爱答不理。不过也拦不住女生喜欢他,女朋友一批一批地换。
长的没那么好看的那一个,对我绝对热情,不过他似乎对所有女生都很热情。不过他性格好整天嘻嘻哈哈,人缘很好女人缘倒差了一点。
我以为我只要和他两混,总有一天会接近叶南,走到他面前,捧着蛋糕告诉他我喜欢他。
可是,绊脚石又出现——叶南没有接近,我却知道另一个女生。
那个女生,与我同级,因为她哥的缘故,总是缠着叶南,还变着花样叫他——南瓜宝宝、小南子、大南瓜、阿南……
我不止一次看见,她在叶南班级门口,骚扰他。
可我的南是怎样的人?几乎没有脾气,对每个人都温温柔柔的笑,从小到大都是如此——客气礼貌规矩温和。
不得不说,这样的男生很容易让人误以为喜欢自己——那个女生肯定也这么想。
所以,我决定出手,不再等。
第二年,我做出最让自己后悔的决定,我终于永远失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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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后的夏天,我又遇见他——拥挤热闹的小巷,污秽肮脏的小摊,我是糟糕老头藏起来的情人,他是被领导捧在手心的有为青年。
坏人与好人的相遇,天使与恶魔的见面。他说,“我是叶南,你怕是忘了吧!”
怎么会忘,时隔那么多年,我会怀念曾经当好人的时光,只是因为那时我喜欢过你。
离别时他把那袋煎饼果子让给我,而我却跟在他身后走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我看到那个女生。
我少女时代最讨厌的女生。
然后,我终于能懂,他看向她的眼神——无奈中尽显宠溺,宠溺中满满深情。
我曾经没看懂的喜爱,现在终于看都了。
原来这煎饼果子是专门买给她的,原来他温柔的笑是有区别的,原来我的南喜欢的一直是那个女孩。
但毋庸置疑,我是坏女人。
丢掉煎饼果子,我转身潇洒——曾经我有一分痛苦,现在必让他们承受万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