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一、
这是一个小小的山洞,当派克自己一个人在里面时,还不觉得怎样,现在突然又进来三个人,就显得有点紧张了。 铁骨伸着他的大手,兴奋而又无情的蹂躏的派克,嘴里不断的说着“你这该死的家伙居然还活着,太好拉,我就知道你死不掉的。 混蛋,你想死我了,你是我唯一一个人类朋友!”
派克的嘴里不断发出各种惨叫声“放开我……放开我……我的头……我的手……我的屁股,再不放开我,我把你扔到外面的鸟群里去。 ”派克无力的用手里短魔杖对着铁骨的头上敲打了几下,铁骨浑不觉得。
总算是派克从铁骨的大手里挣扎出来,一看到莫娜,派克笑着说道“嘿精灵小姐,你比以前更漂亮了,有什么秘方吗?”
莫娜却反问道“我听人说,你和一个漂亮的小寡妇在一起,是真的吗?”
“别提了,”派克脸色一沉,“简直伤透了我的心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她回星王帝国了,说是去抢回她丈夫的骨灰。 我才明白,原来我在她的心目中,都不如一坛骨灰。 我发过誓,一辈子都不理她了。 天那,这是我的初恋。 ”
铁骨一张绿色的大脸也神情不定,他显然想起了莎丽。 莫娜笑着拍了拍派克的肩膀“不要伤心,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以后带你去耳语森林。 那里有很多漂亮地精灵。 只不过,要看你的本事喽,我们精灵轻易是不会理会人类的,不过你这么可爱,很有希望的。 我有一个叫索娜的妹妹,下次介绍给你哦。 她还不到八十岁,非常年轻。 ”
“八十岁?”虽然明知道精灵的年龄都是超长的。 但是这个数字仍然不是人类可以立刻接受,派克愣了半天。 “八十岁,在人类地年龄里,相当于多大呀?”
莫娜想了一下“十六岁左右。 ”
“看来你们精灵族,终于决定融入到人类社会,并且现在一定也已经与人类社会达成某种共识了?”这话是阿卜说的,他摘下了面具正看着莫娜,阿卜现在地神色相当不自然。 “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了。 你能突然出现在这里,并且还能带领着我找到洞穴入口,同时对这迷宫还有一定的了解,肯定是得到人类的帮助了。 你能告诉我是谁让你来的吗?拉克思还是斯里玛,或者是其他别的什么人?”
做为一名刺客,在平常阿卜轻易是不会从脸上暴露出内心的变化的,可是当他面对莫娜地时候,他真的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 他不明白的是莫娜为什么要瞒着他。 而且看起来莫娜这么长时间,是故意不来找他的,他想知道莫娜在想什么。
看到阿卜的神情,派克与铁骨也都沉默了下来,他们还是首次看到阿卜这个样子呢。 莫娜更是低下了头,她甚至不太敢去看阿卜的眼神“对不起。 ”
“你知道我并不是想听‘对不起’地。 ”阿卜的口气越来越生硬。 看起来他真的有点恼火了,“我只想知道真象。 我不喜欢被人骗的感觉!现在我们都知道这里不是地牢,而是一个地下迷宫,外面飞着那么多的怪鸟。 而且我们刚刚还在一个魔方一样的鬼地方转了好久。 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我以为我是个聪明地人,可是事实上我一直被人牵着鼻子走。 ”
“嘿,表哥,别这么激动,有什么话可以慢慢说。 ”派克想试着打个圆场,让气氛不这么尴尬,但是阿卜冷冷的瞪了派克一眼。 派克立刻闭上了嘴。
“到底有多少事情是我不知道的?我来到这里面对的是生存还是死亡?派克为什么会被关在这里?铁骨你是兽人族的小王子。 你为什么从来都不说?还有这个,”阿卜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了玉扳指。 这是他从索娜的身上偷出来的,“这个东西到底有什么用?你们精灵好象非常重视这个扳指。 ”
当派克看到阿卜的空间戒指时,口水差点流出来,但是如果现在他说什么题外话,肯定会立刻被阿卜扔出去,所以派克还是忍住了。 然后他首先回答了阿卜的问题“我不知道这里是个迷宫啊。 我和柯尔娜娃来到这里以后,拉克思承认我们完成了任务,于是柯尔娜娃就急着回去,我希望她能留下来等你,可她不同意。 我只好自己留下来,并且我糊里糊涂的就来到了这里,我现在怀疑肯定是曾经被人用精神魔法控制了,如果我能出去,我一定找到那个精神系法师,把他烧成烤猪。 ”
“对不起主人,”下一个说话地是铁骨,“我并不是有意隐瞒我地身份,这只是一种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 我非常地感谢主人长期以来对我的照顾,并且我也想过如果能回到兽人山谷,我会尽我所能报答主人。 我只是一时贪玩,跑出了兽人山谷,结果就被人类抓住了。 ”
阿卜将玉扳指扔到莫娜的面前,他现在知道这东西对于精灵族好象也很有用,派克与铁骨回答完之后,现在他等着莫娜告诉他真象,这也是他最想听到的东西。
可以想象,如果莫娜将扳指交还给阿卜,然后说出阿卜想知道的事情,那么他们仍然是一个完整的团队,阿卜心中的隔阂也会就此打开,并且说不定还会曾加他与莫娜之间的感情。
但事实上,莫娜的表现很让阿卜失望,莫娜虽然有一点犹豫,但最后她还是拿起了扳指,并且套在自己左手的拇指上,并且抬起头来。 这一次莫娜的目光里,多了一份坚定“我什么都不能说。 如果你不相信我就算了。 我现在也不很清楚我在干什么,我甚至不知道,我所做地事是在帮助大家,还是害了大家,我只知道我必须这么做。 ”
“是吗?很好……这很好!”阿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多么可笑的事啊,我还一直以为……。 哦算了,让一切都见鬼去吧。 可是这到底都是为了什么?”阿卜从来没有和莫娜吼过。 但这一次他叫了起来,“这是什么地方?外面的是什么鸟?还有谁能告诉我,我刚刚看到的两只怪物是什么,他们的头有一间房子那么大!”
“怪物?”莫娜与派克同时叫了起来,但是莫娜立刻闭上嘴,而派克则问道,“你刚刚看见它了?天那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 ”派克紧紧的握着手里地魔杖。 并且拿出那颗九级红水晶开始往魔杖里补充能量,一付准备战斗的样子,“我以为那只是书上写地传说,但是没想到这居然是真的。 表哥,不要吵了,我们还是想办法逃命吧。 ”
一百五十二、
“快告诉我是怎么回事!”阿卜这一次居然抽出了匕首并架在派克的脖子上,“别把我当傻子!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
看到阿卜居然拿出了匕首,莫娜惊叫道“别这样阿卜……”
“你给我闭嘴。 ”阿卜狠狠的瞪着莫娜,“我现在只想知道真像!”
派克看着脖子上的匕首,反而并不那么害怕“阿卜,你这已经是第二次把匕首架在我地脖子上了,你还是把匕首拿开吧,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的话。 并且。 最好以后你不要这样,我知道你是法师的克星,但这并不代表,你可以随意的侮辱你的朋友。 ”
或许是派克的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阿卜终于慢慢的收回了他地匕首。 派克整了整自己的魔法长袍,然后说道“我仅仅是在书里面看到过的一个故事,或者是一个传说。 在许多年前,那还是远古的时候,这个大陆上有很多生物,包括神奇的龙族。 人类与其他所有的种族进了前所未有地大战争。 并且奇迹般的获得了胜利。 龙族。 翼人族,矮人族全部都消失了。 而精灵族,兽人族,鱼人族等等则被赶到了大陆的边缘,直到现在。 ”
对于这段历史,大家都知道,不过派克不会平白的说起这些,所以每个人都在看着派克。
“人类与龙族的战斗是最惨烈的,龙族虽然非常的稀少,但是它们过于强大了,成千上万的人类勇士也难以杀死一条龙,直到教廷的出现。 僧侣们神奇的圣光,甚至可以让死去地勇士复活,继续战斗,并且最终出现了人类地终极战士圣骑士。 ”说到这里,派克的眼中充满了向往,圣骑士一直就是人类地终极目标,又极难达到,“于是龙族迅速的灭绝,直到消失。 不过在与龙族的战斗中,还是留下了很多神奇的传说。 其中一个传说就是,矮人族为了保存龙的血脉,专门建造了一个巨大的地下迷宫,让龙来居住。 ”
“矮人族建造的巨大迷宫?”阿卜有点惊讶。 难道这么庞大的建筑,真的是矮人完成的?这太不可思议了。
“是的,矮人族。 他们是天生的工匠,说实话我也无法想象出这样巨大的迷宫,是怎么造出来的,但事实上它真的存在。 并且,根据书上的记载,在这个大陆上,并不止这一处迷宫。 刚刚我也看到了,这是一个旋转式的迷宫对吧?通常来说,这样的迷宫住的都是双头龙。 ”派克现在真得感谢他在魔法公会里曾经看过的书,不然现在他哪能侃侃而谈?“旋转式迷宫一共有九个大厅,中间是一个相当于轴的柱子,双头龙就在那里。 ”
“双头龙?”阿卜回忆了一下他刚刚看到的两个巨头,“你是说,那只是一条龙,但是却有两个头?我刚刚还以为是两个怪物呢。 ”
“那是一条龙,并且说实话,双头龙在龙族里是低等动物,属于昆龙的一种,自身擅长电系魔法,它的两个头里都有一种电系的晶核,可以产生强大地雷电。 如果我们碰上它的话。 千万得小心一些,它的雷电会直接把我们烤焦。 ”派克又一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魔杖,“阿卜,我们还是想办法快跑吧。 外面的鸟叫做莹光鸟,它们只是双头龙的食物。 它们地繁殖能力惊人,而且非常具有攻击性。 虽然它们的防御很差,可是它们地嘴和爪子却相当锋利。 ”
关于怪鸟的介绍。 派克其实不必说得太祥细,因为阿卜刚刚经历过。 当派克说完的时候。 阿卜反而陷入了一种沉思,久久没有说话。
当阿卜向莫娜吼叫了一声以后,莫娜就再没有说话,脸上也再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用另一只手在轻轻的抚摸着手上的玉扳指。 玉扳指上,传来一阵阵的温热,这让莫娜的心也一阵阵地抽动。
铁骨看到阿卜的脸色不对。 于是小心的问道“怎么了主人,找不到冲出去的办法吗?我可以在前面开路。 ”
“你算了吧。 ”派克说道,“要开路也是我开,我现在怎么说也是个上位法师。 ”
“不要吵,”阿卜抬起头,脸上十分的凝重,“我只是在想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我们为什么会来这里?拉克思显然已经安排了很久了,他让我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希望我们杀了那条龙。 还是希望我们被龙杀死?”
“当然是希望我们被龙杀死了,”派克恶狠狠的说道,“他们现在一定恨死我们了。 可是我就奇怪,他们为什么要用这种办法呢?如果我是拉克思地话,在我们的饭里投点毒药,那我们不是死得更快?”
阿卜赞许的看了派克一眼“看来你还没有完全的糊涂。 拉克思那条老狐狸不会无缘无故的把我们弄到这里来的。 我虽然还猜不出是什么原因,但是我现在突然有了一种很大胆地想法。 我们为什么不去干掉那条双头龙呢?据我所知,魔兽的晶核可是非常值钱呀,更不要说龙的晶核了。 ”
派克虽然惊讶于阿卜狂妄的想法,但是一提到钱,派克立刻说道“表哥,这你就外行了。 龙可不仅仅是晶核才值钱呀!龙的皮肤是最好的护甲,如果你能拥有一套龙皮战甲的话,你可以去找你的死对头大剑师卡隆单挑了,我打赌他的斗气劈不进你的战甲。 龙地血是天底下最好地疗伤药。 只要有一口气在。 喝了龙血就能保住命。 龙的牙齿比任何东西都坚硬,是做兵器地好材料。 你的匕首肯定都敌不过龙的牙齿……”
派克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完,铁骨突然说道“那这是不是也说明,龙非常的难对付?龙皮那么坚硬,我们怎么杀死龙?龙血可以保命,当然也会保住龙的命。 ”
“这……”派克一时语塞,所有人都得承认铁骨说的是事实。
阿卜却冷冷笑了一下“严格来讲,刺客是不应该具备冒险精神的。 我的老师教导我说,所有的事情都要谋定而后动,刺客一旦出手,就不做没有把握的事。 可是今天的情况有点特殊,我也没有把握杀死一条龙,可是我的心里总觉得怪怪的。 如果不去看看那条龙的话,我的心里总是郁闷得要死。 你们怕不怕?不怕的话,就和我一起去。 或者,我先送你们出去,然后我自己去找那条龙。 ”
派克和铁骨都立刻说要和阿卜在一起,莫娜没有说话,不表示去,也不表示要离开。
一百五十三、
雨季的夜晚,是看不到天上的月亮的。 所有人都在庆幸,还好今晚的雨并不大,蒙蒙的细雨落在身上,甚至还能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估计这个时候,全城的游吟诗人都没有睡觉吧?当然,还有一些人,现在也很精神,他们就是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的佣兵团成员。
因为战争的关系,并不是所有有名的佣兵团都来到这里,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旭日帝国范围内,最出名的佣兵团肯定到齐了,其间光是炎龙佣兵团的小分队就有六个。 同时,还有一组让人所有佣兵团都意想不到的团队,也加入了比赛。
那就是旭日帝国三王子白波所带领的团队。 严格地来说,那并不是佣兵团。 而是皇家卫队!这个团队连白波一起,也只有四个人,除了白波之外,还有皇家卫队长塞门,旭日帝国首席魔法师德拉,此外还有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家并不知道她的名字。 而且这个小姑娘最奇怪的是。 她虽然穿着长袍,但看起来并不是一个魔法师。 尤其引人注意的,是她手里拿着的魔杖,上面不是镶着水晶,而是一颗祖母绿宝石。
当白波带着他的团队出现在这里地时候,所有的佣兵团都暴发了极度地不满,这太不公平了。 排除那个小姑娘不算,白波本身已经是一个高级剑士了。 再加上塞门这个上位剑士和德拉这位上位魔法师,这个团队简直就是旭日帝国国家的力量。
试问,其他的佣兵团怎么和一个国家的力量比?就算是炎龙佣兵团的团长大剑师卡隆亲自来了,也不可能打得过这个团队。 如果有这样一个团队参加,那别的团队基本不上比赛了,认输吧。
还好,这次比赛的发动者内政大臣拉克思公爵地话,打消了大家的不满“请各位放心。 王子所带领的团队,仅仅是做为旁观者参加,他不会影响到各位的比赛。 并且在比赛的全过程中,他们还会给各位以必要的帮助。 ”
原来如此!吵吵嚷嚷的声音立刻低下去了。 与此同时,大家还发现了一件更加惊讶的事情,那就是外交大臣斯里玛大公居然也站在拉克思地身边。 这就有点不可思议了吧?拉克思与斯里玛之间的矛盾是举国皆知的事情,有人传说,这次比赛就是拉克思针对斯里玛举办的,现在斯里玛大公怎么会出现?并且看斯里玛的神情,好象还很平静。
人们所处的位置,是皇宫前地一个极大的广场,在这里可以看到雄伟的皇宫。 同时为了安全起见,在四周布下了数百的皇宫卫队骑士!这也让那些佣兵团安静了许多!
虽然旭日帝国的首席魔法师是德拉,但是谁都知道,旭日帝国真正最厉害的两位魔法师。 分别是拉克思与斯里玛。 尤其斯里玛大公。 他更是大陆上最有名的魔法师之一,据说他可以不使用魔杖而空手使出“大地之手”这种恐怖的魔法。
在拉克思的面前并没有任何的扩音设备。 但是他地话却清清楚楚地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在场地二三百佣兵,全都清晰的听到了拉克思的话,这不能不让人再一次重估拉克思的实力,只怕他的本领不在斯里玛之下。
拉克思的声音有一点苍老,给人一种饱经苍桑的感觉,非常的具有穿透力“各位都是佣兵团中的精英,能够来到这里参加比赛,是我们旭日帝国,和我本人的荣幸。 因为我一直都没有告诉各位进行什么样的比赛,各位一定已经等急了,好,现在就让我来告诉大家。 ”
立刻所有人都闭上嘴,这个时候少听了一句话,可能就会输掉整场比赛。 站在人群当中的尼尔斯更是全神贯注的听着,他说什么也不想输掉这场比赛。
拉克思公爵很满意所有人的态度,于是继续说道“你们的目标,是去一个地下迷宫里,杀掉四个人,准确的说他们并不全都是人类。 一个吸血鬼,一个精灵,一个兽人,一个人类魔法师。 不论是哪一个团队,能杀掉这四个人,就算是取得了胜利。 这很简单,不是吗?”
人群里立刻又暴发了“嗡嗡”声,原来这些佣兵团在来参加比赛以前,以为是各个佣兵团之间进行决死的较量,想不到居然会是这样的内容。 这么多人去杀四个敌人,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四个人肯定会死掉,难就难在是不是自己的团队杀死这四个敌人。
站在人群里的炎龙佣兵团的乔治突然大声的问道“请充许我问一句,尊敬的拉克思公爵,是不是说不论哪个团队,只要拿着四个人头出来就算是胜出了?”
“可以这么说。 ”拉克思点了点头,“我会一直守在这里,等到拿着人头出来的团队。 并且我会把我的任务交给这个佣兵团,请大家放心的是,我付出的佣金,肯定是一个天文数字,完成我的任务,你们以后就可以不必再做佣兵了。 ”
关于金钱的问题,没有人会怀疑拉克思公爵的话,可是关于比赛的问题,人群立刻又暴发了另一场议论。 其实现在的事情是明摆着的,拉克思不会去理论佣兵团是用什么手段夺取的四颗人头,他看的只是结果。
那么也就是说,其实谁杀死这四个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带着人头出来。 这样一来,其实就是离间了所有的团队,如果是别的团队杀了人的话,自己的团队全完可以干掉这个团队,然后夺来人头。 虽然这只是一个广场,可是似乎所有人都嗅到了一股血腥味。
亚当森高声问道“那么再请问,这次比赛有什么规则吗?”
“规则?”拉克思笑了笑,“结果就是规则。 好了,我就说这么多,下面请大家进入比赛场地。 ”
结果就是规则,那就等于不分手段,只求结果。 所有的团队在这一瞬间立刻全乱了,大家聚集在一起,商量着怎么来应付接下来的场面。 如何夺取人头,如何保存自己的实力。 很明显,这二三百人在进入地下迷宫以后,不可能全都活着出来。 甚至于有的团队已经开始打退堂鼓了,可是在这种情况下退出的话,不但要被人笑话死,而且以后也不用再干佣兵这一行了。 所以现在只能硬着头皮上,一些小团队的队长开始告诉他的队员们,无论如何要保住自己的性命,哪怕抢不来人头。 甚至还有的队长在告诉他的队员,如果一不小心得到了人头,那就立刻扔掉
这是一个小小的山洞,当派克自己一个人在里面时,还不觉得怎样,现在突然又进来三个人,就显得有点紧张了。 铁骨伸着他的大手,兴奋而又无情的蹂躏的派克,嘴里不断的说着“你这该死的家伙居然还活着,太好拉,我就知道你死不掉的。 混蛋,你想死我了,你是我唯一一个人类朋友!”
派克的嘴里不断发出各种惨叫声“放开我……放开我……我的头……我的手……我的屁股,再不放开我,我把你扔到外面的鸟群里去。 ”派克无力的用手里短魔杖对着铁骨的头上敲打了几下,铁骨浑不觉得。
总算是派克从铁骨的大手里挣扎出来,一看到莫娜,派克笑着说道“嘿精灵小姐,你比以前更漂亮了,有什么秘方吗?”
莫娜却反问道“我听人说,你和一个漂亮的小寡妇在一起,是真的吗?”
“别提了,”派克脸色一沉,“简直伤透了我的心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她回星王帝国了,说是去抢回她丈夫的骨灰。 我才明白,原来我在她的心目中,都不如一坛骨灰。 我发过誓,一辈子都不理她了。 天那,这是我的初恋。 ”
铁骨一张绿色的大脸也神情不定,他显然想起了莎丽。 莫娜笑着拍了拍派克的肩膀“不要伤心,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以后带你去耳语森林。 那里有很多漂亮地精灵。 只不过,要看你的本事喽,我们精灵轻易是不会理会人类的,不过你这么可爱,很有希望的。 我有一个叫索娜的妹妹,下次介绍给你哦。 她还不到八十岁,非常年轻。 ”
“八十岁?”虽然明知道精灵的年龄都是超长的。 但是这个数字仍然不是人类可以立刻接受,派克愣了半天。 “八十岁,在人类地年龄里,相当于多大呀?”
莫娜想了一下“十六岁左右。 ”
“看来你们精灵族,终于决定融入到人类社会,并且现在一定也已经与人类社会达成某种共识了?”这话是阿卜说的,他摘下了面具正看着莫娜,阿卜现在地神色相当不自然。 “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了。 你能突然出现在这里,并且还能带领着我找到洞穴入口,同时对这迷宫还有一定的了解,肯定是得到人类的帮助了。 你能告诉我是谁让你来的吗?拉克思还是斯里玛,或者是其他别的什么人?”
做为一名刺客,在平常阿卜轻易是不会从脸上暴露出内心的变化的,可是当他面对莫娜地时候,他真的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 他不明白的是莫娜为什么要瞒着他。 而且看起来莫娜这么长时间,是故意不来找他的,他想知道莫娜在想什么。
看到阿卜的神情,派克与铁骨也都沉默了下来,他们还是首次看到阿卜这个样子呢。 莫娜更是低下了头,她甚至不太敢去看阿卜的眼神“对不起。 ”
“你知道我并不是想听‘对不起’地。 ”阿卜的口气越来越生硬。 看起来他真的有点恼火了,“我只想知道真象。 我不喜欢被人骗的感觉!现在我们都知道这里不是地牢,而是一个地下迷宫,外面飞着那么多的怪鸟。 而且我们刚刚还在一个魔方一样的鬼地方转了好久。 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我以为我是个聪明地人,可是事实上我一直被人牵着鼻子走。 ”
“嘿,表哥,别这么激动,有什么话可以慢慢说。 ”派克想试着打个圆场,让气氛不这么尴尬,但是阿卜冷冷的瞪了派克一眼。 派克立刻闭上了嘴。
“到底有多少事情是我不知道的?我来到这里面对的是生存还是死亡?派克为什么会被关在这里?铁骨你是兽人族的小王子。 你为什么从来都不说?还有这个,”阿卜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了玉扳指。 这是他从索娜的身上偷出来的,“这个东西到底有什么用?你们精灵好象非常重视这个扳指。 ”
当派克看到阿卜的空间戒指时,口水差点流出来,但是如果现在他说什么题外话,肯定会立刻被阿卜扔出去,所以派克还是忍住了。 然后他首先回答了阿卜的问题“我不知道这里是个迷宫啊。 我和柯尔娜娃来到这里以后,拉克思承认我们完成了任务,于是柯尔娜娃就急着回去,我希望她能留下来等你,可她不同意。 我只好自己留下来,并且我糊里糊涂的就来到了这里,我现在怀疑肯定是曾经被人用精神魔法控制了,如果我能出去,我一定找到那个精神系法师,把他烧成烤猪。 ”
“对不起主人,”下一个说话地是铁骨,“我并不是有意隐瞒我地身份,这只是一种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 我非常地感谢主人长期以来对我的照顾,并且我也想过如果能回到兽人山谷,我会尽我所能报答主人。 我只是一时贪玩,跑出了兽人山谷,结果就被人类抓住了。 ”
阿卜将玉扳指扔到莫娜的面前,他现在知道这东西对于精灵族好象也很有用,派克与铁骨回答完之后,现在他等着莫娜告诉他真象,这也是他最想听到的东西。
可以想象,如果莫娜将扳指交还给阿卜,然后说出阿卜想知道的事情,那么他们仍然是一个完整的团队,阿卜心中的隔阂也会就此打开,并且说不定还会曾加他与莫娜之间的感情。
但事实上,莫娜的表现很让阿卜失望,莫娜虽然有一点犹豫,但最后她还是拿起了扳指,并且套在自己左手的拇指上,并且抬起头来。 这一次莫娜的目光里,多了一份坚定“我什么都不能说。 如果你不相信我就算了。 我现在也不很清楚我在干什么,我甚至不知道,我所做地事是在帮助大家,还是害了大家,我只知道我必须这么做。 ”
“是吗?很好……这很好!”阿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多么可笑的事啊,我还一直以为……。 哦算了,让一切都见鬼去吧。 可是这到底都是为了什么?”阿卜从来没有和莫娜吼过。 但这一次他叫了起来,“这是什么地方?外面的是什么鸟?还有谁能告诉我,我刚刚看到的两只怪物是什么,他们的头有一间房子那么大!”
“怪物?”莫娜与派克同时叫了起来,但是莫娜立刻闭上嘴,而派克则问道,“你刚刚看见它了?天那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 ”派克紧紧的握着手里地魔杖。 并且拿出那颗九级红水晶开始往魔杖里补充能量,一付准备战斗的样子,“我以为那只是书上写地传说,但是没想到这居然是真的。 表哥,不要吵了,我们还是想办法逃命吧。 ”
一百五十二、
“快告诉我是怎么回事!”阿卜这一次居然抽出了匕首并架在派克的脖子上,“别把我当傻子!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
看到阿卜居然拿出了匕首,莫娜惊叫道“别这样阿卜……”
“你给我闭嘴。 ”阿卜狠狠的瞪着莫娜,“我现在只想知道真像!”
派克看着脖子上的匕首,反而并不那么害怕“阿卜,你这已经是第二次把匕首架在我地脖子上了,你还是把匕首拿开吧,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的话。 并且。 最好以后你不要这样,我知道你是法师的克星,但这并不代表,你可以随意的侮辱你的朋友。 ”
或许是派克的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阿卜终于慢慢的收回了他地匕首。 派克整了整自己的魔法长袍,然后说道“我仅仅是在书里面看到过的一个故事,或者是一个传说。 在许多年前,那还是远古的时候,这个大陆上有很多生物,包括神奇的龙族。 人类与其他所有的种族进了前所未有地大战争。 并且奇迹般的获得了胜利。 龙族。 翼人族,矮人族全部都消失了。 而精灵族,兽人族,鱼人族等等则被赶到了大陆的边缘,直到现在。 ”
对于这段历史,大家都知道,不过派克不会平白的说起这些,所以每个人都在看着派克。
“人类与龙族的战斗是最惨烈的,龙族虽然非常的稀少,但是它们过于强大了,成千上万的人类勇士也难以杀死一条龙,直到教廷的出现。 僧侣们神奇的圣光,甚至可以让死去地勇士复活,继续战斗,并且最终出现了人类地终极战士圣骑士。 ”说到这里,派克的眼中充满了向往,圣骑士一直就是人类地终极目标,又极难达到,“于是龙族迅速的灭绝,直到消失。 不过在与龙族的战斗中,还是留下了很多神奇的传说。 其中一个传说就是,矮人族为了保存龙的血脉,专门建造了一个巨大的地下迷宫,让龙来居住。 ”
“矮人族建造的巨大迷宫?”阿卜有点惊讶。 难道这么庞大的建筑,真的是矮人完成的?这太不可思议了。
“是的,矮人族。 他们是天生的工匠,说实话我也无法想象出这样巨大的迷宫,是怎么造出来的,但事实上它真的存在。 并且,根据书上的记载,在这个大陆上,并不止这一处迷宫。 刚刚我也看到了,这是一个旋转式的迷宫对吧?通常来说,这样的迷宫住的都是双头龙。 ”派克现在真得感谢他在魔法公会里曾经看过的书,不然现在他哪能侃侃而谈?“旋转式迷宫一共有九个大厅,中间是一个相当于轴的柱子,双头龙就在那里。 ”
“双头龙?”阿卜回忆了一下他刚刚看到的两个巨头,“你是说,那只是一条龙,但是却有两个头?我刚刚还以为是两个怪物呢。 ”
“那是一条龙,并且说实话,双头龙在龙族里是低等动物,属于昆龙的一种,自身擅长电系魔法,它的两个头里都有一种电系的晶核,可以产生强大地雷电。 如果我们碰上它的话。 千万得小心一些,它的雷电会直接把我们烤焦。 ”派克又一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魔杖,“阿卜,我们还是想办法快跑吧。 外面的鸟叫做莹光鸟,它们只是双头龙的食物。 它们地繁殖能力惊人,而且非常具有攻击性。 虽然它们的防御很差,可是它们地嘴和爪子却相当锋利。 ”
关于怪鸟的介绍。 派克其实不必说得太祥细,因为阿卜刚刚经历过。 当派克说完的时候。 阿卜反而陷入了一种沉思,久久没有说话。
当阿卜向莫娜吼叫了一声以后,莫娜就再没有说话,脸上也再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用另一只手在轻轻的抚摸着手上的玉扳指。 玉扳指上,传来一阵阵的温热,这让莫娜的心也一阵阵地抽动。
铁骨看到阿卜的脸色不对。 于是小心的问道“怎么了主人,找不到冲出去的办法吗?我可以在前面开路。 ”
“你算了吧。 ”派克说道,“要开路也是我开,我现在怎么说也是个上位法师。 ”
“不要吵,”阿卜抬起头,脸上十分的凝重,“我只是在想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我们为什么会来这里?拉克思显然已经安排了很久了,他让我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希望我们杀了那条龙。 还是希望我们被龙杀死?”
“当然是希望我们被龙杀死了,”派克恶狠狠的说道,“他们现在一定恨死我们了。 可是我就奇怪,他们为什么要用这种办法呢?如果我是拉克思地话,在我们的饭里投点毒药,那我们不是死得更快?”
阿卜赞许的看了派克一眼“看来你还没有完全的糊涂。 拉克思那条老狐狸不会无缘无故的把我们弄到这里来的。 我虽然还猜不出是什么原因,但是我现在突然有了一种很大胆地想法。 我们为什么不去干掉那条双头龙呢?据我所知,魔兽的晶核可是非常值钱呀,更不要说龙的晶核了。 ”
派克虽然惊讶于阿卜狂妄的想法,但是一提到钱,派克立刻说道“表哥,这你就外行了。 龙可不仅仅是晶核才值钱呀!龙的皮肤是最好的护甲,如果你能拥有一套龙皮战甲的话,你可以去找你的死对头大剑师卡隆单挑了,我打赌他的斗气劈不进你的战甲。 龙地血是天底下最好地疗伤药。 只要有一口气在。 喝了龙血就能保住命。 龙的牙齿比任何东西都坚硬,是做兵器地好材料。 你的匕首肯定都敌不过龙的牙齿……”
派克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完,铁骨突然说道“那这是不是也说明,龙非常的难对付?龙皮那么坚硬,我们怎么杀死龙?龙血可以保命,当然也会保住龙的命。 ”
“这……”派克一时语塞,所有人都得承认铁骨说的是事实。
阿卜却冷冷笑了一下“严格来讲,刺客是不应该具备冒险精神的。 我的老师教导我说,所有的事情都要谋定而后动,刺客一旦出手,就不做没有把握的事。 可是今天的情况有点特殊,我也没有把握杀死一条龙,可是我的心里总觉得怪怪的。 如果不去看看那条龙的话,我的心里总是郁闷得要死。 你们怕不怕?不怕的话,就和我一起去。 或者,我先送你们出去,然后我自己去找那条龙。 ”
派克和铁骨都立刻说要和阿卜在一起,莫娜没有说话,不表示去,也不表示要离开。
一百五十三、
雨季的夜晚,是看不到天上的月亮的。 所有人都在庆幸,还好今晚的雨并不大,蒙蒙的细雨落在身上,甚至还能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估计这个时候,全城的游吟诗人都没有睡觉吧?当然,还有一些人,现在也很精神,他们就是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的佣兵团成员。
因为战争的关系,并不是所有有名的佣兵团都来到这里,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旭日帝国范围内,最出名的佣兵团肯定到齐了,其间光是炎龙佣兵团的小分队就有六个。 同时,还有一组让人所有佣兵团都意想不到的团队,也加入了比赛。
那就是旭日帝国三王子白波所带领的团队。 严格地来说,那并不是佣兵团。 而是皇家卫队!这个团队连白波一起,也只有四个人,除了白波之外,还有皇家卫队长塞门,旭日帝国首席魔法师德拉,此外还有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大家并不知道她的名字。 而且这个小姑娘最奇怪的是。 她虽然穿着长袍,但看起来并不是一个魔法师。 尤其引人注意的,是她手里拿着的魔杖,上面不是镶着水晶,而是一颗祖母绿宝石。
当白波带着他的团队出现在这里地时候,所有的佣兵团都暴发了极度地不满,这太不公平了。 排除那个小姑娘不算,白波本身已经是一个高级剑士了。 再加上塞门这个上位剑士和德拉这位上位魔法师,这个团队简直就是旭日帝国国家的力量。
试问,其他的佣兵团怎么和一个国家的力量比?就算是炎龙佣兵团的团长大剑师卡隆亲自来了,也不可能打得过这个团队。 如果有这样一个团队参加,那别的团队基本不上比赛了,认输吧。
还好,这次比赛的发动者内政大臣拉克思公爵地话,打消了大家的不满“请各位放心。 王子所带领的团队,仅仅是做为旁观者参加,他不会影响到各位的比赛。 并且在比赛的全过程中,他们还会给各位以必要的帮助。 ”
原来如此!吵吵嚷嚷的声音立刻低下去了。 与此同时,大家还发现了一件更加惊讶的事情,那就是外交大臣斯里玛大公居然也站在拉克思地身边。 这就有点不可思议了吧?拉克思与斯里玛之间的矛盾是举国皆知的事情,有人传说,这次比赛就是拉克思针对斯里玛举办的,现在斯里玛大公怎么会出现?并且看斯里玛的神情,好象还很平静。
人们所处的位置,是皇宫前地一个极大的广场,在这里可以看到雄伟的皇宫。 同时为了安全起见,在四周布下了数百的皇宫卫队骑士!这也让那些佣兵团安静了许多!
虽然旭日帝国的首席魔法师是德拉,但是谁都知道,旭日帝国真正最厉害的两位魔法师。 分别是拉克思与斯里玛。 尤其斯里玛大公。 他更是大陆上最有名的魔法师之一,据说他可以不使用魔杖而空手使出“大地之手”这种恐怖的魔法。
在拉克思的面前并没有任何的扩音设备。 但是他地话却清清楚楚地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在场地二三百佣兵,全都清晰的听到了拉克思的话,这不能不让人再一次重估拉克思的实力,只怕他的本领不在斯里玛之下。
拉克思的声音有一点苍老,给人一种饱经苍桑的感觉,非常的具有穿透力“各位都是佣兵团中的精英,能够来到这里参加比赛,是我们旭日帝国,和我本人的荣幸。 因为我一直都没有告诉各位进行什么样的比赛,各位一定已经等急了,好,现在就让我来告诉大家。 ”
立刻所有人都闭上嘴,这个时候少听了一句话,可能就会输掉整场比赛。 站在人群当中的尼尔斯更是全神贯注的听着,他说什么也不想输掉这场比赛。
拉克思公爵很满意所有人的态度,于是继续说道“你们的目标,是去一个地下迷宫里,杀掉四个人,准确的说他们并不全都是人类。 一个吸血鬼,一个精灵,一个兽人,一个人类魔法师。 不论是哪一个团队,能杀掉这四个人,就算是取得了胜利。 这很简单,不是吗?”
人群里立刻又暴发了“嗡嗡”声,原来这些佣兵团在来参加比赛以前,以为是各个佣兵团之间进行决死的较量,想不到居然会是这样的内容。 这么多人去杀四个敌人,那么可以肯定的是这四个人肯定会死掉,难就难在是不是自己的团队杀死这四个敌人。
站在人群里的炎龙佣兵团的乔治突然大声的问道“请充许我问一句,尊敬的拉克思公爵,是不是说不论哪个团队,只要拿着四个人头出来就算是胜出了?”
“可以这么说。 ”拉克思点了点头,“我会一直守在这里,等到拿着人头出来的团队。 并且我会把我的任务交给这个佣兵团,请大家放心的是,我付出的佣金,肯定是一个天文数字,完成我的任务,你们以后就可以不必再做佣兵了。 ”
关于金钱的问题,没有人会怀疑拉克思公爵的话,可是关于比赛的问题,人群立刻又暴发了另一场议论。 其实现在的事情是明摆着的,拉克思不会去理论佣兵团是用什么手段夺取的四颗人头,他看的只是结果。
那么也就是说,其实谁杀死这四个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带着人头出来。 这样一来,其实就是离间了所有的团队,如果是别的团队杀了人的话,自己的团队全完可以干掉这个团队,然后夺来人头。 虽然这只是一个广场,可是似乎所有人都嗅到了一股血腥味。
亚当森高声问道“那么再请问,这次比赛有什么规则吗?”
“规则?”拉克思笑了笑,“结果就是规则。 好了,我就说这么多,下面请大家进入比赛场地。 ”
结果就是规则,那就等于不分手段,只求结果。 所有的团队在这一瞬间立刻全乱了,大家聚集在一起,商量着怎么来应付接下来的场面。 如何夺取人头,如何保存自己的实力。 很明显,这二三百人在进入地下迷宫以后,不可能全都活着出来。 甚至于有的团队已经开始打退堂鼓了,可是在这种情况下退出的话,不但要被人笑话死,而且以后也不用再干佣兵这一行了。 所以现在只能硬着头皮上,一些小团队的队长开始告诉他的队员们,无论如何要保住自己的性命,哪怕抢不来人头。 甚至还有的队长在告诉他的队员,如果一不小心得到了人头,那就立刻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