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七十八、

    当阿卜的嘴唇马上就要接触到莫娜的时候,派克那万恶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啊哈,这次被我逮到了吧?居然在雨中,真是一对浪漫的家伙!我原来听说过吸血鬼天生就有罗曼蒂克的情节,现在我终于相信了!”

    这一声喊叫,使阿卜差点从半空中掉下来,年轻人的心里素质就是这么差。  杀人的时候,再怎么困难也吓不倒阿卜,可是这种时候,阿卜一颗心差被派克吓得停止了跳动。  他恶狠狠的侧过头,刚要说点什么。  莫娜却一把将阿卜搂在怀里“让他嫉妒去吧,现在是二人时间!”说完,一双软软的嘴唇已经将阿卜的嘴封住!

    就在兰织纺老板伍德私人别墅的院子里,天空中落着蒙蒙细雨,微风吹过时,带来阵阵林涛之声。  一只吸血鬼与一只精灵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将自己一腔火热,完全的迸发出来。  两双嘴唇缠绵在一起,吸血鬼长长的翅膀向精灵拢了过去,将两个人罩在一起!时间在这一瞬间停止!

    这一股激情在体内压抑许久,经过了太多的磨难,太多的误会,太多的阻隔。  现在终于可以不管不顾,什么都不必再去多想,只要用心去享受,去关爱,去交融……刹那,天地间只剩这一吻!

    铁骨正赶着马车从后院走过来,看到眼前的场面不由一愣,派克蹦了过来喊着“转过脸去。  这场面儿童不谊,你才几岁,不要看!”

    “我五十二岁!”铁骨回答道,“止少比你大了三十岁,你还来管我?”

    “啊?”派克一呆,“兽人大叔,你好。  这个。  今天天气不错嘛,哈哈。  ”

    关于斯里玛大公与拉克思大公的死。  已经轰动了全国。  这两个家伙原来一直都是深藏不露地阴谋家,表面上忠心于帝国,然而实际上却觊觎着雪云城地下迷宫里的宝藏。  以其他的借口,招集了大批佣兵,前去迷宫冒险,结果让无数无辜的人死于非命,最后连他们自己的命也送在了里面。

    只有英勇无比的新一代年轻剑士。  落云城提督康斯坦伯爵的儿子,尼尔斯子爵在最后时刻,揭穿了斯里玛与拉克思地假面具。  不但奋不顾身的杀死了两个阴谋家,并且在勇者佣兵团地帮助下,从那可怕的人间地狱里冲了出来。

    不但如此,尼尔斯还与勇者佣兵团一起,将大陆上最可怕的刺客一齐杀死,造福了整个大陆。

    在得到消息以后。  人们在唾骂两个阴谋家的同时,还在无限的崇拜帝国的新星尼尔斯子爵。  现在落云城里,每天都有大批从雪云城和其他地方赶来的贵族,在拜访康斯坦伯爵地同时,还将无数美丽女子的画像送了过来,希望可以嫁给尼尔斯子爵。

    有人笑。  就会有人哭。  拉克思公爵现在被连根拔起,因为他也已经没有什么势力了。  他的两个女儿,一个死在巴代城,另一个则嫁给国王成了国王的第四位王后。  现在这位王后已经被打入冷宫。  而白波王子与露丝全都死于地下迷宫,拉克思已经没有后人了。

    斯里玛大公却有点不好处理,因为他有自己的封地,由他的儿子治理。  本来国王打算立刻派出大队人马,去攻打斯里玛的封地,但是不想斯里玛的儿子却主动投降了。  唯一地愿望就是可以留下姐姐的命,让姐姐可以给父亲与自己扫墓。

    仁慈的国王同意了这一请求。  然后收回了封地。  并砍了斯里玛儿子和他全家人的脑袋,斯里玛一家只剩下一位女儿莎丽了。  当国王明白到。  莎丽仅仅是通过亚神器,才成为一个上位法师之后,也意识到,失去亚神器的莎丽不会给帝国造成任何威胁。  于是慷慨的在雪云城地郊外,给了莎丽一章小屋子,并且充许她将父亲与弟弟的墓修建在那里。

    对于国王的做法,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觉得他们的国王简直就是大陆少有的圣明英主,对于一个判国者的后人都这样宽宏大量,那么在这样的一个国王统治下,老百姓们怎么会不过上幸福的日子?

    就在雪云城城北的郊外,一间孤零零的小房子里,莎丽点上蜡烛,然后开始慢慢地纺布,这是她现在活下去地唯一手段,因为家里所有的财产都被国王没收了。

    一个公爵地女儿对纺布这件事,根本就不可能得心应手,没几下她的手就被梭子刺破了,疼得莎丽直皱眉。  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莎丽想哭,但是只能哭给自己听,所以她还是忍住了。

    窗户上面满是破洞,外面的雨好象又下大了,有冷风吹进来,桌子上的烛火乎明乎暗,很是诡异。  坐在房子里,透过窗户就可以看到两座新坟,一座是是她父亲的,一座是她弟弟的。  只不过父亲的坟是空的!

    “莎丽!”一个低低的声音突然响起,吓了莎丽一跳。  她慌乱的从织布机上抬起头,一个高大的人影出现在他的面前。  她用力的晃了晃头,确认这不是在作梦,才尖叫道“铁骨,是你吗?”这一刻,她终于哭了出来。

    莎丽扑到铁骨的怀里,象个小女孩那样放声痛哭,这哭声她压抑了好久。  铁骨看着日渐消瘦的莎丽,一阵阵的心痛“不要哭了,跟我走吧。  我现在要回到兽人山谷去,我说过,我会带你走的,如果你仍然相信我的话。  ”

    铁骨以为莎丽一定会答应他,哪知道莎丽却摇了摇头“不,我现在不能走。  ”

    “为什么?”铁骨吃惊的问道,“难道这里还有什么你要留恋地吗?”

    “是的。  这里有我父亲与弟弟的坟墓。  ”莎丽的眼睛红红的,“我现在不能走。  根据我们旭日国的习俗,做为女儿,我要给我的父亲守墓一年。  父亲活地时候,我总是那么让他生气,让他失望。  我现在不能扔下他不管,请你原谅我。  铁骨。  一年很快就过去了,一年后你来接我好吗?”

    等到阿卜看到铁骨自己失神的走了出来。  长长地叹了口气,看来暂时莎丽还不能与铁骨一起去兽人山谷。  阿卜抖了一下缰绳,马车慢慢的消失在雨夜之中……

    一百七十九、

    “要不要去找找你的小寡妇?”阿卜看了看车里闷闷不乐的派克,“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了。  不过你要保证安全,她不会向别人透露我们的行踪才行。  ”

    “我没法保证,”派克懒懒的依在车厢里,“我甚至不知道她是不是喜欢我。  到了雪云城以后。  她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知道她要去萨尔兰斯那里赎回她地父母,可是……可是我真不是理解,总之她好象从来都没有正眼看过我似的。  ”

    “那就不要想了。  ”莫娜同情的看着派克,“等有一天,你真的成了一个伟大的法师,说不定还是一个魔导师,会有很多女孩子围着你的。  ”

    “算了吧,我能不能成为魔导师这还是个问题。  ”派克更没有精神了。  “再者说你看看大陆上的魔导师吧,哪一个不是七八十岁的老头子?有心无力了!我地青春那!我的人生啊!”

    “我给你介绍个兽人姑娘怎么样?”正坐在前面赶车的铁骨,突然回过头来看着派克,“兽人姑娘是最纯洁,最可爱的姑娘。  只要你真心爱她们,她们是不会在意你的容貌的。  一辈子都全力全意地爱你。  而且兽人姑娘的身体非常强壮,怀孕四个月的时候还有在山里打猎。  ”

    “什么叫做不会在意我的容貌?”派克恶狠狠的说着,“我长得很难看吗?你这个绿色的家伙有什么资格说我?看看你那两颗獠牙吧,我就是不明白莎丽怎么会喜欢你呢?”

    “就是就是,”这一次阿卜到是同意派克的观点,“我们吸血鬼的尖牙,就比兽人斯文得多。  派克,不如我把你变成吸血鬼吧,还可以飞行,肯定会吸引女孩子的。  怎么样?不过。  你可能会忘掉法师的技能,这就不好办了。  不如先找个亡灵法师。  在你地脑袋上撒上尸粉,就象我一样,这是不是很好?”

    “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吧?”派克认真地看着阿卜,“不瞒你说,我仔细的研究过你地特例,你可以既成为吸血鬼又是一名刺客,这里面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幸运。  普通人在被撒上尸粉的时候,肯定会石化,然后立刻死亡。  可是你当时中了诅咒之伤,马上就要死了,所以尸粉虽然入脑,却没有流入你的身体。  这样才保留了你的记忆!”

    阿卜一愣,他到是没有仔细研究过自己呢,于是他问道“这么说,如果哪个吸血鬼还想象我一样,必须被打半死不活才行?”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  ”派克回答道,“可是谁会打得那么巧,刚好要死不死的?万一手重了,就打死了,手轻了又达不到效果。  所以我看全大陆只会出现你这么一个怪胎,不会再有第二个吸血鬼刺客了。  如果每一个吸血鬼都有各种职业技能,大陆上满天飞来飞去的都吸血鬼法师,吸血鬼武士,那这个大陆早被吸血鬼统治了。  ”

    阿卜点点头“好象有道理。  如果吸血鬼掌握了职业技能,那么黑暗猎杀者就不那么可怕了。  首先因为我是一个刺客,所以我才数次在黑暗猎杀者的手底数次逃生,还干掉了一个黑暗猎杀者。  这对别的吸血鬼来说,简直就是不可能!”

    莫娜也支持这个观点,并且补充到“如果你能想办法继续改造你的身体,让你的皮肤可以抵抗魔法元素的话,那么我们精灵的魔法箭对你也会失去效果,那你的生存能力就更强了。  这才是一个无敌的刺客!”

    “无敌?”阿卜苦笑了一下,“我相信这世界上不会有什么人是无敌地。  就算是教皇也不行!我老师说过,就算是普通的刺客,也能杀死神一样的圣骑士,关键在于如何更好的运用自己的刺杀技巧。  ”

    “你的刺杀技巧不错了。  ”派克说道,“如果我和你对敌的话,在全无防备地情况下,不会活过两秒钟。  可是你的攻击力不行。  连魔法盾都刺不穿,更不要说圣骑士地圣光了。  据说圣光那玩意和魔法盾不一样。  它们永远都环绕在圣骑士的身上,你怎么杀圣骑士?”

    “我以前就是对刺杀技巧这四个字理解不够。  ”阿卜说道,“只是单纯的以为,用匕首快速的直刺、斜刺,抓住敌人的弱点,就是最好的刺杀技巧了。  可是现在我明白了很多,一个刺客想杀人的话。  不一定非要自己出手。  我地老师曾经用了半年时间教我如何用毒,可惜我当时没有认真去听,只以为那是末流。  但是现在想一想,就算是圣骑士,难道就不吃东西?就不会中毒吗?”

    “听起来好象蛮有道理,但我还是不同意。  ”派克对于抬杠总是兴趣盎然,“圣光肯定具有解毒的效用,所以人们才说教皇可以另人起死回生。  除非是非常猛烈的毒。  一瞬间就把圣骑士给毒死了,你们刺客有这样的毒吗?”

    “到也不能说没有。  ”阿卜回忆了一下,“有很多种毒都可以立刻致人于死地,但是不是很好配致。  同时,大多数都是直接涂抹在匕首上的,直刺入人的体内才行。  如果仅仅是毒烟、毒雾。  份量太轻,就很难让人立刻死去了。  ”

    “我们精灵有一种毒。  ”莫娜突然说道,“不过那对我们精灵没用,我们把它当成食物。  就是亚丁树的根!这种树,只有在耳语森林才能见到,并且只有根才有毒,亚丁果到是很好吃的哦。  ”

    “我好象吃过,味道不错。  ”阿卜点了点头,“如果我没记错地话,亚丁树的根。  又叫撒旦的胡须。  里面含有一种巨毒,非常厉害。  不过我不知道。  原来对精灵族没有效果!有机会回耳语森林,搞一点这种树根回来。  ”想到这里,阿卜向车外的铁骨问了一句,“你们兽人山谷有什么好东西没有?”

    铁骨虽然在赶车,但是也一直在听着车里的谈话,他当然不会把“好东西”理解成别的,于是回答道“这个,我就不太懂了。  不过萨满肯定会知道地,我回去可以帮你打听一下。  ”

    “萨满?”阿卜头一次听到这个名词。  莫娜解释道“就是兽人族的巫医,据说他们会巫术的,可是我们精灵族,到是从来没见过。  好象只有兽人族,才有萨满!”

    一百八十、

    “巫医?”阿卜好象想起了什么,“和人类的术士有什么区别?我记得术士身上有很多小口袋子,不也是专门弄药的吗?术士是不是人类的巫医?”

    “不是!”派克很肯定的回答,“术士全是变态,疯子,神经病。  他们研究的药物没有一样是用来治病的!我好象在某本书上看到过,术士的练药术源于人类地黑巫术,但是现在黑巫术已经失传了。  术士这种人非常地神秘,他们研究出来的药总是匪夷所思,而且都是出于专门地目的。  ”

    “我想你是对的,”想一想自己看到过的术士,阿卜点了点头,“黑暗猎杀者中的那个术士,肯定就是专门研究了一种药,来杀吸血鬼的。  那种药别的方面我还不清楚,但是会让黑暗猎杀者产生一种非常强的气,这种气甚至就能直接让吸血鬼丧失战斗力!如果可能的话,我得试试,能不能研究一种破解这种药的药来。  ”

    派克拍拍阿卜的肩头“我对你信心的头儿,你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  等有一天,你不想做刺客了,可以背起药箱去治病救人!你会成为一个活神仙的!”

    “如果可以的话,我现在就不想当一个刺客了。  ”阿卜说起这个的时候,心时有点抑郁,“可是有很多事等着我去做,我不能不做。  等我干掉了卡隆和卢森僧侣,或者我真的可以去做一名医生呢。  不过我地药都是杀人的。  不是救人的呀!”

    就这样,四个人坐着大车,慢慢的边谈边走。  几个人同时发现,其实谈话也是修练的一个重要内容!以前阿卜全是自己慢慢的思索,他以为只有自己才懂得什么样才是刺客。  然而现在与同伴们讨论过之后,才发现,一人智短。  众人智长,好多地方自己一个人考虑得根本不成熟。

    马车离开了旭日帝国。  进入了星王帝国,然后沿着两国的边境线,直往西边地兽人山谷而来。  初时还有人烟,但越往西就越荒凉,在大约半个月之后土地开始严重的沙化,天气也越来越热,越来越干燥。  首先有点受不了地就是莫娜。

    精灵最适合的环境就是森林,而且是那种浓密的大森林,在这种沙漠类的气候里,莫娜每天感觉到口干舌燥,喝多少水都不管用。  每天也只能躲在马车里,极少出去!派克也热得象只小狗那样直伸舌头,不过这种散热方法对人类来说没什么大用。

    反之阿卜与铁骨,到是满不在乎的。  阿卜就是在这种环境里修练成为刺客的。  这种环境让他感觉到十分的熟悉甚至是有点亲切。  而铁骨更是全没感觉一样,不过他还是告诉莫娜和派克,等穿过沙漠以后,会好起来地。  兽人山谷里也有森林,虽然没有耳语森林那么的浓密。

    白天的时候热得要死,到了晚上沙漠的气温又骤然降低。  一阵阵冷风透过马车也把莫娜与派克冻得瑟瑟发抖。  好几次气得派克破口大骂,就差一点调头回去了,这哪是人能住的地方呀?这些可恶的兽人,什么地方不好住,居然要住在这里。

    不过沙漠总有一点是好的,那就是沙漠永远都晴空万里,天上一片云都没有。  每当到了晚上,大大的月亮总将四周照得很亮,阿卜在晚上从不躲在车里,而是躺在车顶上“晒月亮”。

    应该是快到月中了。  三个月亮同时升到半空中。  阿卜躺在车顶,眯着双眼。  如水地月色洒到身上后。  让他觉得非常舒服。虽然阿卜自己没有说起过,但是他总觉得自己的身体在被龙血浸泡以后,肯定是发生了某种改变。  比如说,对月光的吸收,就比以前强了很多。  现在的阿卜几乎是觉得自己的体力,每天都在增长。

    沙漠的生物虽然很少,可是不代表沙漠地晚上就一定很安静。  那些沙虫们白天因为太热也不敢出来活动,到了夜上却变得很精神,在沙子里钻来钻去。  偶尔还会有响尾蛇的声音,它们以沙虫为食。  沙漠里还有一种大蜈蚣,比人类居住区的蜈蚣大得多,总有小蛇那么大,毒性猛烈!

    但是阿卜在这些声音里,还是听到别的声音,应该是脚步声吧?本来躺着的阿卜,条件反射般的坐了起来。  现在已经不是人类的居住区了,会是什么人出现在沙漠里呢?车里面,铁骨、派克全都睡着了,但是莫娜的反应却很灵敏,当阿卜坐起身时,莫娜也冲到车外。  她先是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对她来说沙漠的夜晚太冷了。

    “我去看看,你留在这里。  ”阿卜说道,“我很快就回来!放心,在沙漠里,没有什么人是我地对手,打不过我也能跑得掉。  ”

    莫娜点了点头,然后从车里拿出一把藤弓“那我先叫醒派克和铁骨吧。  ”

    “好!”阿卜回答了一句,然后展开翅膀,整个人腾空而去,往脚步声传来地方向飞了过去。

    凭着阿卜的感觉,脚步声距离自己地马车,应该还有一二里路左右,因为沙漠太空旷了,所以才会被自己听到。  所以在向前飞行了约半里路左右,阿卜降落到地面上,开始步行。  他也不知道对面是什么人,这样飞在半空中很容易被人发现,尤其今晚三个月亮都在天上!

    阿卜轻若羽毛般落在地面上,然后用一只手在地面上抚下。  脚步声离自己应该很近了,并且非常的沉重,阿卜觉得有点奇怪,听声音的话,好象是不止一个人。  而且这些人脚步声都那么沉重,好象是背着很重的东西吧?在沙漠里背着很重的东西赶路,这不是很奇怪吗?并且只有脚步声,没有马车或是其他工具的声音。

    阿卜整个人都慢慢的钻到沙子里,不一会儿功夫,从沙漠的地表上已经无法找到阿卜的位置了。  这时那些脚步声终于接近,阿卜悄悄的抬起头,他相信那些人也应该能被自己发现才对。

    食人魔!

    阿卜不是第一次见到食人魔了,按说不必如此紧张。  但是上次在分界山,他见到的只是一只食人魔,这一次却足足有十七八只!

    难怪脚步声这么重了,这些食人魔全都是巨人,体重不下三四百斤。  每一个食人魔还都拿着粗糙的工具,有石斧,有巨大的木棒,还有一个食人魔将粗藤的两头各绑了一声圆石,做出一个简陋流星锤的样子。  这样一大群食人魔的出现,是不是代表已经到了沙漠的边缘,快要进入兽人山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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