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金风玉lou第十五章天上掉下只九尾狐

    燕浮光说那话时,薄薄的嘴唇微微抿着弧度,眼底竟有些许促狭的笑意。  惹得北堂皓玥微微怔住,燕浮光是鲜少有情绪流露的人,除却在瞧见自己吃瘪,和欺负君掠影时,才会显得格外高兴。

    燕浮光还真是双重标准的很,不喜欢别人欺瞒他,却也未曾向别人袒露过心迹。  可自古帝王不外如是,心思都藏着掖着,叫人猜不透摸不着。  为人臣者,只需服从即可。

    北堂皓玥将两人身份界定清,如此想来,心下便稍微好受些。  凝眸望着燕浮光,开口说道“作为皇帝陛下的眼睛,是现在唯一能让我光明正大待在你身边的方式。  直到你攀上云墉之巅的那天为止,我都必须保有这个身份。  ”

    燕浮光长睫垂下,在脸上投出浅浅阴影,清冽的声音里带着愉悦“那么你这双皇帝陛下的眼睛,并不称职呢,居然什么也没看到,才让我苟活到现在。  ”

    北堂皓玥嘴角弯起,无声的笑起来,笑的眼波荡漾若流水。  其实并非完全是自己有意替燕浮光遮掩的原因,根本是他自己伪装的太好。  换做是谁,瞧燕浮光行事,都拿捏不出把柄来。

    在有眼睛的地方,燕浮光从未与朝臣有过密交集,纵然在宫内偶遇也不过颔首微笑,并无积蓄势力的可依迹象。

    燕浮光如果半分破绽都不露,反叫人起疑。  心生不敢小觑之意,必然严加提防。  他时不时对没有封号之事抱怨几句,却又没有实际行动。  让人以为他不过是个有心无胆之辈而已。  将人心算计的分毫不差,掩盖地相当完美。

    若非自己对燕浮光早就留心三分,只怕也如其他人所想,认为他不成气候,失望不已。  这些年来。  不管遭多少人暗地耻笑,追随他的心却越发坚定。  自太祖开国以来。  有如此一说,优昙婆罗花所奉之主才是真命天子。  姑且不管传说如何,现下得到优昙暗部,便是得到角逐皇位的极强助力。  相信一切,都只是时间问题。

    以后自己的名字便会随着燕浮光彪炳史册,名垂千古。  北堂皓玥立于窗前,背部倚着书桌。  光洁的脸因着意气风发透着耀眼的光亮,幽深的眸中像是盛满着飞扬地神采。  与平素嬉皮笑脸的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谁能想到闻名皇都地,并不是所谓的草包呢。  ”燕浮光的声音淡然如常,不带感情,这话是褒还是贬。

    北堂皓玥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即使被燕浮光说成是也不在意,仍旧是笑着辩称。  有人爱金银财帛,有人爱名驹宝刀,有人爱古董字画,他不过是爱女子娇艳动人而已,并无不同,也没高下之分。

    “我以为这不过是你的障眼法。  敢情你还真是好女色?”燕浮光凤眉微挑,斜睨着北堂皓玥,眉目间颇有些不认同的意味。

    其实一开始,的确是障眼法,故作花天酒地,无心进取状,以欺瞒世人。  否则谁人信,北堂家主嫡子竟然选择最近乎废物地前太子。  如此倒好解释成,他北堂皓玥,不过是精于玩乐。  胸无大志的纨绔子弟。  毕竟两个废物在一起。  反没有人觉得有悖常理,而是非常合适。

    真亦假时。  假亦真。  带着的面具演戏,久而久之,假戏难免真做,竟是分不清,哪个才是真正的自己。  竟是觉得喜欢美色是理所当然尔。

    不过想到以面具示人的并非北堂皓玥本人,而是北堂家族掌舵人,他的父亲。

    犹记得八岁那年的冬天,格外的冷,天寒地冻,积水成冰。  北堂皓玥穿着单衣,顶着鹅毛大雪,跪在书房外,滴水未进,跪了一天一夜。  直到父亲叫自己起来时,膝盖与地上地冰雪结成一块,不敢生拉硬扯,只能忍着火焰的炙烤,等冰块消融。

    站起身时,不知是跪太久,经脉麻痹,还是身上覆盖的雪太厚重。  他一个踉跄,又跪了下去。  然后伴随着整个冬天的咳嗽与中药,他躺在床上看了许多书,想了许多事情。

    想的最多的便是父亲在第一次探病后,屏退所有人,郑重而严肃地说的那番话。  父亲说“皓玥,既然你心意已决,为父也不拦你。  但路是你选的,不管其间荆棘密布,险象环生,你都必须走完,不能中途喊停。  因为你的人生,已经全部压在这次选择上,没有后悔的余地。  ”

    说完父亲望着自己的脸,几不可闻的叹息后,又说“为父也不能预见你的选择是对是错。  但有一句忠告给你,从此戴上面具,直到死的那刻也不能摘下。  ”

    ……

    那时只觉父亲是不满自己的选择而刁难,现在却觉得那应该是场试探。  毕竟再愚钝地人,也能预见这条路,比任何一条都要坎坷许多。  没有足够地决心和勇气,根本不可能走到最后。

    北堂家的男儿在很小时,便要选择终其一生地道路。  世人只知北堂家,百年望族,天子近臣,风光无限。  却不明白,这是踩着多少北堂男儿的肩膀,互相厮杀打拼,流汗流血,才拼回来的。

    在皇位争夺战中,每一位皇子的身后,必然有一名北堂家的男儿,为其出谋划策。  是以,虽然成王败寇,一朝天子一朝臣,北堂家却永远能跻身世家之列,立于不败之地。

    但只有选择正确,庇护住家族的人,才能享受那荣耀,余下者,空有满腹绝学,也只能受失败所累,默默无闻,再不入仕途。

    当朝陛下有十二子,平平无奇,并无特别。  唯有宸王桑瑾宸,以其嫡子之尊,兼最有手段,为众人所看好。  当皇子们长到适龄,要进入国学时,按祖制,必须配备伴读。  而伴读则是从三品官员家中子侄中挑选。

    所谓近臣,除却宦官自然非伴读莫属。  也算皇子们为积蓄势力所作的准备。  所以,伴读并非条件符合便能入选,还要看其家族势力。

    北堂皓玥八岁那年,恰逢宸王桑瑾宸,与现在化名为燕浮光的前太子桑恒羲挑选伴读。  皇帝虽无表态,而正宫皇后却屡次邀命妇入宫,单留下北堂皓玥之母叙话,言语间隐有暗示,要选他为宸王伴读。

    桑恒羲虽贵为前太子,先皇驾崩后,由先皇之弟继位,身份便极为尴尬,且并无母族可依。  更为关键在于,他本人沉默寡言,醉心武学,并无其他所长。  但凡不是傻子,也知道这两者该选谁。

    而且听说,桑恒羲缠绵于病榻,命不久矣。  但场面功夫却还是要做的,所有应选伴读的孩子,都应送去给两位皇子过目,以供挑选。

    桑瑾宸虽已封王,不过彰显恩宠,却并未出宫开府,随母居于东宫。  尽管许多年后,仍是有当时的世家子弟不住赞,初见宸王时,为他风华气度所折服。  北堂皓玥却无过多印象,反倒对那几近冷宫,侍从狰狞宫女丑陋的永安巷记得颇深。

    或者是因为,那房屋低矮昏暗,桌椅污浊不堪,住在里面的人却是极漂亮的。  穿着素色青衣,默不吭声,抬起眼,容光过人,绝色清雅,不可攀附。

    他仅是漫不经心的一瞥,很快便垂下眼去。  却仅是这一瞥,北堂皓玥便莫名留了心思。

    当所有人嫌弃这里破旧不衬身份,下人无礼不懂服侍,一致向领他们来的总管要求提前离去时。  北堂皓玥却寻了借口,假托如厕溜回永安巷。

    许是鲜少有人去,桑恒羲也没有掩门,脱了上衣擦着膏药,并无宫人随侍。  北堂皓玥凝眸忘过去,心下大骇,不禁叫出声来。  那白皙的肌肤上满布着错综交杂的伤口,有些还未结痂,向外翻着鲜红的皮肉,实是渗人。

    听见叫声,桑恒羲转过头来,拧着眉,却不说话,手上没有停。

    “我来帮你涂药吧?”北堂皓玥假装没看懂他眸中的疏离,径自走了过去。

    “不必。  ”

    “背上的你总够不着吧?”

    那未结痂的伤口多在背上,他沉默良久后,终是没有再拒绝,将手中的膏药递给北堂皓玥。

    这哪里像王孙贵胄,连平民也不如……北堂皓玥瞅着触目惊心的伤口,忍不住多嘴“他们这也太逢高踩低了吧,好歹你也是皇子,再不济成年后也能封个王爷,有自己的封地。  ”

    “这是在宫外受的伤。  ”

    “怎么伤的?”北堂皓玥甚是好奇,伤成这样,还能若无其事的自己上膏药。

    “被一群狗抓挠的。  ”桑恒羲淡淡的瞧了眼北堂皓玥,不耐的说,“若还要问那狗呢,我告诉你,都被我杀了。  ”

    ……

    北堂皓玥那时也没想许多,只觉得想跟着桑恒羲。  回家后便向父亲言明,一天一夜的罚跪后,在他生病静养的那个冬天,却有北堂家嫡子花天酒地纨绔不堪的传闻兴起。

    某苏错了,这章应该叫,带着面具跳舞比较合适,掩面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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