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夭笑道:“怎么又想知道了?”
姜茂欣道:“请红夭姑娘务必告诉我。”
红夭微微一顿,继续道:“好端端的京城不待着,非要上我们这儿小地方来,除了避难,还有什么别的原由么?你似乎还不知道他住的地方在哪儿罢。”
姜茂欣摇头。
红夭道:“为什么不去?我告诉过你的,就在东巷尽头,那里有一面匾,你不会错过的。”
姜茂欣沉默不语,她不曾去,是因为她不想知道。她以为如果她什么都不知道,便可以在这虚假的快乐里继续生活下去。但迷幻的泡沫越来越大,它们终将破灭了,或许是现在,或许是未知的将来。破灭的恐惧开始占上风了,吞噬了虚假的快感,时间到了,她该亲手将泡沫戳破。
红夭柔声道:“我给你讲个故事。京城有个大老爷,比任何人都有钱,比任何人都官大,他在京城最繁华的地方有个大宅子,娶了三千个老婆,生了二十个儿子。”
“大老爷最不喜欢的就是第十七个儿子了,因为半仙说这孩子命奇,日后要赚比他更多的钱,做比他更大的官,生比他更多的孩子。大老爷便着急了,他想长生不老,既然长生不老,怎么会让别人踩到他上头。
“但大老爷不敢真的杀了这个孩子,于是大老爷立马将这个孩子赶了出去,先是丢在庙里,然后又送去了边塞,最后选了一个鸟不生蛋的地儿,让他在这儿自生自灭。
“可这孩子活一天,大老爷的心里的石头就放不下。他派了很多人来监视这个孩子,只有这个孩子有一点苗头,他便将苗头扼杀在摇篮里。现在他生了病,大概会死了,于是他要让这个孩子回来,回到他的身边……”
说道这里,红夭顿住了,她的声音飘渺地问姜茂欣:“你说,大老爷要这个孩子回到他的身边,是做什么?”
这个故事姜茂欣听懂了,这个大老爷就是当今圣上,他有而是个儿子,而李盛就是第十七个。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姜茂欣问李盛,该怎么称呼呢?
李盛说他在家里排行十七。
她便哈哈笑,说令堂真能生呀!
想到这里姜茂欣喉头就是一酸。
红夭侧过了身,她又可以看见李盛了,李盛正在喝酒,他的头抬了起来,那一片羽毛一样的白光,落进了他的眼睛里,他的眼眶深邃,眼眸细长,将一捧月色噙着,温柔而美好。
原来在他不知道她正看向他的时候,他的心里想着的是这些过往。这一路,他走得很艰难。古庙的严律,边塞的冷风,这些冰冷的东西将雕琢着。让他成为一种与其他人不同的存在,一种人群中夺去呼吸的存在,成为让她心动着迷的存在。
李盛似乎感觉到了长久而灼热的目光,他抬眼看向了这里。见是姜茂欣,便冲她扬了扬眉,疏离和笑意在一瞬间里彼此取代,彼此融合,姜茂欣发现这时她第一次读懂了李盛。
姜茂欣启唇道——“要杀了他。”
红夭扭头,也看向姜茂欣看向的地方,道:“果然是个聪明人,记得上次我说他要走么?”
“记得,”姜茂欣道:“他说你是骗我的。”
红夭嗤道:“我从未骗你,他才是总骗你的那个。那是他的确该走,但他不肯,他说他走不开了。”
红夭回头看着姜茂欣说:“时间到了,那便不是他想不想的了,纵然他是十七爷,贵为皇子,也总有无能为力的事情。”
姜茂欣的手腕突然被红夭握住,红夭的手指抵在她得命门上,“你果真爱他。”
红夭收回手道:“不然你的心不会跳得这么快,还有……”
红夭抚摸着坎肩,冲姜茂欣眨眼道:“还有,我真身根本不是白狐狸毛,不过是普通的貂儿染了色,你的那身,才是真的。”
李盛突然对上了她的眼睛。他向她露出微笑,黑亮的眼睛在夜色里闪闪发亮。他走了过来,红夭对姜茂欣道:“我要走了,不送。”
姜茂欣点点头,目送红夭离开。然后回头看向已经站在她身侧的李盛。
李盛的身上有酒味,他酒量很好,怎么也喝不醉,但是他整个人闻起来是晕乎乎的。
李盛和姜茂欣看向同一个方向,或许是消失在门后的红夭,又或许是低悬在天边的月亮。
“你同红夭说什么了?”李盛问道。
姜茂欣顿了顿,轻声道:“我问她,你家住那儿了?”
李盛的身体明显僵住了,然后马上发出两声哈哈大笑,道:“那她是怎么同你说的?”
姜茂欣道:“她问我问的是这儿的家,还是京城的家;如果是这儿的,那便往东走两里,然后巷子往右拐,若是京城的,那便在最繁华的地方,同你十九个兄弟,两千九百九十九个后妈住在一起。”
这个真相本该他亲自告诉她的。
起初他选了昨天,但昨天是个好天气,他很开心,他吻她了,接吻的时候,不该说除了亲吻以外的话。然后他又选了金坛,可今天也是个好天气,他很开心,他到南方后第一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食物很美味,而他的好朋友就在身边。于是他决定明天,明天或许会下雨,会起风,恶劣的天气里,最适合给自己爱的人带去一个坏消息。
可是红夭替他说了。
李盛道:“看来你都知道了。”
他回过头看向姜茂欣,道:“怎么想的,是高兴跟贵族有关系了,还是不高兴跟倒霉贵族有关系了。”
姜茂欣道:“我不高兴了。”
“真不高兴了?”李盛试探道,“我也不故意瞒你的。我也没想到,自己会在这儿待这么久。通常这会儿,死老头已经起疑心了,要再给我挪个地儿。”
“那你会直接走么?什么也不同我说?”姜茂欣问道。
“也不是,”李盛语塞,半晌道:“我想,到时候你或许就喜欢我了,很喜欢很喜欢我,然后我便带你走。”
他一直是做这样的打算吗?姜茂欣一闪而过的欣喜,又立马被扎得生疼。
姜茂欣咬着唇,问道:“那,那我要不肯跟你走的呢?”
“不肯……”李盛摸了摸鼻子,道:“为什么呢?以后你总是要嫁人的,跟着我不好么?”
“不好,一点都不好!跟着你多苦啊?在这儿我是姜家的大小姐,我要什么就有什么,谁都不敢对我一点不好。跟这你我又有什么好处呢?从这里撵到那里,一个地方刚熟悉,便要去下一个地方,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不肯……”姜茂欣的嗓子慢慢哑了下去,带着哭腔。
李盛吓了一跳,慌忙安慰道:“好好,不肯不肯,我不带你走便是了,你就在这儿好好待着,我每年都来看你,给你带好吃的,给你带怪玩意儿,”
“我不肯,”姜茂欣扑进李盛的怀里道:“我不肯看着你一个人……”
姜茂欣道:“请红夭姑娘务必告诉我。”
红夭微微一顿,继续道:“好端端的京城不待着,非要上我们这儿小地方来,除了避难,还有什么别的原由么?你似乎还不知道他住的地方在哪儿罢。”
姜茂欣摇头。
红夭道:“为什么不去?我告诉过你的,就在东巷尽头,那里有一面匾,你不会错过的。”
姜茂欣沉默不语,她不曾去,是因为她不想知道。她以为如果她什么都不知道,便可以在这虚假的快乐里继续生活下去。但迷幻的泡沫越来越大,它们终将破灭了,或许是现在,或许是未知的将来。破灭的恐惧开始占上风了,吞噬了虚假的快感,时间到了,她该亲手将泡沫戳破。
红夭柔声道:“我给你讲个故事。京城有个大老爷,比任何人都有钱,比任何人都官大,他在京城最繁华的地方有个大宅子,娶了三千个老婆,生了二十个儿子。”
“大老爷最不喜欢的就是第十七个儿子了,因为半仙说这孩子命奇,日后要赚比他更多的钱,做比他更大的官,生比他更多的孩子。大老爷便着急了,他想长生不老,既然长生不老,怎么会让别人踩到他上头。
“但大老爷不敢真的杀了这个孩子,于是大老爷立马将这个孩子赶了出去,先是丢在庙里,然后又送去了边塞,最后选了一个鸟不生蛋的地儿,让他在这儿自生自灭。
“可这孩子活一天,大老爷的心里的石头就放不下。他派了很多人来监视这个孩子,只有这个孩子有一点苗头,他便将苗头扼杀在摇篮里。现在他生了病,大概会死了,于是他要让这个孩子回来,回到他的身边……”
说道这里,红夭顿住了,她的声音飘渺地问姜茂欣:“你说,大老爷要这个孩子回到他的身边,是做什么?”
这个故事姜茂欣听懂了,这个大老爷就是当今圣上,他有而是个儿子,而李盛就是第十七个。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姜茂欣问李盛,该怎么称呼呢?
李盛说他在家里排行十七。
她便哈哈笑,说令堂真能生呀!
想到这里姜茂欣喉头就是一酸。
红夭侧过了身,她又可以看见李盛了,李盛正在喝酒,他的头抬了起来,那一片羽毛一样的白光,落进了他的眼睛里,他的眼眶深邃,眼眸细长,将一捧月色噙着,温柔而美好。
原来在他不知道她正看向他的时候,他的心里想着的是这些过往。这一路,他走得很艰难。古庙的严律,边塞的冷风,这些冰冷的东西将雕琢着。让他成为一种与其他人不同的存在,一种人群中夺去呼吸的存在,成为让她心动着迷的存在。
李盛似乎感觉到了长久而灼热的目光,他抬眼看向了这里。见是姜茂欣,便冲她扬了扬眉,疏离和笑意在一瞬间里彼此取代,彼此融合,姜茂欣发现这时她第一次读懂了李盛。
姜茂欣启唇道——“要杀了他。”
红夭扭头,也看向姜茂欣看向的地方,道:“果然是个聪明人,记得上次我说他要走么?”
“记得,”姜茂欣道:“他说你是骗我的。”
红夭嗤道:“我从未骗你,他才是总骗你的那个。那是他的确该走,但他不肯,他说他走不开了。”
红夭回头看着姜茂欣说:“时间到了,那便不是他想不想的了,纵然他是十七爷,贵为皇子,也总有无能为力的事情。”
姜茂欣的手腕突然被红夭握住,红夭的手指抵在她得命门上,“你果真爱他。”
红夭收回手道:“不然你的心不会跳得这么快,还有……”
红夭抚摸着坎肩,冲姜茂欣眨眼道:“还有,我真身根本不是白狐狸毛,不过是普通的貂儿染了色,你的那身,才是真的。”
李盛突然对上了她的眼睛。他向她露出微笑,黑亮的眼睛在夜色里闪闪发亮。他走了过来,红夭对姜茂欣道:“我要走了,不送。”
姜茂欣点点头,目送红夭离开。然后回头看向已经站在她身侧的李盛。
李盛的身上有酒味,他酒量很好,怎么也喝不醉,但是他整个人闻起来是晕乎乎的。
李盛和姜茂欣看向同一个方向,或许是消失在门后的红夭,又或许是低悬在天边的月亮。
“你同红夭说什么了?”李盛问道。
姜茂欣顿了顿,轻声道:“我问她,你家住那儿了?”
李盛的身体明显僵住了,然后马上发出两声哈哈大笑,道:“那她是怎么同你说的?”
姜茂欣道:“她问我问的是这儿的家,还是京城的家;如果是这儿的,那便往东走两里,然后巷子往右拐,若是京城的,那便在最繁华的地方,同你十九个兄弟,两千九百九十九个后妈住在一起。”
这个真相本该他亲自告诉她的。
起初他选了昨天,但昨天是个好天气,他很开心,他吻她了,接吻的时候,不该说除了亲吻以外的话。然后他又选了金坛,可今天也是个好天气,他很开心,他到南方后第一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食物很美味,而他的好朋友就在身边。于是他决定明天,明天或许会下雨,会起风,恶劣的天气里,最适合给自己爱的人带去一个坏消息。
可是红夭替他说了。
李盛道:“看来你都知道了。”
他回过头看向姜茂欣,道:“怎么想的,是高兴跟贵族有关系了,还是不高兴跟倒霉贵族有关系了。”
姜茂欣道:“我不高兴了。”
“真不高兴了?”李盛试探道,“我也不故意瞒你的。我也没想到,自己会在这儿待这么久。通常这会儿,死老头已经起疑心了,要再给我挪个地儿。”
“那你会直接走么?什么也不同我说?”姜茂欣问道。
“也不是,”李盛语塞,半晌道:“我想,到时候你或许就喜欢我了,很喜欢很喜欢我,然后我便带你走。”
他一直是做这样的打算吗?姜茂欣一闪而过的欣喜,又立马被扎得生疼。
姜茂欣咬着唇,问道:“那,那我要不肯跟你走的呢?”
“不肯……”李盛摸了摸鼻子,道:“为什么呢?以后你总是要嫁人的,跟着我不好么?”
“不好,一点都不好!跟着你多苦啊?在这儿我是姜家的大小姐,我要什么就有什么,谁都不敢对我一点不好。跟这你我又有什么好处呢?从这里撵到那里,一个地方刚熟悉,便要去下一个地方,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不肯……”姜茂欣的嗓子慢慢哑了下去,带着哭腔。
李盛吓了一跳,慌忙安慰道:“好好,不肯不肯,我不带你走便是了,你就在这儿好好待着,我每年都来看你,给你带好吃的,给你带怪玩意儿,”
“我不肯,”姜茂欣扑进李盛的怀里道:“我不肯看着你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