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婚礼现场</A>
由于婚纱设计太过复杂,所以需要别人帮忙才能穿上,三个人帮着许饶穿衣服,许饶还有些不太习惯,顾锦圆在一旁看着,等穿好之后毫不掩饰自己眼里的惊艳,“嫂子,真的太美了,这件婚纱穿在你身上真的太美了。”
说着,她又像想起什么一般,坏笑了一声,靠近许饶压低声音对她说:“看来哥哥真的很了解你的尺寸啊。”
许饶脸一红,也不知道如何反驳,因为顾锦恒似乎真的比她还了解自己的尺寸。
穿好婚纱之后,许饶就坐在沙发上乖乖的等着化妆,许饶本身底子好,不需要大费周章,所以没花多长时间就弄好了。
等全部弄好,许饶转过来的时候,顾锦圆愣愣的盯着她看,“嫂子,你这也太美了,待会儿你出去,哥哥肯定会看呆的,真的,骗你是小狗。”
许饶有些不好意思,有她说的那么夸张吗,她转过头看了看镜子里一身婚纱的自己,想着顾锦恒待会儿看见自己的模样,他……会喜欢吗?
答案是肯定的,当许饶走出去的时候,果然不出顾锦圆所料,顾锦恒站在原地整整愣了十秒钟,才露出了笑容,朝自己的新娘子走去。
“真想把你藏起来,不让别人看见。”
许饶脸有些发烫,推了推顾锦恒,“你好好的,这儿这么多人呢!”
“那有怎么样,你都是我的老婆了,老公跟老婆说话他们都管得着?”不过话虽这么说,顾锦恒还是没有乱来,因为他想给许饶一个最完美的婚礼。
婚礼依旧是在天迹酒店举行的,中规中矩,却也不失唯美浪漫,四处充斥着玫瑰的芬芳,或粉或紫的气球扎堆似的飘满了整个婚礼现场。
红毯,鲜花,梦幻般罗曼蒂克的婚礼。
这,是她在梦里梦了千百遍的婚礼。
“如果时间充足的话,可以弄得更棒的。”顾锦恒挽着她的手,笑道。
许饶抿了抿嘴,“够了。”
有他,有阳光,这已经是许饶想要的未来了。
因为许饶的家人没来的缘故,送新娘的任务便交到了顾父身上,许饶挽着顾父的手走上红毯,司仪大概是酒店准备的,看起来眼生的很,而顾锦圆和顾锦恒的一个表弟,则充当了伴娘伴郎的身份。
当许饶挽着顾父的手往顾锦恒那边走过去时,她的眼眶有些湿润。
也许有些矫情,可是她从很小,就一直盼望着能有一个完美的婚礼,后来因为周瑾的缘故,找了顾锦恒聪明领证,自然也就跳过了婚礼的步骤。
终于,她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嫁”给了这个男人,终于,他们没有错过彼此。
司仪问,“新郎顾锦恒先生,你是否愿意娶许饶小姐为妻,不管贫贱富贵,还是生老病死,都爱护她,照顾她,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我愿意。”
大概是受到许饶的感染,顾锦恒的眼角也微微泛红,他想到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站在他面前,明明很紧张,却要装得若无其事地样子,一脸嚣张地说“我看上你了,我们结婚”,他想到为了消除母亲对她的偏见,找人演了一场戏,结果两人却遇到真正的劫匪时,她毫不犹豫地替他挡了一刀……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还没等司仪说出“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顾锦恒就已经上前一步,抱住许饶,深情的亲吻她,许饶的脸又红了起来,奈何他越吻越深,她索性也抛弃了羞怯,搂住顾锦恒的脖子,回吻。
台下一片起哄。
……
一个星期后,B城。
顾锦恒一手拖着行李箱,一手举着伞拼命地追赶走在前面的女孩儿。
“媳妇,媳妇你慢点走,这外面的太阳大,别把宝宝晒着了!”
“多晒太阳才对宝宝有好处,这太阳补钙,缺钙的孩子不健康。”许饶回头应道。
跟在后面的顾母一眼横了过来:“什么叫不健康?这可是一大禁忌,不能这么说孩子,知道吗?”
许饶刚想说什么,又被人打断了。
“哥,你也帮我拖一下这个行李箱,太重了。”顾锦圆苦着一张脸说道。
一个星期前,婚礼举行完,顾锦恒便提议,因为许饶的亲戚全没有来参加婚礼,出于礼貌,应该在许饶那边也办一次就系。
顾母虽然心疼酒席钱,但考虑到自己还没出生的小孙子,加上两家的家长从来没见过面的缘故,故而跟许饶商量了一下,便定了一个星期后,也就是今天,拜访许家。
“我都说了你留在家里就行了,你非要跟着来添乱。”许饶怀孕以后,顾锦恒所有的耐心都用在了她身上,面对顾锦圆的时候,哪里还有什么好脸色。
但是说归说,他还是接过了顾锦圆手上的行李箱。
“双方家长见面这么大的事,我不来怎么可以?”腾出了双手,顾锦圆高兴坏了。
她张开双手,原地转了一个圈:“哇,这里到处都是海的味道,闻起来好幸福啊!”
许饶的眉眼也跟着弯了弯:“B城临海,那是自然的,我还怕你们闻不习惯这个味道。”
“那嫂子,你小时候是在海边长大的吗?”顾锦圆有些好奇的问。
她跟顾锦恒都是S城土生土长的孩子,而S市离海有一定的距离,并不算是在海边长大的,顾锦圆从小就羡慕家住海边的人。
提起这事,许饶的脸色暗了几分,她摇了摇头。
“那我们……”顾锦圆还想说什么,却被顾锦恒瞪了一眼,她只好悻悻地闭上了嘴巴。
许饶抬手叫了一辆小包车,又站在路边跟对方谈了好一会儿价格,这才示意大家将行李搬上车。
顾锦恒皱了皱眉头,问:“以前你都是这么回去的?”
他觉得这种车不太安全,说好听了,叫小包车,说不好听了,这些就是黑车,若是碰上不心怀不轨的,指不定他就遇不见许饶了。
“从这儿到我家那边没直达的车了,我以前回家都是骑自行车或者走路回去,但是今天大家行李多,也不能让你们陪着我。”许饶笑道。
说着,她又像想起什么一般,坏笑了一声,靠近许饶压低声音对她说:“看来哥哥真的很了解你的尺寸啊。”
许饶脸一红,也不知道如何反驳,因为顾锦恒似乎真的比她还了解自己的尺寸。
穿好婚纱之后,许饶就坐在沙发上乖乖的等着化妆,许饶本身底子好,不需要大费周章,所以没花多长时间就弄好了。
等全部弄好,许饶转过来的时候,顾锦圆愣愣的盯着她看,“嫂子,你这也太美了,待会儿你出去,哥哥肯定会看呆的,真的,骗你是小狗。”
许饶有些不好意思,有她说的那么夸张吗,她转过头看了看镜子里一身婚纱的自己,想着顾锦恒待会儿看见自己的模样,他……会喜欢吗?
答案是肯定的,当许饶走出去的时候,果然不出顾锦圆所料,顾锦恒站在原地整整愣了十秒钟,才露出了笑容,朝自己的新娘子走去。
“真想把你藏起来,不让别人看见。”
许饶脸有些发烫,推了推顾锦恒,“你好好的,这儿这么多人呢!”
“那有怎么样,你都是我的老婆了,老公跟老婆说话他们都管得着?”不过话虽这么说,顾锦恒还是没有乱来,因为他想给许饶一个最完美的婚礼。
婚礼依旧是在天迹酒店举行的,中规中矩,却也不失唯美浪漫,四处充斥着玫瑰的芬芳,或粉或紫的气球扎堆似的飘满了整个婚礼现场。
红毯,鲜花,梦幻般罗曼蒂克的婚礼。
这,是她在梦里梦了千百遍的婚礼。
“如果时间充足的话,可以弄得更棒的。”顾锦恒挽着她的手,笑道。
许饶抿了抿嘴,“够了。”
有他,有阳光,这已经是许饶想要的未来了。
因为许饶的家人没来的缘故,送新娘的任务便交到了顾父身上,许饶挽着顾父的手走上红毯,司仪大概是酒店准备的,看起来眼生的很,而顾锦圆和顾锦恒的一个表弟,则充当了伴娘伴郎的身份。
当许饶挽着顾父的手往顾锦恒那边走过去时,她的眼眶有些湿润。
也许有些矫情,可是她从很小,就一直盼望着能有一个完美的婚礼,后来因为周瑾的缘故,找了顾锦恒聪明领证,自然也就跳过了婚礼的步骤。
终于,她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嫁”给了这个男人,终于,他们没有错过彼此。
司仪问,“新郎顾锦恒先生,你是否愿意娶许饶小姐为妻,不管贫贱富贵,还是生老病死,都爱护她,照顾她,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我愿意。”
大概是受到许饶的感染,顾锦恒的眼角也微微泛红,他想到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站在他面前,明明很紧张,却要装得若无其事地样子,一脸嚣张地说“我看上你了,我们结婚”,他想到为了消除母亲对她的偏见,找人演了一场戏,结果两人却遇到真正的劫匪时,她毫不犹豫地替他挡了一刀……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还没等司仪说出“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顾锦恒就已经上前一步,抱住许饶,深情的亲吻她,许饶的脸又红了起来,奈何他越吻越深,她索性也抛弃了羞怯,搂住顾锦恒的脖子,回吻。
台下一片起哄。
……
一个星期后,B城。
顾锦恒一手拖着行李箱,一手举着伞拼命地追赶走在前面的女孩儿。
“媳妇,媳妇你慢点走,这外面的太阳大,别把宝宝晒着了!”
“多晒太阳才对宝宝有好处,这太阳补钙,缺钙的孩子不健康。”许饶回头应道。
跟在后面的顾母一眼横了过来:“什么叫不健康?这可是一大禁忌,不能这么说孩子,知道吗?”
许饶刚想说什么,又被人打断了。
“哥,你也帮我拖一下这个行李箱,太重了。”顾锦圆苦着一张脸说道。
一个星期前,婚礼举行完,顾锦恒便提议,因为许饶的亲戚全没有来参加婚礼,出于礼貌,应该在许饶那边也办一次就系。
顾母虽然心疼酒席钱,但考虑到自己还没出生的小孙子,加上两家的家长从来没见过面的缘故,故而跟许饶商量了一下,便定了一个星期后,也就是今天,拜访许家。
“我都说了你留在家里就行了,你非要跟着来添乱。”许饶怀孕以后,顾锦恒所有的耐心都用在了她身上,面对顾锦圆的时候,哪里还有什么好脸色。
但是说归说,他还是接过了顾锦圆手上的行李箱。
“双方家长见面这么大的事,我不来怎么可以?”腾出了双手,顾锦圆高兴坏了。
她张开双手,原地转了一个圈:“哇,这里到处都是海的味道,闻起来好幸福啊!”
许饶的眉眼也跟着弯了弯:“B城临海,那是自然的,我还怕你们闻不习惯这个味道。”
“那嫂子,你小时候是在海边长大的吗?”顾锦圆有些好奇的问。
她跟顾锦恒都是S城土生土长的孩子,而S市离海有一定的距离,并不算是在海边长大的,顾锦圆从小就羡慕家住海边的人。
提起这事,许饶的脸色暗了几分,她摇了摇头。
“那我们……”顾锦圆还想说什么,却被顾锦恒瞪了一眼,她只好悻悻地闭上了嘴巴。
许饶抬手叫了一辆小包车,又站在路边跟对方谈了好一会儿价格,这才示意大家将行李搬上车。
顾锦恒皱了皱眉头,问:“以前你都是这么回去的?”
他觉得这种车不太安全,说好听了,叫小包车,说不好听了,这些就是黑车,若是碰上不心怀不轨的,指不定他就遇不见许饶了。
“从这儿到我家那边没直达的车了,我以前回家都是骑自行车或者走路回去,但是今天大家行李多,也不能让你们陪着我。”许饶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