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当然不想自己的身体,再跟之前刚来这个家的时候那样,好似个废物一样,吃喝拉撒全靠家里人帮着收拾。

    可他也不甘心,叶康宁都能够扛起这个家来了,而他还是跟个废物差不多。

    没有给这个家帮上太多的忙。

    叶虹雨看出陈默的自责和愧疚,她搬来小矮凳子在陈默的身边坐下,抓着他的手,耐心地开导着,“天生我才必有用,只是每个人的才能都是不一样的,否则怎么会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呢?如果每个人都有着同样的才能,又怎么会繁衍出三百六十行来?康宁是从小都是在山上长大的,自小跟着狼群到处在山林里穿梭,他的身子骨自然比普通人都来得康健,这是他的天赋,我们普通人不能够跟他比。而你呢,长得白白嫩嫩,又俊俊俏俏的,一看就是读书的料子。梁大哥也跟我说了,说你在写画上面很有天赋,只看你拿笔的姿势,就知道你是个读书的料子。既然如此,今后你跟着梁大哥好好学学,说不准我们村子里就能够出个秀才了。”

    “秀才?”听到这两个字,陈默的双眼微眯了下,面色也微微有些变化。

    自然从那个吃人的地方出来了,他就没有想过再回去。

    可如果真的按照雨儿说的,去考什么秀才,今后走上仕途这条道的话,难免就会遇上曾经的旧人。

    这些旧人,大部分对他是不怎么友善的。

    他的亲娘就死在了这些旧人的手里。

    曾经他也差点被害死,如条人人喊打的落水狗般,苟延残喘……

    一想到这些,陈默原本清澈的双眸变得乌云密布了起来,好似充满各种危险的幽潭,一眼望不到底,就是他脸上的神色也不再鲜嫩可口,而是如鬼魅精怪般,有股骇人的妖邪之气,笼罩在他的脸上,并且越聚越浓烈,完全改变了他原本的样貌。

    因为陈默是低垂着脑袋的,叶虹雨倒是没有看见他脸上的异样,重重地反握住陈默修长白净的手指,给他鼓励,说道:“是呀,秀才!看看大家伙儿对梁大哥这么的推崇就可以看得出来,对于读书人,他们都是很敬畏的。我也相信,以你的能力,保证能够做到的,我相信你!”

    陈默沉默了会儿,然后在心里长长地叹了口气。

    没有遇到雨儿之前,他对生死什么看得很淡,更何论这些身外名利了。

    在遇到雨儿之后,他的喜怒,他的一切都是属于雨儿的,既然雨儿希望他去考取秀才,那他就去。

    于是乎,陈默把脸上的异样都给收敛起来了,等自觉这样子抬头,不会让叶虹雨看出异样来了,这才目光清亮,又乖巧地看向了叶虹雨,讨好地说道:“好,只要是你希望的,我都按照你说得来办,并且会办得很好!”

    反正只是考个秀才而已。

    以他的资历,那是妥妥的。

    而秀才是不用面圣的,只在户籍所在地的县衙里考。

    如此,他的身份也就不会被曝光了,还能够凭借着自己的才学,跟在大牢里当狱卒的叶康宁一争高下。

    这么的一思索,陈默的浑身顿时燃烧起了熊熊的斗志来。

    不闹着再去外面干粗活帮忙了,而是去屋里找了梁栋,向他借了几本,当年梁栋考取秀才的时候,看过的书,然后拿着这些书本,坐在了灶台后面,一边看着火塘里的火,一边认真地研读了起来,很是下功夫的样子。

    姚氏笑眯眯的。

    脸上的笑容就跟外头的太阳差不多,别提有多么的灿烂了,都有点闪眼睛了。

    本来,经过这些天的相处,姚氏对陈默是越来越喜欢了,现在又见陈默这么有上进心,努力地要考取秀才,姚氏能不高兴吗?兴奋地等着,陈默将来出头人地了,然后风风光光地迎娶她家的闺女,让她的闺女也能够跟那些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那般,也能够凤冠霞帔。

    只不过,在姚氏各种幻想的时候,目光触及到外面忙碌的叶康宁,姚氏这心就开始有些纠结了。

    对于叶康宁,姚氏同样也是喜欢的。

    踏实、能干,身体也是棒棒的,现在又已经在衙门里当着差,在他们乡下,算是绝佳的女婿了。

    可一女到底不能够二嫁,姚氏就纠结了。

    一纠结起来,干活也就慢了,过了半刻钟左右,也没有把手中的粽子给包好,都快把粽子给捏碎了。

    “我的亲娘,你在想些什么呢?怎么想得这么的入神?”叶虹雨轻轻地推了下都快要入定的姚氏。

    姚氏刚要说话,在家里已经把杂七杂八的事情都给干好的程氏,带着她的三个儿媳妇们过来了,“在家里闲着也没事情干,我们过来给你们搭把手。”非常热情地自己去堂屋、院子里搬来小凳子、小椅子,围坐在了放有陈米、米糠的旁边,手脚麻利地帮着一块儿包了起来,“你们也真是的,这么的多活,也不来家里叫我们一声,我们现在可不仅仅是乡亲,还是干亲了!”

    叶虹雨给程氏她们倒水喝。

    程氏摆摆手阻止了,“不用了,我们都是自家人,不用这么的外道。”

    叶虹雨仍旧给倒了,笑着解释说道:“这是果子露,本来想等把家里的活给干完,送上门去,给族长爷爷和奶奶您,以及各位嫂嫂们尝尝的。既然你们来了,就先尝尝味道,如果觉得不错的话,就带点回去,这是我早上的时候,去周边采摘了野果,然后在锅里熬煮起来的,又不放了不少的砂糖,味道很是清甜。”

    程氏尝了一口,原本有些老花的双眼,顿时猛地睁开了些,连连夸赞说道:“还真的挺好喝的!”

    三个儿媳妇也跟着喝了几口,也都夸赞着,“难为虹雨妹子这么的手巧,小小的野果子都弄得这么的好吃。”

    叶虹雨抿嘴谦逊地说道:“哪里是我手巧的?只是家里的砂糖老是这么放着,不舍得吃,蚂蚁都爬进去不少了。想着,再这么的放着,估计迟早会被蚂蚁给搬光了,节省着给这些蚂蚁吃,还不如我们自己吃了,就把糖罐里的糖都给倒了进去,味道才好的。如果各位嫂嫂们,也像我这么的做,再酸涩的野果子,也会做得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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