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林奇遵循着昆丁老师的原话,偷偷躲在教会的柴房里。

    “九百九十七”

    咚

    “九百九十八”

    咚

    “九百九十九”

    咚

    他就像一台机器,重复施展着那记冲拳左右开弓,双拳齐上。

    “一千”

    内心的飞贼鄙夷地说着闲话:“别试了,小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只会像迷路的螳螂,让马车碾得粉身碎骨。”

    “那叫螳臂当车,是中国的成语。”

    林奇呼出一口浊气。抱拳于怀,凝神养气。这《六艺》书的第一拳,小架的拳樁在锻炼他的左右肢协调性。

    发力的方式不像是上辈子拳击的跟趾牵腰,而是一手出去,另一边必然要回摆。是很传统的古拳法。

    短短的一周,他看着双手手背上发白的嫩皮那是一层层血痂脱落后,从真皮层新生的肌肤。

    “没错”

    林奇握紧了拳头,光神的化身随喊随到就像是延展的肢体。

    “没错”

    嗡

    “大兔子”在他抬起臂膀,鼓起二头肌时,应他心中所召,来到了他身边,虚浮于身后,那是神灵的化身。柴房里,叫他捶打了千次的墙壁

    已经布满了绿油油的青苔!

    这才是让林奇坚信着,自己没有练岔的原因!

    “嘁”飞贼林奇不屑:“这种只能治愈人的拳头有什么用?”

    “毫无疑问,这是圣言术的效果!光是纯粹的光。和太阳一样,能让万物生长的能量。”林奇对此坚信不疑。

    虽然这些日子里,不止一次向老师请教过神击圣格的训练法,但昆丁只是笑笑,对着他皮开肉绽的拳头,骂上几句“愚笨”,扔下伤药,连圣痕都不打算用,也不想帮这傻学生治疗。

    轰

    能让人

    起死回生的拳头。

    却把柴房的墙给打塌了!

    林奇一拍脑门:“糟糕!”

    飞贼乐得自在:“别慌。”

    林奇:“什么别慌啊老师要我好好躲"

    没等他说完,砖墙滚落,烟尘散去。他看见

    飞贼狞笑道:“这可能需要一些额外的费用。”

    庭院里聚集着些兵士,并不是官方的士兵,没有米特兰蓝衫军的雄鹰徽印,而是一些散兵游勇,更像是雇佣军。

    而那些家伙身上脸上大多有疤,眼神空洞无物,就像是难得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在生死边际徘徊了太多次,拼劲全力苟活性命之后,好不容易有了休息的时间,自然是要好好放松紧张的大脑了。

    林奇就这么捶破了柴房的墙壁,以一个非常尴尬的姿势,身后隐约还浮现着那头兔子的虚影,额头冒汗莽撞地出现在这些佣兵面前。

    “啊哈哈哈哈哈哈"林奇笑出了声:“都是教会的客人呀!”

    寂静无声。

    有老汉抵着庭院的凉亭柱,闭目养神,也有糙汉子抱着刀,盘坐在磨盘上刚准备小憩片刻。

    飞贼:“这需要更多的费用,我不建议你去打扰一个正在修整的佣兵团,他们可能好几个月没碰过女人,说不定可以拿你将就一下。”

    你怎么不早说呢!林奇内心对着飞贼咬牙切齿。

    我以为你知道这点儿常识,至少能好好复习脑子里的回忆,没想到这几天练拳练得失了智,你无暇去顾忌这些旁捎末节了,小林。飞贼如此解答。

    林奇连忙爬了出来,生怕闹出点儿大动静,要是惊扰到这帮佣兵老爷睡午觉,那笑话就闹大了。

    他一点点收拾着残砖,试图将它们砌回柴房,身后却隐隐约约传来了话语声。

    “头儿提过这家伙吗?”

    “不知道”

    “他好像他的身后”

    “那是幽灵吗?”

    林奇身上的异像显然惊动了这群佣兵,不过从口风上能判断出来他们并不知道【光神化】,也不知道这种神术是什么。

    说来也奇怪,米特兰的光照派成员很少,虽然想要成为教士,其人灵体的资质很重要,但国土内的佣兵都没见过这种神术,未免也太孤陋寡闻了些。

    飞贼:“我在国都时见过一些光照派的教士,他们都被供起来给贵族服务。这个世界又不像小林你的故乡,没有什么电视、网络,普通人的通信手段就是纸张和文字,哪里有平民会知道他们的术法呢?包括这些山贼土匪转化来的佣兵,也不会知道一个神官究竟厉害在哪儿的。”

    原来如此

    林奇一边砌墙,一边回想着凯恩。

    这老流氓能用神术激发普通人的生命力,所以在民间传言,凯恩自己也是个年轻力壮,英俊潇洒的小伙子。难怪和传闻出入那么大。

    “喂贺莉去问问那小子。”

    佣兵队伍里召出了个小个子,那家伙看起来又黑又瘦,分不出男女。

    “团长大人要我问他啥?”

    声音很幼,身高不到林奇的肩膀,是个小孩子。

    “问问他,是不是魂医。”

    魂医比起教士、神父这种尊称,佣兵们更喜欢这个称呼,他们是游走在米特兰与列侬两国的“无界之师”,没有故乡的人,过着刀口舔血,脑袋别腰的生活。

    最大的快乐不是杀人,而是是活下去。

    最大的痛苦不是死去,而是失去同伴。

    团徽是一只信天翁,也叫白鸦。和文雀团一样,是典型拿钱办事的雇佣兵。

    团结一心,视战友为家人,不会允许任何人成为自己的师长与“天父”,因为他们已经有了各自值得信赖一生的尊师与再生父母所以佣兵会称林奇为魂医。

    说到这里,林奇看着那黑黑瘦瘦的小佣兵小跑过来,朝着自己鞠了一躬。还挺有礼貌的搞得他怪不好意思的。

    不过林奇这家伙有两点特别。

    除了特别穷以外。

    还有一点,就是特别不要脸。

    “啊哈哈哈哈”他恬不知耻地应了这一礼,是根植在飞贼心中的自大狂天性使然。

    可这副态度似乎激起了佣兵们的不满。

    “喂喂喂看看他。”

    “贺莉没那么好欺负?”

    “我想砸断他的鼻梁骨,让他明白什么是礼貌。”

    终于,林奇意识到了什么,眼看那小家伙朝自己使着颜色。他连忙还以鞠躬礼。

    气氛这才缓和下来

    “这是授首礼,小林,这些狂徒都喜欢这么干,在遇见同行同伴时,将脑袋低到能一刀砍下来的位置,以表信任。”飞贼指点着林奇。

    “你好,魂医。不对,我叫贺莉,是白鸦团的侦察员,在问别人姓名之前要自报家门,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小家伙问道。“最好连性别一块告诉我。不然我很难从你那细皮嫩肉的脸上看出来,你到底哪点像男人了。”

    说完,佣兵们传出阵阵哄笑!

    口哨声,鼓掌声!叫好声!

    “干得漂亮!贺莉!哈哈哈哈!”

    这群佣兵异常热情仿佛认识新朋友时就应该这么打招呼。

    林奇咬咬牙

    “林奇,男。”

    “那么林奇先生,你是魂医吗?”贺莉抬起头,撩开脑门前乱糟糟的头发,林奇这才发现,这小家伙是个女孩儿。

    尽管脸上泥巴很多,更像是为了保护自己,可以弄上去的。

    但从那精致的五官来看,确实是个女孩儿。

    “唔应该是。”

    佣兵团又是一阵哄笑。

    “我就知道!”

    “叫小贺莉出马果然能套出真话!”

    “管用啊!团长!”

    林奇还在纳闷,琢磨着这群家伙什么脾气时。

    突然,从团里站起来个魁梧的大汉,他扔下了披风,脱下简章。

    那头灿烂的金发衬出他如雄狮一般硬朗凶恶的脸。唇上有疤,棕眼,鼻梁很高,不像是列侬人,也不像米特兰人。

    那壮汉站起来时,所有的佣兵油子不约而同闭上了嘴

    “你好。林奇魂医。”

    林奇愣了那么一下

    “哦你好。”

    压力骤然变大仿佛一座山在移动,慢慢地走到了林奇面前。

    “我叫亚当斯,亚当斯维哈。”

    林奇又一次木讷地通报了姓名。

    亚当斯:“我想和你打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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