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翌日一早,诸军鱼贯离营。

    先是负责戒备的韩遂、常铁二位将军,各自领着轻骑一路疾驰,在距离定远府摸约三十里外,开始广撒斥候。

    然后是三路押运粮食辎重的运粮队。

    陈子昂、太史亨、萧如是三人分列左中右,各自领着兵马,赶着大车。

    一路车轮滚滚。

    一路烟尘滚滚。

    在抵达城外三十里处后,三人便依约定各自散开,各走一线。

    陈子昂这边,一百名死士早就换上了民夫、力士的服装混杂其中。

    在陈子昂身后,那百夫长换上了亲兵衣裳,扮作陈子昂的亲兵。

    陈子昂全身着甲,就连“疾风”都披着甲衣。

    这一身加起来,少说也有个四十来斤。

    这身甲胄的确看着威风凛凛,但是穿得久了,就觉得哪哪儿都哐当响,自己活像是闷在铁罐头里的糟肉一样。

    又走了摸约二三十里路,忽然大鹰指着东边大喊,“狼烟!东边方向起狼烟了!”

    众人齐齐朝东边望了过去。

    浓黑色的烟雾混杂着点点火光,冲天而起。

    “是韩将军和太史将军的方向。”那百夫长打马靠近陈子昂,低声说道,“太史将军与我们相隔不到五十里,若是骑兵全力冲锋,也就大半个时辰的功夫。”

    “吩咐下去,让弟兄们招子都放亮点儿,尤其刀枪随手,注意小心戒备!”

    陈子昂对大鹰吩咐道。

    “得令!”

    大鹰拍马,便往后一路奔驰一路大吼。

    摸约一顿饭的功夫,这才哑着嗓子回来复命了。

    陈子昂有些无语,“喝口水,别太紧张了。那些家伙离我们还远着呢。说不定早就被太史将军和韩将军二人练手打趴下了。”

    这种事……当然不可能。

    不过既然身为一军主将——虽然只是个运粮的橼曹——那就应该要保证好将士们的士气。

    现在,陈子昂能做到也是将希望寄托在了太史亨和韩遂二人身上。

    希望他们俩能更抗打一点儿吧。

    就这样,众人皆在焦虑和紧张之下急行军。

    除开粮草之外,一切不必要的辎重,都被尽量扔掉了。

    现在要保证的,就是能尽快行军,离那夜王疯狗一般的轻骑远些,再远些。

    远远地,陈子昂见到前面有一圈略显突兀的小树林。

    “大鹰,那是什么地方?”

    “那是酸枣林,向前再走一百五十里,就到了响水河沟,最后再经过一线天,就到前锋大营了。”那百夫长见大鹰说话有些吃力了,就给陈子昂解释道。

    “击鼓,停止前进。找几条细犬上来,朝里面探探。”

    大鹰毫不迟疑地敲响了犀牛大鼓,征夫、力士们竭力停下了大车。

    这时候,大鹰才悄悄问了声,“可是大人,我们不是要走越远越好么?”

    “那也得先有命在。”陈子昂眉头紧皱,“那片林子太诡异了,我们这么多人,鼓声大的动静,里面儿竟然连一只飞鸟都没惊起来。”

    那百夫长的神情也变得有些凝重了,”陈大人,可要我叫几个好手潜伏进去查查?”

    “先不要,能省条命算一条。要是真里面藏兵了,你去的人都得死里面,不划算。”

    那百夫长急了,“大人!我们死士营断无贪生怕死之徒。”

    “哎哟我去!我知道你们不怕死,可也给我省着点儿啊,万一待会儿里面的确是有人,出来跟我们对冲,你再让你的人上去,哪怕换一个呢,总比白给强吧?”

    归根结底,陈子昂脑子里还是商人思维,绝不愿意做亏本的买卖。

    节省下来的都是赚的。

    那百夫长听得一愣一愣的,虽然他有心反驳,但总感觉好像找不到反驳的点。

    “唉,结大车阵吧。”

    陈子昂眯着眼睛,忽然好似看到了树林里有一丝铁器的闪光。

    他赶忙单手虚握拳头,中间留出一个小孔,然后再度朝那小树林望了过去。

    “大人这是?”大鹰略有不解。

    “哦,没啥。这样看得更清楚些。嗯,大鹰啊,你去后面,把长弓手都叫过来,埋伏在我们身后。记住!要镇定,不能慌乱。”

    陈子昂现在敢肯定了,里面的确是藏了人的,而且数量还真不少。

    不多时,一百二十名长弓手就站到了陈子昂的身后。

    “这个举例,朝那小树林抛射,能打到吗?”

    “咱们现在是顺风,完全没问题的!”

    那伍长伸出舌头舔了舔拇指,放在空中感受了一下风向,然后给了陈子昂一个肯定的答复。

    “行!做好准备,听我口令。我说放,你们可就得用最快的速度抛射至少两轮啊。我不求精度,只要求你们能骑射两轮,”陈子昂扭头对大鹰和那死士营的百夫长吩咐道,“等他们完成两轮抛射之后,你们要组织人手,立刻结大车阵,摆好防御阵型。”

    “得令!”

    那大鹰和死士营的百夫长皆是虎躯一震,低声喝道。

    “很好!”

    陈子昂略有担心地看了一眼那小树林,“但愿这群傻子别提早发现了我的意图。”

    等到一切准备就绪,陈子昂深吸一口气,“所有人都有啊,弓箭手点火,放!”

    ……

    ……

    再说那埋伏在小树林里的夜王部队。

    这打头的是一个名叫阿拉罕的少数族裔,他原本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因为打不过夜王,只好归降了。

    从此,他的弯刀便效忠于夜王。

    这些年来,他的弯刀替夜王斩下了无数的头颅,巩固了夜王的政权稳定。

    此次受命进行敌后阻击,专门截杀运送粮草辎重的运粮队。

    这些天来,阿拉罕和他的手下杀得手软,吃得口滑。

    他们甚至用上好的大米来喂马!

    一想到别的兄弟部门都在可怜巴巴地啃树皮吃草根,但自己这边却是连马儿都是吃的上等精米。

    阿拉罕就感觉整颗心都飘乎乎的。

    这不,那运粮队又来了!

    他和他的部下们耐心地蹲在小树林里,等待着猎物的上钩。

    但是这次有些稍显不同的是,这群人为什么隔那么远就停止行军了?

    他的手下有些躁动不安了,有拿出弓箭想要射击的,有拔出弯刀想要冲锋的。

    阿拉罕一一制止了。

    单论弓箭,他们自制的兽骨木弓肯定是比不过朝廷制式的铁胎弓、神臂弩。

    再说弯刀,这也是土法制作的铁块,纯度相当低,随便挥砍几下就有断裂的风险。

    所以对他们而言,时机很重要。

    除非等到一击必杀的机会,否则阿拉罕是不会贸然进攻的。

    在他的部族里,懂得这个道理的人可不多。

    这就是为什么他阿拉罕可以吃香喝辣,其他人却只能忍饥挨饿的原因了。

    哼,智商压制。

    正当阿拉罕为自己的聪明而沾沾自喜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好像天空稍微变暗了一些。

    当他忍不住抬头的时候,看到了他这辈子最后一次看到的、也是最为绚烂的天空。

    白昼业火。

    无数流星拖拽着火焰的尾巴,朝着自己扑来。

    阿拉罕来没来得及说话,一枚火箭便正中眉心。

    更多的火箭,点燃了整片小树林。

    在临死前,阿拉罕的脑子里只剩下了最后一个念头——

    大米,是真的很好吃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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