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人部落山门前。
大量的狐人正在打扫战场。
这大概是狐人有史以来赢得最轻松的一场战役,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从头到尾都只是在观战,根本没有损失一兵一卒。
而四方旗的马贼,刨去死伤和跑没影的,最终吴涵也只找回来四百多人。
得知旗主都已经做了林云的小弟,这四百多人还有一小部分想要放弃马贼这份有前途的职业的,最终,只有不到三百人留了下来,和吴涵一起成为了林云的手下。
林云已经给这些人安排好了工作,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在林云选好的位置上建立一座城池。
这些人就是林云开局的农民单位,他们将会派去种地、挖矿、打鱼、采果子、还有盖房子。
这就是林云极力想要收服四方旗的最终目的。
与其全都弄死,不如收下为己所用。
这一战胜利之后,整个狐人部落也已经彻底臣服于林云的脚下了,从酷似杀生丸的族长洛天,到小狐女洛璃,没有一个人敢忘记林云化身应龙之后那震慑天地的威能。
这也是林云意料之中的事情,并没有感到多么惊喜。
弱肉强食,丛林法则而已。
安排完这些,林云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准备攻略世界之蛇所居住的那个秘境了。
毕竟那里面有那么多好吃的东西!还有那么多宝贝。
毕竟杀人夺宝是玄幻故事里必备情节,如果没有,总显得不那么爽。
据说秘境十分凶险,但是原本胆小的狐人,现在却没有一个表现出畏惧。
因为有林云在,他们都有了信心。
世界之蛇?
玩蛋去吧!
他们坚信,只要有林云的庇护,他们就没有无法战胜的敌人。
不过在那之前,他们还是要做好万全的准备才行。
几天的功夫,林云吩咐的新城寨便建立的初见规模了,为了加快进度,林云又派了二百多精装狐人过去。
另外一边,狐女洛璃被任命为医疗小队队长,带着几十名狐女每天进行医疗知识的培训。
一时间,原本冷冷清清的狐人部落竟越发热闹起来,村子里整天都是往来穿梭,一派忙忙碌碌的景象。
云瑶和刘维洲的伤势在林云的治疗下也渐渐好转了起来,云瑶的筋骨虽然受损,但好在医治的及时,再加上林云的丹药有奇效,现在已经可以拄着拐到处溜达了。
刘维洲只是单纯的失血过多,保住性命之后,林云每天都给他炖一只老母鸡,再加上土鸡蛋、大红枣的不限量供应,也是很快就脱离了虚弱状态。
两人都感念林云的救命之恩,关系也比以前缓和了很多,只不过有关于那柄无名小剑,林云一直没提,云瑶也不好意思张口,就这么黑不提白不提地放着。
通过了解,林云这才知道,原来刘维洲的老爹也不是一般人,也是广成仙派的五大宗主之一,只不过刘维洲家的山头没有云瑶家的大,所以才不得不放下身段巴结人家。
我就说嘛,这两只菜鸡也敢出来混社会,这样强力的武器,还不早就被人抢了!
林云不仅感慨,不管什么时代,拼爹都是无疑是一种社会现象啊。
就拿云瑶这个小丫头片子来说,今年才十七岁,放在普通人家,肯定早就嫁人生孩子去了,哪有闲工夫和刘维洲出来闯荡江湖。
而且各种从之前的战斗中林云也看得出来,刘维洲之所以能够成为这次的护花使者,并不是完全依靠裙带关系,战斗力方面也是可圈可点的。
林云和洛维交过手,知道洛维的实力,相比之下,两方面都是全力一击,洛维死了,刘维洲却保住了小命,可见刘维洲最终还是技高一筹的。
之后,林云还不止一次看到过云瑶和刘维洲偷偷的服用过某种丹药,不出意外的话,这也是两人保命道具中的一种。
不仅有无名小剑这种杀器,还随身携带珍贵的丹药,怪不得小死丫头之前那么嚣张跋扈。
叹了口气,林云再看自己。
前世今生,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哪样不是靠自己一拳一拳拼回来的?
就算拼了命的努力,也不过就是勉强做个普通人而已。
穿越之后,自己每提升一步不是靠着不遗余力地吞噬换来的?
相比之下,自己真的是太难了!
直到有一天,云瑶和刘维洲终于提出来要走了,无名小剑的归属问题也终于被放到了桌面上……
林云是这样作答的——
“云瑶小姐姐,咱们讲道理,虽然之前你用飞剑追杀过我,但是你放心,哥们不记仇,不会死咬住这一点就贪了你的宝剑。”
“但是呢,咱们再论一论救命之恩这回事。”
“你也是江湖儿女,肯定也听说过,被人救了命的女孩子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说出这样的台词。”
“大恩大德,小女子无以回报,唯有以身相许,巴拉巴拉……”
“当然啦,我知道你是个懂得感恩的人,我的所作所为,你也会感激涕零,甚至想要以身相许。”
“但是,你放心,哥们也不是个贪图女色的人。”
“这把小宝剑,虽然不能和云瑶姑娘你的终身幸福想必,但是,我作为一个坚信吃亏是福的人,我认了!”
“感谢的话也不必多说了,都在心里。”
最后,林云还不忘补充了一句——“谁让我是个一贯做好事不留名的……额……江湖豪杰呢,哈哈哈!”
原本,林云是想说前世妇孺皆知的那个人的,但是想了想,就算说了,这两个菜鸡也不认识,干脆就改成他们容易接受的词汇好了。
说完之后,林云脸上挂着微笑,看着二脸懵逼的云瑶和刘维洲。
良久,两人对视一眼,用眼神交流着彼此内心的感受。
云瑶:为什么我明知道他在胡说八道,却觉得好有道理?
刘维洲:是啊,这也正是我想说的话……
云瑶:你也觉得无名小剑给他才是正确的选择对吗?
刘维洲恨不得举三只手赞成。
云瑶:可是……我爹那……
刘维洲:谁不服就让谁来要!
大量的狐人正在打扫战场。
这大概是狐人有史以来赢得最轻松的一场战役,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从头到尾都只是在观战,根本没有损失一兵一卒。
而四方旗的马贼,刨去死伤和跑没影的,最终吴涵也只找回来四百多人。
得知旗主都已经做了林云的小弟,这四百多人还有一小部分想要放弃马贼这份有前途的职业的,最终,只有不到三百人留了下来,和吴涵一起成为了林云的手下。
林云已经给这些人安排好了工作,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在林云选好的位置上建立一座城池。
这些人就是林云开局的农民单位,他们将会派去种地、挖矿、打鱼、采果子、还有盖房子。
这就是林云极力想要收服四方旗的最终目的。
与其全都弄死,不如收下为己所用。
这一战胜利之后,整个狐人部落也已经彻底臣服于林云的脚下了,从酷似杀生丸的族长洛天,到小狐女洛璃,没有一个人敢忘记林云化身应龙之后那震慑天地的威能。
这也是林云意料之中的事情,并没有感到多么惊喜。
弱肉强食,丛林法则而已。
安排完这些,林云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准备攻略世界之蛇所居住的那个秘境了。
毕竟那里面有那么多好吃的东西!还有那么多宝贝。
毕竟杀人夺宝是玄幻故事里必备情节,如果没有,总显得不那么爽。
据说秘境十分凶险,但是原本胆小的狐人,现在却没有一个表现出畏惧。
因为有林云在,他们都有了信心。
世界之蛇?
玩蛋去吧!
他们坚信,只要有林云的庇护,他们就没有无法战胜的敌人。
不过在那之前,他们还是要做好万全的准备才行。
几天的功夫,林云吩咐的新城寨便建立的初见规模了,为了加快进度,林云又派了二百多精装狐人过去。
另外一边,狐女洛璃被任命为医疗小队队长,带着几十名狐女每天进行医疗知识的培训。
一时间,原本冷冷清清的狐人部落竟越发热闹起来,村子里整天都是往来穿梭,一派忙忙碌碌的景象。
云瑶和刘维洲的伤势在林云的治疗下也渐渐好转了起来,云瑶的筋骨虽然受损,但好在医治的及时,再加上林云的丹药有奇效,现在已经可以拄着拐到处溜达了。
刘维洲只是单纯的失血过多,保住性命之后,林云每天都给他炖一只老母鸡,再加上土鸡蛋、大红枣的不限量供应,也是很快就脱离了虚弱状态。
两人都感念林云的救命之恩,关系也比以前缓和了很多,只不过有关于那柄无名小剑,林云一直没提,云瑶也不好意思张口,就这么黑不提白不提地放着。
通过了解,林云这才知道,原来刘维洲的老爹也不是一般人,也是广成仙派的五大宗主之一,只不过刘维洲家的山头没有云瑶家的大,所以才不得不放下身段巴结人家。
我就说嘛,这两只菜鸡也敢出来混社会,这样强力的武器,还不早就被人抢了!
林云不仅感慨,不管什么时代,拼爹都是无疑是一种社会现象啊。
就拿云瑶这个小丫头片子来说,今年才十七岁,放在普通人家,肯定早就嫁人生孩子去了,哪有闲工夫和刘维洲出来闯荡江湖。
而且各种从之前的战斗中林云也看得出来,刘维洲之所以能够成为这次的护花使者,并不是完全依靠裙带关系,战斗力方面也是可圈可点的。
林云和洛维交过手,知道洛维的实力,相比之下,两方面都是全力一击,洛维死了,刘维洲却保住了小命,可见刘维洲最终还是技高一筹的。
之后,林云还不止一次看到过云瑶和刘维洲偷偷的服用过某种丹药,不出意外的话,这也是两人保命道具中的一种。
不仅有无名小剑这种杀器,还随身携带珍贵的丹药,怪不得小死丫头之前那么嚣张跋扈。
叹了口气,林云再看自己。
前世今生,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哪样不是靠自己一拳一拳拼回来的?
就算拼了命的努力,也不过就是勉强做个普通人而已。
穿越之后,自己每提升一步不是靠着不遗余力地吞噬换来的?
相比之下,自己真的是太难了!
直到有一天,云瑶和刘维洲终于提出来要走了,无名小剑的归属问题也终于被放到了桌面上……
林云是这样作答的——
“云瑶小姐姐,咱们讲道理,虽然之前你用飞剑追杀过我,但是你放心,哥们不记仇,不会死咬住这一点就贪了你的宝剑。”
“但是呢,咱们再论一论救命之恩这回事。”
“你也是江湖儿女,肯定也听说过,被人救了命的女孩子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说出这样的台词。”
“大恩大德,小女子无以回报,唯有以身相许,巴拉巴拉……”
“当然啦,我知道你是个懂得感恩的人,我的所作所为,你也会感激涕零,甚至想要以身相许。”
“但是,你放心,哥们也不是个贪图女色的人。”
“这把小宝剑,虽然不能和云瑶姑娘你的终身幸福想必,但是,我作为一个坚信吃亏是福的人,我认了!”
“感谢的话也不必多说了,都在心里。”
最后,林云还不忘补充了一句——“谁让我是个一贯做好事不留名的……额……江湖豪杰呢,哈哈哈!”
原本,林云是想说前世妇孺皆知的那个人的,但是想了想,就算说了,这两个菜鸡也不认识,干脆就改成他们容易接受的词汇好了。
说完之后,林云脸上挂着微笑,看着二脸懵逼的云瑶和刘维洲。
良久,两人对视一眼,用眼神交流着彼此内心的感受。
云瑶:为什么我明知道他在胡说八道,却觉得好有道理?
刘维洲:是啊,这也正是我想说的话……
云瑶:你也觉得无名小剑给他才是正确的选择对吗?
刘维洲恨不得举三只手赞成。
云瑶:可是……我爹那……
刘维洲:谁不服就让谁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