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富贵请来木匠,按照门洞的大小,做了两扇木门。

    在木门上刷上红漆,又用金色的漆,在木门上方写下4个大字:老吴烧鸡。

    下方两行字,各有4字。

    劝君上当,上当一回。

    这是他的烧鸡店,也是他在这个年代的第一个小项目。

    吃中午饭的时候。

    王建红着急忙慌,狼吞虎咽,三两口就吃完了。

    她还一个劲催吴富贵,“富贵哥,你快点吃,我等不及了。”

    王拥军嗔怪地瞪她,“你这孩子,没一点定力,不就是去趟县城吗,瞧把你慌成啥样了。”

    王建红说,“我从小到大,只去过县城两次,从没逛过县城,县城长啥样子,我还不知道呢。”

    吴富贵说道,“建红,你要做好心里准备呀,我把你带到县城,就不打算让你回来,以后你在县城住着吧。”

    王建红高兴地说道,“真的吗?以后我在县城住?”

    吴富贵说,“当然是真的,我把烧鸡店交给你来管,从今以后,你就是烧鸡店的掌柜。”

    王建红开心地抱住吴富贵,“富贵哥,我好喜欢你,你太棒了。”

    王拥军不满地拍她,“快放开你富贵哥,你都是十五六的姑娘了,也不知羞。”

    王建红依然紧抱着吴富贵,“我要做富贵哥的老婆,我抱他怎么了?”

    王拥军训道,“你再乱说,我把你的嘴缝上。”

    吃过午饭。

    吴富贵骑着自行车。

    王拥军坐在后座。

    王建红坐在前面的横梁。

    吴富贵把县城的烧鸡店装修好了,想带她们母女去县城看看。

    他们的交通工具,只有一辆自行车。

    只能凑合一下,三人同乘一辆自行车。

    就有这样的姿势,吴富贵骑车,怀里坐着王建红,后面坐着王拥军。

    幸好这年代没有超载一说,没人找他们麻烦。

    只是吴富贵骑车比较累。

    王建红身材高挑,坐在横梁上,挡住他的视线。

    他歪着头看路。

    王拥军察觉到这个情况,让王建红向一旁侧头。

    于是,王建红摆出歪脖的姿势。

    吴富贵带她们母女,进入装修一新的房子里。

    临街的位置,有烧鸡店。

    烧鸡店装饰简洁大气,从外形看,比其他店铺高好几个档次。

    路旁其他的店铺,都是小门小户,店内光线昏暗,还摆满了商品。

    为了多摆商品,其他店主的想法是,把店铺堆成杂货铺。

    不求美观,不求高端大气上档次。

    吴富贵的店铺,与其他店铺形成鲜明对比。

    王拥军眼里是赞许的表情,看向吴富贵的眼神,带着柔情。

    穿过烧鸡店,就进入里面的院子。

    院子是四合院样式,但是,没有大门。

    在它南面的堂屋上,开出一个小门,穿过这个门,进入前面的院子。

    前面的院子,依然没有院门,而是在南面的堂屋上,又开出一个小门。

    最前面的院子,有正门,正门是枣木色的木门,门栓是两个金色的狮子头,威武霸气。

    整个房子的造型是,一进三的院落,分为前中后院。

    每个院子都收拾的干干净净,窗明几净。

    王拥军和王建红母女,惊呆了,就像走进大观园的刘姥姥,左看右看。

    无论看哪里,都觉得新鲜。

    王建红握着吴富贵的一只手,掐了一次,又掐一次,再掐一次。

    吴富贵摸摸她的头,“建红,你干嘛掐我?”

    王建红说,“我怀疑这是个梦,我要确定是真是假。”

    吴富贵说,“那你掐自己,别掐我。”

    王建红道,“掐自己多疼啊。”

    吴富贵轻拍她的头,“你也知道疼啊,别掐我了,这是真的。”

    王建红神情恍惚,喃喃道,“我从来没想过,我能住上这么宽敞的大房子,太敞亮,太漂亮,我太喜欢了。”

    吴富贵含笑点头,“喜欢就好,从今日起,你就住在这儿吧,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王建红兴奋地搓手,“好的,富贵哥,我不走了,天天住在这里。”

    王拥军却露出愁容,“不行,你不能在这儿住。”

    “为什么?”王建红不满地问。

    吴富贵不解道,“姐,就让建红在这住吧,咱们关系这么好,我的房子就是你们的房子。”

    王拥军说,“我主要担心她的安全。”

    “这么空旷的房子,她一个小姑娘住在这里,万一坏人夜里翻墙入院,欺负她,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多危险。”

    作为母亲,她首先考虑的,是王建红的安全问题。

    独自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确实挺危险的。

    王建红表情一暗,随之挤出笑容,“没事的,我不怕,如果有坏人进来,我就和他拼命。”

    王拥军道,“你这孩子,别逞强,坏人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吴富贵挠挠头,“这确实是个问题,这样吧,我买两条狗,看家护院,保护建红。”

    王建红狂点头,“好好,就这么干,富贵哥,你现在就去买狗。”

    她等不及了,想马上住进这里。

    这里的房子,比她们母女住的三间小瓦房,宽敞多了,舒服多了。

    吴富贵看着她灿烂的笑容,期待的眼神,不忍心拒绝。

    他骑着自行车,去县城的东南方向。

    他天天来县城卖烧鸡,久而久之,对县城挺熟悉的。

    在县城东南方向,有一大片树林。

    那里不是年轻恋人约会的地方,而是牲口市场。

    十里八乡村民养得牛羊驴猪,鸡鸭大鹅,兔子狗子等,都在这里交易。

    吴富贵穿越之前,养了一只藏獒,对狗子还算了解。

    把牲口市场的狗子,大概看了一遍。

    他选了两只狗子,一只黑毛成年狗子,高度达到他的膝盖处,另一只是黄毛的小狗狗,刚满月,是小奶狗。

    两只狗子都是中华田园犬,也就是农家犬。

    在这年头,国外的狗子还没进入国内呢。

    市场上出售的狗子,都是本地的小土狗。

    吴富贵之所以买一大一小两只狗子,是因为烧鸡店需要一个即战力,所以买一只成年狗子。

    但是呢,吴富贵又不喜欢别人养大的成年狗子,他喜欢亲自养狗,体验养成的乐趣。

    所有呢,又买了一只刚满月的小狗。

    小土狗很好哄,吴富贵摸摸它的毛发,逗了一会儿,它就黏上吴富贵。

    那只成年的黑狗却用戒备的眼神看他,冲着他狂吠不已。

    狗子最大的特点是忠诚,谁把它养大,就对谁特别忠诚。

    吴富贵刚买到它,与它没建立感情。

    在它眼里,吴富贵就是个陌生人。

    这也正是吴富贵不喜欢买成年狗的愿意,不好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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