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吧,你想要程诺做什么?”

    “先吃。”

    孟菲斯也不回答,只是吩咐手下给叶歌端来了一盘烤肉。

    “系统,分析成分。”

    “脂肪47%,蛋白质42%……”

    “肌肉纹理分析中……”

    “此肉为和牛可能:99%,黑猪可能<1%”

    “可不可能是人肉?”

    “人肉可能,<0.001%”

    “嗯。”

    叶歌点点头,也不再犹豫,伸手便将肉片夹起来,塞进了嘴里。

    “好吃吗,这是街头老鸨的屁股,她最近有点儿飘了,不想交保护费。”

    “哦……”叶歌点点头,阴阳怪气地回应道,“那街头的窑子挺别致啊,弄头牛当老鸨。”

    “牛?”

    “牛肉人肉,我还分不出来吗?”

    叶歌轻蔑的一笑,伸手从孟菲斯的旁边拿了一瓣蒜。

    “呵,胆大,心细,见识还广。”

    孟菲斯丢掉手里的肉串,举着两只油腻腻的手鼓起掌来。

    “难怪程诺对我说,你值得信赖呢!”

    “肉吃过了,该谈正事了?”

    “别急别急,和我谈事儿的都是朋友——”

    “你和我还不够熟悉,还谈不着。”

    “那怎样……”

    “才算熟悉?”

    “你帮我杀个人吧。”孟菲斯语气平淡,依旧没把杀人这种事情放在眼里。

    “我要是不杀呢?”

    “那你就是没把我当朋友,咱俩没得谈咯。”

    “我帮你杀个人,你岂不是要欠我个人情了,这个人情,你打算什么时候还?”

    “呵……”

    孟菲斯嘴咕哝着,吐出一块肉渣。

    “你现在还不是我朋友,为我杀人,怎么算是人情呢。”

    “程诺也为你杀过人?”

    “那倒没有,我俩是不打不相识。”

    “那咱俩……”叶歌突然咧嘴一笑,“也可以!”

    说罢,叶歌从腰间摸出了匕首。

    “来之前,程诺没有和你说过我的实力?”孟菲斯似笑非笑地看着叶歌,“你确定,要在这儿动手?”

    “你在这间屋里一共安排了六个保镖。”

    “两个就站在你身后,他俩是身手最差的两个。”

    “屏风后,有一个人拿着枪。”

    “花瓶后,有一个人拿的是……刺刃。”

    “天花板上,藏着一个拿匕首的,哦,还有一个赤手空拳,大概是能力者吧。”

    “我不确定我以一敌六可以赢,但是,三步之内,我能在他们的攻击落到我身上之前,切开你的喉管。”

    “别忘了,我可是……”

    “能杀死波鲁的人。”

    叶歌说着,身上的杀气越来越重。

    孟菲斯听到这句话,冷汗顺着后脑勺淌了下去。

    这间房里,保镖的安排是每天更换的,不存在被人提前泄露的情况。

    也就是说,叶歌能知道自己保镖的位置,只能是因为,他惊人的战斗天赋和经验。

    而当孟菲斯听到叶歌说,自己杀死了波鲁时,他先前的嚣张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虽然,孟菲斯没有百分之百相信眼前这个少年可以杀死刺蛇的北方boss。

    但是,看叶歌的表现,自己不由得信了七八分。

    “都什么年代了,还打打杀杀!”

    孟菲斯干笑着,抓起肉串开始吃。

    对他来说,这已经是他唯一可以消除紧张的办法了。

    “对啊,什么年代了,还打打杀杀。”

    叶歌跟着大笑,又把匕首放回了腰间。

    其实,刚才对于孟菲斯保镖位置的判断,并不是来自于系统。

    系统只能协助他感受到杀意的位置和强度,并不能判断得那么详细。

    真正能提供如此详实信息的,是他手中的这把参孙之刃。

    当他摸到武器的一瞬间,一阵奇怪的律动突然进入了他的意识。

    “我要灵魂……”

    参孙之刃喃喃着,把屋子里所有的人都标记了出来。

    也是在这时候,叶歌发现有四个一直没注意到的人,居然也藏在这间屋子里。

    于是,才有了叶歌杀意全开,无限装逼的那一幕。

    “我这人吧,还有个毛病,好交朋友,尤其是……”

    “有本事的朋友。”

    “比如你。”

    “孟老板现在是把我当朋友了?”

    叶歌坐正身体,淡淡地问道。

    “朋友,好朋友!”

    说罢,孟菲斯哈哈大笑起来,仿佛刚才的冲突并不存在。

    “那咱们,谈谈关于程诺那个人情的事儿吧?”

    “好,不耽误叶老弟的时间!”

    一番交锋后,叶歌终于变成了孟菲斯口中的“叶老弟”。

    “其实我想让程老弟帮我干的,是件小事儿。”

    “杀个人。”

    “又特喵的杀人?孟老板你是没别的事儿干了么?”

    “我说叶老弟,你有所不知啊。”

    “刚才想让你杀的,不过是个小虾米,可这个不一样……”

    “他可是号称赌王的韩黎昌。”

    “赌王?那不是周润发嘛?”

    “你说的电影啊,啊我看过,当当当,当当当那个呗!”

    “害,那说到底,不过是个有点儿本事的赌徒,算得上什么赌王。”

    “那个黎叔啊,开了最少一百家赌场,资产不计其数,那才是真正的赌界大王!”

    “可惜,他现在知道我想杀他,跑到米国去了。”

    “啥玩意儿,这买卖还得跑国外干去?”

    “害,现在不是提倡什么全球化嘛,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大屯子,哪个国家不一样。”

    “那你……跟这个黎叔,有啥解不开的仇啊,非得动手杀了他?”

    “还能有啥,不给我面子呗。南方人,在自己老家那嘎达横惯了。”

    “嘶……”

    “叶老弟你告诉程诺,这事儿啊,不着急,尽快办了就行。”

    “哦……”

    叶歌点点头,离开了酒吧。

    “这事儿,到底是我去呢,还是程诺去呢……”

    叶歌拿着孟菲斯给他的黎叔的资料,慢慢地走回了学校。

    这时是晚上九点,正是所有的男生宿舍都在打游戏的时候。

    叶歌他们宿舍因为只有他和高大伟俩人住的缘故,平时并不热闹。

    这时高大伟无聊,正搬着电脑去其他的宿舍跟人开黑。

    叶歌倒是无所谓,他折腾了那么多天,洗了个澡,便早早地躺在了床上睡觉。

    “这要是去米国……最少得一周吧……”

    “这他妈可咋请假啊……”

    在床上翻来覆去,叶歌终于还是决定想想办法,自己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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