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恶魔!”

    车轮帮的混混们见到这个情景,吓得扭头就跑。

    “你们跑什么!”

    叶歌叹了口气,快步追上了一个叫的最凶的混混,伸手给了他两个耳光。

    “带我去见你们老大。”

    “他不会见你的……”

    “啪!”

    又一个耳光扇过去,混混的后槽牙都被打掉了两颗。

    “你再跟我磨叽,你信不信我一顿**兜子抽死你!”

    委屈巴巴的小混混不敢再惹叶歌生气,一边小声抱怨,一边带他来到了一处民宅前。

    民宅前,两个绑着头巾,身上纹满纹身的墨国人,正守在门口。

    他们见到混混带着叶歌一起过来,手摸到枪上开口问道:

    “多明戈,你带谁回来了?”

    “恶魔……”

    多明戈捂着脸,开口说道。

    “是他??”

    在多明戈之前,早有腿脚快的混混跑回来向众人讲了这个枪打不死的恶魔的故事。

    所以二人一听到多明戈说出这个词,立马紧张了起来。

    “你带他回来干嘛!”

    “他……他说要见老大……”

    “那……你们等等!”

    守门的混混不敢怠慢,连跑带爬地进了民宅。

    不久,混混垂头丧气地走了出来,脸上多了个鲜红的巴掌印。

    “进来吧,老大等着你呢。”

    车轮帮的老大也是墨国人,他身材健硕,相貌就是典型的墨国人。

    他此时只披着一件外套,一脸的困意。

    “大晚上打扰我……”

    “你就是车轮帮的老大?”

    叶歌没留给他太多抱怨的时间,开口问道。

    “功夫小子,你是谁?”

    “我是你爹!”

    “小子你嘴放干净点儿!”

    老大身后的几个混混齐刷刷地举起枪,对准了叶歌。

    “老大……他就是那个打不死的恶魔……”

    这时,多明戈悄悄跑到老大身边,低声说道。

    “打不死?”

    老大嗤笑一声。

    “我还没见过谁打不死,开枪!”

    “砰!”

    “砰!”

    几人不停地冲着叶歌开枪,一时间屋中木屑乱飞,羽毛枕头被击破,洁白的鹅毛飘得满屋都是。

    “人呢?”

    枪声渐歇,叶歌已从原地消失不见。

    “我在这儿。”

    伴随着叶歌的回应,参孙之刃的刀尖已经刺破了老大的脖子。

    参孙之刃感受到了杀戮,兴奋地嗡嗡响。

    “你……你把刀挪开,或许我们可以好好谈谈。”

    “谈……可以谈……”

    说着,叶歌手起刀落,将老大身边最近的一个混混手中的霰弹枪枪管削断了。

    “可是这些碍事的人,是不是该清出去?”

    老大粗略思考,觉得这些保镖留在这里也没什么用。

    于是他挥了挥手,将所有混混驱逐了出去。

    现在,整间屋子里只剩叶歌和老大两人了。

    “你想谈什么?”

    “先说说你叫什么。”

    “我叫冈萨雷斯。”

    “那你不介意我叫你阿萨吧?”

    “不……不介意。”

    “好。阿萨,我今天来找你,并不是找你麻烦的。”

    “嗯……嗯……”

    冈萨雷斯点头如捣蒜,满心想的都是对方不要伤害自己。

    “阿萨,你们车轮帮势力还挺大,有多少人?”

    “大……大概三四十人……”

    “哦……真气派。对了,我也想搞个帮派,但是我没有小弟……”

    “阿萨,你愿不愿意当我的小弟?”

    冈萨雷斯懵了。

    敢情这个华夏小子招安来了?

    “你先别急着拒绝,好好考虑考虑。”

    叶歌打断了正欲开口的冈萨雷斯。

    然后,一屁股坐在客厅里的大沙发上,等了起来。

    “你慢慢想,我不着急。”

    “不过如果你告诉我你不愿意……”

    “那你可要补偿我浪费在你这儿的时间。”

    “你想要什么补偿?”

    冈萨雷斯已经认栽了,他现在愿意拿钱打发这个小杀神离开。

    “你听没听说过一句话,时间就是生命。”

    叶歌笑着,好像在聊无聊的家常。

    “你浪费了我的时间,我自然是要……”

    “取走你的生命。”

    终于,在叶歌惨无人道的压迫下,冈萨雷斯愿意举全帮之力,投入到叶歌的麾下。

    “不要觉得不情愿,等我过两天走了,这天下还是你的。”

    叶歌说得倒也不是假话。

    他知道这些墨国人的忠诚度,和华夏人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当然,他也不需要这些人的效忠。

    只是工具罢了。

    “阿萨,你现在就去告诉你的手下,他们的新老大,是我。”

    冈萨雷斯哆哆嗦嗦地去打电话,叶歌则继续坐在沙发上发呆。

    这只是他刺杀黎叔的第一步。

    接下来的三天,叶歌用几乎一模一样的手法,拿下了落山矶最大的墨国人社区里,所有的帮派。

    这群墨国人做梦都没想到,几十年都没人能完成的帮派统一大计,最后居然完成在了一个,看起来只有不到二十岁的黄种人手里。

    这天,叶歌在随着学校代表队参加完第一场临床技能大赛后,便请了个假,来到了墨国人的社区。

    今天,是他麾下所有的墨国人帮派首领第一次集会。

    “嗯,十一个人,都来了。”

    叶歌坐在一张椅子上,大马金刀,如同山寨里的强盗头子。

    十一个黑帮首领坐在他对面,神态各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今天是咱第一次开会,以后,还会经常开始,大家理解。”

    “我今天招你们过来呢,也没啥大事儿,主要就是想扩展一下咱帮内的业务。”

    “我这两天研究了一下,为什么咱们不能跟那些黑人帮派一样,戴大金链子,穿AJ,逛夜店。”

    “而是要窝在这肮脏的社区里,天天喝牛奶,吃玉米饼卷蘑菇?”

    “你们甘心么?”

    叶歌一拉一踩,发言蛊惑性拉满。

    黑帮老大们顿时变了脸,开始思考起来。

    “你们就是没碰这个!”

    说着,叶歌从背包里逃出一整袋可卡因。

    这是他当时从赵志诚的手下手里抢来的的。

    后来杀死赵志诚后,叶歌不愿意看到这些毒品流落出去,于是自己收了起来。

    没想到在这儿用上了。

    “老大……”

    这时,一个秃头开口了。

    “毒,咱们可不能碰。”

    “嗯?你咋的,你还是个禁毒小英雄?”

    “不……不是,是黑手党……”

    “落山矶的毒品生意都掌握在黑手党手里,咱们要是和他争……”

    “当然要和他争!”

    叶歌把手里的毒品高高举过头顶。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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