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怀疑这支部队的精锐,只是很多人好奇,杨浩是捡了一座金山,还是家里钱多的花不完,竟然舍得花费如此巨大的财力,打造一支府兵?

    不说购置战马的耗费,光是这一身盔甲,就足以让一个百年望族破产。

    “竟然每一个士兵,都穿戴整套乌鎚铠!”

    乌鎚也称暗光铠,是仅次于明光铠的制式铠甲,仅仅比明光铠少了一道抛光的工序。

    而明光铠是什么?

    这是大唐十三铠的巅峰之作,是大唐防护等级最高的铠甲。

    先不说耗费的精铁成本有多高,光是耗费的人工,就足以让人咋舌。

    打造一套明光铠,首先要将铁制成甲片,之后还要打孔、粗磨、穿孔、错穴、并裁札、错稜、精磨等等。

    每一套甲片共需1590片鱼鳞铁片,和644片长条甲编缀而成。

    制造一副铁甲,需要十个熟练工人,至少耗时数月才能完成。

    杨浩所属府兵所穿戴的铠甲,就算比明光铠少了一道抛光的工序,但成本也不会低多少,甚至可以忽略不计。

    因此,众人心下疑惑不解,这杨浩得多有钱,舍得往府兵身上花这么多钱?

    难道说,他家的钱比朝廷都多?

    另外,从法理上说府兵可不是部曲,不是将领的私人财产,是属于大唐,属于朝廷的军队!

    他一个小小的折冲都尉,干嘛花费这么多钱,替朝廷装备府兵?

    长孙无忌再次与高士廉相视一眼,两人的眼底都是浓浓的震惊。

    尽管两人已经下定决心要除掉杨浩,但杨浩展露的实力,还是震撼了两人。

    这样一支精锐部队,如果能归到李治名下,那李治的太子之位就算坐稳了!

    李世民立于城头,看着杨浩所率领的三原府府兵,胸中豪情万丈,似乎又回到当年那金戈铁马战场。

    就在他幻想着率领这样的部队,在草原上纵横驰骋,追亡逐北之际,突然听到长孙无忌的进言。

    “陛下,这支部队堪称精锐中的精锐,只是不知道这忠心……”

    长孙无忌说到此处顿时停住,故意留了一个悬念。

    其他大臣闻言俱都是一愣,随后全都紧张起来。

    如果一支部队没有忠心,那么在精锐也没用,反而越精锐就会越危险。

    联系到这支部队的出身,诸位大臣霎时冒出一身冷汗。

    这可是一支府兵,一支不需要国家发放兵饷,不需要国家装备武器的府兵。

    可以说,国家对他们并没有足够的恩赐,那么自然不能要求他们有足够的忠诚。

    “陛下,三原府府兵确实精锐,臣建议将其编入飞骑营,成为陛下亲兵!”

    高士廉也朗声上奏,其他大臣闻言神色各异,然而本着为大唐,为朝廷着想的基本原则,一个个也跟着附议。

    “臣等赞同!”

    “臣等附议!”

    一时间城门之上的满朝文武,无不建议将三原府府兵收归国有,使之成为李世民的亲兵。

    哪怕是对杨浩非常欣赏的李靖,也觉得这样的精锐不适合留在一个臣子手上,理应交给陛下亲自掌管。

    就算是柴绍为首的皇亲国戚,哪怕心里已经怀疑杨浩是李世民的私生子,也纷纷附和,建议李世民将军队收归朝廷。

    只有一个人没有附议,那就是头发上还沾这稻草碎屑的程咬金。

    他很想站出来为自家徒弟鸣不平,但满朝汹汹,又是对皇帝陛下非常利好之事,他哪敢站出来唱反调。

    因此,只能站在一旁生闷气,腮帮子都气鼓鼓的。

    程咬金正翻着白眼看天的时候,突然看到尉迟大傻红着眼睛,也没跟那些大臣起哄,顿时好奇心爆棚。

    “喂,尉迟,你咋不去凑热闹?”

    尉迟敬德当着鲜红的两只眼睛,狠狠的瞪了程咬金一眼。

    “切,你是当我傻,还是当我瞎了?”

    “但凡长个眼睛,就能看出陛下和那小子的关系!”

    “这种事情,傻瓜才上去凑热闹呢,哼哼!”

    程咬金不由翘起大拇指,这一刻他甚至有些佩服尉迟敬德了。

    这傻大黑粗的家伙,之所以能被陛下宠信,果然是有几把刷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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