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律师,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假如把头埋在女朋友的大熊上窒息而亡,那算自杀还是他杀呢?”

    嬉笑怒骂间,又有一个人提问道。

    胡洋看完愣了一会儿。

    还有这种操作?

    网友们都表示惊呆了。

    “卧槽,兄弟你这是欺负没有女朋友的单身狗啊!”

    “有女朋友,但是她没有熊![捂脸哭]”

    “这可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狗头]”

    “你得先区分是哪个头![滑稽]”

    “好家伙,这就开车了?”

    “怀疑有人在开车,但是我没证据。”

    “这里我就要女朋友了[狗头]”

    “谁女朋友熊大的,可以出来讨论一下。”

    “头我有,女朋友上哪领?[笑哭]”

    “我也想被大熊闷死,我自愿的![笑哭]”

    大家讨论的热火朝天。

    但是却没有一个说到点子上。

    胡洋想了想。

    这才缓缓说道:“这算于安乐死……”

    此话一出。

    网友们纷纷笑喷。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安乐死,太形象了!”

    “胡律师您真是个人才!”

    “安乐死,好形象啊,确实是带着快乐死去的,哈哈哈……”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安乐死![笑哭]”

    “我想死,求你们了,给我安排一个大熊女友吧![可怜]”

    “平的怎么办?[狗头]”

    “女友,这……我也想[狗头]”

    网友们纷纷表示也想要安乐死。

    毕竟相比较其他死法。

    这种可太幸福了。

    又有一个网友提问。

    “胡律师,抢劫核弹的话需要判几年?”

    胡洋不假思索道:“我会为你争取死刑!”

    “啊?为什么?”

    胡:“不为什么,一般情况下你当场就被击毙了,死刑好歹还能活两天。”

    噗!

    一群网友纷纷笑喷。

    “你可以永远相信胡律师![狗头]”

    “张伟都不敢这么玩![滑稽]”

    “这都是为你好,兄弟![狗头]”

    “脑洞越来越大了,你知道核弹藏哪儿么?就敢去抢,除非你是超人!”

    “与其去抢这玩意,还不如去抢银行呢,至少还能混个死缓。[滑稽]”

    ……

    “叮,来自星星的普法值+9”

    “叮,来自大海捞针的普法值+15”

    “叮,来自东边日出的普法值+13”

    “叮,来自北方狼的普法值+16”

    又是一波普法值入账。

    瞄了一眼系统账户余额。

    16890点!

    胡洋微笑中透露着一丝狡黠。

    只要直播就能涨普法值,太香了。

    网友们的提问依旧不断。

    这时候,新的一个问题出现了。

    而且是直接发到了他的私信中。

    “哦?大家先停一下,有个网友直接给我发私信讲述了一个明民事案件,想让我给予一些法律援助,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就在直播间说出来,让大家一起听可以吗?”

    对方回复:可以。

    “好,那我就念给大家听听吧。”

    胡洋开始讲述。

    “胡律师,我这里有一个真实的案件,是关于一个小偷的。”

    “是这样,我有一个朋友,开了一个饮料批发市场,专门搞饮料批发售卖。”

    “结果有一天,被小偷光顾,偷了一批价值十万的饮料!”

    “我朋友得知这个事情时候果断报警,后快就将小偷抓获了。”

    “结果发生了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就是那个小偷已经把那批饮料瓶卖了。”

    “对,是饮料瓶而不是饮料!”

    “根据警署执法员们的调查,得知那小偷偷到饮料之后,连夜通宵把那批饮料全部给倒掉,只为了要那些瓶子。”

    “然后他把瓶子卖给了废品收购站,赚了三百多块钱!”

    “这操作当时就把我们整懵了,而且这小偷还是个穷光蛋。”

    “您说这个案子我们该怎么办?”

    看完这个案子。

    胡洋也是一脸的哭笑不得。

    这人是得多牛逼的脑回路才能做出这种奇葩的操作?

    偷饮料去卖瓶子。

    简直绝了!

    难怪这种人是穷光蛋。

    可虽然他只卖了三百多块钱,但是实际上给别人造成的损失远远不止三百,而是十几万!

    这就叫丢了西瓜去捡芝麻。

    脑回路清奇!

    网友们听胡洋讲完这个案件后也笑喷了。

    “哈哈哈哈,这特么是个天才啊!”

    “牛逼,世界上还有这么蠢的贼?他难道不知道去把饮料卖了么?”

    “这兄弟太专业了,只要瓶子不要饮料,人家当小偷也是有原则的![滑稽]”

    “这也太惨了,偷十万饮料只卖了三百块,还得承担刑事责任,这种猪脑子还学人当小偷,唉……”

    “小偷也是分级别的,这种明显是小学都没毕业!”

    “十有八九是个老头子,而且平时估计也是喜欢捡垃圾卖的,我见过很多这种老头老太太,专门去工地之类的地方偷钢筋卖。”

    “有可能,很多捡废品的别看挺穷,实际上一个比一个赚钱。”

    “胡律师怎么看这个案件?那个小偷要判多久?”

    众人纷纷议论道。

    胡洋想了想,回答道:“这是一个很明显的盗窃罪,小偷虽然只卖了三百,但给当事人造成了十万的经济损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起步是十年以上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给大家普及一些法律知识,盗窃物品只要离开所有人或保管人的控制即算盗窃成功,盗窃后放加原处也属于盗窃即遂,放回盗窃物品的行为可以作为一种量刑从轻情节。”

    “而这个盗窃者属于情节十分恶劣的情况,因为他把盗窃来的赃物全部损坏,只为了卖瓶子,导致价值十万的饮料全部浪费,就算无法追回,所以判刑时要加重处罚。”

    “一般情况下,十年有期徒刑没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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