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三虽然没有发出声音,但法术还是施展出来了。

    用保命法宝换来的机会。

    虽无大海,但那桶粗的水管,正连着楼顶的供水池。

    到了那里,就可以飞龙在天,找个地方先养伤了。

    至于义父交待的探查灵兽的任务,也只好养好伤再去办了。

    靠,早知道这女人这么凶猛,就不拿出令牌出来显摆了。

    水是仙龙们最好的伙伴。

    正所谓:天龙入水,大罗难追。

    速度之快,藏匿之强,根本没有办法。

    即便是洛凝这种虐龙狂仙,听着楼顶传来的那嗷呜一声的咆哮,也只能遗憾表示。

    “完了老公,今晚没有龙汤喝了。”

    陆枫揉揉眼睛,视力终于恢复正常。

    刚才的光芒实在是太强了。

    他生为魔族,本就习惯阴暗环境,一时还有些不适应。

    “没事,没有龙汤喝,我们还有它呀。”

    捡起地上那个银环。

    感觉有点像个手镯,镌刻着神秘的符文。

    “老婆,你不是还没有护身仙器吗?

    要不然我们一会吃完饭,就去地下仙器市场,给你换一个如何?”

    除了隐瞒境界和地位,洛凝也没有给陆枫说她有法宝。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她的这些法宝,可都是那个人为了保住他仙帝的光辉形象,赠予她的。

    虽然算不上顶级,但像他那种要面子的人,能拿得出手的,也不会太差,都是天品级的法宝。

    而她给陆枫说的,她只是比他高一境的真仙而已。

    一旦拿了出来,不但是境界,说不定公主的身份也会暴露。

    “老公,我都听你的。”

    回到了家,虽然没有龙肉呢,可还有猪腰子呀。

    大补的!!!

    新婚燕尔,又经刚才一事,更加珍惜。

    难免缠绵一番,这才来到了地下仙器市场。

    所谓的地下,并不是说不合法,而是真正的在地下。

    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这些仙器不被魔族的人抢去。

    能在这里进行交易的,大多是凡人。

    在他们眼里,仙器就像是那个世界的仙器,能护佑他们平安,故名为护身仙器。

    而对于洛凝这种真正的仙族来说,不但能护身,关键时候还能使用,可谓是一举两得了。

    当然,也不乏有一些仙人会来这里捡漏。

    原因很简单。

    仙魔大战,未必场场都是你死我生,胜负分明,总有同归于尽的时候。

    这种时候,他们生前的宝物便成了无主之物,仙契魔约随之解除,谁都可以去拿。

    一些凡人捡到了,便会拿到这里来交易,换取金钱或者灵石。

    “老公,你看这个戴在我身上好看吗?”

    此时,洛凝手中正拿着一块晶莹剔透的玉佩。

    晃眼一看,与一般玉佩无二。

    但细细观察,就会发现上面背面刻有细细的符篆。

    这是比较低级的仙器,往往是仙族炼器师们的实验品。

    “好看是好看,就是差了一点。”

    “那这个呢?”

    又拿起一条红色的绫带。

    大概两米左右长,不是很厚,上面同样有符篆。

    平时可以当作衣带,可以扎成结作发饰、包上挂件等。

    非常受女性欢迎。

    可别小看这样一根绫带。

    其质地柔软,容易变形,经常折叠。

    为了保证符篆的作用,选材相当苛刻,制作工艺更是精艺求精。

    加上需求量大,一根黄阶下品的,价格也能顶外环半套房了。

    “要不就这个吧?”

    “好,那我再给你选一个。”

    之前陆枫为了守住魔族身份的秘密,虽然也偷偷在修炼,却从来没有购置过魔器。

    而系统所给的魔器,魔王披风是伪装防御,对于战斗没有多大的用。

    爱人之心,还不知道到底有什么用。

    系统的解释是:只要还深爱着对方,什么奇迹都可能发生。

    因此,洛凝提出一人换一个时,他也没有反对。

    洛凝给他选的时间,比给自己选的时间都长。

    半响,终于拿起了一把黑色的小剑,就钥匙扣那么大。

    “这个怎么样?”

    严格来说,魔器是不允许在元泱国买的。

    但仙魔有别,法器却差别不大。

    商人们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也会混在仙器里来买。

    而监管部门得了好处,往往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种魔器还是有一定市场的。

    特别是男性,为了彰显某种魅力,吸引一些叛逆女性,经常佩带。

    陆枫不是那种显摆的人,在他眼里,他有洛凝这个老婆就够了。

    “只要是老婆你选的,我都喜欢。”

    “老公,你真好。”

    洛凝拿出了龙三留下的保命仙器。

    “老板,我用这个换你这两个可以吗?”

    做为仙族,她当然也有捡漏的思想。

    却没想到,还真被她捡上了。

    两件都是黄阶上品,正是老公这个境界用的最好法器。

    虽然比手中的金环差了许多,但这个东西太恶心了。

    要不是说她亲爱的老公说来换,她捡都不想捡。

    老板看起来很年轮,可从手上的饰品来看,差不多五六十了。

    很懂行的样子。

    拿过金环一看。

    “小姐,你这东西,得判十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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