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家内几位身居高位的长老和家主之间的商议,林森完全不知。

    他在悠闲地骑马看风景,带着乔施施不紧不慢的向鸣鹿城的方向行进。

    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异兽,城池之外的景色的确宜人。

    百城论道还有几个月时间,现在的他,终于在一系列的事情之后偷来一点空闲。

    也趁着这个机会,林森要好好梳理一下自己脑海中那杂乱无章的各种事情。

    关于父母,关于妹妹,关于自己,除了明面上的四大家族。

    保不齐还有其他势力在暗中搞鬼。

    更重要的是,鸣鹿城竟然有魔气?

    魔气这种东西,就像林森前世的癌细胞。

    一旦侵入,就会疯狂感染同化世间灵气,甚至可以侵蚀修士心智,为己所用。

    所以那次人魔大战,才会如此惨烈。

    杀死的魔族少之又少,绝大多数杀的都是盘古大陆上被侵蚀的修仙者同胞。

    若鸣鹿城真的有魔气,自己也必须履行父亲来到鸣鹿城想做的事情。

    将魔气斩草除根!

    思及此处,林森的目光坚定许多,手中的缰绳都不自觉收紧。

    身下白马发出一声不适的嘶鸣,把一旁的乔施施吓了一跳。

    她看向这个一路上很少和自己有什么对话的男子,犹豫一下,开口道:

    “林公子,我们一路上已经经过两个小城池了。”

    “前方又是一座城池,当真不进去歇歇吗?”

    林森从纷杂思绪中回过神来,看了她一眼,随口道:

    “我自然不用休息,你身为金丹境武者,也没必要见城就进吧?”

    乔施施一时语塞,娇嗔的看了他一眼,闷闷不乐道:“那好吧。”

    她一向对自己的外貌很有自信,虽然踏上修仙大道,但脱下劲装也是千娇百媚。

    没想到林森一路上真的对她一点都不感冒,除了看风景就是在马背上冥思。

    乔施施都有点怀疑自己了。

    这个仗义救下自己的男子,究竟是不近女色,还是有龙阳之癖?

    林森当然不是不近女色,有这么个美女在身旁,若是前世的自己。

    早就化身舔狗了。

    但这一世的自己,就像之前遇到双云轻时想的一样。

    家仇未报,妹妹还没有找到,他自然也不想打那么多心思在女人身上。

    就在这时。

    【周围发现机缘。】

    【奖励:六百年桃花酒一坛。】

    林森目光一凝,向周围扫去。

    六百年桃花酒!

    若是自己酿造桃花酒,一年一坛,十年才能修炼这《仙人醉》。

    而这份机缘,竟然是六百年的桃花酒!

    六百年的桃花酒,其作用是普通桃花酒的几千倍也不止!

    不知能增加多少境界和仙人醉的威力!

    这意味着,林森不用再苦苦等待十年,直接可以修炼仙人醉。

    仅仅是想想,林森就心神激荡。

    终于,他把目光放在了前方隐隐现出轮廓的一个小城上。

    那里在自己眼中,散发着莹莹紫光。

    这座小城坐落于山谷之中,规模比鸣鹿城还要小上一半。

    山谷中满是桃树,此刻正在盛开。

    这样的小城,大多与世无争,居住在此基本都是普通人,倒也有几分世外桃源景象。

    城门上挂着一个不小的牌子,上书三个大字:桃花城。

    林森会心一笑,还真是来对地方了。

    他扭头看向仍在低着头闷闷不乐的乔施施,笑道:

    “累了吧?走,我们进城休息去。”

    乔施施:“……”

    神经病吧?

    刚才信誓旦旦不用休息,现在就要去了?

    林森也不在乎她的想法,一夹马肚,向桃花城奔去。

    ……

    桃花城中。

    林森和乔施施骑着高头大马,走在并不宽敞的街道上,发出哒哒的马蹄声。

    在桃花城的居民们看来,这两位一看就很有高手气息,纷纷让路。

    进入城中之后,林森眼中的紫光就锁定在一家小小的酒馆上。

    他带着乔施施,直奔那家小酒馆而去。

    乔施施原本以为这家伙终于开窍,要带自己找个大酒楼吃顿好的。

    好好休息一番,再重新出发。

    结果这家伙竟然径直来到了一家又小又破的酒馆处?

    她幽怨的瞪林森一眼,心中不知为何积攒出一些委屈。

    自己可是一直穿着这身劲装,连衣服都没换呢。

    跟着他跑了这么远,结果连个像样的地方都没有。

    于是一言不发,跟在林森后面。

    林森把马交给小二,仿佛看穿了乔施施的心思,回头笑道:

    “别不高兴了,有空了我带你去购置几身衣服去。”

    听到这话,乔施施脸上的委屈一闪而逝,坏笑一声:“说好了啊!”

    林森顿时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转身踏入酒馆。

    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啊。

    刚刚踏进去,莹莹紫光一闪,凝聚在了一坛酒的身上。

    那坛酒平平无奇,酒封上还沾着一些泥土,没有名字,被放置到架子的最上方。

    想必就是桃花酒了。

    林森伸手一指道:“掌柜的,这坛酒怎么卖?”

    掌柜抬头一看,立马讪笑道:“哎哟喂,客官可真是好眼光!”

    “这坛酒啊,是昨天我刚刚从后院挖出来的,连标签都没来得及写呢!”

    “想必是哪家给女儿埋下的极品女儿红,我看着啊,都有几十年的历史了!”

    林森暗自发笑,脸色还保持着平静。

    六百年的桃花酒,被你说成几十年,可真够掉价的。

    林森伸出一根手指头:“一千贯,我要了。”

    掌柜还想接着介绍下去,听到这话,差点把口水都喷出来。

    他没听错吧?

    一千贯?

    身后的乔施施也神色复杂的看了林森一眼。

    这人要不是救了自己,在东海城有那么一番精彩绝伦的表现。

    自己都会认为这是一个人傻钱多的二愣子。

    一千贯,都够把这小破酒馆买下来了!

    林森皱了皱眉头,“够吗?”

    掌柜点头如小鸡啄米,话都说不出来。

    林森随手从储物戒里拿出钱,哗啦啦的扔到前台柜子上。

    酒馆里几桌喝酒闲聊的人们,此时也睁大眼睛,震惊的看着这一幕。

    林森伸出手,风灵气将那坛桃花酒卷来,稳稳地落到他手中。

    他转身向楼上走去,淡淡说道:

    “给我和这位姑娘各自开一间房间,三日之内,不得叨扰。”

    乔施施赶忙道:“那我怎么办?”

    “你自己随便玩三天,等我出来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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