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马小玲学成归来
“你进来干什么?真就活腻味啦?”
方禹看到来人后气不打一处来。
“切——少装蒜,别想唬我!他们都承认了!”
阿乐一摆手,满不在乎道。
说话间眼神却是直勾勾的看向白衣女诡张秀英。
张秀英匆忙整理好上衣,有些难为情的把头埋得很低。
在阿乐手里,拿着一张写得满满当当的白纸,还有一只笔。
纸上是一路上遇到的墓碑信息。
刚开始阿乐还小心翼翼,每抄一个墓碑前嘴里都不断说着“得罪了得罪了”。
连抄了七八个以后,他发现什么怪事都没遇到。
他不知道的是,如果今天不是方禹在,他早就被白衣女诡吸了生魂。
一直到他看到那座挂着阿芬照片的野坟,才更加坚信了同伴们要捉弄自己的诡计。
于是便大起胆子来,一路狂抄。
但石凹岛上的野坟毕竟是少数,位置又不太集中,抄起来太过费劲。
所以阿乐一咬牙,直接往树林最深处的坟场奔来。
这里的坟墓一个挨着一个,墓碑排成排,抄起来多省事。
抄着抄着,无意间便发现了一方奇怪的建筑。
阿乐走近一瞧。
鬼使神差的恰巧看到白衣女诡脱衣那一幕。
阿乐顿时觉得鼻腔一阵火热,似乎一股热血就要喷涌而出。
原来刚才吓唬自己那小子,竟是要在坟场里干这龌龊事!
真是色胆包天!
“啧啧啧,好家伙你这演员的钱也收了,还能爽上一晚,这好差事哪里找去?”
阿乐谄笑着不由自叹不如。
他已算得上胆子够大了,但也不敢在这种地方瞎来啊!
“我问你来这干什么?”
方禹没有理会阿乐的意淫,再次质问道。
过来的路上,方禹就奇怪石凹岛上的阴气波动似乎又强烈了几分。
此时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有活人进了坟场。
“抄墓碑咯!”阿乐脱口而出。
“抄墓碑?”
听到这三个字,方禹莫名的觉得有些耳熟。
没来得及细想,阿乐又开口问道:
“老兄那砖房里是啥?”
“一屋子骨灰盒。”方禹随口一答。
没想到话音刚落,阿乐竟是眉开眼笑。
他心想这次发达了!
乖乖!
一屋子的骨灰盒,这不比一个一个抄墓碑方便多了啊!
那些嘲笑他的同伴等着看好了,他要证明阿乐还是胆子最大的那一个!
还有小芬,今晚一定得把她给拿下!
听她刚刚的口气,要是自己抄墓碑最多,她没道理还拒绝自己的追求。
“我不信!我得亲眼看看!”
说着阿乐便是抬脚朝铁门走去。
方禹像看傻子一样看着阿乐的奇怪举动。
“别......”
吱嘎——
话来不及出口,阿乐已将铁门拉开。
下一秒。
电光火石间,两道黑影窜到门口处。
眨眼间便将阿乐包裹住。
阿乐连叫声都没喊出来,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拖入砖房。
轰隆隆~
一道闷雷在石凹岛上空响起。
方禹抬头望去,只见原本只是波动强烈的阴气,竟开始急速旋转起来。
在阴气正中心一道黑色光芒鱼贯而出,直接投向石凹岛上某个地方。
“焯特么的!”
方禹不由骂道。
他后悔没有一开始就将这些不知死活的年轻人赶走。
倒不是因为阿乐丢了性命,这样的人救得了一次,救不了一辈子。
而是因为眼前的情形,也不知道随机任务还能不能完成。
更让方禹没有料到的是——
屋子里刚刚还躲着自己的两只恶诡,竟敢当着自己的面儿出来害人性命。
就不怕自己一生气吞了它们?
“将军要出棺了,大哥你快走吧!”
跪在方禹身边的张秀英忽然开口。
...
香江机场。
一名带着黑边眼镜的女孩,捧着鲜花满是期待的站在接客出口外。
女孩打扮十分朴素。
垂到脚踝处的米黄色风衣,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
事实上,如果她摘掉眼镜,换一身清爽的衣物,正常人都不会否认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
这个女孩的名字叫作王珍珍。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出口通道里刚刚下飞机的另一个女孩。
蓝色齐比的包臀小短裙,搭配一件纯白的紧身针织衫。
就这打扮,再加上她别致有型的身段,哪怕不看长相,也无比的吸睛。
她一出现,立刻就成了出口外众人的关注对象。
“小玲!”
一眼看到短裙女孩,王珍珍兴奋的叫道。
“珍珍!”
短裙女孩闻声惊喜万分,撒开小腿奔出通道。
两个女孩紧紧相拥。
好半天,两人才依依不舍的松开双手。
“我就知道,回香江第一个见到的熟人一定是你,珍珍。”
“谁叫你是我最好的姐妹呢!小玲,你说你好端端的修个什么灵魂学,香江的大学还没有这个专业,非跑去国外进修三年才回来,你可想死我啦!”
王珍珍埋怨到。
短裙女孩的名字叫作马小玲。
是王珍珍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也是她唯一交心的朋友。
三年前,马小玲突然出国进修灵魂学。
如此,向来腼腆的王珍珍一下失去倾述内心的对象。
这三年她一直盼着马小玲学成归来。
王珍珍的家庭实际上非常富有,老爸王灿民经商多年,积攒下不少资产。
只可惜,不久前王灿民被确诊了晚期脑瘤。
一想到这,刚刚还高兴得不得了王珍珍,脸上笑容渐渐消失。
马小玲自然知道王珍珍的心事,拍了拍王珍珍的头,安慰道:
“傻丫头,别难过了,王叔叔现在不是还好好的嘛!”
“医生说爸爸这种病最多还能活半年,我自己也偷偷找求叔算过,他说爸爸只有两三个月的阳寿,小玲你就别拿我当小孩哄了。”
王珍珍轻轻推开马小玲的手,叹了口气。
“只要人还在,一切都还有希望,不是吗?”马小玲美眸闪烁。
“好了,不提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小玲好不容易你回来了,今天陪我逛街去,你知道吗这三年来我一个人逛街一点都不自在!”
“走,先去吃顿打边炉!这一顿我谗了大半年了!”
两个大美女互相挽着手臂走出机场。
刚走到街面上,马小玲冷不丁的停下脚步。
她眉头紧锁,一双美眸望向天空。
“看来今晚陪不了你了。”
“怎么了?”
王珍珍也跟着看向天空。
虽然是刚刚天黑,但夜空还算晴朗,不像是要下雨的样子啊?
“对不起,珍珍,你自己逛逛吧,我有些事要处理。”
马小玲无奈道。
好在王珍珍是个乖巧的女孩。
对方不说,她也不会去细细追问。
总之,马小玲说有事,那就一定是有重要的事。
否则她不会丢下自己的。
将王珍珍送上一辆出租车后。
马小玲从行李箱里取出一个朱红色的化妆箱。
打开化妆箱,从里面拿出一副崭新墨镜。
戴上墨镜后再次看向天空。
“皮特的东西真是不错,连这些阴气来的方向都看得一清二楚。”
表面上,马小玲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
实际情况却是,她的真实身份其实是驱魔龙族马氏一家第42代传人。
三年前去国外进修灵魂学,可不单单是为了拿个文凭。
当初求叔介绍她去那个大学,完全是因为那学校里有一个名叫皮特的灵魂学博士。
皮特不仅做学问,还是个发明家。
只不过他发明的玩意儿大多超出常人认知,都是用来对付诡怪的法器。
早年间求叔转行做医生之前,无意间接触到皮特制造的法器。
别说,皮特将现代技术与道法结合,不仅更加适合如今这个年代,还大大加强了道法的威力。
比如道士常用的桃木剑,在皮特手里变成了金属可伸缩的伏魔棒。
方便携带不说,外形比起桃木剑来,也好看许多。
在这车水马龙的大城市里,若是让打扮时尚的马小玲手提一柄桃木剑,那画面一定是极其突兀的。
再比如马小玲此时戴着的墨镜。
普通人若是想要观察到阴气,要么天生阴阳眼,要么就是在眼皮子抹牛眼泪。
道行如马小玲这般的,也只能勉强看个模糊。
戴上那副墨镜后,天空中的阴气便会显得清晰可见。
当然,何止这两样。
皮特制造的厉害法器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于是从那一次之后,求叔彻底放弃使用传统法器。
转而从皮特那里进货。
后来还让马小玲借读书的机会,在皮特那里学习海量法器的使用方式。
不过,皮特制造的那些法器也不是完全没有缺点。
它们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贵了!
所以马小玲毕业之际,掏空全部家当,还刷了10多万的信用卡。
也只够买两件眼下最需要的法器。
伏魔棒25万8,阴阳墨镜3万。
从踏上回港飞机,马小玲便决定,回到香江要开一家“清洁”公司。
打死也不能像传统捉诡天师那样,一辈子过着清苦日子。
就连求叔这种毛小方的真传弟子,也是转行做医生后日子才过得稍微滋润点。
而她马小玲,要将自己的事业做大做强,起码在香江混出点名头。
穷人的钱她可以不挣,富人的钱收起来她也绝不手软。
刚下飞机,便是察觉到浓烈的阴气波动。
马小玲决定去找到阴气源头。
有人愿意花钱请自己摆平当然最好。
没有人出钱,她作为驱魔龙族第42代传人,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有恶诡在自己所在的城市作乱害人。
不过去之前,得先回家看看姑婆马丹娜。
方禹看到来人后气不打一处来。
“切——少装蒜,别想唬我!他们都承认了!”
阿乐一摆手,满不在乎道。
说话间眼神却是直勾勾的看向白衣女诡张秀英。
张秀英匆忙整理好上衣,有些难为情的把头埋得很低。
在阿乐手里,拿着一张写得满满当当的白纸,还有一只笔。
纸上是一路上遇到的墓碑信息。
刚开始阿乐还小心翼翼,每抄一个墓碑前嘴里都不断说着“得罪了得罪了”。
连抄了七八个以后,他发现什么怪事都没遇到。
他不知道的是,如果今天不是方禹在,他早就被白衣女诡吸了生魂。
一直到他看到那座挂着阿芬照片的野坟,才更加坚信了同伴们要捉弄自己的诡计。
于是便大起胆子来,一路狂抄。
但石凹岛上的野坟毕竟是少数,位置又不太集中,抄起来太过费劲。
所以阿乐一咬牙,直接往树林最深处的坟场奔来。
这里的坟墓一个挨着一个,墓碑排成排,抄起来多省事。
抄着抄着,无意间便发现了一方奇怪的建筑。
阿乐走近一瞧。
鬼使神差的恰巧看到白衣女诡脱衣那一幕。
阿乐顿时觉得鼻腔一阵火热,似乎一股热血就要喷涌而出。
原来刚才吓唬自己那小子,竟是要在坟场里干这龌龊事!
真是色胆包天!
“啧啧啧,好家伙你这演员的钱也收了,还能爽上一晚,这好差事哪里找去?”
阿乐谄笑着不由自叹不如。
他已算得上胆子够大了,但也不敢在这种地方瞎来啊!
“我问你来这干什么?”
方禹没有理会阿乐的意淫,再次质问道。
过来的路上,方禹就奇怪石凹岛上的阴气波动似乎又强烈了几分。
此时才知道,原来是因为有活人进了坟场。
“抄墓碑咯!”阿乐脱口而出。
“抄墓碑?”
听到这三个字,方禹莫名的觉得有些耳熟。
没来得及细想,阿乐又开口问道:
“老兄那砖房里是啥?”
“一屋子骨灰盒。”方禹随口一答。
没想到话音刚落,阿乐竟是眉开眼笑。
他心想这次发达了!
乖乖!
一屋子的骨灰盒,这不比一个一个抄墓碑方便多了啊!
那些嘲笑他的同伴等着看好了,他要证明阿乐还是胆子最大的那一个!
还有小芬,今晚一定得把她给拿下!
听她刚刚的口气,要是自己抄墓碑最多,她没道理还拒绝自己的追求。
“我不信!我得亲眼看看!”
说着阿乐便是抬脚朝铁门走去。
方禹像看傻子一样看着阿乐的奇怪举动。
“别......”
吱嘎——
话来不及出口,阿乐已将铁门拉开。
下一秒。
电光火石间,两道黑影窜到门口处。
眨眼间便将阿乐包裹住。
阿乐连叫声都没喊出来,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拖入砖房。
轰隆隆~
一道闷雷在石凹岛上空响起。
方禹抬头望去,只见原本只是波动强烈的阴气,竟开始急速旋转起来。
在阴气正中心一道黑色光芒鱼贯而出,直接投向石凹岛上某个地方。
“焯特么的!”
方禹不由骂道。
他后悔没有一开始就将这些不知死活的年轻人赶走。
倒不是因为阿乐丢了性命,这样的人救得了一次,救不了一辈子。
而是因为眼前的情形,也不知道随机任务还能不能完成。
更让方禹没有料到的是——
屋子里刚刚还躲着自己的两只恶诡,竟敢当着自己的面儿出来害人性命。
就不怕自己一生气吞了它们?
“将军要出棺了,大哥你快走吧!”
跪在方禹身边的张秀英忽然开口。
...
香江机场。
一名带着黑边眼镜的女孩,捧着鲜花满是期待的站在接客出口外。
女孩打扮十分朴素。
垂到脚踝处的米黄色风衣,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
事实上,如果她摘掉眼镜,换一身清爽的衣物,正常人都不会否认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
这个女孩的名字叫作王珍珍。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出口通道里刚刚下飞机的另一个女孩。
蓝色齐比的包臀小短裙,搭配一件纯白的紧身针织衫。
就这打扮,再加上她别致有型的身段,哪怕不看长相,也无比的吸睛。
她一出现,立刻就成了出口外众人的关注对象。
“小玲!”
一眼看到短裙女孩,王珍珍兴奋的叫道。
“珍珍!”
短裙女孩闻声惊喜万分,撒开小腿奔出通道。
两个女孩紧紧相拥。
好半天,两人才依依不舍的松开双手。
“我就知道,回香江第一个见到的熟人一定是你,珍珍。”
“谁叫你是我最好的姐妹呢!小玲,你说你好端端的修个什么灵魂学,香江的大学还没有这个专业,非跑去国外进修三年才回来,你可想死我啦!”
王珍珍埋怨到。
短裙女孩的名字叫作马小玲。
是王珍珍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也是她唯一交心的朋友。
三年前,马小玲突然出国进修灵魂学。
如此,向来腼腆的王珍珍一下失去倾述内心的对象。
这三年她一直盼着马小玲学成归来。
王珍珍的家庭实际上非常富有,老爸王灿民经商多年,积攒下不少资产。
只可惜,不久前王灿民被确诊了晚期脑瘤。
一想到这,刚刚还高兴得不得了王珍珍,脸上笑容渐渐消失。
马小玲自然知道王珍珍的心事,拍了拍王珍珍的头,安慰道:
“傻丫头,别难过了,王叔叔现在不是还好好的嘛!”
“医生说爸爸这种病最多还能活半年,我自己也偷偷找求叔算过,他说爸爸只有两三个月的阳寿,小玲你就别拿我当小孩哄了。”
王珍珍轻轻推开马小玲的手,叹了口气。
“只要人还在,一切都还有希望,不是吗?”马小玲美眸闪烁。
“好了,不提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小玲好不容易你回来了,今天陪我逛街去,你知道吗这三年来我一个人逛街一点都不自在!”
“走,先去吃顿打边炉!这一顿我谗了大半年了!”
两个大美女互相挽着手臂走出机场。
刚走到街面上,马小玲冷不丁的停下脚步。
她眉头紧锁,一双美眸望向天空。
“看来今晚陪不了你了。”
“怎么了?”
王珍珍也跟着看向天空。
虽然是刚刚天黑,但夜空还算晴朗,不像是要下雨的样子啊?
“对不起,珍珍,你自己逛逛吧,我有些事要处理。”
马小玲无奈道。
好在王珍珍是个乖巧的女孩。
对方不说,她也不会去细细追问。
总之,马小玲说有事,那就一定是有重要的事。
否则她不会丢下自己的。
将王珍珍送上一辆出租车后。
马小玲从行李箱里取出一个朱红色的化妆箱。
打开化妆箱,从里面拿出一副崭新墨镜。
戴上墨镜后再次看向天空。
“皮特的东西真是不错,连这些阴气来的方向都看得一清二楚。”
表面上,马小玲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
实际情况却是,她的真实身份其实是驱魔龙族马氏一家第42代传人。
三年前去国外进修灵魂学,可不单单是为了拿个文凭。
当初求叔介绍她去那个大学,完全是因为那学校里有一个名叫皮特的灵魂学博士。
皮特不仅做学问,还是个发明家。
只不过他发明的玩意儿大多超出常人认知,都是用来对付诡怪的法器。
早年间求叔转行做医生之前,无意间接触到皮特制造的法器。
别说,皮特将现代技术与道法结合,不仅更加适合如今这个年代,还大大加强了道法的威力。
比如道士常用的桃木剑,在皮特手里变成了金属可伸缩的伏魔棒。
方便携带不说,外形比起桃木剑来,也好看许多。
在这车水马龙的大城市里,若是让打扮时尚的马小玲手提一柄桃木剑,那画面一定是极其突兀的。
再比如马小玲此时戴着的墨镜。
普通人若是想要观察到阴气,要么天生阴阳眼,要么就是在眼皮子抹牛眼泪。
道行如马小玲这般的,也只能勉强看个模糊。
戴上那副墨镜后,天空中的阴气便会显得清晰可见。
当然,何止这两样。
皮特制造的厉害法器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于是从那一次之后,求叔彻底放弃使用传统法器。
转而从皮特那里进货。
后来还让马小玲借读书的机会,在皮特那里学习海量法器的使用方式。
不过,皮特制造的那些法器也不是完全没有缺点。
它们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贵了!
所以马小玲毕业之际,掏空全部家当,还刷了10多万的信用卡。
也只够买两件眼下最需要的法器。
伏魔棒25万8,阴阳墨镜3万。
从踏上回港飞机,马小玲便决定,回到香江要开一家“清洁”公司。
打死也不能像传统捉诡天师那样,一辈子过着清苦日子。
就连求叔这种毛小方的真传弟子,也是转行做医生后日子才过得稍微滋润点。
而她马小玲,要将自己的事业做大做强,起码在香江混出点名头。
穷人的钱她可以不挣,富人的钱收起来她也绝不手软。
刚下飞机,便是察觉到浓烈的阴气波动。
马小玲决定去找到阴气源头。
有人愿意花钱请自己摆平当然最好。
没有人出钱,她作为驱魔龙族第42代传人,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有恶诡在自己所在的城市作乱害人。
不过去之前,得先回家看看姑婆马丹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