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

    这话说的,一点毛病都没有!

    说白了,就是朝中贪官在作祟!

    可贪官……

    朱元璋活了这么多年,杀了一辈子的贪官!

    手上的贪官的血,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可结果呢?

    贪污受贿不还是屡禁不改?

    正如朱英雄之前所说的那些话。

    这天下之所以贪官横行!

    就是因为法律没有任何的威严!

    老朱带头破坏规矩,手底下的人,在怕老朱,也不会遵守这个规矩!

    朱元璋想起初见朱英雄时,朱英雄说过的话。

    法律,应当凌驾于任何人之上!包括皇帝!

    只有这样,才能一定程度上的减少贪官。

    何为法治社会?

    何为人治社会?

    在封建帝王时代,就是人治社会!

    既然是人治社会,就一定免不了贪官横行!

    一个县城里,县令最大。

    县令想干嘛就干嘛!没人管的了他!

    但市长可不一样。

    一座城市的市长,虽然名义上是最大的官,但他除了市政厅里那几个官吏之外,谁也管不了。

    犯了法了,警察照样抓他!

    到了法院,法官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当然,在法治的地区,也不排除有贪污受贿的情况。

    也不派出官官相护的情况。

    只能说,法治相比人治,相对来说要更好罢了。

    至少,人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一个更好的,可以完全杜绝贪官的一种策略。

    除非让那些被设定好了程序的机器人去管理。

    在华夏的古代,其实就跟阿三差不多。

    甚至一些偏远地区,世家们经常动用私刑,都让人拍手叫好!

    一个杀人犯,在街上被人打死,往往那些打人的人都不会受到惩罚。

    但话又说回来,是杀人犯不该死吗?

    当然不是!

    杀人犯该死!但那也得是经过调查、取证、审判之后,才能决定他死不死!

    因为在此之前,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真的是杀人犯。

    万一他真的是被冤枉的呢?打死他的那群人,却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

    到时候人家死无对证了。

    怎么办?

    这就是法律存在的意义!

    如果这天下的百姓,都可以像朱元璋这般,仅凭自己怀疑,就可以取人性命的话!

    那法律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吗?

    皇帝老儿尚且破坏了他自己订的法律,那底下的百姓们呢?

    特别是那群权势滔天的达官贵人、世家大族们呢?

    今天他想杀谁,随便给那人扣上个杀人犯、强兼犯的帽子,然后派人给对方打死,最后死无对证!

    想申冤都申不了了。

    人都死了!还申什么冤?

    就算后世有人给你平反了,但又有什么用呢?

    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此刻,朱元璋脑海中,有如卷入了一场风暴一般!

    咱孙子说的没错啊!

    想要人们守规矩,首先,就要订制明确的律法!

    要依法治国!任何人,都不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

    “当然了,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呢,该有的特权,偶尔还是要有一些的。”

    “毕竟,社会的黑暗,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有些时候,规矩的确应该被打破。”

    “但打破规矩,绝对不能是正常现象,得是非正常的情况下。”

    朱元璋闻言,也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此刻,朱英雄的一番话,已经在朱元璋的心中,埋下了一粒种子。

    大明朝的改革,从今日开始,便一步一步的迈向了正轨。

    而与此同时。

    在应天府。

    紫禁城中。

    朱标也已经开始了计划起了一系列的改革。

    那些他从沛县学习到的东西,他正在一步一步的进行着。

    首先,朱标将工部进行了一系列的大改革!

    工部内,有制造火铳的部门、有制造大炮的部门。

    也有制造甲胄的部门。

    朱标按照在沛县学习到的流水线生产模式,有样学样的,也给搬到了工部内。

    以前的那些老工匠们,都成了管理层、

    毕竟,老工匠们几乎全能。

    而新招募的那些工人们,则分别负责每一个步骤。

    除了流水线工厂。

    朱标同时也召集了刑部官员,开始研究着如何进一步的细化大明律。

    刑部的官员,最近这几天可是忙的不可开交!

    上百名刑部官吏,在刑部尚书和刑部侍郎的带领下,完全重修了一下大明律法。

    甚至细分到了男女夫妻之间的一些小矛盾,都要专门印刷一本册子。

    一共分为:刑法、家法、商法。

    没错,家法也要算在内。

    家法,不只是每个家族内自己制定的法律。

    同时,也是需要朝廷来管控的。

    在朱标的带领下,商法也得以落实。

    商法内,当然还包括了反垄断法之类的律法。

    在尚书房内。

    朱标负责分出一些大类。

    然后由刑部的小吏们,来制定一些小类。

    此刻,刑部尚书,侯泰正满脸焦灼的拿着毛笔,坐在朱标面前。

    朱标则是背着手,站在厅堂中来回走动。

    不断思索。

    “除了这三大类,是否还可以在增加一些呢?”

    朱标开口问道。

    侯泰闻言,也是绞尽脑汁。

    毕竟,这事儿自己以前也没做过啊。

    从古至今,都没人做过啊!

    突然让自己将律法细分成了这么多的类别。

    侯泰也是一时间想不出来。

    片刻,朱标忽然眼前一亮!

    立即打了个响指,道:“对了!还有工法!”

    “工法?”

    侯泰愣了一下。

    “简单的解释,就是这一大类的律法,是专门给劳工准备的。”

    “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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