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两个电灯泡,苏隆也是心里烦躁,嘴上却不好直说。

    其实,他能有意无意的说出这种话。

    表明自己内心对热巴是有足够好感的。

    这么多年来,这是唯一一个让他内心产生一丝丝悸动的女孩。

    比起杨老板,热巴似乎更符合苏隆的心意。

    理想的女孩,就应该是这样子的。

    女人的精明,应该放在内心深处。

    而不是锋芒毕露!

    女人最让男人着迷的地方,就是纯真的一面。

    让苏隆感到有些纳闷和恐慌的是,以杨老板的智慧……

    不可能不懂……

    众人为什么先走!

    她明知道自己和热巴正在找机会进一步增进感情。

    为什么还要当电灯泡呢?

    她和小曼,一个是明知故犯,一个是天真无邪。

    两个电灯泡闪闪发光,小曼还在咧着嘴冲着自己笑!

    苏隆有点无语。

    “小曼啊,你喜欢吃什么?”

    “我亲手做给你吃。”

    这句话埋得很深。

    意思就是快到饭点了,你应该回家吃饭了。

    但天真无邪的小曼,哪里听得懂这里边包含的深意?

    他甜甜的笑着。

    “喜欢吃鳗鱼饭!”

    “红烧带鱼也可以!”

    看着小曼这股子铁憨憨的劲儿,杨老板都忍不住笑了。

    既然有小曼这个天然的电灯泡。

    就用不着自己在这里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小曼不要玩的太晚哦。”

    “毕竟苏总和热巴,事物比较繁忙。”

    听了杨老板说的话,小曼就算再迟钝,也能听明白其中的意思了。

    两个人就像见了老虎似的,慌忙穿起高跟鞋就往外走。

    小曼是真慌乱了,居然把鞋子穿成了热巴的!

    看到众人都离开了,热巴也有些讪讪的。

    “哎呀,不早了呢。”

    他这句话,留了很大空间。

    这句话至少可以做出好几种解读的方式。

    今天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快吃饭了,我回去吃饭。

    快吃饭了,难道你不留我吃个饭?

    苏隆岂能读不懂其中意思?

    立刻拉住热巴,按在椅子上。

    “今天,就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我刚学了几道港式私房菜!”

    对于烹饪,苏隆是如数家珍。

    他年轻的时候,曾经因为家境窘迫,在大排档当过夜班厨师。

    那个时候白天接受无线班各种高强度的培训,晚上还要熬夜到凌晨两点,等待最后一桌客人散去才能下班。

    听说有好吃的,热巴立刻眉开眼笑起来。

    “你还有这一手。”

    “好吧,好吧!”

    “不要让我等太久,我都饿了!”

    新家新厨房,一切东西都用的得心应手。

    苏隆三下五除二,就搞出虾多士,港式叉烧饭等多种美食。

    这两道菜不算是什么高端菜式,但在八九十年代的香江街头,随处可见!

    在自己的世界,苏隆年轻没有出名的时候,晚上最大的享受就是早上吃一份虾多士,或是深夜来一份港式叉烧饭!

    看着金黄色的虾多士,和色泽诱人的叉烧饭,热巴之前的羞涩一扫而空。

    她一开始还能保持的矜持和礼貌。

    但是吃了几口之后,进食的速度可是越来越快!

    快到了,什么程度呢?

    苏隆意识到,自己今晚可能要饿肚子!

    等他洗完手坐下来的时候,两个盘子已经可以当镜子用了!

    “你是不是舔盘子了?”

    苏隆犹豫了半天,还是忍不住问出这个尴尬的问题!

    谁能想到,身为娱乐圈顶流女星,各种奖项的得主!

    无数人的偶像女星!

    居然馋的舔盘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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