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洁的房间里,24岁女子魏某躺在床上,被子整齐地盖在身上,但人已经没有了呼吸。

    清晨,母亲怎都叫不醒她。

    村医当场对魏某进行心肺复苏,见没有反应。

    急忙拨打120将其送往医院抢救。

    急救中心。

    抢救了一天一夜后,医生非常无奈地宣布魏某死亡。

    魏某的家人悲恸欲绝。

    但民警带来的消息却让他们诧异万分。

    女儿的死可能是他杀!

    11月15日9时40分急救中心。

    “眼睑有溢血点,颈部有疑似扼痕,手指青紫,有窒息征象。

    极有可能是起命案。”

    山西高平市公安局的法医,正在聚精会神地对一名去世的女子做体表检验。

    他对办案民警说,“有必要进一步确认,需要检验。”

    “怎么可能被害呢?

    我姑娘身上看见正正常常的,没伤没血的,肯定是突然得了什么不好的病走了!”

    “她刚走,又要在身上动刀子,犯忌讳又遭罪。

    我们不同意尸检!”

    魏某家属不相信是他杀,坚持认为魏某就是突发疾病身亡。

    11月15日11时魏某家。

    在魏某家,家属依旧不同意尸检,不相信有人会害女儿。

    “生命至上,我们不能让死者蒙受冤屈。

    我们要先入手,把魏某的死亡当成命案来查,不能错过破案黄金时间。”

    高平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

    在做死者家属思想工作进行尸检的同时,从魏某死亡现场及其家庭社会关系着手调查。

    死者魏某是24岁的未婚女青年,家位于南李村村中央的独家庭院房。

    平日里其父在外打工很少回家。

    家中只有魏某与母亲申某居住。

    14日晚8时许。

    女儿魏某下班回家吃饭,晚饭后9时许魏某上二楼睡觉。

    申某则去把大门上锁打保险,然后到一楼卧室睡觉。

    次日8时。

    申某叫魏某起床,发现女儿躺在床上毫无反应。

    被子整齐地盖在身上,怎么也叫不醒,于是赶紧打电话给村医和亲戚。

    民警们通过对魏某死亡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翻动痕迹,不像是图财害命。

    院墙无翻进翻出痕迹,现场属于相对封闭空间。

    11月15日17时20分。

    刑侦大队办公室里,民警们正在仔细研究案件的线索。

    “魏某在村里与人来往不多,和村民没有什么矛盾。”

    “魏某工作努力,和同事关系融洽。

    外围调查没有什么有价值线索。”

    民警们一头雾水。

    一般命案不外乎情杀、仇杀,或者图财、图色害命。

    但在这座相对封闭的庭院内,既没有打斗、翻动痕迹,也没有物品钱财被盗。

    年轻的魏某还没有什么仇人。

    谁会去杀害一个24岁的姑娘?

    难道是图色害命?

    “封闭的空间进不去,但是在里面可以出来。

    有没有这样的可能?

    死者母亲关门的时候,家里面就不仅只有她们两个人?”

    “今天早上第一个到死者家里的人是谁?”

    民警们立马开始查看询问笔录,找到村医进行核实。

    据村医讲:“我早上到她们家的时候,门把手一扭就开了,里面没有打保险。”

    11月16日11时50分魏某家。

    民警再次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

    但现场好像被人清理过一样,干净得让人匪夷所思,就连门把手都一尘不染。

    “莫非真有第三个人?

    他会是谁?

    他在哪里藏身?”

    经过耐心的做思想工作。

    11月16日早上。

    死者家属终于同意尸检。

    当天中午。

    法医传来消息,死者舌骨骨折,窒息性死亡,系他杀。

    案件性质确定以后,专案组民警丝毫不敢松懈。

    案发现场属于乡村,周边监控缺乏。

    案发时段街道路边几乎没有人员出现,给案件侦破带来不小难度。

    综合分析以后,专案组决定以图色害命为主侦方向,采用传统侦查方式和现代侦查手段相结合。

    划定侦查范围,确定侦查重点,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四周辐射摸排,确定重点排查对象,逐一摸底调查。

    经过连续作战,同村的李某进入了民警视线。

    11月17日7时10分李某家。

    通过调查其活动轨迹、社会交往,李某的嫌疑一步步上升。

    11月17日7时10分许。

    民警对李某家进行突袭。

    “警察,别动!

    你知道为什么抓你吗?”

    面对出现在眼前的民警,李某神色慌张,一言不发,一下瘫软在地上。

    民警将其押解到警车上后,李某慢慢恢复平静:“知道,我杀人了。”

    32岁的李某无固定职业,也未成家。

    与魏某家是邻里关系。

    11月15日中午。

    李某与几个朋友一起喝酒时说:“谁给咱找个女的,咱也谈个对象。”

    当天下午5时许。

    散场后,李某途经魏某家门口,借着酒劲径直推门进入院内。

    并躲藏在无人居住的东屋内,直至魏某母女熟睡。

    11月15日凌晨时分。

    李某脱鞋小心翼翼从一楼步行至二楼预谋不轨,不料惊醒魏某。

    惊慌失措的李某便推门进去扑在魏某身上,隔着被子紧压魏某。

    双手扼住脖子,直至魏某一动不动。

    杀死魏某以后,李某给魏某盖好被子,整理好床铺。

    清理现场后,从大门离开溜回家中。

    有村民回忆,就在民警对魏某家进行勘查时,李某还混杂在村民当中进行围观。

    “我想过逃跑,没有想到你们来得这么快,你们再晚来一步我可能就跑了。”

    看守所内。

    李某对民警说:“一命抵一命,判我死刑吧。”

    办案民警对李某说:“一命换不来一命,更换不来两个幸福的家庭。”

    目前,李某已被批准逮捕。

    等待他的,将是一颗下辈子再见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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