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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你提供的《逆天》小说(作者:九月酱 17)正文,敬请欣赏!</br></br> 酒席一共摆了二十桌。
圆形的大桌子,白色的餐布,上面压着重重的玻璃转盘。
耗子很忙,里里外外地跑,游走在各餐桌之间招呼人,像个三陪。一会儿这儿和人聊几句,一会儿那儿和人喝几杯。还要拿着一纸讲稿和大学录取通知书,站在台子上对着话筒讲话,说说学习,感谢感谢家人和乡亲云云,紧张得手抖、语颤。
他穿着格子短裤,浅蓝色t,运动鞋。人高高的,浓眉大眼,稚气没脱尽,额头上冒着三颗红红的青春痘。耗子的眼睛和小甜的很像,都随小甜的外婆。
小甜刚进来,站在门口,远远地看着宋浩。
曾经的痞子学生现在考上大学了。还是她弟弟。
小甜鼻子有点酸。
或许现下社会,考上一个本科已经稀疏平常,远不如二三十年前的光宗耀祖。
但对宋家,却万般地难得。家里的第一个大学生。
他们家没钱没势,唯独只有像古代的穷秀才们一样,靠科举,靠教育改变人生。然后进入主流社会,谋得正经的职业,获取一定的社会地位,不再如父辈一般的生活,当一辈子的社会混混、小流氓;或在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地日日种地务农。然后子子孙孙,循环往复。
不要这样。
宋浩选择了改变。
“我弟弟比我有出息。”唐小甜说。
蒋泊微微一笑,心里想着:其实你也很好,嘴上却不说。
当耗子发完言,红着脸跑下来时,看见了门口的小甜。他骤然笑开,跑过来,嬉皮笑脸地喊了一声姐。
小甜要过宋浩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看,红色的底,烫金的字,写着“金榜题名”,她还没见过呢,“狗/日的大学生,太特么地帅了。”
“所以你回来了,就像你走之前说的。”宋浩哈哈地笑,抱了抱小甜。晃晃就快过了一年多,春节夜场更忙,他的姐姐从没回来,现在已有些变样,“你再胖些,我就要抱不过来了。”
“我怀孕了。”
耗子眼珠子猛地一缩,不信,“你说笑吧。”
“真的。”
唐小甜的事,长辈们不知道,耗子却知道很多。包括她的工作,她的前男友,她好几次堕胎。他眯起眼睛,看着站在小甜后面的蒋泊,问到:“孩子是你的?”
“……”蒋泊不说话。
“是你的吗?”耗子又问了一遍。
蒋泊拉着嘴角,客气地笑了笑,走上前,从裤子里摸出一个红包塞到耗子手里,只是轻言几句,鼓励地说:“考上大学了,好好念,买学习用品。”
他用冠冕堂皇的话将这个尖锐的问题敷衍了过去。
蒋泊不讨厌小孩。现在,有多讨厌小甜,也说不上了。可当这两个东西放一块,他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逃避。
脏话可以骂两句,无伤大雅,说说变过了;出席乡间宴席也可入境问俗,穿着随意,反而显得低调,不摆姿态。
这些都可以,除了孩子,一个和风尘女子的非婚生孩子。
蒋泊想,如果唐小甜是一个大家闺秀,或者小家碧玉,退一万步讲,只是个普通人家但清清白白的姑娘,他都应该会和她交往。再如果,没有卿青,他说不定还会娶她。
可都只是“如果”了。
对于这个私生子,蒋泊总是讳莫如深。
他给自己找了无数的台阶和数不清的理由,宁愿真的把小甜想成自己的表妹。这样,去照顾小甜,照顾所谓的“远房表妹的孩子”,便变得理所当然了,至少对他而言。
即使听起来像掩耳盗铃。
——╭(╯3╰)╮——
酒楼的饭菜多油,重盐,偏辣。
宋嘉知道了女儿怀孕,回家清炒了一道小菜,煮了豆腐汤,用保温桶提到酒楼,凑合着给小甜开小灶。
饭桌上,唐小甜坐在蒋泊和耗子中间,对面是爸爸,舅舅和舅妈,却不见外婆。
“昨晚上下雨,你外婆腿疼,一早去看过了,就不来了。”舅舅说。
舅妈则看到了坐在小甜身边一表人才的蒋泊,叹了声好福气,说“今天可是双喜临门呢。”
蒋泊听到后,装做听不懂方言,没搭腔,继续低头吃饭。
“孩子他爸出着差呢。”一语双关,小甜笑着解释,说蒋泊只是她在a市的一个客户,刚好到西南出差,就一路送她了。
可这种借口被小甜的父亲,王兴东听了,只觉好笑,纯属小儿之言。
王兴东个精瘦的男人,一米七五的个头,尖下巴,小眼睛,第一眼看上去很羸弱。他年轻时混过社会,九十年代去过沿海,挣了些钱,见过些人,后来又蹲过监狱,早已被磨成了火眼金睛。
王兴东端着老式的白色搪瓷茶杯,杯底磕掉了一块,露出生锈的铁,里面泡着老鹰茶。他揭开盖子,看见没水了,站起身说去接,打着幌子把小甜叫到了一边。眼睛瞟着小甜微微隆起的肚子,低声说:“是和那个蒋先生的孩子吧。”
“……”小甜一怔,缓缓说了个“嗯”。
“他是个显贵的人。就手上那串的佛珠,看见了吗,凤眼菩提,尼泊尔的,上了些年月,是个古董。至少能在咱这儿买套房子了吧,比我们家的大。”王兴东瞄着蒋泊,三两眼看出了来头,“这种身份的人,愿意开几个小时车,陪工作上的乙方到我们小地方里吃趟酒席。普通客户,呵,我这般说给你听,你信吗?”
“……”姜还是老的辣。
王兴东叹气,“一铃,他不会娶你的。”
“我根本没那么想过。”小甜捧过父亲手里的茶杯,拿了热水瓶,拔掉木塞,给他杯子满上开水,递了回去,“上次说要带个男朋友回来。他是真出差了,来不了。”
“蒋先生也好,你口中的男朋友也好,我只是给你提个醒,具体的得你自己拿主意。”王兴东吹开茶叶,喝了一口,“小时候我和你妈没管过你,现在大了,如果我们独断专行,你也肯定不听。”
“……”被他说中了。
小甜很少和父亲这么推心置腹地谈话。年幼时,王兴东在监狱里;等王兴东被放出来了,小甜早已在外打工,不常回家。童年的记忆里,有外婆粗糙的手,有妈妈在邮局的挂号信,却不曾有过什么是关于父亲的。除了一个现在已显得有些破旧的贝壳风铃,挂在外婆家正东方的窗户上。
外婆说那个风铃是早时父亲下海去沿海经商时带回来的。妈妈很喜欢,还用它给小甜取了名字,叫“一铃”。
小甜曾经大半日、大半日地坐在东边窗户下的小马扎上,天晴的时候,下雨的时候,不吃饭,不睡觉,只是仰起头看着那个风铃,看到脖子酸疼,才肯罢休。然后再用认识不多的词语和拙烂的笔迹在红梅日记本上写字,写那些想给爸爸说的话。
这是些很简单的话,比如:
——“今天阴天。外婆去看舅舅了。我在想你。你呢?”
——“今天晴。我摔了一跤,膝盖疼,但是没哭。爸爸你会表扬我吗?”
——“今天下雨,去了镇上。外婆给我买了大白兔,我给你留了一颗。”
……
她写完了,就把日记本放在放在离风铃最近的那个抽屉里。接着又开始傻傻地撑着下巴看风铃。
风铃是纯纯的白色,靠近了还能闻见海水的咸腥味。有风吹过时,特别是起风的春天,它就叮叮叮地响,声音很柔和,好像在一声一声地喊着“铃儿,铃儿,铃儿”。
小甜曾无数次地希望那个铃铛像阿拉丁的神灯一样,擦一擦,就能变出个人来。当然,小甜想要的是父亲。想有父亲疼,有父亲爱,有父亲在夜里给她盖被子,给她讲大人世界里的故事,帮她欺负那群嚣张的小子。
这个愿望很小,却异常奢侈。日复一日的等待换来的只是苍白的杳无音讯。父亲没有给家里写过一个字。
久而久之,不显灵,她就厌倦了,再也不写日记,再也不相信骗人的故事。不信风铃,不信父亲,不信神,不信天,不信地。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
唐小甜童年里没有这个男人的影子;
青年也没有;
当长大了,成年了,那个被称呼为父亲的男人回来了,她却和他亲近不起来,只能勉强靠血浓于水的情分维系着。他们从不熊抱,从不说笑,从不一起散步。
王兴东又呷了一口茶,用茶盖挡住脸,不让人见到他的神色,“总之,我和你妈一样,只求你开心稳当了。”
“嗯。”小甜点了一个头,同样强作镇静。
等到两点,都吃得差不多了。打牌的打牌,搓麻将的搓麻将。男人们开始抽烟。
蒋泊碰了碰小甜,喊了声“一铃。”
小甜笑,“你怎么也这么喊了,家里人才爱这么叫。”
蒋泊笑着好似没听见,只是说:“雨后空气好,领我去外面转转吧。”里面烟味太重了。
唐小甜说好,“去看看外婆。你把相机带上,我和耗子带你去田里玩。”
耗子在旁边听到,探出个头,“他开的车只有两个座。”
小甜笑,“你不坐。”
宋浩:“……”
小甜:“蹲着。”
宋浩想抗议。
小甜却说:“这是先下最in的一种style。”
蒋泊笑,“哪一种?”他怎么不知道。
小甜抹掉了前面四个字:一家三口,“去郊游,还带着狗。”
“……”
作者有话要说:微微狗说这章关于小甜的背景看得她很心酸。
————
这两天找了很多怀旧华语出来听……突然对90年代的hongkong充满了各种好奇好奇好奇和兴趣。
我想起我中学那儿,一度是个小愤青。那时候迷恋各种摇滚乐,重金属。一度把零花钱花在了淘碟上。打口的,原版的,妈呀,对一个中学生来说一张100多好求贵。
我给别人听的时候,他们说“你脑子被还没被炸掉呢?”。
那个时候内地做欧美音乐做得比较好的是《轻音乐》,月初发。后来不知道怎么被韩日盖过去了,改到了月中。买了好几年,按日期编号收纳。其中有几期找不到了,一度让我抓狂。强迫症。
那时候还跑去学了爵士鼓,某次一脚踢破了老师的雅马哈鼓皮。吓得我那一节课战战兢兢,心里想,老子赔不起啊……
我还一度狂迷f1。我看得晚了。都到了舒米和老巴在f1的巅峰时代。那个时候其实不喜欢舒米,莱科宁太帅,喜欢的人多,俺喜欢冷门,喜欢巴顿。那个时候的巴顿还是废材。后来他红了,我觉得好扬眉吐气哦。
舒米退的时候,我还是伤感了一把,一度赚了我的眼泪。跑去买了f1速报出的关于舒米的纪念周刊。结果最后他复出了!!特么的骗子!!骗老子眼泪!有意思吗?
后来又迷塞纳。主要是他死了,总带着点悲伤英雄情结。
以前我一个有好多兴趣爱好的小愤青。现在已经被磨成了死宅。天天做饭睡觉看书,在各大论坛匿名当喷子……哎,俗了。
特么的时间,你过得太快了!!!
————
今天听几个妹子在作者群里讨论最近大叔文很火。说大叔很宠人。
我想说:去尼玛的,骗子!
想当年,姐姐还年轻,十八岁。和一个三十二岁的大叔火热了一把。
两个月。确实很宠,各种包容,各种贴心,各种浪漫。十八岁的我还是感情上的新手,哪经得起这些花招。一度爱得不可自拔。那个时候高三啊!!高三啊!!晚上打电话打到半夜,成绩刷刷地下滑有木有?!
其实也怪我,年轻了,不懂事,总是得寸进尺,拿捏不好分寸。大叔们可以包容一次,二次,总不能次次包容。那些说宠爱无下限无上限,骗子啊!!
大姐我亲身经历,被活生生抛弃。眼睛都要哭瞎了。疯疯癫癫了几个月。真真缓口气来用了将近一年。尼玛高考都考完了。艹蛋。
再后来,我快出国的时候,大叔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那个时候我还在上德语课。他说“你猜我是谁?”
他是珠海人嘛。有粤语的口音。其实我听出来了。装。装不知道。说“猜不到。”
他说“是老朋友。”
我说:“我上课呢。待会儿打给你。”
再然后,下课了,我打过去,他就不接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和他说话。想想现在,他孩子都不知道几个了。
哎,往事不堪回首。半夜思维混乱,似乎扯多了……
还是那句话,特么的时间,你过得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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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你提供的《逆天》小说(作者:九月酱 17)正文,敬请欣赏!</br></br> 酒席一共摆了二十桌。
圆形的大桌子,白色的餐布,上面压着重重的玻璃转盘。
耗子很忙,里里外外地跑,游走在各餐桌之间招呼人,像个三陪。一会儿这儿和人聊几句,一会儿那儿和人喝几杯。还要拿着一纸讲稿和大学录取通知书,站在台子上对着话筒讲话,说说学习,感谢感谢家人和乡亲云云,紧张得手抖、语颤。
他穿着格子短裤,浅蓝色t,运动鞋。人高高的,浓眉大眼,稚气没脱尽,额头上冒着三颗红红的青春痘。耗子的眼睛和小甜的很像,都随小甜的外婆。
小甜刚进来,站在门口,远远地看着宋浩。
曾经的痞子学生现在考上大学了。还是她弟弟。
小甜鼻子有点酸。
或许现下社会,考上一个本科已经稀疏平常,远不如二三十年前的光宗耀祖。
但对宋家,却万般地难得。家里的第一个大学生。
他们家没钱没势,唯独只有像古代的穷秀才们一样,靠科举,靠教育改变人生。然后进入主流社会,谋得正经的职业,获取一定的社会地位,不再如父辈一般的生活,当一辈子的社会混混、小流氓;或在乡下,面朝黄土,背朝天地日日种地务农。然后子子孙孙,循环往复。
不要这样。
宋浩选择了改变。
“我弟弟比我有出息。”唐小甜说。
蒋泊微微一笑,心里想着:其实你也很好,嘴上却不说。
当耗子发完言,红着脸跑下来时,看见了门口的小甜。他骤然笑开,跑过来,嬉皮笑脸地喊了一声姐。
小甜要过宋浩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看,红色的底,烫金的字,写着“金榜题名”,她还没见过呢,“狗/日的大学生,太特么地帅了。”
“所以你回来了,就像你走之前说的。”宋浩哈哈地笑,抱了抱小甜。晃晃就快过了一年多,春节夜场更忙,他的姐姐从没回来,现在已有些变样,“你再胖些,我就要抱不过来了。”
“我怀孕了。”
耗子眼珠子猛地一缩,不信,“你说笑吧。”
“真的。”
唐小甜的事,长辈们不知道,耗子却知道很多。包括她的工作,她的前男友,她好几次堕胎。他眯起眼睛,看着站在小甜后面的蒋泊,问到:“孩子是你的?”
“……”蒋泊不说话。
“是你的吗?”耗子又问了一遍。
蒋泊拉着嘴角,客气地笑了笑,走上前,从裤子里摸出一个红包塞到耗子手里,只是轻言几句,鼓励地说:“考上大学了,好好念,买学习用品。”
他用冠冕堂皇的话将这个尖锐的问题敷衍了过去。
蒋泊不讨厌小孩。现在,有多讨厌小甜,也说不上了。可当这两个东西放一块,他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逃避。
脏话可以骂两句,无伤大雅,说说变过了;出席乡间宴席也可入境问俗,穿着随意,反而显得低调,不摆姿态。
这些都可以,除了孩子,一个和风尘女子的非婚生孩子。
蒋泊想,如果唐小甜是一个大家闺秀,或者小家碧玉,退一万步讲,只是个普通人家但清清白白的姑娘,他都应该会和她交往。再如果,没有卿青,他说不定还会娶她。
可都只是“如果”了。
对于这个私生子,蒋泊总是讳莫如深。
他给自己找了无数的台阶和数不清的理由,宁愿真的把小甜想成自己的表妹。这样,去照顾小甜,照顾所谓的“远房表妹的孩子”,便变得理所当然了,至少对他而言。
即使听起来像掩耳盗铃。
——╭(╯3╰)╮——
酒楼的饭菜多油,重盐,偏辣。
宋嘉知道了女儿怀孕,回家清炒了一道小菜,煮了豆腐汤,用保温桶提到酒楼,凑合着给小甜开小灶。
饭桌上,唐小甜坐在蒋泊和耗子中间,对面是爸爸,舅舅和舅妈,却不见外婆。
“昨晚上下雨,你外婆腿疼,一早去看过了,就不来了。”舅舅说。
舅妈则看到了坐在小甜身边一表人才的蒋泊,叹了声好福气,说“今天可是双喜临门呢。”
蒋泊听到后,装做听不懂方言,没搭腔,继续低头吃饭。
“孩子他爸出着差呢。”一语双关,小甜笑着解释,说蒋泊只是她在a市的一个客户,刚好到西南出差,就一路送她了。
可这种借口被小甜的父亲,王兴东听了,只觉好笑,纯属小儿之言。
王兴东个精瘦的男人,一米七五的个头,尖下巴,小眼睛,第一眼看上去很羸弱。他年轻时混过社会,九十年代去过沿海,挣了些钱,见过些人,后来又蹲过监狱,早已被磨成了火眼金睛。
王兴东端着老式的白色搪瓷茶杯,杯底磕掉了一块,露出生锈的铁,里面泡着老鹰茶。他揭开盖子,看见没水了,站起身说去接,打着幌子把小甜叫到了一边。眼睛瞟着小甜微微隆起的肚子,低声说:“是和那个蒋先生的孩子吧。”
“……”小甜一怔,缓缓说了个“嗯”。
“他是个显贵的人。就手上那串的佛珠,看见了吗,凤眼菩提,尼泊尔的,上了些年月,是个古董。至少能在咱这儿买套房子了吧,比我们家的大。”王兴东瞄着蒋泊,三两眼看出了来头,“这种身份的人,愿意开几个小时车,陪工作上的乙方到我们小地方里吃趟酒席。普通客户,呵,我这般说给你听,你信吗?”
“……”姜还是老的辣。
王兴东叹气,“一铃,他不会娶你的。”
“我根本没那么想过。”小甜捧过父亲手里的茶杯,拿了热水瓶,拔掉木塞,给他杯子满上开水,递了回去,“上次说要带个男朋友回来。他是真出差了,来不了。”
“蒋先生也好,你口中的男朋友也好,我只是给你提个醒,具体的得你自己拿主意。”王兴东吹开茶叶,喝了一口,“小时候我和你妈没管过你,现在大了,如果我们独断专行,你也肯定不听。”
“……”被他说中了。
小甜很少和父亲这么推心置腹地谈话。年幼时,王兴东在监狱里;等王兴东被放出来了,小甜早已在外打工,不常回家。童年的记忆里,有外婆粗糙的手,有妈妈在邮局的挂号信,却不曾有过什么是关于父亲的。除了一个现在已显得有些破旧的贝壳风铃,挂在外婆家正东方的窗户上。
外婆说那个风铃是早时父亲下海去沿海经商时带回来的。妈妈很喜欢,还用它给小甜取了名字,叫“一铃”。
小甜曾经大半日、大半日地坐在东边窗户下的小马扎上,天晴的时候,下雨的时候,不吃饭,不睡觉,只是仰起头看着那个风铃,看到脖子酸疼,才肯罢休。然后再用认识不多的词语和拙烂的笔迹在红梅日记本上写字,写那些想给爸爸说的话。
这是些很简单的话,比如:
——“今天阴天。外婆去看舅舅了。我在想你。你呢?”
——“今天晴。我摔了一跤,膝盖疼,但是没哭。爸爸你会表扬我吗?”
——“今天下雨,去了镇上。外婆给我买了大白兔,我给你留了一颗。”
……
她写完了,就把日记本放在放在离风铃最近的那个抽屉里。接着又开始傻傻地撑着下巴看风铃。
风铃是纯纯的白色,靠近了还能闻见海水的咸腥味。有风吹过时,特别是起风的春天,它就叮叮叮地响,声音很柔和,好像在一声一声地喊着“铃儿,铃儿,铃儿”。
小甜曾无数次地希望那个铃铛像阿拉丁的神灯一样,擦一擦,就能变出个人来。当然,小甜想要的是父亲。想有父亲疼,有父亲爱,有父亲在夜里给她盖被子,给她讲大人世界里的故事,帮她欺负那群嚣张的小子。
这个愿望很小,却异常奢侈。日复一日的等待换来的只是苍白的杳无音讯。父亲没有给家里写过一个字。
久而久之,不显灵,她就厌倦了,再也不写日记,再也不相信骗人的故事。不信风铃,不信父亲,不信神,不信天,不信地。唯一能靠的只有自己。
唐小甜童年里没有这个男人的影子;
青年也没有;
当长大了,成年了,那个被称呼为父亲的男人回来了,她却和他亲近不起来,只能勉强靠血浓于水的情分维系着。他们从不熊抱,从不说笑,从不一起散步。
王兴东又呷了一口茶,用茶盖挡住脸,不让人见到他的神色,“总之,我和你妈一样,只求你开心稳当了。”
“嗯。”小甜点了一个头,同样强作镇静。
等到两点,都吃得差不多了。打牌的打牌,搓麻将的搓麻将。男人们开始抽烟。
蒋泊碰了碰小甜,喊了声“一铃。”
小甜笑,“你怎么也这么喊了,家里人才爱这么叫。”
蒋泊笑着好似没听见,只是说:“雨后空气好,领我去外面转转吧。”里面烟味太重了。
唐小甜说好,“去看看外婆。你把相机带上,我和耗子带你去田里玩。”
耗子在旁边听到,探出个头,“他开的车只有两个座。”
小甜笑,“你不坐。”
宋浩:“……”
小甜:“蹲着。”
宋浩想抗议。
小甜却说:“这是先下最in的一种style。”
蒋泊笑,“哪一种?”他怎么不知道。
小甜抹掉了前面四个字:一家三口,“去郊游,还带着狗。”
“……”
作者有话要说:微微狗说这章关于小甜的背景看得她很心酸。
————
这两天找了很多怀旧华语出来听……突然对90年代的hongkong充满了各种好奇好奇好奇和兴趣。
我想起我中学那儿,一度是个小愤青。那时候迷恋各种摇滚乐,重金属。一度把零花钱花在了淘碟上。打口的,原版的,妈呀,对一个中学生来说一张100多好求贵。
我给别人听的时候,他们说“你脑子被还没被炸掉呢?”。
那个时候内地做欧美音乐做得比较好的是《轻音乐》,月初发。后来不知道怎么被韩日盖过去了,改到了月中。买了好几年,按日期编号收纳。其中有几期找不到了,一度让我抓狂。强迫症。
那时候还跑去学了爵士鼓,某次一脚踢破了老师的雅马哈鼓皮。吓得我那一节课战战兢兢,心里想,老子赔不起啊……
我还一度狂迷f1。我看得晚了。都到了舒米和老巴在f1的巅峰时代。那个时候其实不喜欢舒米,莱科宁太帅,喜欢的人多,俺喜欢冷门,喜欢巴顿。那个时候的巴顿还是废材。后来他红了,我觉得好扬眉吐气哦。
舒米退的时候,我还是伤感了一把,一度赚了我的眼泪。跑去买了f1速报出的关于舒米的纪念周刊。结果最后他复出了!!特么的骗子!!骗老子眼泪!有意思吗?
后来又迷塞纳。主要是他死了,总带着点悲伤英雄情结。
以前我一个有好多兴趣爱好的小愤青。现在已经被磨成了死宅。天天做饭睡觉看书,在各大论坛匿名当喷子……哎,俗了。
特么的时间,你过得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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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听几个妹子在作者群里讨论最近大叔文很火。说大叔很宠人。
我想说:去尼玛的,骗子!
想当年,姐姐还年轻,十八岁。和一个三十二岁的大叔火热了一把。
两个月。确实很宠,各种包容,各种贴心,各种浪漫。十八岁的我还是感情上的新手,哪经得起这些花招。一度爱得不可自拔。那个时候高三啊!!高三啊!!晚上打电话打到半夜,成绩刷刷地下滑有木有?!
其实也怪我,年轻了,不懂事,总是得寸进尺,拿捏不好分寸。大叔们可以包容一次,二次,总不能次次包容。那些说宠爱无下限无上限,骗子啊!!
大姐我亲身经历,被活生生抛弃。眼睛都要哭瞎了。疯疯癫癫了几个月。真真缓口气来用了将近一年。尼玛高考都考完了。艹蛋。
再后来,我快出国的时候,大叔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那个时候我还在上德语课。他说“你猜我是谁?”
他是珠海人嘛。有粤语的口音。其实我听出来了。装。装不知道。说“猜不到。”
他说“是老朋友。”
我说:“我上课呢。待会儿打给你。”
再然后,下课了,我打过去,他就不接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和他说话。想想现在,他孩子都不知道几个了。
哎,往事不堪回首。半夜思维混乱,似乎扯多了……
还是那句话,特么的时间,你过得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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