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你——”凌家主老脸一红,夹杂着羞愧与怒火。

    不可否认他对凌云确实不仁义,凌云故意提到的家主之争也让他回想起当年大哥牺牲自己成全了他,可这都是陈年旧事了,他自己清楚,当年大哥若不是身中剧毒,恐怕也会是阻拦他登上家主之位的一大障碍,大家都心怀鬼胎,何必装作一副兄友弟恭的模样。

    而如今,一个小辈当众教训他,尤其是还当着死对头楚家人的面,让他下不来台,这足以让怒火把他仅存的羞愧烧成灰烬!

    “凌家主。”凌云否认所谓的叔侄身份,用疏远的称呼打断了他,轻笑道:“我此番前来,只是为了告诉你一件事实。我是我,不是你们凌家的‘凌云’,从今往后,我与凌家再无瓜葛!”

    她的话语掷地有声,一句“从今往后我与凌家再无瓜葛”如一道惊天巨雷炸响在主厅。

    “她疯了吧?”凌天的话引起了周围人的附和,这个疯子一定不知道,没了凌家,她什么都不是!

    凌家主本就对凌云的态度不满,这会子听见凌云这话,顿时火冒三丈,一手抓起放在身旁的拐杖,狠狠地朝凌云丢去。

    “你!你给我滚——”

    拐杖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在将要砸在凌云的脑袋上时,被她玉手一伸轻松接住。

    紧接着,她把拐杖稳稳地扔在了凌家主的脚跟前,连同着抛给凌家四个字。

    “后会无期。”

    下一个动作,转身,离去。

    这一走,带走她所有的骄傲,徒留一个潇洒的背影。

    凌家的人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景象。

    她就这么走了?

    这么潇洒地走了?

    凌家主气极,满口“孽障”地骂着。

    众人面面相觑,心中都有一个疑惑,这当真是那个凌云?

    毋庸置疑,她,真的已经不是那个她了。

    以前的凌云,懦弱无能。

    现在的凌云,气势如虹。

    他们遥望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却觉得连这一眼都是在仰望。

    那个在黄昏下的身影,恣意洒脱。

    此时天地失色,唯她风华万千。

    此刻日月失辉,唯她光芒万丈。

    终有一日,她会是这天下地上的至尊!

    ……

    凌云回到她居住的房屋时,发现后院的凌杏已经不在了,而她为原身做的“墓地”上还残留着凌杏落下的血迹,想来原身的仇怨也能散去了。

    凌云进屋,从床榻下找到了记忆中十小姐藏起来的五六百金币,找到袋子将它们装了进去。

    凌家的十小姐虽不受尊重,但凌家作为朝城第一的土豪家族,每个月该给小辈的生活费还是会给的。

    像凌杏那样有实力的直系小姐,每月的生活费就有两百金币,而像凌云这种没实力的旁系,每月的生活费只有五十金币,除去日常的开销,只能省下二十金币,而凌杏等人每月都会来抢她的金币,反抗不过就会被抢走,她这几年能存下五六百金币已是不易。

    也多亏她存下了这五六百金币,凌云不至于初临异世就穷的叮当响流落街头。

    凌云扫视四周,看见床边的铜镜,铜镜里的她和现代的她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剑眉凤目,鼻梁高挺,唇红齿白,颇有巾帼红颜的气势,也是少有的美人坯子。

    只是这幅身体过于消瘦,明显营养不良,脸色苍白得可怕,身子骨瘦如柴,身高大约只有一米五五,乍一看像是被虐待的女孩。

    不过这一切都没关系,这幅身子已经是她凌云的了,她不会允许自己有这样一副弱不禁风的身体,前途漫漫,一切都会改变。

    凌云顺着记忆,在铜镜后找到了一块玉佩,这块玉佩光滑圆润,精细雕刻着一只展翅高飞的凤凰,第一眼看见竟让她感到惊艳。

    好精致的做工!

    凌云不了解玉,但不代表她看不出这是个好货,这个是自原主有记忆起就随身携带的宝贝,她的母亲千叮万嘱让她守护好着玉佩,不要给外人看见,更不能弄丢了,所以她一直将玉佩藏得好好的。

    从记忆中虽不能得知这玉佩有什么用处,但凌云想着她哪日若是没钱了,还能把这拿去典当,与其便宜了凌家人,不如自己带走。

    于是她把玉佩别在腰间,提着装满金币的袋子走出了凌家大宅。

    从凌家出来时,天色渐晚,夜幕笼罩这片大陆,周围一片寂静。

    凌云手提着沉重的一袋金币,左右想着这么大袋金币,随身带着不方便,只好去城市交易所花费一百金币办了张金卡。

    这种卡类似银行卡,但它不需要所谓提款机等等的存在,只需凭意念就能随时存取,而且在方圆十里的范围内还支持通过意念进行金币转移功能,即“转账”,让凌云一现代人瞠目结舌,一种乡下人进城的感觉油然而生。

    凌云意念一动,眼前出现悬空的透明屏幕,上面显示着“卡内余额”和“最大限额”,“最大限额”一栏显示着“1000”,这是交易所根据她目前的实力批准的存款最高额度,毕竟这是个实力为尊的大陆,一切都会反映出强者与弱者的差别。

    脑中发出命令,凌云把剩余的五百多金币存了进去,卡内余额上显示的数字瞬间从“0”变成了“559”,提着的袋子空空如也。

    很好,这样出行就方便许多了。

    凌云圆满了,她把袋子扔掉,眼前的透明屏幕随着她的意念消失。

    走出交易所时,天色已暗,倘若再不找住所,她就只能流落街头了。

    凌云顺着街道走下去,一路寻找类似酒店旅馆之类的存在。

    路上经过武器店,顺便花费了十个金币,买了一把匕首,匕首劣质,但还是可以用以防身。

    朝城虽不大,但凭借着靠近暮光森林的优势地理位置,每逢玄兽出没的时候,常有帝国各地的人来此历练,所以朝城别的不多,客栈酒馆一类的最多。

    凌云走到一个客栈门前,抬头看了眼那牌匾上“如花客栈”四个大字,嘴角抽搐,跨过门槛信步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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