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怪物选择了另一种做法,她走了和水手完全相反的方向,离追捕者越远越好,水手依照隐匿的本能远离人群,而她却向人最多的地方跑,城西的贫民窟就像是蜂窝和老鼠洞,居无定所的贫民和乞丐填塞了城市里的每一个角落,待到夜色慢慢消散,接近黎明,商贩,游民和大量准备趁着第一道曙光出海的水手便在这些街道里云集起来,赶在城东北部的港口开放前带着自己的货物或是行李背着夜色前行。>
换皮人一般会避开在这样的人群里现身,虽然他们的伪装不只是皮肤上的,通过某种说不出来的机制,这些怪物能与他们的受害者的生前别无二致,包括行为,语气和气质,但在这里他们也不能轻举妄动。
——作为猎物的时候除外,无论是监察官,黎明旅者还是教卫军都无法在众目睽睽下追捕他们。
这个换皮人还有另一个不知道算是有利还是不利的特点,女子的容貌和携带的家纹,“她”来自提尔斯兰的一个低阶贵族家庭,是米恩娣男爵的幺女和送到首都的人质,一位贵族后裔,虽然不是大到足够引起轰动的那种,但在此地,一个衣着光鲜,有明显的贵族特征,且颇有姿色的女子,在贩夫走卒中间犹如夜空中的星辰般闪亮。几乎无处遁形。
换皮人的动作不快,邓肯没花什么力气就在行色匆匆的人群中找到了她,这算是她的劣势,即便身处人群之中,平民们依然有意地避开女子的左右,就像被巨石分开的河水一样,没人想在光天化日之下找一个贵族的麻烦,但这也是她的优势,邓肯发现自己也没办法轻易靠近她,更别提杀掉这个怪物了,他也许清楚自己也同样显眼——在一大群衣着简单甚至是简陋,大多数只有充满油污的衬衫和带着破洞的裤子的人中间,他的皮衣,斗篷和剑都显得很不常见,女皇区的小偷和杀手都比较具有市井之气,但邓肯却没办法像他习惯的那样混进这些贩夫走卒当中,他需要自己的装备,更需要斗篷来掩盖伤口,否则斗篷下面的那一大片血迹会让他更加明显。
天色渐渐地越来越亮了,行人也从三三两两变得三五成群,但女子依然没有避开公共场合的意思,反而像是随意闲逛一样显得悠然自得,不由得让一直跟踪的邓肯开始了嘟哝,没有贵族会在女皇区的小巷子里闲庭信步,这里的地面遍布着屎尿,泥泞和积水,臭气熏天,到处都是老鼠。他不确认对方是不是发现了自己,也不确定这是不是意味着她又为自己准备了什么陷阱,也许她在等待和自己实际上已经被杀死了的同伙汇合?或是在打其他的什么鬼主意。
邓肯伸出还能用的左手,擦了擦额头的汗,春季塔兰伊斯的早晨依旧有些寒冷,这些汗可不是因为闷热才出的,白芍为主要成分的止痛剂效用消散得很快,右臂痛楚又开始削弱他的体力,邓肯怀疑自己再这么耗下去到底能坚持多久,说不定不到追到女子他就会昏倒了,他的衣领下还有另一个小瓶,但那是给一切都结束以后用的,止痛剂也会让肌肉变得松弛,使他在面对战斗时更加虚弱。没有干透的止血剂的效果没那么好,他感觉自己的血又开始流了出来,额头和脸颊则因为轻微的感染而烫的厉害,不得已更加裹紧了斗篷。
“亲爱的小野马,赶快把这场欲遮还休的游戏结束吧。”监察官低声咕哝着,他的声音在耳膜里传来回音,朦朦胧胧的,只有他自己听得见,“你还在等什么呢?你的白马王子吗?他们都已经死了。”
终于,女子看起来厌倦了女皇区里糟糕透顶的风景,离开了街道和人群奇异的目光,钻进一条小巷子,邓肯刹那间觉得如释重负,他靠在墙上,为已经开始有点摇摇晃晃的双腿储备一些力气,便准备跟进去。
就在这刹那,监察官突然注意到巷道口的一个瘦高个,只穿着一件背心的他露出虽然瘦弱但是结实的肌肉,刀刻一般的脸上有着弯曲的山羊胡,头发乱蓬蓬的几乎凝结成块,瘦高个原本一直和另一个人在无所事事地晒着太阳,偶尔调侃两句,当女子经过他们中间的时候,山羊胡下流地对着女子露在外面的胸脯吹了个口哨,现在更是对自己的同伴使了个眼色,跟进了巷子里。
“这家伙会把自己的小命玩进去的。”邓肯低声自言自语道,抢劫,甚至更糟糕的事情在女皇区的小巷子里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虽然有些智慧的家伙会避开那些看起来像是贵族的目标,但现在的天色还没有完全亮起来,这里离贵族真正的居住地区还有一些距离,再加上这是一只从表面上看起来十分鲜美的肥羊,他早预料到会有一些缺脑筋的傻瓜会蠢蠢欲动,“如果这样的傻子因此少一些的话,说不定这地方会比以前更好。”邓肯有点愤世嫉俗地说,但仍旧很快地走进巷子,左手在斗篷下拔出了匕首,在这么窄的巷子里用剑是一种愚蠢的事情,那个换皮人也没有什么武器。
如果他动作快点的话,监察官想,他还来得及救一条人命,虽然是条人渣的命。
但是还没等他走进巷子,山羊胡刚才聊天的同伴,一个缺了颗门牙的家伙就堵在了邓肯的面前。
“嘿,我说,全天底下的人都打算挤进这个臭烘烘的地方吗?里面都快转不开身了呐。”缺门牙的家伙喷着唾沫星子,胳膊交叉,横在路上。
“我只是想走过去。”邓肯平静地回答。
“没门,老兄,总得讲个先来后到的规矩吧?里面人太多了,那匹小野马的鞍子已经有人坐了,去找别的巷子钻吧。”
“如果你再多废话个几句的话,你的山羊胡朋友可就小命堪忧了。”
“嘿。”歹徒露出了肮脏,磨损严重的牙齿笑道,“什么废话?”他好像耳朵不灵一样把头侧了过来靠近,“谁的小命?”
袭击来的阴狠而又毒辣,如果不是邓肯早就熟悉这种市井之徒的障眼法的话,缺门牙一拳挥向他的鼻子,监察官稍微摆了摆头就避开了,他的状态也许的确不好,但应付几个混混还是游刃有余,接着,他左手的匕首转了个圈,剑柄戳在歹徒两眼中间。
这一击让缺门牙的两只斗鸡眼立刻对到了一起,接着邓肯提起膝盖撞在对手的肚子上,匕首的剑柄再对着那弯下来的肮脏脖颈一敲,就这么干净利落地解决了。跨过地上的躯体,邓肯走进小巷。
山羊胡就在小巷子里,面对着他,手里握着短剑和一把像是用铁片捆成的匕首,表情似笑非笑。
这回反倒是邓肯有点糊涂了,他站在那里,有些迷惑地用匕首刮着不太整齐的胡茬,思考着到底发生了什么,巷子里已经不见女子的身影,只剩山羊胡自己,他以为换皮人已经迅速“换”掉了这个人渣,但接着又摇头否认——如果是真的的话,换皮人的效率简直高到夸张,离山羊胡走进去到邓肯进来,中间相隔了不到两分钟。
“有两下子嘛?这样的能耐只用来骚扰贵族家的尊贵女士吗?”
“贵族家的尊贵女士。”邓肯重复了他最后几个字,为这个人的前倨后恭感到有点不可思议,他想从这个人肩头越过去看巷子后面,期望看到女子的踪迹,但山羊胡却故意挡住了他的视线。有些得意地笑道。
“没错,有银币为我说话的话,哪怕刚刚过去的是一条母狗,全女皇区的玩具,活也是得干的啊,总之,女士不想再受你这下流胚的纠缠了,长眼睛的话就趁早滚吧。”
“几个特雷米西斯?”
“6个。”
“6个就把你的命买下来了?”邓肯不留情面地嘲讽道。
“是你的小命,猪猡,你该感到荣幸才对。”山羊胡抬起了短剑摆出架势,“死在我,女皇区闻名的剑客施泰纳手里可不是人人都有的待遇,除此之外,你那条命只值6个特雷米西斯银币,真是悲哀。”
邓肯没工夫去听他在那里自吹自擂,用以辨别换皮人身份的药剂已经快要失去效用了,时间对他有些不利,如果跟丢了这个怪物,或是给她足够的时间“换一身皮”的话,他可能就永远失去抓住她的机会了,他走上一步,想尽快解决这个额外的障碍。
山羊胡挥剑刺来,做了个障眼法,接着用那把简陋的匕首直接捅向邓肯的下体,这些都是只有在街头巷尾的流氓们才流行的格斗方式,邓肯一一躲过,他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让换皮人逃掉,但也不想滥杀无辜,监察官的敌人是不属于此世异变之物和那些妄图将它们制造出来的术士和恶徒,而不是正常的居民——哪怕是个人渣,倒也挺有契约精神的。
山羊胡看见他躲过了这两招,嘿嘿一笑,突然将一口痰吐向邓肯的眼睛。
眼睛上黏糊糊臭烘烘的只会增加邓肯的不快——幸运的是这口浓痰不会有毒,比起他遇见过的那些嘴里会喷出东西的其他生物来说,接着又是一把烂泥,他不得已用右手举起斗篷挡住。
在这视野受阻的瞬间,山羊胡施泰纳冲了进来,短剑直接刺进了斗篷里,又准又狠,这个歹徒一边发出胜利的得意笑声,一边在短剑的手柄上用力,把邓肯一直抵到了墙壁上。
接着斗篷猛然卷起,将他整个人带到一边,匕首的柄敲上山羊胡的太阳穴,这一击的力道很大,他甚至连哼都没哼一声就翻过了白眼,昏了过去。
邓肯吸了口气,一声不吭,伸手在右边的肋下找到皮衣上的另一个洞,和满手的血,伤口并不深,但很恼人,如果不是邓肯及时把斗篷卷厚的反应和他的皮甲阻挡了绝大多数的力道的话,就不是恼人这么简单了。
还没等他吸口气,就听见一些更让人不快的动静,更多的人的脚步在巷子另一边传来回音,那是种沉重的,金属的,踩在泥泞里又拔起来,带着怪异声调的脚步,还有铠甲的碰撞声与回音里也听的无比清晰的喘息声,伴随着巷道那一边传来的尖叫,女人的惊叫。
“救命!守卫!守卫!在这里!我是米恩娣家族的,就在里面,杀人啦!”
对于邓肯来说,这个晚上和早晨简直倒霉透顶了,拜多少次神都救不回来。
都市警卫队的守卫冲进巷子,身上的铠甲碰撞作响,一名带着独特青色绶带徽标的军士带领着他们,女皇区之下的贫民窟不是巡逻的路线,守卫们也很不喜欢来这些肮脏混乱的地方,他们的职责是贵族区的安全,那些内城墙(注1:女皇区的天然边界,塔兰伊斯旧城墙遗址)下华丽但是清冷的豪宅,但是邓肯算漏了一点,从这条巷道出去就是“清水门”,内城墙的一处小城门,原先用于旧城里运输饮用的淡水,早期塔兰伊斯建立在充满苦水的沼泽上,不得不从外运进淡水,现在则变成了运送垃圾的城门,有些居民调侃地称之为“泔水门”,这里总是有守卫驻扎,防止有平民随意出入贵族居住的区域。
今天早上有一名守卫没有按时回岗,所以有一只小队正巧在清水门的附近查探哨位,这使得换皮人的身份的劣势此时变成了最大的优势,以伪装的贵族身份,她那个同伴的遭遇和精湛的骗术,她轻易就编造出了一个在贫民窟里的贵族遭到袭击,护卫不幸遇害的故事,正巧,山羊胡为她赢得了足够的时间让这个谎言具有很高的可信度。
“抓住他!”当中士看到邓肯的时候,他便大吼道,警卫们端平手里的长戟,开始加快速度冲刺,“你会被绞死的,畜生!”
这种情况一般被邓肯归于最棘手的状况,洛菲斯曾经这么教过他,而邓肯也衷心承认,他在此时百口莫辩,就像以前一样,监察官的高度隐秘性使得官方中几乎没有正式的记录,他无法证明自己,而在看起来形迹可疑的他和身为贵族小姐的换皮人之间,守卫更容易相信谁就不言而喻了。警备队不止一次在这种事上找过他的麻烦,监察官一言不发,尽自己最快的速度转身就跑,跨过被他击倒的山羊胡和缺门牙,向巷子外面跑去。
“站住!”守卫们踏过巷子里的臭水坑,把积水踩得溅起很高。
邓肯刹那间撞进早晨来来往往的人群,撞翻了好几个人,但守卫们还在他的身后穷追不舍,他感到自己的体力已经近乎耗尽了,连爬都几乎爬不起来,感染导致的发烧让他浑身无力,腿如筛糠一样,看见一场追捕发生,路上的平民都唯恐避之不及,使得他根本无法藏进人群当中。
守卫越追越紧,突然间,他们追捕的犯人再次冲进了一大群坐着货车的游民中间,撞翻了一些东西,引发了人群一片粗俗的咒骂,但接着,咒骂就变成了惊呼,一大片金币和银币腾空而起,在墙壁和石板上发出让人无法忽略的叮叮当当的响声。
刹那间,局势变得让人无可名状般的混乱,游民们忘记了咒骂,商人忘记了捡拾打翻在地的货物,心疼打碎的陶罐,妇女忘记了安抚哭叫的孩童,连大一点的孩子也忘记了大呼小叫,每个人都在疯狂地低头寻找那闪闪发亮的金属小片,有些人甚至还是第一次看见艾斯玛金币的样子,他们趴在地上,在泥泞和屎尿中狂热地拨弄着,伸手进黑漆漆的下水道入口,甚至整个人钻进去,每个人都参与了进去,只留下被自己的亲人忘记的小孩子在嚎啕大哭。
守卫们发现街道刹那间被堵死了,他们咒骂着,用长戟的尾部打,用手推,用脚踢,奋力驱赶着人群,但人性的弱点可不是那么容易被赶开,当一个抱满了钱币的人被不情愿地驱离道路的时候,就会有另一个,甚至更多的在狂热地寻找着还有没有剩下的东西。中士一边咒骂一边推搡,看着自己的部下在人海中寸步难行,当他抬起头的时候,穿着黑斗篷的疑犯已经连影子都找不到了。
米恩娣家的贵族女子早就置身于这一片混乱之外了,她的步履轻松,心情舒畅,深信自己已经成功把监察官甩掉了,她沿着内城墙的墙壁走着,并不是很急于回到自己的府邸里。从清水门进城意味着她得在守卫的注视下回到家中,一个贵族血统的女子深夜外出,还是去贫民窟这种地方,势必会有人问一大堆的问题,更别提警卫队自己想问的问题了,为了自己的身份,名声还有隐秘性的考虑,女子在利用守卫队甩开邓肯之后,便悄悄找了个借口支开守卫,自己悄悄溜走了。
她可以勾引一个懵然无知的平民,然后故技重施改换自己的伪装,这样邓肯就再也很难再追踪自己的位置,但换皮人不太希望换下自己身上的这层皮,在所有的五个人里,她的皮最有财力和权力,取得过程的也最艰辛,换皮人从以生存为目的混入人类社会当中以后便迅速地习惯了这中间的规则,阶级之间的差别使得他们意识到在这个社会的阶级越尊贵,很多事情就更容易。
女子信步走着,直到发现了一辆停在墙根下的马车,一台代步工具!比起磨损双脚,还让自己的长裙在污泥中肮脏不堪,马车实在是凑巧到过分的福利了,女子悄悄提起裙角,慢慢走到马车前座,打量驾驭马车的车夫,车夫看起来年轻,俊朗,修剪整齐的脸庞露出温和有礼,具有迷人魅力的笑容。
女子很自然地假装自己在城外散布迷了路,请求车夫将自己带到女皇区的南部,那里人最稀少,也没有很多守卫,换皮人能在不被人注意的前提下回到贵族区。实际上,在她自己坐上马车,放下车窗的帘子,任凭马车平稳而缓慢的行驶以后,就一直在考虑怎么能把自己的外出和失踪编的天衣无缝。
突然,马车停了下来,打断了女子的思绪,她伸手拉开车内镂空了碎花的帘子,发现眼前依然能看到内城墙的城墙,车夫依旧带着彬彬有礼的微笑,打开了前座到车厢的门。
“先生,您是要带我去哪里呀?这里好像不是往南城区的方向”,女子轻声细语,小心翼翼地问道。
“亲爱的小姐,有一位在城里地位很高的大人请求见您一面,稍有不便还请您忍耐一下。”
“是什么人呀?”换皮人假惺惺地问道,露出了隐约的不安的表情。
“您见到就知道了。”
“如果您不告诉我的话,我是哪里也不会去的,请您注意这点,先生。”她反对道,仿佛在找周围可以逃脱的道路,但发现车厢里的门是从外面锁上的,“我不想去见任何人,您懂吗?我想回家,米恩娣家族的小女儿如果久出不归,在城内可是大事,您要知道,如果真有什么大人物要见我的话,请正式向家父提出邀请吧。”
“以我的人格发誓,这位大人的地位足够使令尊忽视这层繁文缛节……如果真的是令尊的话。”车夫不紧不慢地回答,反而让换皮人露出了好奇——甚至有点贪婪的表情,但在接下来的瞬间,她的脸上就被恐惧充满,车夫很自然地从座驾上掏出一把刀刃内卷,像是半个筒一样的小刀,里面放着一个有着乳白色液体的小瓶,“不过在此以前要做一些准备,请不要轻举妄动。”他的笑容依然温暖。手指却一扣,让一个带有机关的撞针击碎了瓶底,液体顺着小刀的边缘滴滴答答地落下。
邓肯听到女人的惨叫声的时候,他才刚刚从巷子的破洞里翻出来,便看见一辆装饰豪华的马车正从面前缓缓走过,马车上的车夫正在向城北的大教堂方向驶去,旁若无人,只是在经过他的时候突然开口,语气缓慢而轻柔。
“请让开,平民。”他说,似乎完全是说给监察官听的,“教卫军奉命执行任务,这里没有你什么事。”
(本章完)
换皮人一般会避开在这样的人群里现身,虽然他们的伪装不只是皮肤上的,通过某种说不出来的机制,这些怪物能与他们的受害者的生前别无二致,包括行为,语气和气质,但在这里他们也不能轻举妄动。
——作为猎物的时候除外,无论是监察官,黎明旅者还是教卫军都无法在众目睽睽下追捕他们。
这个换皮人还有另一个不知道算是有利还是不利的特点,女子的容貌和携带的家纹,“她”来自提尔斯兰的一个低阶贵族家庭,是米恩娣男爵的幺女和送到首都的人质,一位贵族后裔,虽然不是大到足够引起轰动的那种,但在此地,一个衣着光鲜,有明显的贵族特征,且颇有姿色的女子,在贩夫走卒中间犹如夜空中的星辰般闪亮。几乎无处遁形。
换皮人的动作不快,邓肯没花什么力气就在行色匆匆的人群中找到了她,这算是她的劣势,即便身处人群之中,平民们依然有意地避开女子的左右,就像被巨石分开的河水一样,没人想在光天化日之下找一个贵族的麻烦,但这也是她的优势,邓肯发现自己也没办法轻易靠近她,更别提杀掉这个怪物了,他也许清楚自己也同样显眼——在一大群衣着简单甚至是简陋,大多数只有充满油污的衬衫和带着破洞的裤子的人中间,他的皮衣,斗篷和剑都显得很不常见,女皇区的小偷和杀手都比较具有市井之气,但邓肯却没办法像他习惯的那样混进这些贩夫走卒当中,他需要自己的装备,更需要斗篷来掩盖伤口,否则斗篷下面的那一大片血迹会让他更加明显。
天色渐渐地越来越亮了,行人也从三三两两变得三五成群,但女子依然没有避开公共场合的意思,反而像是随意闲逛一样显得悠然自得,不由得让一直跟踪的邓肯开始了嘟哝,没有贵族会在女皇区的小巷子里闲庭信步,这里的地面遍布着屎尿,泥泞和积水,臭气熏天,到处都是老鼠。他不确认对方是不是发现了自己,也不确定这是不是意味着她又为自己准备了什么陷阱,也许她在等待和自己实际上已经被杀死了的同伙汇合?或是在打其他的什么鬼主意。
邓肯伸出还能用的左手,擦了擦额头的汗,春季塔兰伊斯的早晨依旧有些寒冷,这些汗可不是因为闷热才出的,白芍为主要成分的止痛剂效用消散得很快,右臂痛楚又开始削弱他的体力,邓肯怀疑自己再这么耗下去到底能坚持多久,说不定不到追到女子他就会昏倒了,他的衣领下还有另一个小瓶,但那是给一切都结束以后用的,止痛剂也会让肌肉变得松弛,使他在面对战斗时更加虚弱。没有干透的止血剂的效果没那么好,他感觉自己的血又开始流了出来,额头和脸颊则因为轻微的感染而烫的厉害,不得已更加裹紧了斗篷。
“亲爱的小野马,赶快把这场欲遮还休的游戏结束吧。”监察官低声咕哝着,他的声音在耳膜里传来回音,朦朦胧胧的,只有他自己听得见,“你还在等什么呢?你的白马王子吗?他们都已经死了。”
终于,女子看起来厌倦了女皇区里糟糕透顶的风景,离开了街道和人群奇异的目光,钻进一条小巷子,邓肯刹那间觉得如释重负,他靠在墙上,为已经开始有点摇摇晃晃的双腿储备一些力气,便准备跟进去。
就在这刹那,监察官突然注意到巷道口的一个瘦高个,只穿着一件背心的他露出虽然瘦弱但是结实的肌肉,刀刻一般的脸上有着弯曲的山羊胡,头发乱蓬蓬的几乎凝结成块,瘦高个原本一直和另一个人在无所事事地晒着太阳,偶尔调侃两句,当女子经过他们中间的时候,山羊胡下流地对着女子露在外面的胸脯吹了个口哨,现在更是对自己的同伴使了个眼色,跟进了巷子里。
“这家伙会把自己的小命玩进去的。”邓肯低声自言自语道,抢劫,甚至更糟糕的事情在女皇区的小巷子里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虽然有些智慧的家伙会避开那些看起来像是贵族的目标,但现在的天色还没有完全亮起来,这里离贵族真正的居住地区还有一些距离,再加上这是一只从表面上看起来十分鲜美的肥羊,他早预料到会有一些缺脑筋的傻瓜会蠢蠢欲动,“如果这样的傻子因此少一些的话,说不定这地方会比以前更好。”邓肯有点愤世嫉俗地说,但仍旧很快地走进巷子,左手在斗篷下拔出了匕首,在这么窄的巷子里用剑是一种愚蠢的事情,那个换皮人也没有什么武器。
如果他动作快点的话,监察官想,他还来得及救一条人命,虽然是条人渣的命。
但是还没等他走进巷子,山羊胡刚才聊天的同伴,一个缺了颗门牙的家伙就堵在了邓肯的面前。
“嘿,我说,全天底下的人都打算挤进这个臭烘烘的地方吗?里面都快转不开身了呐。”缺门牙的家伙喷着唾沫星子,胳膊交叉,横在路上。
“我只是想走过去。”邓肯平静地回答。
“没门,老兄,总得讲个先来后到的规矩吧?里面人太多了,那匹小野马的鞍子已经有人坐了,去找别的巷子钻吧。”
“如果你再多废话个几句的话,你的山羊胡朋友可就小命堪忧了。”
“嘿。”歹徒露出了肮脏,磨损严重的牙齿笑道,“什么废话?”他好像耳朵不灵一样把头侧了过来靠近,“谁的小命?”
袭击来的阴狠而又毒辣,如果不是邓肯早就熟悉这种市井之徒的障眼法的话,缺门牙一拳挥向他的鼻子,监察官稍微摆了摆头就避开了,他的状态也许的确不好,但应付几个混混还是游刃有余,接着,他左手的匕首转了个圈,剑柄戳在歹徒两眼中间。
这一击让缺门牙的两只斗鸡眼立刻对到了一起,接着邓肯提起膝盖撞在对手的肚子上,匕首的剑柄再对着那弯下来的肮脏脖颈一敲,就这么干净利落地解决了。跨过地上的躯体,邓肯走进小巷。
山羊胡就在小巷子里,面对着他,手里握着短剑和一把像是用铁片捆成的匕首,表情似笑非笑。
这回反倒是邓肯有点糊涂了,他站在那里,有些迷惑地用匕首刮着不太整齐的胡茬,思考着到底发生了什么,巷子里已经不见女子的身影,只剩山羊胡自己,他以为换皮人已经迅速“换”掉了这个人渣,但接着又摇头否认——如果是真的的话,换皮人的效率简直高到夸张,离山羊胡走进去到邓肯进来,中间相隔了不到两分钟。
“有两下子嘛?这样的能耐只用来骚扰贵族家的尊贵女士吗?”
“贵族家的尊贵女士。”邓肯重复了他最后几个字,为这个人的前倨后恭感到有点不可思议,他想从这个人肩头越过去看巷子后面,期望看到女子的踪迹,但山羊胡却故意挡住了他的视线。有些得意地笑道。
“没错,有银币为我说话的话,哪怕刚刚过去的是一条母狗,全女皇区的玩具,活也是得干的啊,总之,女士不想再受你这下流胚的纠缠了,长眼睛的话就趁早滚吧。”
“几个特雷米西斯?”
“6个。”
“6个就把你的命买下来了?”邓肯不留情面地嘲讽道。
“是你的小命,猪猡,你该感到荣幸才对。”山羊胡抬起了短剑摆出架势,“死在我,女皇区闻名的剑客施泰纳手里可不是人人都有的待遇,除此之外,你那条命只值6个特雷米西斯银币,真是悲哀。”
邓肯没工夫去听他在那里自吹自擂,用以辨别换皮人身份的药剂已经快要失去效用了,时间对他有些不利,如果跟丢了这个怪物,或是给她足够的时间“换一身皮”的话,他可能就永远失去抓住她的机会了,他走上一步,想尽快解决这个额外的障碍。
山羊胡挥剑刺来,做了个障眼法,接着用那把简陋的匕首直接捅向邓肯的下体,这些都是只有在街头巷尾的流氓们才流行的格斗方式,邓肯一一躲过,他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让换皮人逃掉,但也不想滥杀无辜,监察官的敌人是不属于此世异变之物和那些妄图将它们制造出来的术士和恶徒,而不是正常的居民——哪怕是个人渣,倒也挺有契约精神的。
山羊胡看见他躲过了这两招,嘿嘿一笑,突然将一口痰吐向邓肯的眼睛。
眼睛上黏糊糊臭烘烘的只会增加邓肯的不快——幸运的是这口浓痰不会有毒,比起他遇见过的那些嘴里会喷出东西的其他生物来说,接着又是一把烂泥,他不得已用右手举起斗篷挡住。
在这视野受阻的瞬间,山羊胡施泰纳冲了进来,短剑直接刺进了斗篷里,又准又狠,这个歹徒一边发出胜利的得意笑声,一边在短剑的手柄上用力,把邓肯一直抵到了墙壁上。
接着斗篷猛然卷起,将他整个人带到一边,匕首的柄敲上山羊胡的太阳穴,这一击的力道很大,他甚至连哼都没哼一声就翻过了白眼,昏了过去。
邓肯吸了口气,一声不吭,伸手在右边的肋下找到皮衣上的另一个洞,和满手的血,伤口并不深,但很恼人,如果不是邓肯及时把斗篷卷厚的反应和他的皮甲阻挡了绝大多数的力道的话,就不是恼人这么简单了。
还没等他吸口气,就听见一些更让人不快的动静,更多的人的脚步在巷子另一边传来回音,那是种沉重的,金属的,踩在泥泞里又拔起来,带着怪异声调的脚步,还有铠甲的碰撞声与回音里也听的无比清晰的喘息声,伴随着巷道那一边传来的尖叫,女人的惊叫。
“救命!守卫!守卫!在这里!我是米恩娣家族的,就在里面,杀人啦!”
对于邓肯来说,这个晚上和早晨简直倒霉透顶了,拜多少次神都救不回来。
都市警卫队的守卫冲进巷子,身上的铠甲碰撞作响,一名带着独特青色绶带徽标的军士带领着他们,女皇区之下的贫民窟不是巡逻的路线,守卫们也很不喜欢来这些肮脏混乱的地方,他们的职责是贵族区的安全,那些内城墙(注1:女皇区的天然边界,塔兰伊斯旧城墙遗址)下华丽但是清冷的豪宅,但是邓肯算漏了一点,从这条巷道出去就是“清水门”,内城墙的一处小城门,原先用于旧城里运输饮用的淡水,早期塔兰伊斯建立在充满苦水的沼泽上,不得不从外运进淡水,现在则变成了运送垃圾的城门,有些居民调侃地称之为“泔水门”,这里总是有守卫驻扎,防止有平民随意出入贵族居住的区域。
今天早上有一名守卫没有按时回岗,所以有一只小队正巧在清水门的附近查探哨位,这使得换皮人的身份的劣势此时变成了最大的优势,以伪装的贵族身份,她那个同伴的遭遇和精湛的骗术,她轻易就编造出了一个在贫民窟里的贵族遭到袭击,护卫不幸遇害的故事,正巧,山羊胡为她赢得了足够的时间让这个谎言具有很高的可信度。
“抓住他!”当中士看到邓肯的时候,他便大吼道,警卫们端平手里的长戟,开始加快速度冲刺,“你会被绞死的,畜生!”
这种情况一般被邓肯归于最棘手的状况,洛菲斯曾经这么教过他,而邓肯也衷心承认,他在此时百口莫辩,就像以前一样,监察官的高度隐秘性使得官方中几乎没有正式的记录,他无法证明自己,而在看起来形迹可疑的他和身为贵族小姐的换皮人之间,守卫更容易相信谁就不言而喻了。警备队不止一次在这种事上找过他的麻烦,监察官一言不发,尽自己最快的速度转身就跑,跨过被他击倒的山羊胡和缺门牙,向巷子外面跑去。
“站住!”守卫们踏过巷子里的臭水坑,把积水踩得溅起很高。
邓肯刹那间撞进早晨来来往往的人群,撞翻了好几个人,但守卫们还在他的身后穷追不舍,他感到自己的体力已经近乎耗尽了,连爬都几乎爬不起来,感染导致的发烧让他浑身无力,腿如筛糠一样,看见一场追捕发生,路上的平民都唯恐避之不及,使得他根本无法藏进人群当中。
守卫越追越紧,突然间,他们追捕的犯人再次冲进了一大群坐着货车的游民中间,撞翻了一些东西,引发了人群一片粗俗的咒骂,但接着,咒骂就变成了惊呼,一大片金币和银币腾空而起,在墙壁和石板上发出让人无法忽略的叮叮当当的响声。
刹那间,局势变得让人无可名状般的混乱,游民们忘记了咒骂,商人忘记了捡拾打翻在地的货物,心疼打碎的陶罐,妇女忘记了安抚哭叫的孩童,连大一点的孩子也忘记了大呼小叫,每个人都在疯狂地低头寻找那闪闪发亮的金属小片,有些人甚至还是第一次看见艾斯玛金币的样子,他们趴在地上,在泥泞和屎尿中狂热地拨弄着,伸手进黑漆漆的下水道入口,甚至整个人钻进去,每个人都参与了进去,只留下被自己的亲人忘记的小孩子在嚎啕大哭。
守卫们发现街道刹那间被堵死了,他们咒骂着,用长戟的尾部打,用手推,用脚踢,奋力驱赶着人群,但人性的弱点可不是那么容易被赶开,当一个抱满了钱币的人被不情愿地驱离道路的时候,就会有另一个,甚至更多的在狂热地寻找着还有没有剩下的东西。中士一边咒骂一边推搡,看着自己的部下在人海中寸步难行,当他抬起头的时候,穿着黑斗篷的疑犯已经连影子都找不到了。
米恩娣家的贵族女子早就置身于这一片混乱之外了,她的步履轻松,心情舒畅,深信自己已经成功把监察官甩掉了,她沿着内城墙的墙壁走着,并不是很急于回到自己的府邸里。从清水门进城意味着她得在守卫的注视下回到家中,一个贵族血统的女子深夜外出,还是去贫民窟这种地方,势必会有人问一大堆的问题,更别提警卫队自己想问的问题了,为了自己的身份,名声还有隐秘性的考虑,女子在利用守卫队甩开邓肯之后,便悄悄找了个借口支开守卫,自己悄悄溜走了。
她可以勾引一个懵然无知的平民,然后故技重施改换自己的伪装,这样邓肯就再也很难再追踪自己的位置,但换皮人不太希望换下自己身上的这层皮,在所有的五个人里,她的皮最有财力和权力,取得过程的也最艰辛,换皮人从以生存为目的混入人类社会当中以后便迅速地习惯了这中间的规则,阶级之间的差别使得他们意识到在这个社会的阶级越尊贵,很多事情就更容易。
女子信步走着,直到发现了一辆停在墙根下的马车,一台代步工具!比起磨损双脚,还让自己的长裙在污泥中肮脏不堪,马车实在是凑巧到过分的福利了,女子悄悄提起裙角,慢慢走到马车前座,打量驾驭马车的车夫,车夫看起来年轻,俊朗,修剪整齐的脸庞露出温和有礼,具有迷人魅力的笑容。
女子很自然地假装自己在城外散布迷了路,请求车夫将自己带到女皇区的南部,那里人最稀少,也没有很多守卫,换皮人能在不被人注意的前提下回到贵族区。实际上,在她自己坐上马车,放下车窗的帘子,任凭马车平稳而缓慢的行驶以后,就一直在考虑怎么能把自己的外出和失踪编的天衣无缝。
突然,马车停了下来,打断了女子的思绪,她伸手拉开车内镂空了碎花的帘子,发现眼前依然能看到内城墙的城墙,车夫依旧带着彬彬有礼的微笑,打开了前座到车厢的门。
“先生,您是要带我去哪里呀?这里好像不是往南城区的方向”,女子轻声细语,小心翼翼地问道。
“亲爱的小姐,有一位在城里地位很高的大人请求见您一面,稍有不便还请您忍耐一下。”
“是什么人呀?”换皮人假惺惺地问道,露出了隐约的不安的表情。
“您见到就知道了。”
“如果您不告诉我的话,我是哪里也不会去的,请您注意这点,先生。”她反对道,仿佛在找周围可以逃脱的道路,但发现车厢里的门是从外面锁上的,“我不想去见任何人,您懂吗?我想回家,米恩娣家族的小女儿如果久出不归,在城内可是大事,您要知道,如果真有什么大人物要见我的话,请正式向家父提出邀请吧。”
“以我的人格发誓,这位大人的地位足够使令尊忽视这层繁文缛节……如果真的是令尊的话。”车夫不紧不慢地回答,反而让换皮人露出了好奇——甚至有点贪婪的表情,但在接下来的瞬间,她的脸上就被恐惧充满,车夫很自然地从座驾上掏出一把刀刃内卷,像是半个筒一样的小刀,里面放着一个有着乳白色液体的小瓶,“不过在此以前要做一些准备,请不要轻举妄动。”他的笑容依然温暖。手指却一扣,让一个带有机关的撞针击碎了瓶底,液体顺着小刀的边缘滴滴答答地落下。
邓肯听到女人的惨叫声的时候,他才刚刚从巷子的破洞里翻出来,便看见一辆装饰豪华的马车正从面前缓缓走过,马车上的车夫正在向城北的大教堂方向驶去,旁若无人,只是在经过他的时候突然开口,语气缓慢而轻柔。
“请让开,平民。”他说,似乎完全是说给监察官听的,“教卫军奉命执行任务,这里没有你什么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