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防猫妖~  “小白!快点起来!船靠岸了!”白春笙在一阵嘈杂中被人狠狠推醒, 双眼微微眯着,眼缝中瞄见一汪蓝的好像PS过的蓝天,顿时惊醒了。

    尼玛T市啥时候有过这种蓝天?这不科学!

    “一定是喝高了, 再睡会儿好了。”白春笙心安理得地闭上了眼。

    白春笙生活在某三线省城, 土生土长的不知名小老百姓,幸运地出生在城市大拆大建的年代, 打从记事起,他家里就分到了十几套房子,每个月光是房租钱就足够他们一家过得十分滋润了,作为一个没有什么大作为,也不会作死的平凡拆二代,白春笙没有选择用家里的财富去创业, 也没有像其他有出息的孩子一样,为了证明自己,离开舒适的家庭去外面闯荡, 大学毕业后, 就留在家里, 没事上网写写小说, 每个月帮家里收收放租,小日子过的不要太滋润!生平最大的兴趣, 除了码字之外,就剩下吃了。

    前天晚上, 恰逢这位拆二代二十九岁生日, 一帮基友凑在一起给他过生日, 点了他最爱的河蚌汪丫鱼锅子,就着夜宵摊上大路货的啤酒,一帮人喝嗨了,他也不知道最后怎么回的家,总之,现在既然还睡着,应该是谁给他送家里了吧?

    “还是宅着爽!结婚有什么意思?”白春笙翻了个身,噗通一声,掉水里去了。

    “不好了!小白掉水里去了!”

    “快!去个人给他捞上来!别混在一堆河蚌里,到时候被人下锅给煮了。”一道气急败坏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残留的酒劲儿彻底醒了,然而,睁开眼,眼前却是一片黑暗。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呢,只觉得自己浑身一轻,好像被人托举了起来,一个爽朗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

    “捞出来了!这小子蚌壳上有道石榴红的纹路,再不会错了!肯定是小白!”

    “谁是小白了?劳资明明是老白!”白春笙勃然大怒,小白什么的,一听就是小白脸,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听人叫过了。

    只可惜,这会儿他喊得再大声,也没人听得到。

    “算了算了,给他丢角落里,这会儿正忙呢,别管他了。”另一道不耐烦的声音传来。

    白春笙顿时急了,也不知道在黑暗中怎么挣扎的,突然眼前一片亮光,刺眼的光线中,一片沾满了水渍和鱼腥味的甲板出现在眼前……

    以上,就是拆二代白春笙同学悲惨的穿越记录。

    “坑爹啊~不对!坑娃啊!劳资卡里还有好几百万没花呢~”一想到自己那张存着家里房租的卡,白春笙心疼的呼吸都快停滞了,万幸的是就算他不在了,家里其他人还能用这张卡里的钱,总算没有便宜了银行!

    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拆二代,白春笙从没有想过自己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时空会是什么样子,坐拥省城十几套房子,鬼才想穿越!除非变成王爷皇子什么的,而且还是那种混吃等死、完全不需要参与任何阴谋的那种。

    然而事实证明,怕什么就来什么,不想穿越的人楞是穿越了,而现在,他是一个赤贫如洗的……水怪?

    是的!在得知自己竟然是河蚌变成的妖怪之后,白春笙恨不得立刻投河自尽!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一只河蚌怎么可能会在水里淹死呢?

    自杀未遂,又没办法回到原来那个世界,白春笙只能无奈地接受了这个坑爹的命运,而现在,作为一个刚从水里上岸的土包子小水妖,他还被船老大支使着去给码头上的黑哥送“份子钱”,也就是俗称的“保护费”。

    黑哥据说是只打架很厉害的黑鱼精,上岸已经很多年了,把持着整个清水河镇的码头买卖,所有在这边做生意的,甭管是人是妖,都得给他交份子钱!

    想到这里白春笙又是忍不住一阵心塞,他不过就是因为喜欢吃河蚌锅仔,怎么老天爷就要惩罚他变成一只河蚌呢?难道他上辈子吃了什么身份不一般的河蚌?

    不过,这个身份现在看来也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船老大之所以让他来送份子钱,就是因为他和黑哥一样都是水里出来的水妖,用凡人的话来说,大家都是老乡,见面不说两眼泪汪汪吧,最起码也好说话些。

    不过,船老大真是想多了,黑哥这样的身份,哪会自己亲自出来收份子钱呢?

    接待白春笙的,是一个看起来高高壮壮的男子,一头乱糟糟的淡金色乱毛,眼睛瞪得圆圆的,鼻子也是圆圆的,五官看着很憨的样子,但表情却十分凶悍,白春笙听到看门的叫他王大郎。

    “就这么点?”颠了颠手里的一袋子铜板,那王大郎不满地看了他一眼。

    “这是孝敬您的!”白春笙连忙将藏在袖子里的一串铜板拿出来,放在王大郎手边,怪不得他们船老大临走的时候多给了他一串钱,看来不管哪个时空,吃拿卡要这种事情都是避免不了的。

    “哼~让你们当家的识相点,别回头船被人凿个洞都不知道。”王大郎将那一串钱塞到怀里,瞪了他一眼,“还不走,杵在这儿等着爷爷请你吃茶?”

    白春笙不敢和这个壮汉争执,勉强笑了笑,恭维了两句便离开了。

    黑哥日常收份子钱的公房就在码头附近,这个点码头上的渔船都已经卸货了,该卖的都卖的差不多了,最好的河鲜被黑鱼精的属下挑走了,后面来的都是沿街做小买卖的,过来捡便宜买点儿刚死掉的鱼虾之类的,回去做好了也能拿来充作“刚上岸的河鲜”卖个好价钱。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本地聚居的多是水族的缘故,各种河鲜特别受欢迎,因此便有不少头脑灵活的靠着捕鱼为生,之前的水妖白春笙大概就是因为刚上岸,什么都不懂,便被船老大雇去打渔去了,因为在岸上也没个落脚的地方,吃住都在渔船上,还能顺带给船老大看着渔船,实在是廉价又好用的员工。

    “份子钱交上去了?”看到白春笙回来,船老大问了一句。

    “交上去了。”

    “我给你的那串钱呢?”

    “也给那个王大郎了。”

    船老大没有再说话,但是,白春笙很明显地感觉到他不太高兴了,证据就是中午开饭的时候,船老大的婆娘白了他一眼,只给了他两个杂面馒头,而其他人都额外多一碗老豆腐炖的杂鱼。

    “什么老乡?连人家的面儿都见不到!白瞎了我一串钱!”船老大的婆娘恨恨地用大铁勺敲了敲还剩下小半盆豆腐和鱼的陶盆,菜还有,但是,没他的份儿。

    船老大也有些阴郁地瞥了他一眼。

    本以为收留这只水妖,能顺带着和黑哥搭上关系,到时候份子钱说不定能少一些,也能给他们渔船换个好一点的位置,没想到这小子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白春笙默默地吃完了两个杂粮馒头,碗里一丝油水也没有,倒也不必额外去洗碗了,就用这土陶碗倒了一碗热水慢慢喝了下去,放下碗,走到船老大面前——

    “老板,我不想在船上干了,你帮我把这几天的工钱结了吧!”

    “什么工钱?我管你吃管你住,还有脸找我们要工钱?”船老大的婆娘怒气冲冲地骂了几句。

    “给我工钱,或者,我去黑哥那边,就蹲在他门口,总能碰到他,到时候我就告诉黑哥,说你欺负我们水里上来的……”白春笙沉着脸看着船老大,他婆娘虽然凶悍,但是白春笙知道,这条船上做主的只有船老大一人而已。

    “给你给你!赶紧滚!”船老大虽然不敢肯定白春笙到底能不能遇到黑哥,但是他们在码头混的人都知道,黑哥这个妖怪最是护短了,要是被他知道自己欺负水里上来的妖精,说不定真会给自己小鞋穿,到时候就得不偿失了,虽然不甘,到底还是给白春笙结算了这几日的工钱,也没敢扣太多,算下来也有两百多个铜板的样子。

    白春笙没有说话,看了看还在低头吃饭的其他人,自己一个人默默下了船。他在船上的一切都是船老大的,连自己的行李都没有,上岸之后,赤着脚踩在脏兮兮的码头上,脚底板沾满了混合着泥沙、水草和腐烂的鱼虾形成的垃圾,顿时一阵恶心。

    左右看了看,靠近鱼街的位置有个老头蹲在那儿卖草鞋,走过去问了价格,才两个铜板一双,立刻掏出两个铜板买了一双,去街边的河沟里洗干净脚丫子,穿上有些磨脚的草鞋,顿时舒了一口气。

    这时候正是中午,镇上的人家都在吃饭,这里的习俗很奇怪,大家吃饭的时候竟然不是坐在家里的饭桌旁,而是家家户户都在后门的位置支了一个小桌子,搬几个凳子,有的索性凳子都不用,就把菜放在小桌子上,一人捧着一个大碗,或蹲或坐的埋头吃饭,有的人家性格活泼的,端着碗东家看看、西家走走,看到有好吃的就夹两筷子,别人家也不嫌弃,他也不会多吃,大概是怕一次吃的太多,下次人家不让吃了吧?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饭菜的香味,白春笙刚才就吃了两个杂粮馒头,根本没吃饱,闻到饭菜的香味,顿时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他上辈子哪里吃过这种苦头?他妈和他奶奶恨不得把家里最好的都拿来给他吃,别人家孩子还在啃苹果的时候,他都已经吃上进口车厘子了!

    摸了摸口袋里剩下的铜板,白春笙咬咬牙,死也不能做个饿死鬼!先吃一顿饱的再说!

    好在这里靠近码头,做吃食买卖的也不少,白春笙掂量了一下,那些门面一看就很贵的酒楼肯定不在他的消费范围内的,倒是沿街摆摊的那些小吃摊还能接受。走了两个来回,白春笙选定了一家卖杂黄鱼烩面的,坐了下来,要了一碗店家招牌的黄鱼烩面。

    这种黄鱼和他们那个时空的黄鱼不一样,个头长不大,只有成人巴掌大小,扁扁的,肉质也有些柴,寻常酒楼是不用这种廉价食材的,也只有这样的街头小摊子,才会拿来做烩面。

    正在饭点,白春笙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自己那一碗,淡黄色的面条铺在碗底,里面夹杂着几根青菜,上面是三条巴掌大小的黄鱼,黄鱼大约事先用油煎过了,两面金黄,再用酱料炖了,浓浓的汤汁浇在上面,还撒了一层葱花,看着十分诱人。

    白春笙也顾不得欣赏了,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到嘴里,酱料很香,可是,挑嘴的资深吃货还是从浓郁的酱香味里,吃到了一股河鲜的土腥味,鱼煎的也不够火候,只是表面金黄,里面的鱼刺还没有煎到酥脆。

    白春笙皱了皱眉,低下头,一口一口地,慢慢将这碗烩面吃了个精光,连面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他,可没有挑嘴的资格了。

    谢篁一对小眼睛顿时睁大了,咸肉蒸蛋黄,他从来没吃过,当然他的关注点在“蛋黄”这两个字上。

    成功拐到一个免费壮劳力,白春笙从周婶婶家里借了他们家的驴车,吃完早饭就和谢篁一起出门采买食材去了。

    因为是要请人吃饭,白春笙便不肯买折价的次等食材,便请谢篁帮忙赶着驴车,先去了码头那边,三郎爱吃青鱼,他便买了两条肥硕的青鱼,看到有渔夫抓到了一种棒槌鱼,也买了两条。

    这种棒槌鱼浑身圆滚滚的,别看价格便宜,但鱼肉却是拿来做鱼丸的上好食材,白春笙原本不知道,还是上次看到周茂青买了一条回来,托他帮忙做鱼丸拿去送人,这次发现这种鱼肉很适合拿来做鱼丸的,肉质弹牙,容易塑形,而且久煮不烂,他早就想好了,过段时间等天气不是那么热了,就多做些这样的鱼丸拿来摆摊子卖,好歹也赚点钱。

    自从那次在水里遇到蛇之后,他就不太敢下水摸东西了,别看这江面平静无波,水底下也是危机四伏的,白春笙很惜命,不想为了摸几块银子就把小命给丢了,只能想其他法子挣钱了,好在他还有这门手艺在,一个好厨子,只要手艺好,到哪儿都不会饿死的。

    买好鱼虾之后,他们俩又推着车去了镇子另一边,鱼街的街尾大多都是附近的村民挑着自家产的蔬菜过来卖的。刚从菜地里摘出来的蔬菜,水灵灵的还沾着露水呢,本地人卖蔬菜还有个特点,就是除了辣椒胡瓜这些之外,其他叶类菜,不管什么菜都是连着根部一起卖的,一把一把的用稻草捆扎好,当天吃不完的话,可以在根部撒点水,竖着放在厨房阴凉处,第二天依然新鲜,没有冰箱的时代,这是主妇们保存食物的一个小技巧。

    白春笙买了十几根新鲜的胡瓜,一篮子青红辣椒,半篓子红葱头,好几把新鲜蔬菜,看到有挎着篮子卖鸡蛋的,也买了一篮子鸡蛋,两只农家自己养的老鸭,一只肥大的老母鸡。

    这里的胡瓜有点像他以前吃过的黄瓜,只不过皮不是绿色的,是带着淡黄色纹路的,吃的时候要去皮,把里面的瓜籽掏掉,瓜肉可以切片凉拌,也可以拿来炒鸡蛋,脆爽清甜。

    一路逛到街角,竟然看到有人挑着几个篓子在那儿卖螃蟹。

    “小哥可是要宴客?买点儿螃蟹回去吧?自家稻田里养的螃蟹,正是蟹肉肥美的时候,拿来清蒸最好吃不过了,只要一百个铜板一篓!”

    “走开走开!”谢篁一面赶他一面躲在驴车后面,一脸惊恐地看着被倒扣在竹篓子里,窸窸窣窣拼命往上爬试图逃出来的螃蟹们。

    这些可都是他的同类啊!

    “咳~抱歉抱歉,我们家有人不能吃螃蟹,身上会不舒服~” 白春笙没办法,只能找了个过敏的借口,打发了那卖螃蟹的商贩,当着螃蟹妖的面儿卖螃蟹,他也不怕被谢篁的大钳子夹死?!

    那小贩闻言,也知道有些人天生不能吃螃蟹的,吃了身上就会红肿起疹子,只能悻悻作罢,继续卖力吆喝起来。

    “那啥,谢篁你也别担心,你现在已经化形了,凡人是不会吃你的。”走远了之后,白春笙低声安慰道。

    “那可不一定!”谢篁愤愤然压低声音道,“白大哥你也要注意点,我听说有的凡人就喜欢吃个头很大的河鲜,虽说吃河蚌的少,但是,水里很多凶狠的水妖也很爱吃河蚌的。”

    纳尼?!

    白春笙惊呆了。

    他见码头附近从来都没有卖河蚌的,还以为这里的人都不吃河蚌呢,内心还窃喜过一阵子,觉得自己虽然是妖,但是可比其他妖安全多了。

    没想到凡人是不吃河蚌了,尼玛还有水里的水妖啊!

    仔细想想,好像水产里面,确实有很多杂食类和肉食类的鱼是吃螺蛳河蚌的啊~

    想到这里,白春笙顿时脸色一白,尼玛幸亏自己因为怕蛇没再下河去捞银子,这要是在河里被什么厉害的水妖袭击了,以他的武力值那就是找死啊!被妖怪吃的只剩下一副蚌壳也不是不可能啊~

    “赶紧赚钱买房子!自己在宅子里修个泡澡池子吧,往后再也不下河游泳了嘤嘤嘤~” 白春笙默默按了按饱受惊吓的小心脏,整个妖都不好了。

    买好了东西,俩妖心不在焉地往回走,路上却遇到了正在带队出来收租子的王鲲风。

    清河镇整条鱼街和码头都是黑鱼精的地盘,官府只管诉讼和死人的案子,街上斗殴争地盘这种琐事是不会管的,因此,几乎每个地方都有像黑鱼精这样的地头蛇,他们带着人自成一派,用他们的规矩维护着本地的商业秩序,也收取一些保护费,确保本地商户不被小混混们骚扰。

    一路走过来,王鲲风已经收了不少租子,有些摆摊子的人家舍不得给铜板,便用自家卖的东西抵,王鲲风他们身后跟着一辆骡车,车子上零零散散的摆了许多东西,看到白春笙他们赶着驴车过来,俩妖脸上的表情都不太舒服的样子,王鲲风皱了皱眉,让手下先到前面去收租子,自己停了下来。

    “怎么了?”王鲲风盯着白春笙的脸看了看。

    “没什么,就是方才在那边遇到一个卖螃蟹的~” 白春笙勉强扯出一抹笑。

    王鲲风顿了顿,强忍着笑意咳嗽了一声,“早点回去吧,还缺点什么,我去替你买吧。”

    “那就有劳王大哥了,本来想去豆腐坊买点儿嫩豆腐和豆腐皮拿来炖汤的,方才过来的时候忘了。”

    “行,我中午之前给你送过去。”

    “那我多做点饭菜,索性王大哥中午留在我那边吃顿饭吧?”

    “看来我今日倒是有口福了。”王鲲风笑着答应了,点了点头,继续过去带队收租子去了。

    白春笙在这边生活了一阵子,现在对于王鲲风替黑鱼精收租子这件事已经很能理解了,其实就像后世他们那里的营业税一样,黑鱼精的人负责维护鱼街的治安,请人打扫卫生,修缮街上的公共设施,而在鱼街做买卖的人,都要按照各自经营的项目,缴纳不同数额的营业税,更大一点的买卖,譬如需要通过水路运往州府的绸缎布匹山货之类的,那就要和黑鱼精有更深层次的合作了,所赚取的银钱,也许一次就能抵得上王鲲风辛苦在这边收一整年的租子。

    想明白了这一点之后,原先在白春笙看来是个恶霸走狗的王鲲风,瞬间就变成了苦逼的物业经理,不,应该说是城管队长,每天辛辛苦苦在这边维持秩序,赚的都是辛苦钱啊!

    “王家大郎其实是个好人。”谢篁看着王鲲风走远了,悄声对白春笙说道。“你别看他每次收租子收这么多,其实每个月就二两银子的月钱,他们家一家四口,就指望着他一个赚钱呢,又要交房租,王大娘身子也不好,三郎时常要吃鱼,日子也是过的紧巴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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