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防猫妖~
王鲲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辈子会有伴侣, 实际上, 能活多久他也并不能确定, 可是, 这一刻,他很想好好活着,活下来, 陪着娘亲给娘亲养老, 看着弟弟妹妹长大成人。
或许, 他也该考虑考虑, 给自己找个伴儿了。
比如说,那个做得一手鲜鱼的河蚌妖就很好嘛~
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那只可怕的猫妖给盯上了, 白春笙此刻正在哼着变了调的小苹果, 杀鸡宰鸭,鸡血和鸭血都用陶盘装起来, 处理好, 加点儿干辣椒, 晚上可以做一个香辣下饭的红葱头炒血旺。
这里的红葱头非常好吃,这也是他最近才发现的。这种葱头和前世他们超市里买的洋葱不太一样, 个头约莫只有超市里那种洋葱的三分之一大小,肉质是淡粉色的, 葱的味道更加的浓郁,拿来做炒菜非常好吃, 闻着葱香味浓郁, 吃到嘴里却又带着一股子清甜脆嫩, 白春笙今天买了许多,准备拿来做配菜,炒个辣味的毛血旺,想来切几片加在鱼汤里,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老母鸡宰杀之后,被他掏出了内脏和多余的肥油,整个塞到大陶罐里,下面用两块土坯临时搭了个灶台,塞了一根燃烧的木头慢慢炖着。
鸭子切块,汆水后沥干,加入蒜瓣、辣椒、八角和切碎的红葱头一起爆炒,再加入大酱和两勺水焖着,出锅前撒一层葱花,便是一道劲道十足的红烧鸭子了。用大酱烧出来的鸭子肉嚼起来有一股子酱鸭的味道,又不会太过厚重,最适合拿来下饭或者下酒了。
青鱼依旧被片成薄薄的鱼片,一半拿来做了酸汤鱼,剩下的一半一分为二,做了一大锅香滑软嫩的鱼片粥,一大篮子酥炸鱼片,裹着蛋清和面糊的鱼片,下锅炸成金黄色即可捞出,吃的时候蘸上他调配的酱料,外酥里嫩。
几张鱼皮被他单独放了起来,准备找机会炖出来,做些好吃的鱼皮冻给三郎开小灶。咳~到时候若是三郎吃得高兴,说不定还会让他摸一摸猫耳朵也说不定~
做好的鱼丸被他分成了两份,一份做了清汤炖的鱼丸,一份加了红葱头做了葱油红烧味道的。准备的菜色差不多照顾到了所有人的口味。
等到人差不多到齐了之后,白春笙快速将切好备用的几道蔬菜炒熟装盘,从橱柜里拿出了凉拌的胡瓜,饭锅里蒸的咸肉蒸蛋黄也可以吃了,一起端上桌,最后拿出了从酒楼买的莲花白。
“王大娘,周婶婶,王大哥,还有茂青兄,谢兄,秋芦,春笙初来乍到,多蒙诸位照应,今后大家都是邻里,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呢在这边也没什么亲戚朋友,往后,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大家尽管说,大伙儿有什么要搭把手的,也别跟我客气,来,大家倒上酒,满饮一杯!”
众人端起酒杯,莲花白的醉人香气弥漫在唇齿间,瞬间又被浓郁的鸡汤的香味所覆盖。原来,已经有人忍不住,偷偷舀了一勺鸡汤喝下去了,炖得恰到火候的老母鸡汤,表面飘着一层金黄色的淡淡油花,衬托得葱花愈发碧绿,看着就十分美味。
白春笙做的家常菜虽说不如酒楼精致,但因为考虑到了各人的口味,吃着倒是比酒楼里精心烹饪出来的更有一番家常滋味。
王鲲风品着酒,有一口没一口地夹着菜吃,顺手还给弟弟捞点鱼丸喂过去,王大娘抱着阿姌自己吃一口,再喂闺女一口,远远看去,恰似寻常人家一家人聚在一起享受宴席的温馨。
这样的感觉,他已经很久,不,或许,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便从来都不曾体会过。
从前和乳娘他们住在王府别院的时候,有下人名为照顾实则看管,他从不敢在人前唤乳母一声娘亲,深怕给乳母招来祸患。为了避嫌,乳母也从不敢和他们同桌用膳,哪怕只是一些残羹冷炙,也要等他们吃完,乳母才会吃剩下的。
后来,他们辗转南下,一路漂泊到了这里,一开始也是吃了许多苦头的,王府的人或许是接到了什么指令,并不曾出手相助,那时候,乳母每日拿一根旧衣服改成的背带,背着年幼的阿姌,替别人洗衣缝补,换取一些铜板买些粮食,他则在码头给人扛包、捕鱼甚至打架,什么都做过,一家人省吃俭用,根本就舍不得吃这样一桌丰盛的宴席。
再后来,他慢慢地经营起了自己的一些买卖,只是,为了在未来的某一天能够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他从不敢暴露这些暗地里的买卖,依旧和家人过着清贫的生活。
不像白春笙,虽然没有什么朋友,也不记得自己在水下还有没有旁的亲人了,但是,日子却过得比他肆意潇洒得多。
有时候,他真的很想当面问一问那个女人,既然知道凡人与妖族结合,可能会生下血统不纯的半妖,为何一定要嫁入王府呢?为何一定要生下他呢?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也不想投生到那个女人的肚子里,也不想让她失望……可是,这一切,从来就由不得他来选择!
不过,他倒是忘了,豫亲王权倾朝野,又深受陛下信重,容貌俊美,天底下有多少女人希望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呢?更何况还是正妃!
生下半妖,大不了就丢掉好了,还能在王爷面前博取同情和怜爱,多么完美的棋局……只可惜,在这场为名为利的棋局中,他,三郎,还有阿姌,都是注定被抛弃的弃子罢了。
有什么好问的?
“王大哥,尝尝这酥炸鱼片,你走南闯北的见识广,帮我看看这炸鱼片和那鱼丸,能不能拿到鱼街去卖啊?”白春笙发现王鲲风在发呆,不由得出言问道。
他一直在想做点什么买卖挣钱买地造房子,他不知道会在这里待多久,或许一觉醒来又回到了熟悉的那个家,或许,一辈子都会在这里,他只知道,不管在哪里,他都要努力让自己过得好一点。
钱是王八蛋,但是,没钱,谁都能当你是王八蛋。
他想挣钱,现在看来,这满桌子的人里,大概只有王大郎这样“见过世面”的,才能给他一些中肯的建议了。
王鲲风被强行从伤感的情绪中拉出来,瞬间被一股铜臭味给包围了。
积攒了一肚子的忧郁愤懑,顿时梗在胸腔内,上不上,下不下的。
这河蚌妖,果然是个刚上岸的土包子水妖,知不知道忧郁的男子才是最有吸引力的?
白春笙:“……”呵呵~您多虑了,在我看来,有钱又(身材)有料的男人,才是最有吸引力的啊!这年头已经不流行抱着吉他坐在操场单杠上装逼的忧郁型男主了,八块腹肌小鲜肉,才是姐姐们的最爱,咳!也是哥哥们的最爱~
作为一个在市井烟火气里长大的,从小就跟着他奶奶他老妈收租子的拆二代,白春笙同学的字典里只有一个字,那就是“钱”。
不过,王鲲风方才尝过那炸鱼片,确实外酥里嫩,非常好吃,尤其是那蘸料,大约是白春笙偷学了别人家大厨的配方,味道确实比他们这种小地方的酒楼做的好,想来,大约也是来往客船里那些皇城的贵人们带的厨子吧,吃着倒是有点御膳的意思了。
王鲲风小时候在王府也尝过御膳,那是宫里的太皇太后寿诞,给皇族所有人家都赏赐了御膳,那天王爷看到屋子里几个孩子,不知道怎么的就突然想起了他们这些半妖之子,王妃便命人去接了他们过去,换了崭新的衣裳,吃到了传说中只有皇帝才能吃到的御膳。
其实现在想来,御膳也就那样,还不如乳母用小炉子偷偷为他们炖的兔子肉呢,大冷天的热乎乎的吃下去,浑身都是热的。不像是那御膳,大约是因为从宫里赏赐下来的,一路过来,尽管用保温的食盒装着,也依然凉了,味道也不如刚出锅的时候了。
“这酥炸鱼片味儿倒是不错,就是放时间久了有些软塌,倒是鱼丸不错,吃多少煮多少,吃不完的还能拿回来自己吃,本地那些人做的鱼丸,也没有你这个好吃,再加上这蘸料的滋味独特,想必会有许多人买的。”
“鱼片软塌的问题好解决,我提前把鱼片腌好放在那里,有人点了我再下锅炸,现炸现吃,就不会软塌了。做鱼丸的话,青鱼和棒槌鱼都好,就是抓这两种鱼的渔夫不多,若是定下来要卖鱼丸,说不得还要请王大哥帮忙,找几个相熟的渔夫给我捕这两种鱼。”
“这倒不难,他们不捉青鱼和棒槌鱼,主要是因为这种鱼实在太大,寻常人家买一条也吃不完,大户人家又不爱吃这种廉价的大鱼,你若真想卖鱼丸,到时候我找几个渔夫帮你捉来就是了,这两种鱼河里多的是。”
“那可真是浪费了,其实青鱼和棒槌鱼肉厚刺少,最适合拿来做鱼丸鱼面了,其实做鱼肉馄饨也挺好吃的,就是包着麻烦,我一个人也做不了那么多活儿,不像鱼丸,可以提前预备好,拿去卖的时候稍微烧一下就可以了。”
“你打算一个人去摆摊子卖鱼丸?”王鲲风皱眉。
“还、还有我!”谢篁急忙举起手,“白大哥说管我一天三餐饭,往后他出摊我也去帮忙。”
三郎十分羡慕地看了谢篁一眼,他也想去帮白大哥卖鱼丸来着,卖不完的话他还能把鱼丸都吃掉,一点都不会浪费的!
王鲲风:“……”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只螃蟹妖看着有些不顺眼。
好想把这只讨厌的螃蟹丢到锅里清蒸……再砸些蒜泥,倒些香醋蘸着吃,味道定然是极好的!
白春笙顿时瞠目结舌。
没想到后世楼下小卖部两块钱一包不限量供应的食盐,到了这里竟然还成了国家管制货物?必须要凭户籍册子才能购买?
天知道他一个妖去哪里能办户籍册子?
白春笙将期待的目光投向好心的老板。
杂货铺老板:“……”
为了卖锅,店老板也是拼了!
“这样吧,我让人带你去一趟码头公房,我有个熟人在那边做管事的,你找他们代办户籍册子,可以比你直接去衙门办省好几百个铜板。”说着,店老板从后面把自己的小儿子给叫了出来,让他带着白春笙去码头公房找“表舅”,帮这个客人办一下户籍册子。
白春笙也不好意思让人家小孩子白跑一趟,急忙从杂货铺子里买了一包糖递给小孩,那小孩笑嘻嘻地接过糖,一边吃一边和白春笙说起了“表舅”的事情。
白春笙这才知道,原来他上岸后第一次去交“保护费”那个公房,在码头的作用孩子还真挺大的。
简单来说,这公房类似于后世他们那边的社区服务中心,一般涉及公家的琐事都可以在那边代办,因为公房和衙门的关系好,老百姓都喜欢去那边办,虽然要过一道手续,但是比自己直接去衙门办省钱省心,衙门也乐得把这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丢给公房去做。
这次白春笙的运气倒是不错,没有遇到那个凶神恶煞一般的王大郎,或许是带他来的小孩子嘴巴甜的缘故,那个“表舅”和小孩寒暄了两句,便让白春笙拿出三百个铜板,大概问了一下白春笙的籍贯和真身之后,从柜子里取出一本深蓝色封面的户籍册子,给他填好了资料,约定等明天下午这个时候就可以过来拿户籍册子了。
这已经是很快的速度了。
白春笙知道没有别的法子,好在锅可以等明天灶台垒好之后再装,盐也可以暂时不买,大不了先在外面买着凑合几顿,谢过那管事的,悄悄塞了二十个铜板过去之后,白春笙又跟着小孩回到杂货铺子,把剩下的东西都买好了,借了店家的驴车拉了回去。
回到家把东西放好,想起来家里还有许多东西没买,索性先不急着把驴车还回去,又跑了一趟集市,把柴米油盐之类的都买了一些回来,还车的时候又从杂货铺买了几包麦芽糖,给了店家一包做借车的谢礼,剩下的几包回去之后,挨家挨户给院子里的邻居送一送。
经过昨晚借水桶这件事,白春笙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这里不是他从前生活的那个世界了,不想做饭可以外卖,不想出门可以网购,在这里,要想过得好,单单靠他一个人是不行的。就比如昨晚,要不是商秋芦借给他水桶,还帮他打水的话,昨晚他说不定连口水都没得喝。
忙了大半天,白春笙顾不上吃饭,第二趟回来的路上,匆匆在路边买了两个烧饼揣在怀里,一边走一边啃,额头热得冒汗,浑身的毛孔似乎都被汗水堵住了,恨不得一头扎到水里去泡个痛快!
只可惜垒灶台的事情他已经和人家约好了,现在就得马上去挖泥巴,这活计他倒不陌生,作为一个有钱又有闲的暴发户,白春笙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却很喜欢做一些手工活,报过班玩过陶艺,做过木工活,甚至还去学过一阵子烘焙,因为听基友说烘焙班美女超多!
等到开始上课的时候他才发现,基友说的没错,烘焙班确实有很多美女,不过大多都是已婚的……未婚的人家都是男朋友给买甜点的,谁会自己动手做啊?也就只有已婚的主妇,为了给孩子吃的健康,不惜花钱学烘焙做健康无添加的甜点。
黄泥巴很好找,出了镇子,河滩边明显有几处被挖开的坑洞,从截断面看就是一般人家垒墙垒灶台常用的黄泥巴,这种泥黏性强,可塑性也比一般的泥巴好,就是挖起来费力,好在白春笙要的不多,只要挖够垒灶台的泥巴就行了。他从杂货铺借了一把专门挖泥巴的木头铲子,挖满两筐就挑回去,来回两趟就差不多够了。挑的时候没觉得,这会儿放松下来,顿时觉得肩膀的位置火辣辣的疼,不用看,肯定破皮了。
这具身体虽然力气大,但是皮肤却十分细嫩,大概水妖的皮肤都比较娇嫩吧?蹭一下就红了。他这几十斤的泥巴扛在肩膀上,虽然有扁担帮忙分担压力,但是皮肤也被蹭得难受,有湿润的东西黏在衣服上,十有八九是破皮出血了。
不过,他还没来得及进屋去脱下衣服查看,答应给他帮忙垒灶台的胡老头就来了。
胡老头穿着一件破旧的老羊皮袄子,外面一层已经磨得破烂一般了,花白的头发随意地在头上抓了一个发髻,用两根树枝别住,一双眼睛耷拉着,声音里透着一股子沉沉的暮气:“灶台搭在哪?”
“哦!这里!黄泥巴我都挖好了,您看够不够?不够我再去挖!”
胡老头抬起眼皮看了看那堆泥巴,慢吞吞地将扛在肩膀上的一个麻袋放下来,一边从里面掏工具,一边吩咐道:“再去扯点干草,光有泥巴,灶台搭不牢。”
白春笙急忙拿了一个麻袋出去薅干草。
镇子上是找不到干草的,要找只能去镇子外面,出了镇子往方才挖泥巴的地方走,河边就有许多干草,白春笙没有买镰刀,没有户籍册子也不能买菜刀,只能用手一点点拔草了,难免又把手心磨得火辣辣的疼。
强忍着手心被枯草划过带来的疼痛,白春笙很快便拔好了半袋子干草,腿脚蹲得发麻,脑子被太阳晒得发晕,索性丢下麻袋,一屁股坐到地上,呆呆地看着奔腾不息的河面。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会突然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或许这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他还睡在自己那个单身公寓的舒适大床上,左边摆着平板电脑,右边摆着他爱吃的各种零食,不想出门就叫外卖,老妈要来视察就叫钟点工突击打扫一下……
曾经以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生活,现在看来,却是那般的弥足珍贵!
突如其来的眼泪,模糊了视线。
他想家了,想念嘴上嫌弃他、实际上却处处为他考虑的妈妈,想念沉迷钓鱼、却总是会把钓到的最好的鱼留给儿子吃的爸爸,想念嘴上抱怨他乱花钱、却总是在他离家的时候拼命给他塞零花钱的奶奶……
模糊中,他仿佛看到了一脸严肃地坐在岸边钓鱼的爸爸……不对!那不是爸爸!那是——
王大郎!
白春笙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看到王大郎就有些发憷。他从小就长得乖巧嘴巴也甜,亲戚朋友就没有不喜欢他的,因此,对于第一次见面就对他散发出浓浓恶意的王大郎印象特别的深刻,咳咳~他还从没遇到过对他乖巧无害的颜值毫无所动的呢~
王大郎正蹲在河滩上,从一堆水草里挑拣鱼虾。
白春笙知道这些水草都是打渔的从渔网里倒下来的。
清水河上有很多打渔的渔船,这些渔船每天拉着网沿河捕鱼,一网拉上来,大的值钱的鱼就被挑拣出来,网里的水草和杂物便被随意倾倒在河里,有的顺着河水被冲到岸边来,一团一团的拍打在河岸上,就好像一只毛绒绒的刺猬。
王大郎的脚边放着一个小竹篓,他将那些水草捞上来,仔细用树枝拨开,看到大一点的能吃的鱼虾就挑出来丢到竹篓里,小的就继续扔回水里。
“没想到这个坏蛋竟然还是个爱心人士。”白春笙在心里嘀咕道。
商秋芦白天都在码头那边上工,白春笙把他的那一份单独留了下来,小院连他一共住了五户人家,正对着大门的最大的两间屋子,住的是寡居的妇人带着她的一双儿女,大儿子据说在镇上的书铺上工,白天,寡居妇人带着小女儿在家里忙活家务,闲下来的时候就忙着绣花换钱补贴家用。
“婶婶好,我是昨天刚搬来的,我叫白春笙,初来乍到,有做的不对的,请婶婶多多包涵,这包糖送给妹妹吃。”白春笙笑眯眯地将那包买呀糖放在桌子上。
或许是白春笙稚嫩无害的一张脸让寡居妇人放松了警惕,那妇人放下绣花绷,有些拘束地站了起来:“小妇人夫家姓周,白小郎唤我周婶婶便可,这是我家小女,小儿在镇上的翰墨书铺上工,不知白小郎从何处来?听口音不像本地人啊。”
王鲲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辈子会有伴侣, 实际上, 能活多久他也并不能确定, 可是, 这一刻,他很想好好活着,活下来, 陪着娘亲给娘亲养老, 看着弟弟妹妹长大成人。
或许, 他也该考虑考虑, 给自己找个伴儿了。
比如说,那个做得一手鲜鱼的河蚌妖就很好嘛~
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那只可怕的猫妖给盯上了, 白春笙此刻正在哼着变了调的小苹果, 杀鸡宰鸭,鸡血和鸭血都用陶盘装起来, 处理好, 加点儿干辣椒, 晚上可以做一个香辣下饭的红葱头炒血旺。
这里的红葱头非常好吃,这也是他最近才发现的。这种葱头和前世他们超市里买的洋葱不太一样, 个头约莫只有超市里那种洋葱的三分之一大小,肉质是淡粉色的, 葱的味道更加的浓郁,拿来做炒菜非常好吃, 闻着葱香味浓郁, 吃到嘴里却又带着一股子清甜脆嫩, 白春笙今天买了许多,准备拿来做配菜,炒个辣味的毛血旺,想来切几片加在鱼汤里,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老母鸡宰杀之后,被他掏出了内脏和多余的肥油,整个塞到大陶罐里,下面用两块土坯临时搭了个灶台,塞了一根燃烧的木头慢慢炖着。
鸭子切块,汆水后沥干,加入蒜瓣、辣椒、八角和切碎的红葱头一起爆炒,再加入大酱和两勺水焖着,出锅前撒一层葱花,便是一道劲道十足的红烧鸭子了。用大酱烧出来的鸭子肉嚼起来有一股子酱鸭的味道,又不会太过厚重,最适合拿来下饭或者下酒了。
青鱼依旧被片成薄薄的鱼片,一半拿来做了酸汤鱼,剩下的一半一分为二,做了一大锅香滑软嫩的鱼片粥,一大篮子酥炸鱼片,裹着蛋清和面糊的鱼片,下锅炸成金黄色即可捞出,吃的时候蘸上他调配的酱料,外酥里嫩。
几张鱼皮被他单独放了起来,准备找机会炖出来,做些好吃的鱼皮冻给三郎开小灶。咳~到时候若是三郎吃得高兴,说不定还会让他摸一摸猫耳朵也说不定~
做好的鱼丸被他分成了两份,一份做了清汤炖的鱼丸,一份加了红葱头做了葱油红烧味道的。准备的菜色差不多照顾到了所有人的口味。
等到人差不多到齐了之后,白春笙快速将切好备用的几道蔬菜炒熟装盘,从橱柜里拿出了凉拌的胡瓜,饭锅里蒸的咸肉蒸蛋黄也可以吃了,一起端上桌,最后拿出了从酒楼买的莲花白。
“王大娘,周婶婶,王大哥,还有茂青兄,谢兄,秋芦,春笙初来乍到,多蒙诸位照应,今后大家都是邻里,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呢在这边也没什么亲戚朋友,往后,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大家尽管说,大伙儿有什么要搭把手的,也别跟我客气,来,大家倒上酒,满饮一杯!”
众人端起酒杯,莲花白的醉人香气弥漫在唇齿间,瞬间又被浓郁的鸡汤的香味所覆盖。原来,已经有人忍不住,偷偷舀了一勺鸡汤喝下去了,炖得恰到火候的老母鸡汤,表面飘着一层金黄色的淡淡油花,衬托得葱花愈发碧绿,看着就十分美味。
白春笙做的家常菜虽说不如酒楼精致,但因为考虑到了各人的口味,吃着倒是比酒楼里精心烹饪出来的更有一番家常滋味。
王鲲风品着酒,有一口没一口地夹着菜吃,顺手还给弟弟捞点鱼丸喂过去,王大娘抱着阿姌自己吃一口,再喂闺女一口,远远看去,恰似寻常人家一家人聚在一起享受宴席的温馨。
这样的感觉,他已经很久,不,或许,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便从来都不曾体会过。
从前和乳娘他们住在王府别院的时候,有下人名为照顾实则看管,他从不敢在人前唤乳母一声娘亲,深怕给乳母招来祸患。为了避嫌,乳母也从不敢和他们同桌用膳,哪怕只是一些残羹冷炙,也要等他们吃完,乳母才会吃剩下的。
后来,他们辗转南下,一路漂泊到了这里,一开始也是吃了许多苦头的,王府的人或许是接到了什么指令,并不曾出手相助,那时候,乳母每日拿一根旧衣服改成的背带,背着年幼的阿姌,替别人洗衣缝补,换取一些铜板买些粮食,他则在码头给人扛包、捕鱼甚至打架,什么都做过,一家人省吃俭用,根本就舍不得吃这样一桌丰盛的宴席。
再后来,他慢慢地经营起了自己的一些买卖,只是,为了在未来的某一天能够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他从不敢暴露这些暗地里的买卖,依旧和家人过着清贫的生活。
不像白春笙,虽然没有什么朋友,也不记得自己在水下还有没有旁的亲人了,但是,日子却过得比他肆意潇洒得多。
有时候,他真的很想当面问一问那个女人,既然知道凡人与妖族结合,可能会生下血统不纯的半妖,为何一定要嫁入王府呢?为何一定要生下他呢?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也不想投生到那个女人的肚子里,也不想让她失望……可是,这一切,从来就由不得他来选择!
不过,他倒是忘了,豫亲王权倾朝野,又深受陛下信重,容貌俊美,天底下有多少女人希望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呢?更何况还是正妃!
生下半妖,大不了就丢掉好了,还能在王爷面前博取同情和怜爱,多么完美的棋局……只可惜,在这场为名为利的棋局中,他,三郎,还有阿姌,都是注定被抛弃的弃子罢了。
有什么好问的?
“王大哥,尝尝这酥炸鱼片,你走南闯北的见识广,帮我看看这炸鱼片和那鱼丸,能不能拿到鱼街去卖啊?”白春笙发现王鲲风在发呆,不由得出言问道。
他一直在想做点什么买卖挣钱买地造房子,他不知道会在这里待多久,或许一觉醒来又回到了熟悉的那个家,或许,一辈子都会在这里,他只知道,不管在哪里,他都要努力让自己过得好一点。
钱是王八蛋,但是,没钱,谁都能当你是王八蛋。
他想挣钱,现在看来,这满桌子的人里,大概只有王大郎这样“见过世面”的,才能给他一些中肯的建议了。
王鲲风被强行从伤感的情绪中拉出来,瞬间被一股铜臭味给包围了。
积攒了一肚子的忧郁愤懑,顿时梗在胸腔内,上不上,下不下的。
这河蚌妖,果然是个刚上岸的土包子水妖,知不知道忧郁的男子才是最有吸引力的?
白春笙:“……”呵呵~您多虑了,在我看来,有钱又(身材)有料的男人,才是最有吸引力的啊!这年头已经不流行抱着吉他坐在操场单杠上装逼的忧郁型男主了,八块腹肌小鲜肉,才是姐姐们的最爱,咳!也是哥哥们的最爱~
作为一个在市井烟火气里长大的,从小就跟着他奶奶他老妈收租子的拆二代,白春笙同学的字典里只有一个字,那就是“钱”。
不过,王鲲风方才尝过那炸鱼片,确实外酥里嫩,非常好吃,尤其是那蘸料,大约是白春笙偷学了别人家大厨的配方,味道确实比他们这种小地方的酒楼做的好,想来,大约也是来往客船里那些皇城的贵人们带的厨子吧,吃着倒是有点御膳的意思了。
王鲲风小时候在王府也尝过御膳,那是宫里的太皇太后寿诞,给皇族所有人家都赏赐了御膳,那天王爷看到屋子里几个孩子,不知道怎么的就突然想起了他们这些半妖之子,王妃便命人去接了他们过去,换了崭新的衣裳,吃到了传说中只有皇帝才能吃到的御膳。
其实现在想来,御膳也就那样,还不如乳母用小炉子偷偷为他们炖的兔子肉呢,大冷天的热乎乎的吃下去,浑身都是热的。不像是那御膳,大约是因为从宫里赏赐下来的,一路过来,尽管用保温的食盒装着,也依然凉了,味道也不如刚出锅的时候了。
“这酥炸鱼片味儿倒是不错,就是放时间久了有些软塌,倒是鱼丸不错,吃多少煮多少,吃不完的还能拿回来自己吃,本地那些人做的鱼丸,也没有你这个好吃,再加上这蘸料的滋味独特,想必会有许多人买的。”
“鱼片软塌的问题好解决,我提前把鱼片腌好放在那里,有人点了我再下锅炸,现炸现吃,就不会软塌了。做鱼丸的话,青鱼和棒槌鱼都好,就是抓这两种鱼的渔夫不多,若是定下来要卖鱼丸,说不得还要请王大哥帮忙,找几个相熟的渔夫给我捕这两种鱼。”
“这倒不难,他们不捉青鱼和棒槌鱼,主要是因为这种鱼实在太大,寻常人家买一条也吃不完,大户人家又不爱吃这种廉价的大鱼,你若真想卖鱼丸,到时候我找几个渔夫帮你捉来就是了,这两种鱼河里多的是。”
“那可真是浪费了,其实青鱼和棒槌鱼肉厚刺少,最适合拿来做鱼丸鱼面了,其实做鱼肉馄饨也挺好吃的,就是包着麻烦,我一个人也做不了那么多活儿,不像鱼丸,可以提前预备好,拿去卖的时候稍微烧一下就可以了。”
“你打算一个人去摆摊子卖鱼丸?”王鲲风皱眉。
“还、还有我!”谢篁急忙举起手,“白大哥说管我一天三餐饭,往后他出摊我也去帮忙。”
三郎十分羡慕地看了谢篁一眼,他也想去帮白大哥卖鱼丸来着,卖不完的话他还能把鱼丸都吃掉,一点都不会浪费的!
王鲲风:“……”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只螃蟹妖看着有些不顺眼。
好想把这只讨厌的螃蟹丢到锅里清蒸……再砸些蒜泥,倒些香醋蘸着吃,味道定然是极好的!
白春笙顿时瞠目结舌。
没想到后世楼下小卖部两块钱一包不限量供应的食盐,到了这里竟然还成了国家管制货物?必须要凭户籍册子才能购买?
天知道他一个妖去哪里能办户籍册子?
白春笙将期待的目光投向好心的老板。
杂货铺老板:“……”
为了卖锅,店老板也是拼了!
“这样吧,我让人带你去一趟码头公房,我有个熟人在那边做管事的,你找他们代办户籍册子,可以比你直接去衙门办省好几百个铜板。”说着,店老板从后面把自己的小儿子给叫了出来,让他带着白春笙去码头公房找“表舅”,帮这个客人办一下户籍册子。
白春笙也不好意思让人家小孩子白跑一趟,急忙从杂货铺子里买了一包糖递给小孩,那小孩笑嘻嘻地接过糖,一边吃一边和白春笙说起了“表舅”的事情。
白春笙这才知道,原来他上岸后第一次去交“保护费”那个公房,在码头的作用孩子还真挺大的。
简单来说,这公房类似于后世他们那边的社区服务中心,一般涉及公家的琐事都可以在那边代办,因为公房和衙门的关系好,老百姓都喜欢去那边办,虽然要过一道手续,但是比自己直接去衙门办省钱省心,衙门也乐得把这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丢给公房去做。
这次白春笙的运气倒是不错,没有遇到那个凶神恶煞一般的王大郎,或许是带他来的小孩子嘴巴甜的缘故,那个“表舅”和小孩寒暄了两句,便让白春笙拿出三百个铜板,大概问了一下白春笙的籍贯和真身之后,从柜子里取出一本深蓝色封面的户籍册子,给他填好了资料,约定等明天下午这个时候就可以过来拿户籍册子了。
这已经是很快的速度了。
白春笙知道没有别的法子,好在锅可以等明天灶台垒好之后再装,盐也可以暂时不买,大不了先在外面买着凑合几顿,谢过那管事的,悄悄塞了二十个铜板过去之后,白春笙又跟着小孩回到杂货铺子,把剩下的东西都买好了,借了店家的驴车拉了回去。
回到家把东西放好,想起来家里还有许多东西没买,索性先不急着把驴车还回去,又跑了一趟集市,把柴米油盐之类的都买了一些回来,还车的时候又从杂货铺买了几包麦芽糖,给了店家一包做借车的谢礼,剩下的几包回去之后,挨家挨户给院子里的邻居送一送。
经过昨晚借水桶这件事,白春笙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这里不是他从前生活的那个世界了,不想做饭可以外卖,不想出门可以网购,在这里,要想过得好,单单靠他一个人是不行的。就比如昨晚,要不是商秋芦借给他水桶,还帮他打水的话,昨晚他说不定连口水都没得喝。
忙了大半天,白春笙顾不上吃饭,第二趟回来的路上,匆匆在路边买了两个烧饼揣在怀里,一边走一边啃,额头热得冒汗,浑身的毛孔似乎都被汗水堵住了,恨不得一头扎到水里去泡个痛快!
只可惜垒灶台的事情他已经和人家约好了,现在就得马上去挖泥巴,这活计他倒不陌生,作为一个有钱又有闲的暴发户,白春笙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却很喜欢做一些手工活,报过班玩过陶艺,做过木工活,甚至还去学过一阵子烘焙,因为听基友说烘焙班美女超多!
等到开始上课的时候他才发现,基友说的没错,烘焙班确实有很多美女,不过大多都是已婚的……未婚的人家都是男朋友给买甜点的,谁会自己动手做啊?也就只有已婚的主妇,为了给孩子吃的健康,不惜花钱学烘焙做健康无添加的甜点。
黄泥巴很好找,出了镇子,河滩边明显有几处被挖开的坑洞,从截断面看就是一般人家垒墙垒灶台常用的黄泥巴,这种泥黏性强,可塑性也比一般的泥巴好,就是挖起来费力,好在白春笙要的不多,只要挖够垒灶台的泥巴就行了。他从杂货铺借了一把专门挖泥巴的木头铲子,挖满两筐就挑回去,来回两趟就差不多够了。挑的时候没觉得,这会儿放松下来,顿时觉得肩膀的位置火辣辣的疼,不用看,肯定破皮了。
这具身体虽然力气大,但是皮肤却十分细嫩,大概水妖的皮肤都比较娇嫩吧?蹭一下就红了。他这几十斤的泥巴扛在肩膀上,虽然有扁担帮忙分担压力,但是皮肤也被蹭得难受,有湿润的东西黏在衣服上,十有八九是破皮出血了。
不过,他还没来得及进屋去脱下衣服查看,答应给他帮忙垒灶台的胡老头就来了。
胡老头穿着一件破旧的老羊皮袄子,外面一层已经磨得破烂一般了,花白的头发随意地在头上抓了一个发髻,用两根树枝别住,一双眼睛耷拉着,声音里透着一股子沉沉的暮气:“灶台搭在哪?”
“哦!这里!黄泥巴我都挖好了,您看够不够?不够我再去挖!”
胡老头抬起眼皮看了看那堆泥巴,慢吞吞地将扛在肩膀上的一个麻袋放下来,一边从里面掏工具,一边吩咐道:“再去扯点干草,光有泥巴,灶台搭不牢。”
白春笙急忙拿了一个麻袋出去薅干草。
镇子上是找不到干草的,要找只能去镇子外面,出了镇子往方才挖泥巴的地方走,河边就有许多干草,白春笙没有买镰刀,没有户籍册子也不能买菜刀,只能用手一点点拔草了,难免又把手心磨得火辣辣的疼。
强忍着手心被枯草划过带来的疼痛,白春笙很快便拔好了半袋子干草,腿脚蹲得发麻,脑子被太阳晒得发晕,索性丢下麻袋,一屁股坐到地上,呆呆地看着奔腾不息的河面。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会突然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或许这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他还睡在自己那个单身公寓的舒适大床上,左边摆着平板电脑,右边摆着他爱吃的各种零食,不想出门就叫外卖,老妈要来视察就叫钟点工突击打扫一下……
曾经以为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生活,现在看来,却是那般的弥足珍贵!
突如其来的眼泪,模糊了视线。
他想家了,想念嘴上嫌弃他、实际上却处处为他考虑的妈妈,想念沉迷钓鱼、却总是会把钓到的最好的鱼留给儿子吃的爸爸,想念嘴上抱怨他乱花钱、却总是在他离家的时候拼命给他塞零花钱的奶奶……
模糊中,他仿佛看到了一脸严肃地坐在岸边钓鱼的爸爸……不对!那不是爸爸!那是——
王大郎!
白春笙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看到王大郎就有些发憷。他从小就长得乖巧嘴巴也甜,亲戚朋友就没有不喜欢他的,因此,对于第一次见面就对他散发出浓浓恶意的王大郎印象特别的深刻,咳咳~他还从没遇到过对他乖巧无害的颜值毫无所动的呢~
王大郎正蹲在河滩上,从一堆水草里挑拣鱼虾。
白春笙知道这些水草都是打渔的从渔网里倒下来的。
清水河上有很多打渔的渔船,这些渔船每天拉着网沿河捕鱼,一网拉上来,大的值钱的鱼就被挑拣出来,网里的水草和杂物便被随意倾倒在河里,有的顺着河水被冲到岸边来,一团一团的拍打在河岸上,就好像一只毛绒绒的刺猬。
王大郎的脚边放着一个小竹篓,他将那些水草捞上来,仔细用树枝拨开,看到大一点的能吃的鱼虾就挑出来丢到竹篓里,小的就继续扔回水里。
“没想到这个坏蛋竟然还是个爱心人士。”白春笙在心里嘀咕道。
商秋芦白天都在码头那边上工,白春笙把他的那一份单独留了下来,小院连他一共住了五户人家,正对着大门的最大的两间屋子,住的是寡居的妇人带着她的一双儿女,大儿子据说在镇上的书铺上工,白天,寡居妇人带着小女儿在家里忙活家务,闲下来的时候就忙着绣花换钱补贴家用。
“婶婶好,我是昨天刚搬来的,我叫白春笙,初来乍到,有做的不对的,请婶婶多多包涵,这包糖送给妹妹吃。”白春笙笑眯眯地将那包买呀糖放在桌子上。
或许是白春笙稚嫩无害的一张脸让寡居妇人放松了警惕,那妇人放下绣花绷,有些拘束地站了起来:“小妇人夫家姓周,白小郎唤我周婶婶便可,这是我家小女,小儿在镇上的翰墨书铺上工,不知白小郎从何处来?听口音不像本地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