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防猫妖~

    清水河镇的这条街靠近码头,约莫一百多米的街道就是本镇最繁华的“商业街”了, 镇子不大, 衣食住行各种行当都挤在一条街上, 十分热闹。沿街的自然都是商铺,商铺之间不时可见一条条幽深的巷子,顺着巷子进去, 里面就是居民区了, 居民区大多沿河而建, 在后门的位置留着一个小小的石阶,平时可以拿来洗衣服洗菜, 有那种小船拉着杂货来叫卖的时候也方便停靠。

    白春笙坐在一处闲置的石阶上,抱着膝盖, 呆呆地看着清亮亮的河面, 脑子里空荡荡的。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的, 这里的人好像对他们这样的妖精见怪不怪的,连码头老大都是黑鱼精!不知道衙门里当官的到底是人还是妖……

    这几天他留在船上, 也刻意和船上相熟的人打听过, 知道自己是被船老大捕鱼的时候误捞上来的河蚌精,大概是因为以前从未上过岸,懵懵懂懂的什么都不懂,而且力气很大, 便被船老大哄着留在了船上, 每天给几个馒头一碗菜, 就当多个免费的壮劳力了。

    原先那个河蚌精大概也是不通世事, 加上对岸上的世界真的很好奇,便跟着船老大在船上干活了,不过大概是上来也没几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变成了自己,白春笙虽然性子好,但也不至于给船老大那种人忽悠着当免费小工,大概了解了自己想知道的事情之后,借今天这件事情发作了出来,果然成功脱身了。

    可是,脱身之后怎么办呢?

    看着平静无波的水面,白春笙毫无头绪。

    不过,再怎么样,他如今也算是自由之身了,再留在船上,谁知道那船老大和他婆娘会怎么对待自己呢?不过是为了一串钱的事儿,就不给自己吃饱饭,这种人,能远离就尽量远离吧!

    不知道是不是晒太阳时间有点久了,白春笙突然觉得自己身上有点痒痒的,看着清澈的河水,忍不住就想下去泡一泡。这几天他也发现了,现如今这个身体和从前那个人类的身体不一样,隔一段时间就要下水去泡一泡,不然身上的皮肤就很容易干涩瘙痒,简直像得了皮肤病一样,水妖的身体真的是伤不起!

    默默在心里抹了一把泪,白春笙四周看看,发现附近没人,便脱下外衫,想了想,将装着铜板的钱袋子牢牢拴在裤腰带上,顺着石阶下了河,冰凉的河水拍打在身上,顿时舒服得长叹一声,同时在心里十分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水妖非要上来到人类的世界来生活呢?

    要是他,有这等水性,随便找个无人的荒岛宅着,没事的时候下到水底摸些值钱的珍珠水产什么的上岸来卖了换钱,想买什么买什么,多自在!何必要给人打工挣几餐饭呢?

    不得不说,这个时空的水质真是没的说!清澈的河水几乎能看得到河底的水草,白春笙畅快地在水里游着,觉得不过瘾,时不时的还要钻到水底下去,因为这样便可以整个身体都浸泡在水里,被阳光晒得有些发痒的头皮也能得到一阵舒缓。

    然而,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一时贪凉潜入水底的这个决定,竟然为他带来了一笔意外之财!

    水底下有钱!!!

    阳光下,一道光芒从水底的石头缝隙中折射出来,白春笙正在水里呆着无聊,一时好奇,游过去扒开石头一看,下面竟然卡着一只花开富贵的银手镯,手镯看起来不算名贵,不过,对于白春笙来说,已经算是意外之喜了,银子很软,砸成一团拿去卖了,好歹也能换点钱租个房子,也好有个容身之所,不然就靠他身上那点铜板,租了房子难道要饿肚子不成?

    当然了他可以抓鱼充饥,但是,作为一个曾经的纯粹的人类,白春笙表示不吃主食他可能会死……

    这个意外的发现让白春笙一时间激动起来。

    他想起了前世看过的一个新闻,说是有人专门去各个写字楼的下水道里掏硬币,运气好的话一次能掏出来好几百个呢,虽然脏了点,但人一旦穷到了一定地步,谁还会嫌钱脏啊?

    只有那些不缺钱的才会嫌钱脏。

    白春笙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庆幸自己变成了一只不怕水的河蚌精。

    将那只银镯子塞到装铜板的袋子里,白春笙仔细在水底寻觅起来,不过,他也不是漫无目的地寻找,想到会掉落东西的地方一般都在靠近河岸和石阶的附近,他把搜寻的地点选在了这些地方,忙活了差不多两个时辰,又收获了两块碎银子和几十个铜板,银镯子这样的首饰却再也没遇到,想想也是,一般人家要是丢了贵重首饰,怎么样也要花钱雇人下河来打捞啊,实在找不到才会放弃,不然谁舍得?

    不过,能有这些,白春笙已经非常满足了。

    看了看天色将晚,白春笙从水里爬上岸,拧干了外衫,将身上的水渍擦干,头发也慢慢拧干,这才抖了抖外衫,将湿透的外衫套在身上。

    如果换成一般人类这么穿早就着凉了,不过,白春笙可是水妖,谁见过水妖泡了水会着凉的?老实说,穿着被水浸湿的外衫,白春笙觉得比穿着干燥的衣服还舒服些呢。

    身上有了钱,白春笙觉得自己一下子就活了过来。左右看看,傍晚的鱼街倒是比白天的时候热闹了许多,摆摊卖东西的都出来了,街上各种卖鱼干、虾干、河鲜、菜蔬野果的,还有一些杂货摊子之类的,吆喝声不绝于耳。

    不过,这些都不是白春笙的目标。

    他现在最先要解决的,就是晚上的住宿问题。

    原本他可以去住客栈的,可是路过一家客栈,进去一问,最便宜的大通铺也要十个铜板一晚上,还不包晚饭,白春笙顿时决定放弃,他现在手头的钱不多,要是在吃住上花费得过了头,租房子的钱就不一定够了,如果今晚找不到住的地方的话,那他宁愿随便找个屋檐下面凑合一晚上。

    在那之前,他还是想努力争取一下的。

    找街上的本地商贩打听了一下,得知鱼街的牙行就在不远处,白春笙毫不停顿地直奔牙行而去。这里的牙行类似于他们那个时空的中介机构,不过牙行的经营范围更广一些,不管是买卖人口还是买卖房屋田地什么的,只要是大宗值钱物品,大多习惯通过牙行去办,因为牙行和衙门熟,通过牙行可以免去被衙门盘剥这一道关卡。

    牙行管事的正准备关了门去给自家夫郎杀鱼,看到有客人上门,立刻将刚买的鱼丢回盆里,拽了一条粗布毛巾擦了擦手,问清白春笙的来意,从屋子里拿出一本厚厚的簿子,慢慢翻了过去——

    “一个人住,还要能做饭的屋子倒是有几间,街上屋子后面有棵老槐树那家,是个四合院,里面住了五户人家,恰好还有一间屋子,那屋子还算宽敞,中间拉一道帘子,能隔成里外两间,外面起个小炉子,平日做个饭菜还是可以的,一个月200个铜板。”

    “街尾门前挂着一排仙人刺那家,屋子跟这个差不多大,不过那房子新一些,一个月要300个铜板。”那管事的大概是急于回家杀鱼做饭,也不和白春笙绕圈子了,指了指前面那个对他说道——

    “我看后生你这身打扮,不像是手头宽裕的,不如先租这一个,暂且住着,等往后手头宽松了,再换个好一些的。赁屋不似买屋,住得不好,大不了忍上一个月的租期,期满再换就是了。”

    “多谢大叔,那烦请您带我去看看,若是可以的话就这个吧!”白春笙倒是很能理解管事的这番话,作为曾经的拆二代、大房东,他每年都要换好几茬租客,手头紧的就租便宜的,收入好了就换个好一点的房子,或者两对情侣合租一套两居室什么的,租房子不像买房子,住的不好随时都能换,倒也没什么好可惜的。

    当下,那管事的便拿了一大串钥匙,带着白春笙出了门,鱼街不长,很快便到了那个屋后有棵老槐树的四合院。

    “果然是个半妖。”跟着进来的男子冷哼一声。

    王鲲风扫了他一眼,“即便是半妖,寿命也比阁下绵长,百年之后,三郎依然是青葱少年,而你,不过是荒草覆身罢了。”

    “你……”男子勃然大怒。

    “列统领!”商秋芦出言打断了他,“看都看了,我们也该回去复命了。”

    男子到底不敢真的惹怒王鲲风,甩袖而去。

    “大公子,三公子,恭喜!属下先行告退!”商秋芦再次看了一眼半坐在王大娘怀里的半妖少年,告辞离去。

    “娘,怎的不让三郎穿上衣衫?”确认外面守着的黑衣人都撤了之后,王鲲风关起院门,从隔壁屋里拿来了娘亲早就为三弟准备的衣衫,这衣衫特意做大了些,恐怕穿的不够合身,不过无妨,等天亮了,他去成衣店给三弟买一身合身的便是了。

    “大郎,三郎这样,如何能够穿凡人的衣衫啊?”王大娘一直紧紧搂着三郎,直到此刻,再也撑不住,哭着掀开了被她死死抱在怀里的薄毯。

    半旧的薄毯下,是一双笔直修长的纤细长腿,腿下,一条虎斑纹的毛绒绒的尾巴,赫然藏在被褥之中!

    乍然被掀开被褥,王鲲玉有些无措,有些慌张,忙不迭地将那条尾巴缩了回去,蜷缩在身后,仿佛知道这是不能被外人看到的一般。水润可怜的圆眼睛,可怜巴巴地抬头望向自己的大哥。

    他知道,大哥一定会失望的。

    大哥,会不会也和母妃一样不要他了?

    王鲲风瞬间攥紧了手中的衣衫。

    尾巴的问题,最终还是被王大娘想到法子遮掩了。

    她连夜亲手做了一条类似袜套的东西,带着宽边绑带,一头绑在腰上,然后可以把尾巴塞进去,再抓着另一头绕着腰部绑好,虽然这样的话尾巴在外面就不能动弹了,但是,穿上宽大的衣衫,在外面却是看不出来了,只要不脱衣服,就没办法发现三郎长了一条猫尾巴。

    相熟的邻里都知道他们家三郎昨日是十六岁生辰,化形一事也是瞒不过去的,而且,家里多了一个人,总归是要带出去让大家认识一下的,王大娘让王鲲风去杂货铺买了些喜饼,6个喜饼装一包,挎着篮子,牵着三郎,挨家挨户去认人去了。

    “啊啊啊!三郎化形之后好可爱!”第二天一早,看到王大娘带着化形后的王家三郎过来串门顺便认人,白春笙瞬间被萌出一脸血!

    毛绒绒的虎斑纹猫耳朵什么的,白嫩清秀的少年什么的,琥珀色的圆溜溜的大眼睛什么的……这样的弟弟他也想要一个!

    “三郎你还记得我吗?”白春笙正在院子里收拾那堆种子,看到可爱的少年立刻走过去拉住他,原来这就是那只小猫崽子变成的少年啊。

    “记得,春笙哥哥煮的鱼汤很好喝。”三郎笑了笑,头上那对毛耳朵不由自主地抖了抖。

    “昨日小儿生辰,麻烦白小郎了,这包喜饼拿去尝尝吧,我还要带三郎去其他人家里认认人,往后三郎还请大家多多照顾了。”王大娘高兴地从篮子里摸出了一包喜饼递过去。

    三郎长了一条猫尾巴对她而言并没有什么大的打击,只要一家人仍旧平平安安地在一起,一切都不是问题。或许半妖之身会让三郎今后的姻缘受阻,但是,王大娘一点也不担心这个,她也是一辈子都没有成婚,现如今不也过的很好?

    况且,她家三郎长得如此俊美,总会有爱慕他、不在意那条尾巴的人出现的吧?

    白春笙很想去摸一摸少年的猫耳朵,可是他也知道,当着人家娘亲的面轻薄人家孩子,肯定是要被打的,只能勉强按捺住毛绒控的心,暗暗琢磨着能不能多煮几次鱼汤,把少年拐过来撸撸毛耳朵……

    周婶婶也不由得替王大娘感到高兴,小猫咪再可爱,终究不能融入凡人的世界,化形了便好,哪怕耳朵还没长好呢,也总比一辈子都是一只猫要好得多。

    “我那恰好还有一些自家染的蓝布,王家妹子,等下给三郎拿去做几块头巾吧,我看书院里的学子都戴着头巾,三郎这相貌,戴上头巾可不就是个俊秀小书生?”周婶婶是个行动派,说完便立刻进屋拿了一包蓝布出来,这是去年他们自己上山采的蓝草染制而成,专门留着给他们家茂青做头巾衣裳用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这蓝布染得真好,比市面上卖的还鲜亮呢。”王大娘并没有推拒,邻里之间都是这样,你帮我,我帮你,比王府的深宅大院要有人情味得多。

    当然她也不会白拿周婶婶的东西,王大娘盘算着回头就让儿子去布店买些颜色鲜亮的花布,抽空给周幼青做身衣裳。

    她心里还有个念想,虽说朝廷规定不许半妖血脉科考为官,可三郎却不能不识字,大儿子整天在外面挣钱养家,她也不好再让他晚上回来教三郎认字,想了想,周家大郎仿佛说过他们书铺有个伙计走了,不知道书铺还要不要伙计,她想托周婶婶帮忙问问,若是能让三郎去书铺做工的话,不说挣几个钱,能顺便多认识几个字也是好的。

    周婶婶听到王大娘的委托,当即就答应今天就去书铺问问儿子店里还要不要伙计。镇上书铺的老板和她已故的相公昔日曾是同窗,念着这点情分,对他们母子一直十分照顾,王大郎又是黑鱼精手下得用的人,把王大郎的弟弟介绍过去做工,也算是给书铺卖个好,能和码头大佬搭上线,今后书铺外出进货也能方便许多。

    几日后,王家三郎果然跟着周茂青一起去书铺上工去了,白春笙也从杂货铺拿回了定好的农具,出钱请了几个小工,帮忙把他那些地耕了出来,种了两亩地的黄豆、一亩地的辣椒,剩下两亩地种了些香葱和生姜,边角零碎的地方还见缝插针地种了些豆角和青菜。

    “周婶婶,那边的宅子看着十分华丽,是镇上哪户人家啊?”回来的路上,白春笙指着不远处盘踞在一个小山坡上的精致宅院问道。

    “还能有谁?那便是黑老板的宅院了。”周婶婶笑着说,“黑老板的夫人是只狐妖,偏爱这山中美景,黑老板便在山中建造了这处宅院,寻常都陪夫人住在这边,去年夫人生辰,黑老板还请我们一家去吃寿宴了,你这田地划在这边也好,有黑老板在,附近无人敢闹事的。”

    “也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合适的土地可以买了,听婶婶这么说,我倒是想在这附近买块地建个宅子了,总是租别人家的屋子也不是个事儿。”白春笙嘀咕道。

    “这我倒是没留意过,你若是真想买块地造宅子,不如便去中人那里问问,让他替你留意着,也打听打听价格。”周婶婶提醒道。

    对于白春笙这么会过日子,周婶婶很是欣慰。心里也有些羡慕,他们家从前也是有自己的宅子的,只可惜周氏族人对相公留下的遗产虎视眈眈,为了保住相公留下的东西,他们不得不背井离乡,卖了房子和地,到城里来租房子住,现如今她是一个铜板也舍不得花,就为了攒钱给儿子将来读书考科举,只有儿子有出息了,他们家才能重新振兴起来。

    白春笙回去就找了中人,让他帮着打听一下那附近有没有合适的可以拿来盖房子的地可以买的,他多留了个心眼,晚上还特意跑去问了王鲲风,镇子外面的宅基地一般都卖什么价。

    王鲲风这家伙这么爱钱,肯定对这些价格很敏感!

    果然,王鲲风听说他要自己买宅基地,笑了笑,让他不必再去找中人了。

    “为何?买卖土地不都是要找中人的吗?”

    “你不懂,镇上自然是找中人便宜些,那边已经出了镇子,算起来是村子里了,村里的买卖一般都是族里的人,又或者是一些媒婆帮着牵线的,你若是找中人,中人再去找他们,岂不是要交两次过手的银钱?”王鲲风淡然一笑。

    白春笙立刻就听懂了,感情镇上的中人还想当代理公司赚个差价啊?要不是他多了个心眼跑来问王大郎,这次肯定又要被坑了!

    “多谢王大哥,那这件事情就麻烦你帮忙打听一下了,若是能买到合适的宅地,我亲手给你们做一桌全鱼宴!”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等我消息。”王鲲风摸了摸下巴,决定马上就让手下的人去帮忙打听一下。

    三弟现在刚化形,身体还很虚弱,若是能每日喝上几碗鲜美的鱼汤,说不定身子骨能更强壮些?

    “白大哥,要不要我帮你去买菜?”谢篁问道,他在码头扛包,活儿比较自由,想不去也就不去了,不像其他人,有掌柜的管着,不去还得请假。

    “那好啊,干脆你今天就别去码头扛包了,中午我做你喜欢吃的蛋黄南瓜,还有咸肉蒸蛋黄。”

    谢篁一对小眼睛顿时睁大了,咸肉蒸蛋黄,他从来没吃过,当然他的关注点在“蛋黄”这两个字上。

    成功拐到一个免费壮劳力,白春笙从周婶婶家里借了他们家的驴车,吃完早饭就和谢篁一起出门采买食材去了。

    因为是要请人吃饭,白春笙便不肯买折价的次等食材,便请谢篁帮忙赶着驴车,先去了码头那边,三郎爱吃青鱼,他便买了两条肥硕的青鱼,看到有渔夫抓到了一种棒槌鱼,也买了两条。

    这种棒槌鱼浑身圆滚滚的,别看价格便宜,但鱼肉却是拿来做鱼丸的上好食材,白春笙原本不知道,还是上次看到周茂青买了一条回来,托他帮忙做鱼丸拿去送人,这次发现这种鱼肉很适合拿来做鱼丸的,肉质弹牙,容易塑形,而且久煮不烂,他早就想好了,过段时间等天气不是那么热了,就多做些这样的鱼丸拿来摆摊子卖,好歹也赚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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