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的山水有着现代见不着的风景。
秋末刚过, 闷热的气候渐入凉爽,远处山脉起伏绵延,苍翠的山间渐露秋意正浓的黄色, 那漫山遍野的黄色小花在秋风中随风摇曳,为这已即将入冬的季节添了几分幽幽余香。
杜晓七骑在小毛驴上,手里握着一根杆子,杆子的末端吊着一根绳, 绳上捆着一根胡萝卜。小毛驴走得很慢, 就算是步行的莫凌霄和红鸠也能跟上。手里的杆子一上一下晃动着,胡萝卜随着杜晓七手里的动作,在小毛驴的面前晃啊晃的,但丝毫没有引起小毛驴的兴趣, 它依旧走得很慢。
小毛驴是去退租时问东家买的, 一眼相中, 十分合杜晓七眼缘, 那忧郁的小眼神以及头顶那一撮犀利的小杂毛正中杜晓七红心。这小毛驴一看就是毛驴中的犀利哥。
“咦, 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怎么看上去好像没用?”她用胡萝卜勾了毛驴那么久,对方的态度简直是爱理不理。
果然电视剧都是骗人的!!
莫凌霄就走在她边上,杜晓七的自喃让他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杜晓七向来如此倒也没有哪里奇怪。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莫凌霄轻笑道:“它又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杜晓七扭头认真看着莫凌霄,道:“怎么会听不懂?在东家那边退租的时候, 咱两可是眼神交汇过的, 它眼里闪烁的明明是懂我的光芒!!”作为前喵星人, 动物之间的交流岂是地球人会懂的?
“眼神交汇?懂我的光芒?”莫凌霄脸上的微笑越发灿烂,随后收敛嘴角笑意,目光森冷地盯着杜晓七骑着的这头小毛驴。“那还真是厉害啊。”
小毛驴:“……”感觉到了一股杀意!!但绝不屈服!它有是有自尊的毛驴,岂能被一个两条腿走路的人威吓住!!
红鸠:“……”莫名同情起当家的选的这头毛驴了。
之前还觉得男的比较危险,现在发现作为一头毛驴也蛮危险的,一个不好就会被敌视。承受道君的敌视真的不怎么好受……幸好他只是一名属下QAQ
固然莫凌霄的敌意很强烈,但除了毛驴和红鸠之外,杜晓七压根没有察觉到。她坐在小毛驴的背上,哼着小曲儿用胡萝卜继续勾引着小毛驴,借此希望小毛驴走得快些。
可惜,小毛驴是个高傲有品格的小毛驴,它最不喜欢的就是胡萝卜了。就算是杂食动物,它也是一个有要求的杂食动物。胡萝卜只适合给兔子那群低档的杂毛动物吃,它可是毛驴中的帅锅,岂能吃这种平民食物。
假如杜晓七用心念去听小毛驴的心声的话一定会摆给它一张冷漠脸。
有的吃不错了,还挑三拣四了,你以为自己是毛驴中的王子吗?
明明就是犀利哥。
自向云玺来过他们小院的第二日,杜晓七和莫凌霄就琢磨着离开百花城了。与其在百花城和向云玺这个神经病斗得惊天动地,倒不如他们打包袱走人。他们也的的确确打包袱走人,速度之快估计向云玺发现后定会被气到吐血。
租给他们小院的东家也被他们要离开之事惊得瞠目结舌,才住了几天就要走人还不要回一年租金的怕是只有杜晓七他们了。壕的程度让东家恨不能多遇到几个像杜晓七他们这样的租客!!
“当家的,你打算和道君去哪里?”红鸠跟在他们身后忽然问道。
杜晓七想了想,回道:“走到哪儿是哪儿吧。”她是跟莫凌霄出来出游的,本来就没定什么目的地,本来打算在百花城多待些时日的,谁料向云玺的出现打破了他们一开始设想好的计划。
果然世事无常,摊手。
红鸠:“……”不愧是当家的,随性。
从挂在腰上的包包里掏出一根黄瓜,杜晓七将黄瓜在自己身上蹭了蹭后,直接往嘴巴里塞。黄瓜很脆,就跟胡萝卜一样,咯嘣脆的特别好吃,虽然没胡萝卜脆,但这味道她还是很喜欢的。
作为一只曾经的海鲜主义者,如今啥都吃也是不容易。不过,喵的一些习性即便飞升成仙了她还是没有改变。那是刻在骨子里几千年都未曾丢失的习性,纵使她现在换了具身体,她也不想去改变。
“真是好吃。”黄瓜水多,吃起来还真不一样。
莫凌霄看了眼她手里的黄瓜,有些奇怪道:“你最近似乎偏爱吃这些直接就啃的蔬果。”在莫凌霄的记忆里,杜晓七最爱的还是鱼啊点心啊之类的食物,蔬果虽也爱吃,但不像这段时间吃得如此频繁。
杜晓七想了想,道:“好像是。”
“为什么呢?”咔擦咔擦把黄瓜全部吃进肚子里,杜晓七扭头看着莫凌霄一脸严肃。
莫凌霄愣了愣,半晌,似乎想到什么,脸不自觉红了起来。白皙的面庞染上两朵红晕,莫凌霄结结巴巴道:“七娘,你是不是……”最后两个很轻,轻到几乎听不见。
“什么?”杜晓七一脸问号。
“你是不是……有了?”莫凌霄结巴了很久终是鼓足勇气把那两个字说出来了。
其实这两个字说出来也不是那么难,难就难在莫凌霄容易害羞和不好意思。
杜晓七觉着莫凌霄这个人真是没救了,他们在一起才几天?上【哔——】也没超过六天,才不过六天就能怀上?当她是母鸡吗?
红鸠在后面都惊呆了,他没想到当家的和莫凌霄的进展如此之快,快得令人不知道该摆什么表情面对杜晓七和莫凌霄。
好尴尬。
红鸠忽然想转身就走。
不过真正让红鸠在意的是杜晓七和莫凌霄如此速度的进展是否要告知二当家他们。
二当家知道了会把当家的拍死吧?不,是先把莫凌霄拍死。
“你当我下蛋呢?”杜晓七用看白痴的目光看着莫凌霄道。
莫凌霄脸更加红了,如果说刚才是因为不好意思,那现在则是另外一层意义上的不好意思。
“算算咱们第一次上【哔——】是六天前的事吧,就算咱们天天都上【哔——】,我也没那么快就怀上好吗?母鸡下蛋也需要一个过程呢!难道我看上去已经牛叉到连过程都可以省了,直接生吗?”
红鸠面红耳赤地捂住了自己的耳朵,甚至还背过了身。
小毛驴:“……”这些两条腿走路的家伙真是不知廉|耻!!怎么可以将这种求偶的话到处瞎嚷嚷呢?
莫凌霄低着头,看上去手足无措极了,想来也是,谁会想到杜晓七一张口就是那些和谐字眼呢?
“就算下蛋也没那么快吧?我说你啊没事瞎想什么呢?”
“因为你口味有点儿变了。”莫凌霄乖乖答道。
“那是因为气候变化,我才口味变的,再说了,一样东西吃得时间长了换换口味正常吧。”舔了舔嘴唇,杜晓七拍拍小毛驴的脑袋,道:“走了,大毛。”
是的,这小毛驴有个非常乡土的名字叫大毛。
大毛本来不叫大毛的,前任东家给他取了个非常有意境的名字,叫吕青晏。
讲真,一头毛驴而已,取这么文艺的名字真是……太难养活了。
于是,小毛驴在被杜晓七买下的那一刻就注定要失去吕青晏那么文艺的名字,而被冠以大毛如此接地气,如此好养活的乡土名字。
“咱们努力赶路,争取傍晚到下一个镇哈。”
小毛驴甩了甩尾巴,内心呵呵了。
百花城的下一个城镇是松陵镇,距离一天一夜的脚程,就他们现在的速度估计明天下午能到松陵镇就该烧香拜佛了。
“走。”把小毛驴当马骑的杜晓七最后还配合的喊了一声驾。
莫凌霄红着脸继续跟着杜晓七,而红鸠则捂着耳朵,重新转过身来跟在他们身后。
差不多到傍晚,他们还真到了下一个镇,也就是松陵镇,其速度让小毛驴一时间整个驴生都不好了。
与此同时,百花城的小院内,看着人去院空的小院,向云玺跟发了疯似的把整个小院都毁了。
手里掐着一个女人的脖子,向云玺凑到她耳边,低声问道:“他们在哪里?”
女人惊恐地看着向云玺,嘴巴里发出含糊的声音。
“说!”脖子上的力道只不过稍稍用力,女人的脖子就被掐断了。
看着死了的女人,向云玺把她扔到一边,喃喃道:“怎么谁都不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呢?”
火光映着向云玺的脸,看上去格外诡谲,而他的身边则横七八竖躺着许多尸体。
“再抓些人过来。”
“是。”回应的人立即消失在原地,待一会儿再出现时,便带来了好几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脸上无一例外都是惊恐的表情。而他们皆为百花城的老百姓。
踱步来到其中一名老人面前,向云玺冲他微微一笑,绝美的面容配上如此微笑定是难得一见的赏心悦目。提前,他的背景板不是尸体、火光和被燃烧着的屋子。
“杜晓七他们在哪里?”向云玺轻声问道。
老人一头雾水,别说他不认识,就算是认识,这镇上叫杜晓七的估计也有好几人,他完全不知道眼前这个长相漂亮的仙人公子到底要找哪个杜晓七。
“不知这位公子要寻何人?”老人是害怕向云玺,可他还是开口询问了。
“杜晓七啊。”向云玺这个人一旦犯起神经病来简直到了要人命的地步。
老人:“……”
向云玺没什么耐心,他的目光淡淡扫向他们,柔声又问了一遍。
“呐,他们在哪里?”
秋末刚过, 闷热的气候渐入凉爽,远处山脉起伏绵延,苍翠的山间渐露秋意正浓的黄色, 那漫山遍野的黄色小花在秋风中随风摇曳,为这已即将入冬的季节添了几分幽幽余香。
杜晓七骑在小毛驴上,手里握着一根杆子,杆子的末端吊着一根绳, 绳上捆着一根胡萝卜。小毛驴走得很慢, 就算是步行的莫凌霄和红鸠也能跟上。手里的杆子一上一下晃动着,胡萝卜随着杜晓七手里的动作,在小毛驴的面前晃啊晃的,但丝毫没有引起小毛驴的兴趣, 它依旧走得很慢。
小毛驴是去退租时问东家买的, 一眼相中, 十分合杜晓七眼缘, 那忧郁的小眼神以及头顶那一撮犀利的小杂毛正中杜晓七红心。这小毛驴一看就是毛驴中的犀利哥。
“咦, 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怎么看上去好像没用?”她用胡萝卜勾了毛驴那么久,对方的态度简直是爱理不理。
果然电视剧都是骗人的!!
莫凌霄就走在她边上,杜晓七的自喃让他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杜晓七向来如此倒也没有哪里奇怪。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莫凌霄轻笑道:“它又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杜晓七扭头认真看着莫凌霄,道:“怎么会听不懂?在东家那边退租的时候, 咱两可是眼神交汇过的, 它眼里闪烁的明明是懂我的光芒!!”作为前喵星人, 动物之间的交流岂是地球人会懂的?
“眼神交汇?懂我的光芒?”莫凌霄脸上的微笑越发灿烂,随后收敛嘴角笑意,目光森冷地盯着杜晓七骑着的这头小毛驴。“那还真是厉害啊。”
小毛驴:“……”感觉到了一股杀意!!但绝不屈服!它有是有自尊的毛驴,岂能被一个两条腿走路的人威吓住!!
红鸠:“……”莫名同情起当家的选的这头毛驴了。
之前还觉得男的比较危险,现在发现作为一头毛驴也蛮危险的,一个不好就会被敌视。承受道君的敌视真的不怎么好受……幸好他只是一名属下QAQ
固然莫凌霄的敌意很强烈,但除了毛驴和红鸠之外,杜晓七压根没有察觉到。她坐在小毛驴的背上,哼着小曲儿用胡萝卜继续勾引着小毛驴,借此希望小毛驴走得快些。
可惜,小毛驴是个高傲有品格的小毛驴,它最不喜欢的就是胡萝卜了。就算是杂食动物,它也是一个有要求的杂食动物。胡萝卜只适合给兔子那群低档的杂毛动物吃,它可是毛驴中的帅锅,岂能吃这种平民食物。
假如杜晓七用心念去听小毛驴的心声的话一定会摆给它一张冷漠脸。
有的吃不错了,还挑三拣四了,你以为自己是毛驴中的王子吗?
明明就是犀利哥。
自向云玺来过他们小院的第二日,杜晓七和莫凌霄就琢磨着离开百花城了。与其在百花城和向云玺这个神经病斗得惊天动地,倒不如他们打包袱走人。他们也的的确确打包袱走人,速度之快估计向云玺发现后定会被气到吐血。
租给他们小院的东家也被他们要离开之事惊得瞠目结舌,才住了几天就要走人还不要回一年租金的怕是只有杜晓七他们了。壕的程度让东家恨不能多遇到几个像杜晓七他们这样的租客!!
“当家的,你打算和道君去哪里?”红鸠跟在他们身后忽然问道。
杜晓七想了想,回道:“走到哪儿是哪儿吧。”她是跟莫凌霄出来出游的,本来就没定什么目的地,本来打算在百花城多待些时日的,谁料向云玺的出现打破了他们一开始设想好的计划。
果然世事无常,摊手。
红鸠:“……”不愧是当家的,随性。
从挂在腰上的包包里掏出一根黄瓜,杜晓七将黄瓜在自己身上蹭了蹭后,直接往嘴巴里塞。黄瓜很脆,就跟胡萝卜一样,咯嘣脆的特别好吃,虽然没胡萝卜脆,但这味道她还是很喜欢的。
作为一只曾经的海鲜主义者,如今啥都吃也是不容易。不过,喵的一些习性即便飞升成仙了她还是没有改变。那是刻在骨子里几千年都未曾丢失的习性,纵使她现在换了具身体,她也不想去改变。
“真是好吃。”黄瓜水多,吃起来还真不一样。
莫凌霄看了眼她手里的黄瓜,有些奇怪道:“你最近似乎偏爱吃这些直接就啃的蔬果。”在莫凌霄的记忆里,杜晓七最爱的还是鱼啊点心啊之类的食物,蔬果虽也爱吃,但不像这段时间吃得如此频繁。
杜晓七想了想,道:“好像是。”
“为什么呢?”咔擦咔擦把黄瓜全部吃进肚子里,杜晓七扭头看着莫凌霄一脸严肃。
莫凌霄愣了愣,半晌,似乎想到什么,脸不自觉红了起来。白皙的面庞染上两朵红晕,莫凌霄结结巴巴道:“七娘,你是不是……”最后两个很轻,轻到几乎听不见。
“什么?”杜晓七一脸问号。
“你是不是……有了?”莫凌霄结巴了很久终是鼓足勇气把那两个字说出来了。
其实这两个字说出来也不是那么难,难就难在莫凌霄容易害羞和不好意思。
杜晓七觉着莫凌霄这个人真是没救了,他们在一起才几天?上【哔——】也没超过六天,才不过六天就能怀上?当她是母鸡吗?
红鸠在后面都惊呆了,他没想到当家的和莫凌霄的进展如此之快,快得令人不知道该摆什么表情面对杜晓七和莫凌霄。
好尴尬。
红鸠忽然想转身就走。
不过真正让红鸠在意的是杜晓七和莫凌霄如此速度的进展是否要告知二当家他们。
二当家知道了会把当家的拍死吧?不,是先把莫凌霄拍死。
“你当我下蛋呢?”杜晓七用看白痴的目光看着莫凌霄道。
莫凌霄脸更加红了,如果说刚才是因为不好意思,那现在则是另外一层意义上的不好意思。
“算算咱们第一次上【哔——】是六天前的事吧,就算咱们天天都上【哔——】,我也没那么快就怀上好吗?母鸡下蛋也需要一个过程呢!难道我看上去已经牛叉到连过程都可以省了,直接生吗?”
红鸠面红耳赤地捂住了自己的耳朵,甚至还背过了身。
小毛驴:“……”这些两条腿走路的家伙真是不知廉|耻!!怎么可以将这种求偶的话到处瞎嚷嚷呢?
莫凌霄低着头,看上去手足无措极了,想来也是,谁会想到杜晓七一张口就是那些和谐字眼呢?
“就算下蛋也没那么快吧?我说你啊没事瞎想什么呢?”
“因为你口味有点儿变了。”莫凌霄乖乖答道。
“那是因为气候变化,我才口味变的,再说了,一样东西吃得时间长了换换口味正常吧。”舔了舔嘴唇,杜晓七拍拍小毛驴的脑袋,道:“走了,大毛。”
是的,这小毛驴有个非常乡土的名字叫大毛。
大毛本来不叫大毛的,前任东家给他取了个非常有意境的名字,叫吕青晏。
讲真,一头毛驴而已,取这么文艺的名字真是……太难养活了。
于是,小毛驴在被杜晓七买下的那一刻就注定要失去吕青晏那么文艺的名字,而被冠以大毛如此接地气,如此好养活的乡土名字。
“咱们努力赶路,争取傍晚到下一个镇哈。”
小毛驴甩了甩尾巴,内心呵呵了。
百花城的下一个城镇是松陵镇,距离一天一夜的脚程,就他们现在的速度估计明天下午能到松陵镇就该烧香拜佛了。
“走。”把小毛驴当马骑的杜晓七最后还配合的喊了一声驾。
莫凌霄红着脸继续跟着杜晓七,而红鸠则捂着耳朵,重新转过身来跟在他们身后。
差不多到傍晚,他们还真到了下一个镇,也就是松陵镇,其速度让小毛驴一时间整个驴生都不好了。
与此同时,百花城的小院内,看着人去院空的小院,向云玺跟发了疯似的把整个小院都毁了。
手里掐着一个女人的脖子,向云玺凑到她耳边,低声问道:“他们在哪里?”
女人惊恐地看着向云玺,嘴巴里发出含糊的声音。
“说!”脖子上的力道只不过稍稍用力,女人的脖子就被掐断了。
看着死了的女人,向云玺把她扔到一边,喃喃道:“怎么谁都不知道他们去哪里了呢?”
火光映着向云玺的脸,看上去格外诡谲,而他的身边则横七八竖躺着许多尸体。
“再抓些人过来。”
“是。”回应的人立即消失在原地,待一会儿再出现时,便带来了好几个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脸上无一例外都是惊恐的表情。而他们皆为百花城的老百姓。
踱步来到其中一名老人面前,向云玺冲他微微一笑,绝美的面容配上如此微笑定是难得一见的赏心悦目。提前,他的背景板不是尸体、火光和被燃烧着的屋子。
“杜晓七他们在哪里?”向云玺轻声问道。
老人一头雾水,别说他不认识,就算是认识,这镇上叫杜晓七的估计也有好几人,他完全不知道眼前这个长相漂亮的仙人公子到底要找哪个杜晓七。
“不知这位公子要寻何人?”老人是害怕向云玺,可他还是开口询问了。
“杜晓七啊。”向云玺这个人一旦犯起神经病来简直到了要人命的地步。
老人:“……”
向云玺没什么耐心,他的目光淡淡扫向他们,柔声又问了一遍。
“呐,他们在哪里?”